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审美文化从自然的“祛魅”到“返魅”研究*

2020-02-11 20:22刘伟杰闫文辉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境界万物事物

刘伟杰,闫文辉

(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审美需求是人的本质需求。工业革命以前,审美文化以自然的“祛魅”为主要特征,以突出人本质力量的“自然的人化”为美,强调在审美的过程中以满足人的自身欲望为原则。这种自然的“祛魅”下的审美文化导致生态危机愈加严重,人的内心愈加荒芜。为了克服传统审美文化的弊端,以自然的“返魅”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审美文化应运而生。生态审美是在生态危机背景下提出的新型审美观念,它倡导将活态的艺术回归于一种生活的世界,用艺术化、审美化的认知方式与行为方式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使生命永远处于充满希望与活力的状态,克服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一、公众审美文化的“祛魅”与“返魅”

公众审美文化由自然的“祛魅”向自然的“返魅”的转变是新时代审美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一)审美文化的“祛魅”

“祛魅”,祛,去除;魅,神秘性,魅惑力。“祛魅”起源于马克思·韦伯所说的“世界的袪魅”,通俗来说,主要是指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所导致的人类不再相信世界是神秘莫测的,人类可以凭借自身的力量计算和掌控一切。自然的“祛魅”意味着自然的神秘性、神圣性和魅惑力的消解,人们凭借自身技术和知识可以计算和掌控自然,人们不再信奉和追捧自然,自然的地位也不再崇高。人替代了外在的超越性自然成为了自身的主宰,并且,世间万物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都由人类产生和决定。自然成为了没有灵魂与尊严的“空洞实在”,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

人类的审美文化也深受自然的“祛魅”意识影响。自然的“祛魅”下的审美文化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之上,以主客二元对立关系为框架,突出强调人类作为审美主体的中心与主导地位。正如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一书中提到的:“美是人在实践中的自我实现或环境的人化,也就是说,美(自然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才是美”。[1]在这种审美观念的指导下,审美对象就成了被改造的自然,即“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人类产品,它与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形成一种对立关系。并且,审美主体只会关心审美客体的外在形式是否愉悦了主体,不关心它的存在对于整个宇宙的价值。这样,审美就成了人类自身欲望的发泄与形式的自我玩赏,成为了一种分离的、利己的、非生态的审美活动。自然的“祛魅”后的世界变成了一个机械的、单调的、环境恶化的、无意义的世界,人们无法在这样的世界中安顿自己的身心,于是人们开始呼唤自然的“返魅”,渴望诗意的栖居于大地之上。

(二)审美文化的“返魅”

自然的“返魅”意味着要恢复自然的神秘性、神圣性和魅惑力,树立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的生态意识。但这并不是要全面复兴原始社会自然的神秘主义与不可知主义,这种自然的“返魅”是建立在无神论与尊重生态精神基础之上的,是更高层次上的自然回归。它要求人站在生命共同体的角度,以审美的方式体悟整个世界,对自然保持谦恭,对万物保持敬畏。自然的“返魅”下的生态审美观念打破了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上的审美范畴和伦理范畴,突破了主客二分的认识思维模式,把人与自然放在统一的主体位置,将个体生命重新与自然界连接起来。在生态审美观念的指导下,人类将自身放入到整个生命共同体当中,让自身与生命整体处在物我不分的交融境界,在体验生命万物相互联系、生生不息、循环不止的圆满和谐状态中获得审美上的享受。它是站在世间万物共生共存关系的角度探索美的本质,是对传统审美观念的超越。

自然的“返魅”下的生态审美以“自然”为美。“自然”并非是我们传统理解上的名词属性的自然界,而是作为形容词属性的自然而然的状态,即以自身的尺度存在。自然之美突破了传统审美的感官、形象以及各种人为标准的狭隘偏私,是超越了有限的无限之美。首先,它是一种内在真实之美。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事物,其外在物体与内在物性是相统一的,是一种处于素朴本然状态下的事物,这样的事物必然是真实无伪的。内在真实之美不刻意强调外在表象与形式,它的美来源于它的内在精神。其次,它是一种自由之美。出于自然状态下的事物,意味着它可以顺应自身物性存在,即以自身的尺度存在,这本身就是自由的表现。并且,这种自由并不是外物强加,而是它与生俱来的本性。所以自然之美也是自由之美。再次,它是一种生生不息之美。自然本身就包含无限的生机,“自然事物之间互涵互动组成了一个大化流行的生命世界,每个事物都具有生生不息的能量,整个世界处处充满生机。”[2]最后,它是一种广大和谐之美。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事物,生长发育各得其性、各正其命,组成一个圆融无碍的宇宙生命场,“人作为宇宙一分子,与其他生命互相涵摄、合拍齐动,形成一种广大和谐的自然状态。”[3]所以自然之美也是一种广大和谐之美。

