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民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 上海200237)
中共十八大以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 刚刚结束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在新形势下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宣示,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中一大亮点就是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全新阐释和重大部署, 并为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41 年来, 中国的民营经济飞速发展, 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数量最大、 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 必将对中国经济行稳致远作出更多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曾就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多次强调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 “毫不动摇”, 强调中国对民营经济的政策和鼓励不变, 强调 “三个平等”。 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重要部署, 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创新, 更是振聋发聩, 鼓舞人心。 由此,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可以归结为“所有制、 分配方式和运行机制” 三者的统一。 首先, 就所有制而言, 强调中国的所有制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这实在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之一。 从41 年前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 到巨大体量的民营经济勃兴, 再到相当数量的外资进入, 都体现“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这一特征。 其次, 就分配方式而言, 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同样符合中国当下的实际。 我们对生产力理论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 完善和发展的,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生产力理论有了更深入、 更科学的认识。 此次《决定》 就指出生产要素构成不仅包括过往所说的劳动、 资本、 土地, 还包括知识、 技术, 特别提出数据也是生产要素之一, 这是重要的理论推进。 在许多新的领域, 按劳分配为主体应当保证, 但是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 更应当鼓励。 第三, 就运行机制而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成。 我们谈所有制, 谈分配方式, 关键是运行。 运行与前两者相互联系、 相互支撑、 相互促进, 这一逻辑关系已在会议公报和《决定》 中得到体现。 对所有制、 分配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再认识,有助于更清晰、 更准确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当前,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已经拉开序幕, 全球经济变化与挑战不断显现, 如何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 潜力、 创造力, 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理应走在前列。 “灯亮一盏、 光洒成片”, 这就是对新中国成立70 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70 周年最好的致敬。
70 年来, 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 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 “中国奇迹”, 其背后是中国的制度优势,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是中国制度优势的一大基石。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 正是包括千千万万位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默默无闻、 孜孜以求、 艰苦奋斗的结果。 进入新时代, 凝聚人心、 汇聚力量, 比任何时候都重要, 这关乎中国企业家群体是昂首阔步, 还是裹足不前; 是鼎新革故, 还是因循守旧。 因而, 要把民营企业家作为“自己人”, 切实做到地位平等、 机会平等、 规则平等, 让总书记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的重要观点真正得到落实。
民营企业发展离不开国家发展的战略大局, 国家发展的战略大局也需要民营企业的支持。 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 我们汇入江海之中, 就是要学会游泳, 而学会游泳, 一定要在江海中学会。 “一带一路” 倡议是二战以来最具吸引力的一个全球合作模式, 不仅要独善其身, 更要兼济天下。 中国许多企业奋斗在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 正如总书记所言, “这不是一条私家小路, 而是大家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 中国民营企业也满怀豪情, 在这条阳光大道上阔步前行, 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数据显示, 截至2017 年, 中国民营企业500 强中, 有274家参与了 “一带一路” 建设, 实现海外收入(不含出口) 7 900 多亿美元。 2017 年民营企业与“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达到6 000 多亿美元, 占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的43%。 同时, 民营企业“走出去” 的模式也越来越多元化, 不论是在农业, 还是在机床、 轻纺、 汽车、 家电等领域, 都体现出了相当高的国际化活力。 未来, “一带一路” 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应建立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基础上, 建立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 这就需要有更多的企业, 尤其是让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 建设中发挥独特作为。
