冲突视阈下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的式微与提振

2020-02-23 15:59
山东高等教育 2020年2期
关键词:公共性冲突学术

(1.宁波大学 发展规划处,浙江 宁波 315211;2.宁波大学 法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在当今语境中,“公共性”的正当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对“科研公共性”的关注,当前已不限于学界的学理论述,而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有代表性的公众信念。在宏观历史进程中,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呈现“彰显-缺失-再彰显”的周期性变化形态,期间暗含着式微与提振的循环往复过程。近年来,世界各国大学教师的科研外部环境变化显著,竞争性拨款及绩效核算、问责主义逐渐普及。这种重视短期效益评价、科研资源竞争性分配和带有准市场取向的变革,为几乎所有大学教师带来了难以避免且不断强化的科研压力与焦虑感。同时,市场力量也通过公共资源的计划式分配、多元化科研成果需求等方式发挥重要导向作用,造成了潜移默化的功利取向的影响。在竞争性压力的累积作用下,大学教师科学精神有所萎顿,科研公共性面临着式微乃至缺失的挑战。有鉴于此,笔者以“冲突”为研究视角,分析当前我国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式微的现实表征与深层原因,探讨并提出合适的应对策略。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一个具有广泛外延的概念,学界对“公共性”的界定聚讼纷纭。学者们从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角度进行了多种阐释和广泛运用。尤尔根·哈贝马斯将公共性理解成对所有公民无障碍的开放,公众在公共领域内对公共权力的批判和公共事务的参与,遵循平等、自由等原则进行理性商讨以达成集体行动的共识。[1]90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学家通过判别物品的所有权、排他性、竞争性来区分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公共性关涉科研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目标,尽管国内对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的专题研究较为少见,但在探讨“大学公共性”时多有涉及。朱新梅从内生性、外生性等六方面展开分析,其中内生性是指大学作为教育科学机构具有公共性。[2]56胡莉芳认为大学公共性是指大学作为教育公共场所,应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既使社会受益,又使个人受益。[3]90综上可知,公共性的一般特征可以归纳为:公共领域的本质属性,与公共利益紧密联系,内植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作为关涉知识创新与应用的公共活动,大学教师的科学研究同样具有其一般性特征,即形成科研公共性。

大略而论,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主要存在于两种价值活动中。其一作为大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实践者,公共性是大学教师科研的价值源点、行动准则和终极目标,始终强调公共利益的实现与保障。其二作为个体行动者,大学教师科研具有明显的私人性甚至私利性特征,尽管科研成果可能有利于公共利益,但并不能掩盖其在科研发端时的个体趋利性动机。基于此,探讨的“公共性”仅指向大学教师科研产出的结果,而并非指向发端。早期大学的科研活动并非身处社会核心领域的公共行为,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是一种纯粹为知识而知识、非功利的活动,并能恪守自身的独立属性与学术自由的行为准则。至近现代,逐渐呈现出服务社会发展和满足大众需要的现实应用性,成为一种具有广泛意义的公共价值。

随着政府、市场等外部力量日渐加强对科研领域的介入,大学教师科研愈加难以保持传统意义上的独立自主状态,逐渐被外部力量左右。诚然,不良科研现象表面上是价值理念与实践行动的错位,实际上却是大学教师与政府、市场等外部力量,在协调诸如学术理想与现实、资源依赖与供给等冲突的结果。一般来说,冲突多指利益主体或对立双方发生的激烈对抗活动。作为功能学派冲突理论的代表性人物,刘易斯·科塞认为冲突作为解释事物的出发点,可以权且将之看作是有关价值的博弈、对稀有地位的要求、对权力和资源的争夺,对立双方的目的是要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以致损害对方。[4]104冲突在主客体互动中产生,是社会运行不可避免的常态。科塞重视分析冲突的平衡、整合、规范等正向功能,并对冲突概念作了限制,不泛指一切社会冲突。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的式微,是指大学教师的学术活动受到政府、市场等外部力量的过度裹挟,在科研过程中出现有违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甚至法律法规等冲突行为的集中体现。双方在价值理念、科研资源、抑或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博弈,它贯穿于整个科研过程,尤其体现在学术理想与功利取向的普遍紧张关系中。不难看出,社会冲突理论符合大学教师科研的有关特点,而关于如何调适科研公共性式微的矛盾,科塞对冲突正向功能的肯定和运用,无疑有着较为契合客观现实的解释力及借鉴意义。分析冲突视阈下大学教师的科研公共性,将为深入理解我国大学教师科研及其科研公共性的作用机理与实现路径,提供一个富有启发性的研究视角。