二、公众审美文化从自然的“祛魅”到“返魅”的必然

公众审美由自然的“祛魅”到自然的“返魅”转变是顺应人类审美文化发展的规律性要求,也是摆脱生态危机思维困境的现实需要。

(一)顺应审美文化的发展规律

公众审美文化的转变是审美文化发展的规律性要求。事物自身的发展都要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这是事物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在形式上呈现出周期性。事物在周期性的运动中,有利于发展的部分被保留,阻碍发展的被抛弃,同时还增添了一些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内容,所以,事物在形式上看似回到了原点,但它却不是原来事物的再现,而是在一个更高基础上的复归,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在原始社会,社会生产力低下,理性思维不够发达,没有自我意识,所以人类只能通过融合着审美体验、身体感受的诗性直观整体性的思维来认识世界。由于科学技术不够发达,人类对许多自然现象不能做出科学的认识,只能用种种神秘主义、万物有灵、宗教神学等观念来解释,世界对于人来说具有神秘性和魅惑力,因而在人类心中的地位无比崇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理性思维的逐渐发达,尤其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开创与发展为人类认识世界提供了助力,世界在人的眼中变成了一部没有精神与灵魂的精巧的机器,变成了没有生命的原子集合体。整个世界对于人不再具有神秘性和魅惑力,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发生了改变,由自然支配和决定人变成了人决定和支配自然界,人们不再崇拜自然,这就是自然的“祛魅”阶段。自然的“祛魅”下的世界爆发了严重的生态危机与精神危机,人们开始呼唤自然的“返魅”,要求利用整体性思维来理解世界,重新恢复世界的神圣性和魅惑力,重新确立对自然的敬畏。这个自然的“返魅”阶段属于认识过程中的否定之否定阶段,是对自然的“祛魅”阶段的否定。至此,人对自然的认识在运动轨迹上完成了一个周期。所以,公众审美文化由自然的“祛魅”到自然的“返魅”是必然的。

(二)摆脱生态危机的思维困境

公众审美文化的转变也是摆脱生态危机思维困境的现实需要。近代自然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了工业文明的发展,同时改变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成为了世界的主体,自然变成客体。整个世界成为了以人为主体、以自然为客体的“主客二分”的对立世界。主客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人是主体同时也是目的,自然是客体同时也是工具,而工具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实现目的,即自然的存在价值就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人对自然是一种单向度的征服。人类把自身当作世界的中心、把其他存在物当作可利用的资源对象,凭借着自身的科技手段强势张扬生命,对地球上的其他物种或者弱势的人类民族进行讨伐,尽可能多的攫取外部资源以满足自身需要,最终导致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对立冲突,爆发生存危机。受“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影响,人们由崇拜自然变成崇拜人类自身,在审美上表现为,“自然的人化”才是美,审美是为了人单方面欲望的发泄。这种审美观念建立在人类表现自我、放纵本能的基础上,用人的本性对抗自然,结果使人类限于自身的内心世界无法自拔,再也不会体会到真正的“自然”之美。并且,用人的本性对抗自然,会让人与世界完全对立,自身最终也会走向衰落。

“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是将存在归结为某种实体即物质或精神,把整体的、联系的世界强行分割成碎片,把各种生命之间互涵互动的关系简单的归结为二元对立的关系。”[4]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把一个大化流行的、活的世界,理解为一个孤立机械的、死的世界,具体生动的存在也在二元对立思考过程中变成了丧失活力的抽象概念。在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下,物质和精神是可以通过概念抽象与理性分析加以把握的。世间万物经过概念抽象与理性分析之后,似乎变得条理清晰,但实际上却丧失了自身的整体性与本然性。概念是人对事物抽象理解后下的定义,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的标准与规范。当人对事物有了统一的概念认识之后,就会用概念的定义来衡量区分世间万物,把一个原本联系的世界分割成碎片化的世界,破坏了世界的整体性。为追求对事物理解的深刻性,人们会对事物做最高的哲学抽象,但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具体的、真实的事物早已经不存在,人们所做的只是空洞的概念演绎。分析作为现代人认识世界的主要手段,虽然促进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但是产生了一定的弊端。人们利用分析手段,对事物的局部理解越加深入,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人对世界的整体性把握,在审美上就表现为过度关注艺术体的结构与形式,整体的境界以及生命气息却遭到了忽视。并且,理性分析的手段是无法将生机勃勃的有机世界所穷尽的。