《决定》 还提出了一个高远的目标, 就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这一体系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从我国发展历程来看, 过往更多地依赖政府的主导, 而今天更多地依赖市场自我调节,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袖手旁观。 用好市场这只 “无形的手”是决定性的, 同时, 政府该管的要管, 该放的要放; 该管的要严管, 该放的要完全放开。 抓住牛鼻子, 就是: 要监管的, 政府挺身而出; 要发展的,让市场百川归海。
行胜于言。 优化营商环境是对民营企业最有效的支持。 重点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 坚持法治化、 国际化、 便利化, 突出公平、 统一和高效的原则。
着力解决好企业关心的痛点、 难点、 堵点。 发展环境好不好, 企业最清楚。 在政策制定、 反馈机制上应多听听企业家的心声, 了解他们最盼望、 最关心、 最希望的事情, 蹄急而步稳, 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 安全感、 幸福感。
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标准。 方向对了, 事半功倍, 否则南辕北辙。 要注重国际比较, 对已有成效和经验进行系统总结, 持续撬动涵盖各领域的“放管服” 改革。 加快互联网、 大数据、 云计算、 区块链在政务服务领域的运用, 打造成本更低、 效率更高、 更加安全可靠的政务生态系统。
激发、 释放民营企业的活力。 除了减税降负,还应在经营领域方面更加开放, 让民营企业有更多可作为的空间, 助力新产业、 新业态、 新模式的发展。 在桎梏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难、 融资贵等老问题上, 要把相应的支持政策具体落实到位, 让弹簧门、 旋转门、 玻璃门真正被拆除。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 应让民营经济主体与其他经济模式主体各得其所。 此外, 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有良好的 “撮合机制”, 在宽松和谐的氛围中,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让政府发挥更好的作用, 建议可在竞争性行业有所突破、 有所示范。
中国经济发展正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 全新技术和新兴业态不断崛起, 传统行业正全面融入变革。 此次《决定》 部署了五个重要的坚持和努力方向, 其中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被摆在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加以强调。 企业是技术创新决策、 研发投入、 科研组织与成果转化的主体, 企业创新的规模和质量, 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与水平。 在2019 年最新的世界500 强榜单中, 有129 家来自中国, 首次超过美国, 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尽管表现亮眼, 但也要看到我国企业国际知名度不高, 盈利能力不足, 创新能力不强。 尤其是创新能力不强已成为我国发展的“阿喀琉斯之踵”, 中国企业的产品与服务附加价值偏低, 竞争实力偏弱, 往往只能依靠低价格、 低利润来提升竞争力。 创新动力不足、 创新投入不够、方向目标不准、 缺乏担当精神, 是我国企业鲜有创新成果的主要原因。 华为一步步走进人们的视野,披荆斩棘走向世界, 表明科技创新是 “正道”。 然而, 类似的核心技术能力突出、 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冒尖” 企业在我国数量少、 集群规模小, 我们需要更多能在世界舞台一较高下的“奇兵”。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民营企业家被赋予更多期许和社会责任。 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框架下, 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既具有现实意义, 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 要为民营企业家搭建学习、 交流、 互助的平台, 引导他们始终保持发展的信心和定力: 作为企业家既要追求自身的事业发展, 更要融入国家建设的洪涛巨澜之中; 作为企业家要树立创新意识, 不断进行理念创新、 管理创新、 科技创新, 勇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卡脖子”领域, 创造出引领世界潮流的科技成果; 作为企业家要有逢山开路, 遇水架桥, 将改革进行到底的精神和魄力, 不断增强斗争本领。
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 不仅要鼓励, 还需要引导。 民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始终不忘合作初心, 始终走在继续携手前进的道路上。 当下, 我们正在向中国共产党学习, 开展“不忘合作初心, 继续携手前进” 主题教育活动, 同样服膺于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重要目标。我们要结合主题教育活动, 引导企业家会员不忘多党合作的初心, 以 “功成不必在我, 功成必定有我” 的使命担当, 在中国人民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实践中力尽绵薄、 积极奉献。
迈向新征程, 宏伟蓝图已徐徐展开: “一带一路”、 自贸区建设, 为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 开拓两个市场带来重大机遇。 京津冀协同发展、 长江经济带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 中心城市群发展战略、 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使企业发展迎来诸多良机。 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既要激发民营企业内在动力, 坚持创新为引领增强活力, 同时又要有外力的推助, 为民营企业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这既是壮阔的征程, 也是艰辛的跋涉, 需要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歇。 我们当努力再努力, 从而不负伟大的梦想, 不负伟大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