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语言政策的嬗变

2020-01-18 21:56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斯里兰卡政策语言

段 萍

(黄冈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斯里兰卡,原名“锡兰”,意为“轻盈富饶的天堂”,位于印度洋,靠近欧亚国际货运航线,是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航线的枢纽。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它在运输、转运和供应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在当今我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中也具有不可忽视重要意义。斯里兰卡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宗教的国家。近代以来,为西方多个国家相继殖民统治长达4个多世纪,在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深受殖民国家的影响,其语言政策也因政治和社会文化等的影响而发生变化。研究斯里兰卡语言政策从殖民时期到国家独立政治环境的发展轨迹,可以丰富语言政策的国别个案研究,加深对斯里兰卡民族语言及其文化历史的认识与了解,促进中斯文化合作交流。同时,对在“一带一路”新背景下斯里兰卡的汉语传播提供一定的参考建议。

一、斯里兰卡民族语言状况

斯里兰卡人口2,2409,380,其中城市人口约占25%。在总人口比例中,僧伽罗族占74. 9%,泰米尔族占15.4%,摩尔族 (穆斯林)占9.2%,其它占0.5%。僧伽罗和泰米尔族是其主要民族。作为主体民族的僧伽罗人主要聚居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西部、西南部及中部山区。僧伽罗人母语是僧伽罗语,其起源为印度雅利安语。僧伽罗语在发展过程中,受梵语、巴利语的影响较大,近代沦为殖民地以来又受葡萄牙语、荷兰语影响,尤其英语影响最大。泰米尔人是斯里兰卡最大的少数民族。主要为古代南印度入侵斯里兰卡后留下的移民,主要居住在斯里兰卡北部和东部地区。泰米尔语属达罗毗荼语系南部语族,是达罗毗荼语系中最重要的语言。僧伽罗语、泰米尔语同为官方语言和全国语言,上层社会通用英语。

二、斯里兰卡语言政策演变进程

斯里兰卡语言政策演变的历史可分为两个主要阶段:殖民时期的西方帝国的语言殖民(1505-1948年)和独立后从殖民语言向民族语言过渡以及选用民族语言的一种或两种作为官方语言的调整与规划(1948年至今)[1]。整个语言政策历史的进程总体上经历了从单语制到双语制再到三语制的演变,每个阶段的语言政策都深受特定的社会政治背景影响。

(一)殖民时期的语言政策 斯里兰卡在历史上先后经历葡萄牙(1505-1658年)、荷兰(1658-1796年)和英国(1796-1948年)的殖民统治。长达4个多世纪被殖民统治的历史使斯里兰卡的语言政策和规划深受影响。

1.葡萄牙和荷兰殖民时期的语言政策。这一时期的行政语言是葡萄牙语,葡萄牙人雇用口译员与当地人交流。那些通过婚姻或其他方式与葡萄牙人有密切联系的人用斯里兰卡葡萄牙语克里奥尔语交流。至今,在斯里兰卡的东部和西北部省份,克里奥尔语仍被一小部分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后裔使用。荷兰人在占领期间试图将他们的语言传播给当地人的努力没有成功,取而代之的是荷兰语与僧伽罗语、泰米尔语和葡萄牙语克里奥尔语一起使用[2]。

2.英国殖民时期的语言政策:英语至上。在三个欧洲殖民者统治的过程中,英国的殖民统治对斯里兰卡的语言、教育和文化环境影响最大[3]。

1815年,英国殖民者征服了整个岛屿,将三个王国组成为一个民族国家。1833年,英国的“科尔布鲁克冈卡梅伦”委员会提出对斯里兰卡的行政、经济、金融和司法制度进行改革,并将英语作为该国的官方语言和行政、法律、教育和贸易的主要语言[4],明确了英语作为斯里兰卡的单独官方语言的地位。自此以后,英语在斯里兰卡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而本族语言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遭到了排挤,它们只能在较低级别的行政部门使用。英国殖民政府为了提高英语的价值,通过建立少数使用英语作为教育语言的学校,培养少数精英,让英语成为兰卡社会的稀有资源。这种“分而治之”的语言政策导致了三种不同类型学校的建立[3], 一种是为英国侨民和在英国政府服务的当地人的子女开办,以英语作为教育语言的学校;第二种是为中下层阶级的儿童开设,用英语和僧伽罗语或泰米尔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混合式学校;第三种是针对占大多数人口的儿童开设,只用僧伽罗语或泰米尔语而不用英语作为教育语言的当地学校。这种基于家长的社会地位、不同语言流派和教育质量差异而设置的等级分离制学校使斯里兰卡形成一个独特的多语种阶层的社会。只有约6.6%的当地人口能使用英语,英语被认为是少数人的特权[6]和“精英地位的重要标志”[5]。后来,受英语教育的人享有统治阶级的特权,统治阶级占据了该国所有重要的地位,而僧伽罗语和泰米尔人中的大多数人由于无法接受英语中等教育而注定要过农民和工人阶级的生活[6]。科尔布鲁克·卡梅伦的改革被认为是现代斯里兰卡过去和现在的分界线[7]。英语作为斯里兰卡官方语言的地位一直持续到斯里兰卡独立后8年才被僧伽罗语取代。