“主客二分”与“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造成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自身的不和谐,严重的生态危机要求人们必须确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观念。同时也要改变自然的“祛魅”下以“自然的人化”为美的传统审美观念,确立自然的“返魅”下以“人的自然化”为美的生态审美观念。

三、公众生态审美文化的塑造与重构

审美文化发展的规律以及严重的生态危机都要求重塑公众的审美文化,可以从信仰维度、修养维度、方法维度、实践维度等四个维度进行考量。

(一)信仰维度:恢复自然的神圣性

恢复自然的神圣性能够让公众重新尊重自然、敬畏生命,为人们的审美活动找到新的价值基础和精神依托。当然,这种自然的神圣性不同于宗教神学中的神统治一切、不可侵犯的神圣性,也不是原始社会自然的神秘主义和不可知主义,它指的是“人的认识功能并不能完全掌握,具有超越认识的性质”[4]120,是一种无神论。

要恢复自然的神圣维度,重建公众对自然的“神圣信仰”,不能仅仅依靠知识层面的生态理论建设,必须要把它提升为一种精神的形而上境界。这样的精神境界无法轻易达到,保持着神圣性,让公众终保持谦恭敬畏的心态,同时又能指引公众的活动,让公众拥有道德自律。精神的形而上境界建设需要新的伦理关系作为支撑,而新的伦理关系是由自然与人构成的,二者共存于一个整体境界,重新确立伦理原则,让公众的道德理性与自然的神圣性相关联。新伦理关系中的“自然”有三重维度:第一重维度是物质自然维度,是包括人在内的整个物质自然界,特别要强调的是人也是物质自然界的一部分;第二重维度是规律自然维度,是指整个物质自然界本体的运动规律和最高法则,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必然遵循;第三重维度是道德自然维度,也是人的道德修养、人格锻炼的理想境界。道德自然维度即精神的形而上境界,是一个超越性、开放性的理想境界,公众的实践都受其指引。此外,道德自然维度还具有超越认识的性质,即人的认知功能并不能将其完全掌握,具有神圣性。所以,新伦理关系中的“自然”是事实与价值、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自然的物质性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实践对象,自然的规律性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自然的道德性为人的实践活动提供了精神依托。在这样一个整体的伦理境界中,公众的道德理性就与自然的神圣性相关联,公众的道德修养与实践活动也就建立在了对“神圣自然”的尊重和敬畏之上。神圣的自然就像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一座灯塔,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价值目标与精神归宿,人的一切实践活动都承载着拉近人与“神圣自然”距离的使命。处在“神圣自然”指引之下的公众审美活动就自然而然的完成了由自然的“祛魅”到自然的“返魅”的转变。

(二)修养维度:提升生态审美境界

生态审美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体验,需要一定的审美境界作为支撑。审美境界即人的心灵所达到的一种境地,它的高低决定公众是否能够在审美上完成由自然的“祛魅”到自然的“返魅”的转变,让人在体验万物和谐中获得超乎感官愉悦的生态审美享受。因此,提升公众的生态审美境界是重塑公众审美文化的必要措施。

生态审美是从世间万物和谐共生的角度来思考美的本质。在生态审美的意义上,人与整个宇宙是和谐统一的,世界万物都处在“广大和谐”的状态中,所以宇宙万物的“广大和谐”就是生态审美的美学根源,同时也是我们最终要确立的生态审美境界。“广大和谐”指的是宇宙生命交融互通、和谐共生的一种自然状态,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观念相类似。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念把“合”落在沟通天道与人道的道德实践上,强调人要在天道的指引下不断加强道德修养。道家的“天人合一”观念把“合”落在生化万物的自然之“道”上,强调人要效仿大道,无为而无不为。虽然儒道两家对于“天人合一”的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但都继承了《周易》的整体性思维,承认世界是一个处于广大和谐状态中的有机整体。首先,宇宙是一个充满生机生生不息的大生命场,每一个生命都不是封闭孤立的,而是与其他生命互涵互动的。人作为大生命场中的一个个体,在本质上与其他生命没有差别,人必须要将自己的生命融入到整个宇宙大生命体中,保持和谐。其次,宇宙万物虽然有不同形式,但抽象到最根本就是阴阳两种不同属性。阴阳之间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彼此开启、互相生成的关系,阴阳的消长引起万物变化,最终归于和谐。最后,《周易》本就是对宇宙的常变与不变规律的揭示,用以指导人的活动,以求达到与宇宙合拍齐动的和谐境界。要达到广大和谐的境界,就要加强“修身”。“身”是肉体与心灵的统一,“修身”要求公众既要调节自身的生理欲望,又要提高自身的德性修养,在身心合一的过程中去感受宇宙广大和谐之境界。只有达到广大和谐的心境,公众才能突破一己之局限,真正将自己与世界融为一体,在与整个宇宙的交流与沟通过程中体验生态之美。

