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护理管理质控中心
执笔人:陈文瑶,徐英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在全国蔓延,所有省、市、自治区均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老年医疗护理机构收治的患者存在抵抗力差、多病共存、失能失智等特点,给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带来十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加强防控意识、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是目前老年医疗护理机构防疫的主要任务。为此,上海市老年护理管理质控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防疫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疫情实际情况及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的特点,制订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上海市老年护理管理质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第二版)》,质控中心将根据疫情变化和各机构实际情况修订。
1.1 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人人要树立“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能懈怠、不能侥幸、不能麻痹”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机构内部防控要求。
1.2 制订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机构条件等,制订应急预案和护理工作流程。患者出入院管理、家属探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要符合新冠疫情期间的防控要求。
1.3 开展全员培训 采用视频授课、在线学习等多途径、多形式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尤其是护理员、工勤人员要分时、分段进行培训,确保人人掌握防控要点。
1.4 设置隔离观察病房 各机构要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隔离观察病房。
2.1 工作人员管理及防护
2.1.1 切实落实工作人员隔离措施 所有从外省市返沪的工作人员,应当经隔离观察满14 d无异常后才能返回岗位。
2.1.2 严格控制院内工作人员外出频次 尽量减少院内工作人员外出采购或办事的频次,非必要事务不离开机构。每次外出前,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等,返院后进行必要的消毒。
2.1.3 加强工作人员体温监测 要求工作人员在进入机构大门口处均应每日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工作,发热和(或)出现呼吸道不适症状者应及时进行干预处理。对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诊排查,具体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在医学评估完成前不能继续工作。
2.1.4 及时掌握工作人员动态变化 确保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和居家的健康防护。原则上暂停招录新的护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建立机构工作人员防疫信息表,做到每日更新,不漏报、瞒报、迟报。
2.1.5 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 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正确执行手卫生,特别要强化护理员、工勤人员手卫生制度的落实。
2.1.6 掌握防护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采取防护等级 (1)标准预防原则:基于所有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不完整皮肤、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防止与上述物质直接接触,而采取的基本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2)一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白大褂)、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使用一次性医用手套。提高工作服清洗、消毒的频次,2~3次/周。(3)二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护目镜、医用防护口罩、防护内服或工作服外套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一次性防护服(视情况而定)、一次性乳胶手套,必要时穿一次性鞋套。
2.1.7 合理组织交接班和护理查房工作 尽可能减少大量医务人员短时间内集中于狭小空间的情况发生,以降低病原体交叉传播的风险。
2.1.8 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 采取弹性排班,建立护理值班、备班制度;结合护理工作强度、个人生理需求等,科学安排各护理班次;加强工作人员心理调节。
2.2 老年患者管理及防护
2.2.1 暂缓接收新入院患者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入院的,做好医学筛查,收入隔离观察病房,至少密切观察14 d,无异常后才能收入普通病房,避免与其他患者接触。暂停患者请假回家,如需外出就医,应当按照出院患者处理。
2.2.2 减少患者聚集 有条件的机构尽量分开安置住院患者,控制每间病房内的患者数量,重症患者(如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气管切开的患者)尽量安置在单人病房。患者和护理员禁止相互串门,非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尽量不去病房和公共区域走动,同时暂停室内集体活动。
2.2.3 加强患者生活护理的落实 尤其要协助患者做到勤洗手。
2.2.4 加强患者病情观察 重点监测体温、呼吸,1~2次/d。如出现咳嗽、发热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2.5 帮助患者采取必要的防护 患者因检查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病房时,应协助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
2.3 家属探视管理 (1)为降低老年患者的感染风险,原则上暂停家属陪护、探视、送餐,如需送物可将物品置于指定区域。(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院的家属,应按照规定和要求,人数减到最低限,建议每次1人;家属应主动配合医学筛查、戴好口罩、穿好隔离衣,接受体温测量,规范洗手,从严落实相关防护措施,进院时间不超过30 min。(3)其他人员,如快递、外卖以及不必要人员不得进入院区。
3.1 病房消毒管理 做好空气、物品、地面消毒。病房应保持空气清新,能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每日通风2~3 次,每次不少于30 min。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建议关闭中央空调。物体表面可选择用500~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75%乙醇,采用擦拭或浸泡消毒方法。地面可用500~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公共区域定期消毒。
3.2 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严格管理。废弃口罩、隔离衣等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4.1 防疫物资加强管理 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口罩、手套等紧缺物资定时、定量、定员发放,杜绝浪费。乙醇、消毒液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分开放置、不要混淆,应远离高温、明火。注意不要向电器喷洒乙醇、消毒液等易燃物品,避免因电器短路、乙醇燃烧等导致火灾。
4.2 外带物品规范管理 设立外带物品接收入口,接收物品尽量为患者生活必需用品,如御寒衣物、洗漱用品等,自制食物不建议入内,物品统一消毒后送至各病房。
5.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活禽野味,停止提供生食品。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流程。
5.2 做好患者心理支持 由于疫情复杂、家属暂缓探视、不能外出等原因,患者易产生焦虑、愤怒、孤独、睡眠障碍等问题,正确评估患者心理状态类型与需求,给予患者心理调适,提供恰当情感支持和信息支持,如帮助患者与家属通过电话、微信、语音、视频等形式联系,消除彼此牵挂、不安的情绪。
5.3 增加患者营养支持 给予患者适量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的饮食。补充水分的摄入,增加点心、水果的供应。
5.4 加强患者及家属的防控宣教 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家属发布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