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蕾/文
国家艺术基金是新时期我国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一项硕果,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优秀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作品,推进艺术事业蓬勃发展,是由中央财政拨款、国家设立、政府主导、专家评审、面向社会的一项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为社会艺术和全民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沃土,促进了艺术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融合,造就一大批优秀的艺术工作者,使他们迸发出创作灵感,为群众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国家艺术基金配套的资金管理、监管以及评审等体系也正在逐步健全起来。为确保国家艺术基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切实推动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应将效益审计引入国家艺术基金审计工作中,从项目申报、立项、经费预算、项目实施、后期计划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艺术基金相关管理制度。
效益审计也被称为“经营管理审计”“有效性审计”“效率审计”,是对企业的基本建设情况、生产运营情况进行审核,也对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旨在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效益审计包括两大板块的内容,一是经济效率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效率、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其能否以最低的投入换取更高的效益。在某一时间段内,如果某一企业的成本低、产出高,则意味着其经济效率较高,同理亦然。因此,效率实际上是投入产出比。二是经济效果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能否顺利完成战略发展目标情况进行审计。在开展效益审计工作时,采用的主要方法有:一是访谈法。适用于审计活动的各个环节。审计人员先要明确审计目标与方向,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出访谈提纲,以当面沟通、电话交流的方式进行,进行面谈时可以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进行。二是专家与社会力量审计。效益审计涉及面广,审计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毕竟有限,为了顺利完成效益审计任务,往往会从社会中聘请一些专家进行审计活动,或是直接将部分项目的审计活动交由第三方机构。三是在开展问卷调查之前,先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有足够了解,有针对性地设计出模式化的表格,将其发放给被调查对象,进而达到收集信息与证据的目的。四是审阅与研究文件。开展效益审计不仅要对财务资料进行分析与研究,还要对与之相关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包括官方报告、统计报表、各种文字资料等。此外,观察法、预测法等也是效益审计中常用的一些研究方法。通过合理地选择合适的审计方法来开展效益审计工作,可以较为全面地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效益情况给予客观性的评价,获得具备客观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评价结果。
我国于2013年底正式设立国家艺术基金,具有浓郁的公益性色彩,资金来源方式有两种:一是中央财政拨款,二是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置,体现出对艺术创作的支持、对优秀艺术人才的尊重,使优秀作品得到推广,为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起到助推作用。国家艺术基金中的资金主要用于对具体艺术项目的资助,并设置了专门的管理中心,承担着资金咨询、监管、评审等责任。为了最大化发挥出国家艺术基金的价值,财政部发布了专门的管理办法,明确表示要遵循“统筹安排、重点突出、创造效益、公开公正”等原则,不断加大对艺术基金使用的管理力度。在进行预算管理时,要将艺术基金的所有收入囊括其中,统一进行管理与审核,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支付。
《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每年6月底之前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都要将上一年度内艺术基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以报告的形式向社会披露。要在国家法律条款和财务制度的约束下对艺术基金进行管理,管理单位要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其中,效益审计作为重要的审计途径,能够对国家艺术基金形成较好的监督作用。其重要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确保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推动艺术资助评审机制的转型。国家艺术基金是一种“国家设立、政府引领、社会参与”的新模式。其中,资金来源既涉及中央财政拨款,也涉及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有序的审计工作,在确保审计独立性的前提下,发挥审计在监督、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国家艺术基金各项流程的公正透明,增强相关部门的权威性。二是确保国家艺术基金切实发挥应有的效益。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立标志着我国文化投入模式实现了创新发展,使财政投入直接“养人”的模式发生了本质改变,借助于社会监督、间接赞助、绩效考核等方式,增强了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有效提高了资金投入与使用的公正性与透明性,真正激发被资助者的创作激情,增强了资金使用效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不仅要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还要切实增强治理能力。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立,意味着文化部门在转变职能方面迈进了一大步,要不断创新艺术创作方式,促进艺术治理的“管”“办”分离,从整体上提升社会艺术文化创作水平。履行管理职能,更应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通过资金扶持艺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有效地激发人民的创造热情,使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涌流。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立正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实现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的体现,其目的不是营利,而是繁荣艺术创作,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加强国家艺术基金的效益审计工作则是推动和确保国家艺术基金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分析国家艺术基金效益审计的重要性,对新时期国家艺术基金效益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出具体的建议。
开展针对国家艺术资金的效益审计工作时,审计部门必须恪守三个重要原则,一是重要性原则,将资金倾斜向一些能聚焦群众目光、引发社会关注、财政投入量大的项目;二是实效性原则,要重点关注一些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力和能够推广的艺术项目;三是可行性原则,要为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扫清障碍。在坚守三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升国家艺术基金效益审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效益性,确保可以从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反映出国家艺术基金中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资金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规避风险。
随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发展,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先要确保真实性,然后要围绕经济、效果、效益开展相应的检查活动,从而给出合理评价。所以要将审计工作重点转移到效益审计方面,并要为此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在新时代新任务的引导下,艺术行业呈现新的发展趋势,这要求国家艺术基金在资助层面也应调整侧重的方向。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中,应当关注精品,促进优秀资助成果的应用,并探索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兴艺术形式,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推动新兴艺术、精品艺术的发展。为此,在开展对国家艺术资金的效益审计工作时,需要根据各个领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审计内容。效益审计能反映出经济增长的速度、结构、质量,在审计过程中要以财政资金管理与监管为重点,从整体上对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对预算分配情况进行审查,尤其要加大对重大资助项目、专项专款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实现适度、适量消费,以较少的资源获得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为确保国家艺术基金发挥对艺术事业的推动作用,使得每一项资助基金用到实处,切实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效益审计评价方法和标准。完善的效益审计评价方法和标准是国家艺术基金效益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首先,要着力于增强评价的科学性。这要求要以新思路、新方法实施效益审计。同时,在长期实践中针对艺术基金的具体情况设定合理的评价标准,以财政收支审计、国家审计准则等为基础,创新审计方法、优化审计流程,对各种资助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做出权威性、全面性的评价,进而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在准确发现问题的同时,剖析引发问题的根本原因并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切实提高艺术基金的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益。其次,制定国家艺术基金效益审计评价标准。要通过深入的调研分析,明确效益审计应关注的关键性指标,完善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更为全面地反映出国家艺术基金的效益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其中可能存在问题和风险,从而及时从审计层面给出相应的结论和参考建议。
国家艺术基金章程规定,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随着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专业化的提升,对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实际效益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升。为此,要高度重视国家艺术基金审计的重点,充分利用先进的审计理论和方法,全面地反映国家艺术基金的使用情况和产生的实际效益,确保国家艺术基金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发挥其应用的审计监督作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推动国家艺术审计的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审计的重要监督和评价作用,总结国家艺术基金运行过程中的得与失,及早规避风险,在确保国家艺术基金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发挥其促进艺术事业发展的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