(三)方式维度:掌握生态审美方法

生态审美的过程是一个身体感受与心灵感悟相统一的过程,不能用理性分析的方法,只能用诗性直观的方法。

诗性直观方法不需要借助固定的抽象概念,也不带有任何实用目的,是亲历者将意识融于世界与生命,依靠人丰富全面的感受从内部直接进行体验的非对象化方法。诗性直观关注的是生生不息的动态生命过程与圆融和谐的生命状态,是对生命存在本质的深切感受,而非各种排他性、选择性的外在形式,所以它能将审美对象扩大到整个自然。传统认识世界的方式是在“主客二分”与“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下的理性分析认识方式,人是认识的主体,世界是纯粹的客观事实,只有通过自然科学的观察、测量、计算获得的属性才是世界的真实属性,而诗性直观获得的属性因为不能被测量计算,被人们认为是虚假而加以排斥。但是只凭借科学的测量计算手段不可能认识世界的全部,因为世界是一个充满灵性的、融合着情感价值的“具有具体内容的现实”,人只有通过诗性直观的方式才能体悟到。因此,诗性直观作为认识世界的一种方法不仅不应该受到排斥,还应该得到提倡。运用诗性直观的方式体悟世界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在诗性直观前必须要对自然心怀敬畏与崇拜,在心理上保持谦逊,不能带有主体优越感;其次,诗性直观还需要排除各种先入之见。公众要充分调动自己的感官,集中注意力,让自己投身于所观对象中,让心灵直接进入物的世界,将自我与所观对象融为一体,达到物我交融、物我为一的境界。在这个境界中,公众的内心会与所观对象合拍齐动,形成一种感同身受的亲和关系。公众与所观之物没有了间隙,公众的视野也不再局限于公众自身,而是着眼于整个宇宙生命体,自然而然的就把所观之物纳入了自己的本质中,会对所观之物产生强烈的认同,自觉尊重它的物性。它在公众心中也就没有了大小、高低、贵贱等外形的局限,公众只会体会到它生生变化的生命过程以及圆融无碍的生命状态,体会到它生命本质的美。

(四)实践维度:承担生态审美责任

公众生态审美文化的塑造还需要实践的参与。中国在对认识和实践的理解上与西方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中国的认识与实践是统一的,即“知行合一”。其次,认识也不是单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而是对整个宇宙处于广大和谐状态的感悟,实践也不是单独指具体的操作活动,而是在具体的操作活动中感受自然、享受生命,体悟和维护宇宙和谐。心灵的感悟有助于在实践过程中顺利实现与自然的沟通,身体的实践又反过来提升心灵的感悟,认识与实践是一个水乳交融、相互促进的统一体。所以塑造公众的神态审美文化还必须要有身体实践的参与,而身体实践活动指的就是承担生态审美责任、维护万物和谐的活动。

公众有生态审美的权利,也有维护生态和谐的责任。人虽然在生命的本质上与世界万物是相同的,但人毕竟是拥有高级思维意识的特殊群体,拥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所以人应该也必须要承担应有的伦理责任——维护生态和谐。承担生态审美责任、维护生态和谐最重要的是要顺应物性,做到无为而无不为。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有自己的自立性,拥有自己成为自己的本质规定性,且不能被外物所规定和限制。当世间万物都有保持自身自立性的自由,即可以按照自己的本质规定性发展的时候,世界也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秩序,产生了最和谐的系统。因此,人所能做的就是要发现和认识世界万物的特殊自立性,即本质规定性,尊重事物自然而然的本真状态,让事物本性得到充分发展,尽量减少人为的干预,做到“无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放任自由,而是要求人效仿自然之道,以守护者的姿态参与生生不息的自然化育。当万物出现违背其自身规定性发展的状况,人就要挺身而出,利用自身的智慧使其重新回归自身的本质规定性发展的轨道。在这个承担责任的实践过程中,人们会加深对世界万物和谐的认识,同时也会自觉反思自己与自然的关系,自觉地调整和规范自身的行为以实现与宇宙万物的和谐。公众的审美文化也就在这个“知行合一”的过程中实现了塑造与重构。

公众审美文化属于形而上的精神领域,所以对公众审美文化的塑造与重构也主要是对公众的思维进行改造。恢复对自然的神圣信仰、提高生态审美境界、掌握生态审美方法等三个维度均是对公众思维的直接改造,承担生态审美责任是通过实践活动对公众思维进行间接改造。塑造公众的生态审美文化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能仅仅局限于这四个维度,我们必须要加强对公众生态审美文化的深层研究,争取提出更多、更具体的塑造公众审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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