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茜
人教版《道德与法制》新课改之后,思想的核心尚未发生变化,只是知识更加生活化,不再脱离生活实际和中学生的日常生活,而只是单纯的理论知识。人教版八年级下学期的《道德与法制》课程中,“坚持《宪法》至上”“理解权利和义务”“人民当家做主”“崇尚法治精神”这四大章节如何设计出与学生日常结合的教学;如何贴近中学生的生活实际,提倡学以致用,突出课堂的活动化,增强情节情境的设计以提升中学生的参与度;如何实施初中法律常识生活化教学的策略,是中学《道德与法制》教师应当深思的问题。
中学生年龄一般处于12~18岁之间,在感知方面由较精准的感知感物方式向感知觉目的性和系统性发展;对事物的重点特征与事物和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关系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注意力逐渐稳定,观察力趋向精确和细致;记忆力方面由机械记忆为主过渡到以理解记忆为主;想象力方面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乃至更高的抽象概括思维过渡,且这种抽象逻辑思维不会受到直接与感性经验制约,想象力愈加丰富。情感上情绪和情感体验强烈而富于热情,同时在性格上形成分化,自我概念逐渐发展,自我自制力得到稍许成长;生理上处于由快速生长到生长速度减缓转变,趋于成熟,体态形状基本成型,同时也正处于学习的关键期。社会作为一个个体集合的群体以及生存环境,在这之内由于个体差异性和生存环境的不同,极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引发社会的动荡和不稳定。这样的情况与人类具有的高度思维是相违背的。法律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束缚了人的一些不当行为,保证弱小的生存,确保社会的稳定,促进文明的发展。中学生作为时代的驱动者,应当在最适宜的年龄阶段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利用法律的武器来武装自己,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约束自身的不法行为,做勤奋好学的中学生。
《道德与法制》课需要让学生了解到违法的后果,播放相关视频,让学生从心里敬畏法律,忌惮违反法律之后带来的后果,让其作为冲动时的一剂镇静剂,同时引申到在学校之中的“法律”规定,让学生能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并根据中学生的性格特点,设计相应的法律常识生活化教学课程,促使中学生能够将法律知识巩固和加强。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设计相应结合了中学生生活实例的一些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案件分析、案件的宣判结果。这样做可以促进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初步建立,同时利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在学校的行为准则,知晓如何使用法律这一强大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道中学生应当承担哪些义务,在社会上能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如何依法维护社会公共事件的权益,如何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等。在《道德与法制》课程法律知识的讲授中,法律条文的学习是学生认识“依法治国”的前提保障,使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活动中的平等、诚信。认清肖像权,每位公民都具有肖像权,他人不能盗用或套用自身肖像,进行不正当的交易或活动。清楚严重损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包括:制黄、贩毒、吸毒、赌博等,认识违法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熟知大部分主要的违法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白《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深知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和一致性,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同时,组织开展一些关于生活上的交通法律法规、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法律知识讲座,进行实例讲解和分析,利用讲座指导学生远离盗窃、抢劫、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道德与法制》的法律教育产生针对性和实效性。也可利用案件庭审的机会,让学生亲身经历旁听庭审全过程,通过倾听检察官对案件的起诉,之后双方律师进行常规辩护,被告最后陈述,法官最终对案件进行判决宣读,让中学生在这种氛围之中,能感受到现实违法的结果和理论上违法的处决的相互碰撞,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法律,加强遵纪守法的思想,提升中学生对法律常识的学习激情和学习兴趣。
初中法律常识的生活化早已实行,但是针对其教学的过程却不是那么全面。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将学生作为中心,只有不断地更新新的模式、新的策略,不断创新,积极响应新课改的要求,利用适当的法律生活化的例子对学生进行教育,才能更容易引发学生的共鸣,使教学更加生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