(二)后殖民时期斯里兰卡的语言政策

1.独立后的单语语言政策:僧伽罗语唯一。斯里兰卡于1948年独立后,英语仍保持着官方语言地位。其主要原因,其一是接受了英语教育的精英阶层,在接管殖民者管理权利之后不打算改变让其受益的英语语言地位,其二,英语作为官方语言达100多年,斯里兰卡本土任何一种民族语言取代英语作为官方语言都需要一个过程。早在20世纪30年代,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社区为争取语言权利而发起过一场联合运动,即斯瓦巴沙运动,要求用当地语言(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取代英语,成为政府的主导语言,以便他们也能获得先前因不精通英语而无法获得的政府工作。然而因时机不成熟没有成功。1956年锡兰议会通过的第33号官方语言法(僧伽罗语唯一),确定僧伽罗语取代1948年独立后仍保留官方地位的英语,成为该国唯一的官方语言。该法案的目的是取悦讲僧伽罗语的大多数人,他们认为英国人在任命公务员时偏爱泰米尔人,僧伽罗人在社会上被边缘化,经济地位被剥夺,其信仰的佛教被边缘化[8]。因为以僧伽罗人为主导的议会发布的《官方语言法》并未能给予泰米尔语和僧伽罗语同等的官方语言地位,引起了泰米尔社区的强烈不满,泰米尔人在议会外和全国各地举行了非暴力抗议[9]。1958年通过了《泰米尔语言(特别规定)法》,允许在行政管理中合理使用泰米尔语,其目的是促使泰米尔社区取消抗议活动,停止对语言平等的要求[8]。1972年,执政政府通过了一部新宪法,规定僧伽罗语为唯一官方语言,并宣布1958年《泰米尔语(特别规定)法》为附属立法[8]。然而,该立法不但没有安抚泰米尔人,反而导致他们更大的不满。

2.泰米尔分裂组织的单语语言政策:“泰米尔语唯一”。尽管《语言法案—僧伽罗语唯一》是在僧伽罗政党主导的议会中民主通过的,但是政府派军队和警察对因此项法案发动抗议活动的泰米尔人的镇压再一次表明语言地位是建立在武力之上[1]。独立后的民族语言规划活动对语言地位改变的影响没有达到预期,泰米尔人认为他们又将面临僧伽罗语的又一个语言的殖民。僧伽罗单语语言政策实施之后,英语仍然有不可撼动的地位。许多行业及精英职位依然被接受英语教育的僧伽罗和泰米尔中层阶级垄断,真正受僧伽罗唯一法案影响的是泰米尔单语阶层。在分裂活动前期,泰米尔人认为掌握英语无论在岛内还是岛外依然具有获取资源的巨大优势,于是放弃学习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而去寻求相对中立的英语来逃避僧伽罗语的主导地位,从而泰米尔人英语教育程度显著高于僧伽罗人。这给泰米尔人在教育和就业等方面带来优势。为了压制这个势头,倡导“僧伽罗语唯一”的政府不得不对泰米尔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

“僧伽罗语唯一”自从1956年得到通过以后,尽管没有完全得到实施,但泰米尔族却把它视为引发僧泰两个民族紧张的导火索。

斯里兰卡独立后,随着僧伽罗族多数群体地位的恢复,泰米尔族,包括受英国人青睐的上层泰米尔人,对回落到少数群体地位感到不满。1978年斯里兰卡宪法第四章规定,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皆为官方语言,而英语是连接语言。虽然宪法承认了这一点,但是许多人认为宪法中的措辞是错误的,其将僧伽罗语提升为斯里兰卡的官方语言,而泰米尔语是被默认处于次要地位的语言。

