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葵 葵
(普宁市人民医院口腔科 普宁 515300)
牙周炎是口腔科临床上发病率较高的慢性炎症,早期无明显的自觉症状,多数患者接受治疗时症状已经颇为严重,当牙周炎发展至中重度时会影响患者的咀嚼功能,甚至会导致患者直接拔除患牙,同时会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面部美观度。中重度牙周炎的治疗难度较大,单纯的牙周治疗难以获得理想效果,治疗局限性较大[1~2],因此,我院提出用牙周-正畸联合的方案进行治疗。本研究综合了以往报道和我院收治的30例中重度牙周炎患者的相关情况,旨在评价中重度牙周炎治疗上牙周-正畸联合治疗的临床价值,现报道如下。
将2014年3月~2019年4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30例中重度牙周炎患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数字随机表法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15例。观察组中男9例,女6例;年龄24~46岁,平均年龄(33.45±2.15)岁;病程4~15个月,平均病程(9.56±1.23)月。对照组中男8例,女7例;年龄23~45岁,平均年龄(33.41±2.12)岁;病程3~15个月,平均病程(9.24±1.05)月。经统计学处理两组中重度牙周炎患者的年龄、性别及病程资料比较无明显差异,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3]:(1)所有研究对象均接受相关检查,确诊为中重度牙周炎;(2)所有患者对治疗方法均知情、同意;(3)随机分组符合医学研究的伦理要求,经我院医学伦理部门批准通过。
对照组行牙周组织再生术治疗:对患者进行牙龈上洁治、龈下刮治等基础治疗,顺着牙龈边缘或者龈沟做切口,切透黏骨膜,做垂直松弛切口,将缺损区充分暴露出来。将袋壁内及缺损区肉芽组织清除干净,平整根面,于缺损处放置屏障膜,用悬吊缝合固定。
观察组行牙周-正畸联合治疗:牙周组织再生术同于对照组,同时用0.012英寸镍钛弓丝让牙齿整平排齐,并用滑动法关闭牙间隙。治疗过程中保持口腔清洁,并指导患者每3个月进行一次牙周维护。
疗效判定标准[4]:显效:治疗后患者牙周红肿等症状完全消失,牙周组织外形恢复至正常;有效:治疗后患者牙周红肿等症状有所改善,牙周组织外形有所缓解;无效:牙周组织外形无明显变化,牙周仍有红肿症状,甚至出现了病情恶化的情况。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观察指标:(1)计数指标:对两组患者治疗后的不良反应(牙齿疼痛、牙齿松动)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和计算,并进行组间统计学处理;(2)计量指标:统计两组患者的牙周炎症消失时间,并进行组间比较。
分析处理数据运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计数指标表示为例数/百分率,检验方法为χ2;计量指标表示为均数±标准差,检验方法为t。若统计值P<0.05,则说明组间数据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经比较两组的临床疗效,观察组与对照组的治疗效果比较无显著差异,见表1。
表1 比较两组的临床治疗有效率[n(%)]
组别例数显效有效无效总有效率观察组155(33.33)8(53.33)2(13.34)86.66对照组154(26.67)8(53.33)3(20.0)80.0χ2////0.240P////0.624
经比较两种治疗方案的安全性,观察组与对照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无明显差异,见表2。
观察组的牙周炎症消失时间为(15.56±2.33)d,对照组为(24.56±2.28)d,经统计学处理,t=15.859,P=0.000<0.05,有显著差异。
表2 比较两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n(%)]
牙周炎是口腔科临床上发病率较高的一类疾病,早期患者无典型症状,多数患者就诊时已经发展成为中重度,而中重度牙周炎会呈现出牙槽骨吸收、牙槽骨附着丧失的情况,影响牙齿的咀嚼功能和整体美观度。正畸治疗可以增加患者的面部美观度,明显改善患者的牙齿咬合功能,有利于恢复骨钙素水平,同时可以改善患者的牙周炎程度,控制病情的进展。
本研究比较了牙周-正畸联合与牙周组织再生术两种方案在中重度牙周炎治疗上的应用效果,研究发现两种治疗方法在治疗有效率和安全性方面无明显差异,这说明两种治疗方法各自均具备一定的优势和应用价值,但采用牙周-正畸联合治疗的患者牙周炎消失时间更短,轻中度牙周炎通过矫正改善咬合,减少咬合创伤,减小牙齿降低牙周袋深度。对于合并咬合创伤、牙齿牙列不齐的病患,临床上推荐使用传统牙周疗法进行治疗。总体来说,牙周-正畸联合在牙周组织缺损修复上有非常明显的作用,同时可以改善损伤的牙周组织,降低患牙周围牙齿的敏感性,同时有利于提升牙齿的整体美观性[5]。
综上所述,在中重度牙周炎的临床治疗上,可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治疗方法,对于合并咬合创伤、牙齿牙列不齐的患者,传统疗法联合正畸治疗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