二、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式微的表现

(一)集体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冲突

作为国家知识生产和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成员,大学教师兼具集体和个人两种科研目标。前者以遵从国家战略、维护公共利益为核心,后者则指向个体的学术志趣、社会服务意愿等,通常后者被严格地嵌入到前者的目标序列中。一般而言,当双方目标无法一致或价值期待无法实现时,二者间就会产生冲突。对此,科塞分别以集体性、个人性的动机为切入点,界定了集体目标冲突与个人目标冲突。

在集体目标冲突中,集体利益远高于个人利益,意味着所有成员均应遵照集体的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受传统科研经费分配与人才评价机制滞后的影响,大学教师的科研表现出创新动力不足的情况,集中体现在重应用研究轻基础研究、学术影响力与成果产出数量不相匹配、热衷取得人才帽子等方面。这意味着大学教师虽然普遍遵照集体目标在进行科研,但实则对国家战略与科研事业发展的助力存在不足。久而远之,将伤至大学教师科研的创新根基。

相应的,对个人目标冲突来说,学术志趣作为个人性动机,引导大学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当遵照个人的目标开展行动,未能紧跟热门科研方向及选题,容易引起科研资源短缺、成果产出缓慢等矛盾。事实上,由于这种对“热门、冷门”的对比,主要参照科研经费的分配与人才评价机制而得出来的,科研机制的制定与执行始终以国家利益为导向,因而个人目标冲突在实践中也往往被转嫁为个人与集体间目标的冲突。

(二)与市场关系紧密与松散的结构冲突

近现代大学强化了与社会的互动,拉近了大学教师科研与市场间的距离,其中供给与需求是影响二者互动方式的核心要素。科塞以共同特征的多寡,来区分成员间紧密关系与松散结构的冲突。在这里,共同特征不仅停留在对冲突双方相似性的描述上,而更多地指向冲突双方在供给与需求间取得的共识。达成共识的程度越高,双方的关系越紧密,敌对的情感压抑得越多,不过爆发冲突时也将更为激烈。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市场与大学教师在科研资源配置、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广泛的共识,但也为科研发展埋下了冲突发生的引线。

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市场与大学教师科研的相似性功利取向模糊了双方边界,紧密关系促使二者在互动中构成一个难以割舍的整体。受科研资源竞争性分配和评聘考核压力的影响,被长期压制的功利取向会由“适度”转为“过度”,引发部分大学教师对效率与效益的偏执,科研逐渐成为“为稻梁谋”的工具。近年来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等现象屡见不鲜,危及到国家科研事业的公共利益。这既是大学教师科研与市场间发生紧密关系冲突的结果,也是市场力量过度介入下科研公共性式微的有力佐证。当然,一味刻意地追求松散结构并不代表能够避免冲突。远离市场的直接后果是,大学教师既不能获得充足资源以推进科研发展,也无法参与社会服务以满足社会需求,都将使科研公共性面临某种缺失的风险。

(三)顺从现实与追求卓越的价值冲突

科学精神作为科学本质的自然流露,是科研人员的精神气质、价值理念与科学规律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也是实现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的核心驱动力。随着外部力量的评价标准不断输入到科研领域,深刻影响大学教师科研的志趣、激情与活力。当科学精神的内驱力被逐渐抵消,资源获取、绩效考核等目标实现与否,就实质性地成为触发冲突的关键因素。科塞将这种为实现竞争性目标而引发的既定冲突行为,称为现实性冲突。科学精神的萎顿,破坏了科研的良性累积,消解了大学教师的理性精神与求知热情。由于科学精神功用的隐藏性,这种冲突往往难以被直接察觉,此时,现实性冲突开始向非现实性冲突演变。

非现实性冲突的对象具有偶然性,旨在通过随机冲突行为宣泄不满情感,其本身就是目的。批评、检举或沉默性“对抗”,不论是发声还是失语,都实际构成了大学教师与外部力量间的非现实性冲突。虽然我国遭遇的科学精神危机几乎与西方科技发达国家同步,但由于传统创新精神的薄弱、制度建设不足等原因,使中外消解危机的节奏并不一致。对我国而言,作用于大学教师科研情操、科研意志等现实性冲突,或许并非是最大的消极影响,因学术志趣扭曲、漠视公共利益等非现实性冲突而加速的科研公共性式微,才是其可能引发的不良结果。

三、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式微的成因

(一)集体目标的自我强化机制

我国科研事业的发展,是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和解决后发劣势的需要。随着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全面提速,大学教师科研的外在环境发生变化。受耦合效应、适应性预期等因素影响,服务于国家战略与科研事业发展的集体目标因价值正当、成就递增而产生自我强化机制,引发了大学教师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间的张力。

