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伟 齐天帅
(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四平 136000;长春市第六中学,吉林长春 130000)
Halliday 最早提出了信息焦点的概念,将信息焦点定义为存在于每一个信息单位中突出的信息内容。他指出,信息焦点与信息结构有关,与新信息关系密切。此后,信息焦点问题进入了功能学研究的视野,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20 世纪80 年代,信息焦点理论被引入我国,国内学者对信息焦点问题的讨论集中在语用学和功能语言学领域。一些语用学者把信息焦点定义为说话人在选定话题以后,围绕话题的讨论;也有语用学者认为焦点是说话人要传达的信息重点,也是听话人接受的新信息中的重点信息。徐杰、李英哲从功能的视角出发,提出了信息焦点的功能属性;徐烈炯、刘丹青将信息焦点进一步界定为话语功能概念,认为信息焦点是说话人最想让听话人注意的部分。
学者们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信息焦点的界定各有侧重。将这些界定进行梳理,可以看出,信息焦点是信息单位的核心内容,是信息发出者希望被信息接收者注意的重点信息且与新信息有关。信息焦点研究既要考虑信息发出者也要考虑信息接收者,信息发出者为了确保接收者能够成功接收到信息焦点,需要采用特殊的句法手段将信息焦点凸显,提醒信息接受者注意。系统功能语言学从信息发出者和信息接收者两个视角对信息进行讨论,提出了主位结构和信息结构,为信息焦点问题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能够更加全面的阐释信息焦点的实现方式、意义和功能。
主位结构理论和信息结构理论为信息焦点研究提供了研究视角。主位结构理论将小句的第一个成分定义为主位,标志着信息的起点,主位之外的成分称为述位,是围绕主位的话语。主位结构的体现为:主位+述位,主位在小句中的位置必须在述位之前。单项主位可以是词组、短语也可以是小句,当主位由小句表示时,它本身内部又可含有主述位结构。当小句的主位同时是小句的主语时,主位为无标记主位,当小句主位不等同与小句主语时,主位为有标记主位或标记性主位。信息结构理论将小句的信息分为已知新信息和新信息,已知信息指已经出现过或信息接收者可以从语境中推断出的小句成分,新信息指之前没有出现过,受话者也无法从语境中推断出来的小句成分。小句的信息结构形式可以表征为:已知信息+新信息。小句意义的实现依赖于新信息,已知信息可以被省略但新信息不能被省略。通常情况下,小句中的新信息位于已知信息之前。
实现信息焦点的手段之一是句末焦点原则:即在一个信息单位中,将焦点放在句子尾部的原则。然而,在现实的语言使用中,违背句末焦点原则的情况时有发生,探讨实现信息焦点的其他手段,全面描述语言的使用情况,对信息焦点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本研究以特殊句型:完全倒装、部分倒装、主被动转换句和存在句为例,对特殊句型中的信息焦点问题进行分析,从主位结构和信息结构两个视角阐释信息焦点的句法实现手段和实现原则。
倒装语序是指把自然语序中位于主语之后的成分提前到主语之前,部分的或完全的改变句子的自然语序,形成完全倒装或部分倒装结构。完全倒装是把整个主语放在谓语之后。例如在“Along with today’s great freedom and responsibility come more confusion and debate.”主语是“confusion and debate”,该小句将状语“Along with today’s great freedom and responsibility”提前作为主位,其余部分为述位,主位与主语不同,构成标记性主位。从信息结构看,已知信息在前,新信息在后,属于常规的信息结构,后置的主语是新信息也是信息焦点,符合“句末焦点”原则。
部分倒装是指将谓语的一部分放置于主语之前且不改变谓语动词。例如“Rarely,if ever,in American history have questions of morality been so troubling for ordinary people.”例句中的主位具有标记性,信息焦点处于标记性主位之中。信息结构是非常规的新信息在前已知信息在后的信息模式。不完全倒装句中的信息焦点位于句首处于标记性主位之中,违反了“句末焦点”原则,符合“标记性主位”原则。
从句法角度看,主动句和被动句可以互相转换:The father has published his son.(主动语态)The son has been published(by his father).(被动语态)。以上两个句子传递的信息内容相同,但传递的信息结构发生了变化,尽管信息焦点都处于句末,但是信息焦点的内容却完全改变了。在主动结构中,施事是句子的主语,也是句子的主位,受事位于句尾成为信息焦点。在被动结构中,情况恰恰相反。受事被提升为主语,成为句子出发点的主位,而施事则被从主语的优先位置降级到句末位置,而且往往会被省略。
可见,主动-被动转换是一种重组句子信息的语法手段,使我们可以从施事和受事两个视角描述同一个过程,从而把施事或者受事放在预期的位置上达到强调信息焦点的目的。主动句中受事传达的信息最多,成为句子的信息焦点。被动句中施事传达最重要信息,成为信息焦点。也就是说,虽然信息焦点在句法转换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化,但是,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句型,主位结构和信息结构都是无标记性常规模式,信息焦点都位于小句末端,是新信息系的一部分,符合“句末焦点”原则。
存在句型包含三个必要部分:句首是作为形式主语的引导词there;其后紧跟表示存在的动词be 的某种形式或其他含有“存在”意义的动词,动词之后跟随的“实义主语”通常是名词词组,这个实义主语成分是存在句中的唯一参与者,即存在物。因此,英语存在句的原型结构模式是:“There+be+存在物”。
存在句是一种突出说明事物存在的句型,具有介绍和提醒的话语功能,本身就起到聚焦的作用,通过句型的提示作用,帮助信息接收者将注意力聚焦在存在物信息上,凸显“存在物”的信息地位。从句法结构看,“there”是主语,“are”是动词,“存在物”是意义上的真正主语,信息焦点在句法上体现为真正主语。从主位结构上看,存在句中的主位与意义上的真正主语不相同,属于标记性主位结构,信息焦点位于述位之中。从信息结构看,存在句型符合从已知信息到未知信息的常规信息结构,信息焦点位于新信息之中,置于小句末端,符合“句末焦点”原则。
信息焦点的句法形式受到信息单位在句法结构层面的线性排列影响。信息焦点的句法实现手段并不总是符合“句末焦点”原则,在一些特殊句型中,小句体现了“标记性主位”原则。“句末焦点”原则体现在完全倒装、主被动句转换句和存在句中,信息焦点实现的句法功能是小句中意义上的真正主语。“标记性主位”原则是信息焦点的另一实现方式,将信息焦点置于有标记的主位之中。在不完全倒装结构里,信息焦点充当状语。但是,无论是“句末焦点”原则还是“标记性主位”原则,信息焦点都与新信息相关。在应用信息焦点原则时,应以信息结构为前提条件。具体地说,当信息结构为常规的已知信息在前,新信息在后模式时,应将“句末焦点”信息焦点原则作为第一准则使用,当信息结构为非常规的新信息在前,已知信息在后模式时,则应考虑信息焦点的“标记性主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