1990年,泰米尔族分裂组织造成事实上的割据,其语言地位得到巩固。泰米尔分裂组织控制的地区实行“纯泰米尔语”或“泰米尔语唯一”的语言政策,该组织各级机构都为促进“纯泰米尔语”采取各种措施。泰米尔报纸杂志定期刊登有关泰米尔词汇在什么时间取代梵语、葡萄牙语、英语等外来词。此外,进入该地区的出版材料受到审查,由该地区控制的有限的广播和电视广播只能播“纯泰米尔语”节目。以前在教育和专业环境中存在的任何代码转换、混合、借用、双语和双语现象都被禁止[10]。

泰米尔分裂组织认为坚持单一语言和单一文化政策是对泰米尔事业的忠诚。认为“英语所包含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内涵”会损害泰米尔文化并阻碍他们的民族斗争[10]。尽管如此,英语却从没有真正从该控制区消失,人们依然用话语策略的方式使用英语或“泰米尔语化的英语”[3]。

3.民族平等的双语政策(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将一种语言指定为国家官方语言通常是该语言为该国大多数人所说的语言,但实际上,“它更有可能是一种与一个强大群体有关的语言”[11]16。僧伽罗语是斯里兰卡多数人的语言,也是一个与强大群体有关的语言。1956年泰米尔族因不满“僧伽罗语唯一”语言法案而组织了反对此法案的和平游行示威,并呼吁泰米尔人拒绝用僧伽罗语与政府进行任何交易,不学僧伽罗语,拒教僧伽罗语,与政府沟通只能用泰米尔语或英语。泰米尔人认为“僧伽罗语唯一”语言政策会破坏他们的语言和独特的文化,让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成为异乡人”[12]。泰米尔联邦党为泰米尔人提出诉求:一是根据联邦宪法对北部和东部省份实行自治;二是将泰米尔语提升到与僧伽罗语同等的地位。

1978年,为了安抚泰米尔人,泰米尔语权利被纳入宪法,泰米尔语成为一种民族语言。此后,在1978年宪法第13修正案中,泰米尔语与僧伽罗语一起被提升为官方语言,“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双语政策”取代“僧伽罗语唯一”,英语成为一种联系语言。然而,这并没有对泰米尔社区产生积极影响,泰米尔社区当时对该国普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模式感到不满[13]。泰米尔分裂组织采用暴力方式反对僧伽罗族主导的政府,内战和种族冲突从1983年持续到2009年5月,以分裂组织领导人被击毙而告结束。

4.促进民族和解、共存和发展的三语(僧伽罗语、泰米尔语和英语)政策。2010年,在2009年斯里兰卡停止武装冲突之后,执政政府任命了“经验教训与和解委员会”[14],该委员会负责调查2002年达成停火协定失败的原因,同时认识到语言可以在可持续发展,促进该国不同民族之间和谐与和平共处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提出制定语言政策的建议。

“经验教训与和解委员会”建议斯里兰卡应采取三语语言政策[14]。僧泰两族应该学习彼此的语言,即说僧伽罗语的僧伽罗族应该学习泰米尔语,说泰米尔语的泰米尔族应该学习僧伽罗语[14]。这样将有助于该国不同民族欣赏彼此的文化并进行交流和融合[15]。在这一政策设想中,希望英语能够成为所有民族的共同语言,并成为获取新知识以促进职业发展的生活技能[16]。2010年,根据斯里兰卡国家语言和社会融合部的数据,将近90%的僧伽罗人不能用泰米尔语交流,也不能用英语进行有效交流,而70%的泰米尔人不能用僧伽罗语交流[17]。因此,根据前总统马欣达·拉贾帕克斯阁下的顾问兼“英语作为一种生活技能”方案和斯里兰卡三语倡议协调员苏尼马尔·费尔南多(Sunimal Fernando)的说法,实行三语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学会用其他族群的语言交流,促进对僧伽罗和泰米尔族群文化的相互欣赏和理解[16]。历史不能假设,如果斯里兰卡在1956年没有通过《僧伽罗语唯一法案》,使僧伽罗语成为该国唯一的官方语言,削弱泰米尔语的地位,突出英语,那么现在的三语政策就是多余了。如果斯里兰卡没有设置语言障碍,而是推行一项灵活的语言政策,让民众可以选择他们希望学习的语言,就像《免费教育法》[18]之前的情况一样,那么今天斯里兰卡可能会有更多的人使用双语或多种语言。