集体目标作为科研目标的重要构成,深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诸多科研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的复杂组合与调整导向,对实现国家目标起着重要协调作用。长期以来,国家目标与科研机制规章的相容性、适切性和依存度,很大程度上强化了科研机制的存在基础,二者发生深度耦合效应,增加了打破传统均衡状态的难度。虽然个人目标被不断嵌入到与之高度相关的国家目标矩阵中,但因传统科研机制不断自我强化而使之在短期内难以突破,科研成果的递增又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其积极效应,进而对其进行改革需要较长时期方能见效。

集体目标较个人目标更易获得普遍认同,当某一集体目标提出并逐步取得支配性地位时,大学教师对该集体目标的适应性预期也会渐次增强。他们认为遵照具有指导性的集体目标,能够降低或避免因个人目标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失败。当预期到已有科研机制将会延续,并预判到他人也会遵照集体目标开展科研活动时,自身便会率先行动起来,促使集体目标得到进一步强化。在已有科研机制的导向下,产生的知识生产成果是有力的证明,引导大学教师遵照国家目标开展科研活动,并使其科研行为与其长期一致。

(二)市场导向中的过度功利取向

大学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具有一定的资源依赖性,随着科研活动的高速增长,而政府经费投入存在上限,因科研人员规模扩大而导致的政府科研资助受益比例被大幅度稀释,科研资源有限性促成了大学教师科研与市场间的紧密关系。一般而言,市场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对应着功利取向的载体,其功能往往在满足主客体供需平衡时得以确认。这种理解没有根本性错误,可是多少忽略了紧密关系背后,可能因功利取向的共生性和累积性叠加而引发冲突。

在共生性的实现机制上,大学教师为实现科研发展而拉近与学术市场间的距离,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彰显科研公共性价值。同时市场通过合同性资源供给、需求导向等方式来获得大学教师的智力支持,为产业界和社会大众谋取福祉。这样,功利取向共生性促使市场与大学教师科研间达成互利共识,逐渐建立起一种愈发稳定的依存关系,对双方产生了深刻影响。

从累积性的作用机理看,这种累积效应是市场功利取向自身引致的一种自然反应。它真切地具有激发科研激情与活力的功用,但也造成一定的不足,随着累积程度的加深,特别是与共生性机制叠加后,容易形成过度功利取向的异化效应。共同强化了大学治理内部的锦标赛氛围和地位等级制,促发了部分大学教师的功利化心态和科研失范行为。

(三)科学精神萎顿的内在平庸性

科学精神作为凝结在精神层面的特殊意识形态,无论是广度和深度,都在大学教师的科研意识和行为层面占据支配地位,并在科研公共性中得以契合并得到诠释。因科研倦怠和责任泛化而造成的内在平庸性,是引发大学教师科学精神萎靡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科研人员基于考评结果来获取相应的资源、权力和地位,几乎成为科研领域的一种通则。大学教师的角色正逐渐发生转变,从受人尊敬的自由研究学者,转变为“被考评和问责对象及被管理的学术雇员”。[5]以持续的高强度激励性刺激为主要特征的学术锦标赛制,[6]不足以维持大学教师长期的科研激情和活力,当它们消退或科研成就感降低时,科研倦怠感就成为压垮科学精神的一根“稻草”。

即便在走出象牙塔后多年的今天,对大学教师这个曾被称为哲学家、大师等身份标识的学术精英群体,社会大众仍抱有特别期待。这意味着大学教师以其丰富的知识和专业视野,对国家、社会大众及公共利益仍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学术责任。学术责任泛化主要表现为大学教师因受非学术因素影响,有意无意地忽视个体的学术责任,并将其泛化为所在群体或组织的集体责任,借以挣脱科学精神对个人的规制。从拥有公共精神和家国情怀的公共知识分子,到游离于学术与市场间的知识生产者,学术责任泛化与虚置是对科研公共性的悄然背离。

四、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的提振之道

科塞强调,冲突兼具“分裂、破坏”的负面影响与“规范、整合、平衡”的正向功能。其中正向功能在于各方都摒弃了个人利益的动机,都致力于某种超个人的事业共同,[7]113即大学教师对科研公共性的彰显与守护。冲突语境下提振我国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主要有两条适宜的进路。其一意在明晰现实应用性的科研公共精神,其二旨在捍卫纯粹、非功利性的科研公共性质。概言之,公共性是提振过程中应始终秉持的价值中轴,不论是政府对科研体制的完善,还是市场对遏制功利主义过度蔓延的努力,抑或是倡导科学精神的复归等,都必须紧紧围绕公共性来展开。

(一)完善“安全阀”——优化科研经费分配与人才评价机制

大学教师科研一直是科研领域的重要议题,它深嵌于每一历史时期的国家政治运行中。受传统科研机制的影响,大学教师科研隐现创新性缺乏的问题。冲突是调节社会关系和对立双方权力的手段,能够通过缓和对立情绪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具有平衡功能。集中体现在某些能够提供合理途径以宣泄不满情绪或缓解矛盾的机制、机构或习俗等,是有效的“安全阀”机制,而科研经费分配与人才评价机制正是科研领域的重要“安全阀”。