斯里兰卡的三语政策建立的前提是:学习第二语言(另一个民族社区的语言)将有利于促进斯里兰卡国内的共存和民族融合。然而,战后数年,历届政府试图通过语言政策和教育语言政策来促进和平共处和民族融合,但学生们仍然倾向于种族隔离,对学习第二语言没有兴趣。因此,最实际的做法是抽更多的时间来教和学英语,这是所有民族都能相互理解的第三种语言,同时让愿意学习第二语言的人有选择地学习第二语言[2]。

真正成功的三语政策应该是这些语言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作为学校教学的媒介,在特定的地方作为管理和记录的语言,没有因语言问题产生暴动[2]。很显然,斯里兰卡的三语政策跟真正的三语政策还有很大的距离。

虽然政府在2011年就“经验教训与和解委员会”报告中关于三语政策的建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政府采取了改变学校课程的措施,重新引入公民/公民身份作为主题,教授第二种民族语言和英语链接语言,并重新引入英语作为教学媒介。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因为师资力量的不足,无法提高有质量的第二民族语言教学;教学大纲和学生课本不完善,教学大纲、教科书和随附的教师指南不匹配,课程安排不合理,等。同时,还存在对第二民族语言学习认识的不足。僧伽罗语的大多数学生(77%)和老师(60%)并不认为他们的第二民族语言泰米尔语是主要课程。68%的学生无法准确地书写泰米尔语字母,而76%的学生则不会用泰米尔语进行交流[2]。这说明说僧伽罗语的大多数人对学习泰米尔语(泰米尔语)并不感兴趣,因为这样做一方面没有政治或经济上的宣传,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语言是民族认同的有力标志[1],他们则对泰米尔文化缺乏认同。而泰米尔人不管他们的意识形态如何,为了在僧伽罗语占主导地位的地区生存则努力学习僧伽罗语,无论是听说还是读写。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报告及其他证据表明,试图制定三种语言政策的努力未能成功,无论是在课堂教学和教师教育层面上,还是在基于政策目标的社会参与层面上。如果当局不能为学习第二民族语言的僧伽罗语和泰米尔学生提供相关政策支持,社会和谐与民族和解的政策目标就无法实现[2]。

从斯里兰卡的语言政策演变来看,语言规划者是语言政策的受益者。而语言使用者从来不是被动去接受政策,而是积极地去争取语言权利、争取母语的主要地位。语言政策规划试图去解决有关语言所带来的问题,但同时也引起因语言问题所产生的民族冲突[19]。

殖民时期,殖民者的语言政策,尤其是英国殖民者的“英语至上”和“分而治之”语言殖民政策造成斯里兰卡民族割裂、社会分层,给斯里兰卡独立后期的语言政策和社会带来了长久和深远的负面影响。

许多国家的地位规划都与“一种语言,一个国家”的概念联系在一起,这个概念成为斯里兰卡独立后国家建设时期的主要理念。因对“僧伽罗语唯一”的不满,泰米尔族为争取民族语言权利的斗争长达几十年,给斯里兰卡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平衡双语只是一种理想,因为双语社会中的语言使用总是不对称的,语言的选择取决于主体、情境和成员主要使用的语言[7]。尽管后来实施了僧伽罗、泰米尔双语政策,但是语言宪法中有关泰米尔语言权利没有得到及时完善与实施,泰米尔民族分裂活动没有因双语政策的实施而停止,而是愈演愈烈。内战结束后,国家实施的促进民族团结,国家融合发展实现现代化的全球战略三语语言政策,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影响以及现实原因,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斯里兰卡多民族、多语言、多宗教的现象以及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的不相容,各民族之间缺乏相互理解和信任,导致斯里兰卡语言政策的复杂性和变化。由于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之间的语言问题而引起的民族冲突,使情况更加复杂。纵观斯里兰卡语言政策的历史进程,无论是在单语政策、双语政策还是三语政策的环境下,无论是作为官方语言还是连接语言,英语在斯里兰卡社会历史中的作用从未缺席。在与斯里兰卡的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中,我们应该尊重他们多元文化及多语政策,坚持民族平等。与此同时,还应充分利用链接语英语,开展对斯汉语教学,加强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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