优化科研经费分配机制,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力度,扭转长期以来低投入的局面。进一步追加对应用研究的经费投入,达到或超过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研发经费水平。合理规划政府与科研共同体间未来的学术契约关系,为有序优化现有的科研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巴斯德象限”理论,科研进程同时受到“认识、应用”双重目标的影响,在应用情境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间呈现双向互动的关系。政府应重视这种互动关系,即均衡由社会需求引发的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的协调,兼顾稳定性经费与竞争性经费的合理投入。鼓励大学教师维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间的张力与和谐,积极搭建科研与社会间的有机联系,使科研创新既源于社会的需求,又不囿于社会需求,而是统筹兼顾到学术知识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

优化科研人才的评价机制,是有效运用“安全阀”以消解科研冲突的重要抓手。在宏观层面,坚守科研人才评价的初衷,从顶层设计上改变以静态评价为主的做法,不要“一把尺子量到底”,早日回归评价、激励和项目支持的本义。建立国家级科研管理平台,提高人才项目计划的社会公信力。在微观层面,科学设置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对各类计划的推进情况进行实时的数据采集、监督和评价,严格界定“荣誉性称号”与“项目型计划”两类人才的权利、责任及期限等。积极发挥多元评价主体的作用,引入国内国际间同行评价,严格把控评选入口。克服“五唯”的长期负面影响,注重对本土优秀人才的培养。设置合理的动态评价周期,对人才计划入选者进行动态管理、评价及调整,给予适当压力和创新动力。

(二)激发“静默界石”——弘扬科研诚信文化

在科研领域,适度功利取向是一种常态存在,甚至人们会把它与发展竞争力相提并论。但当过度功利取向控制了大学教师的科研志趣和学术行为,它将成为科研公共性的最大威胁。因而,这并非意在否定功利取向,而在于如何把握它以服务于科研。冲突具有增强群体内凝聚力和整合的功能,对群际关系整合有助于维持社会稳定,[8]114这里的整合更多指向凝聚和团结的功能。假使冲突从未发生,公共准则将犹如群体间的界石一样静默存在。冲突唤起对立双方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参与,和加强对公共准则的认知,因此应弘扬科研诚信文化,激发公共准则的凝聚力与整合功能。

市场主体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弘扬科研诚信文化,这是当下消解冲突负面影响的治本之策。遵循长周期、广覆盖、重实效的原则,长周期意指保障国家科研事业发展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不应一蹴而就,过度关注“短平快”的项目。广覆盖是指应将科研诚信文化融入到整个科研进程中,传递到产学研平台、高校组织上,成为每一位科研人员不能逾越的心理底限。重实效是指应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结合国家科研体制和法律规范,在充分维护科研诚信体系的基础上,取得切实的社会效果。

进而言之,科研诚信文化作为底线共识,本身具有价值判断与行为准则。市场主体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充分发挥信息交换、筛选机制等优势,加快淘汰不良主体。合理提高对科研失败的容忍度,营造允许失败、宽容失败的相对宽松氛围,给予大学教师以鼓励和耐心。此外,法律法规只是保障科研诚信的底线,科研诚信建设的文化意蕴,仅靠政府权威或科研人员道德自觉无法完全落实,需要学术共同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共同监督。

(三)夯实“防火墙”——振奋科学精神

科学史说明,科学精神是统领科研活动的关键,但在当前“竞争与发展”成为强势话语的情形下,需要重申其价值。当竞争性收益成为大学教师从事科研活动的首要关切,科学精神将岌岌可危,一系列冲突会接踵而来。冲突重新肯定了潜在的规范,强化了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具有规范和调节功能。因此,当外部力量介入得越多,振奋科学精神就越能成为大学教师规范科研行为、抵御非学术因素干扰的重要防火墙。

对振奋科学精神的探讨,不能仅停留在大声呼吁的层面。虽然这种呼吁是正确的,但实际上还可以深入实践。科学精神与社会变迁、科研发展间存在一定的正向关系,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因而,振奋科学精神离不开国家、社会等各方共同支持,特别是国家在建立战略导向、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合理的竞争机制等方面,可进一步加大力度。

大学教师应恪守科研诚信规则,将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内化为个体的价值追求与行为习惯。积极发展同政府、市场等外部力量的合作关系,共同维系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切。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以自身的知识生产贡献于对公共问题的合理解决。“明晰应用性”与“捍卫非功利性”这两条旨在提振科研公共性的基本进路,二者以“公共性”为价值中轴,在动态平衡中发挥提振的效力。尽管其无法在短时期内完全消除因外部力量过度介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实现大学教师科研公共性实现争得更多的实践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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