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峰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在中国王朝国家的官僚系统中,知县位卑权轻,数量之多,最容易被史家忽略。他们大多被历史湮没,少部分被保留于方志之中,史料难于稽考,宦迹不明。作为县级行政单位的施政者,知县虽是“芝麻官”,责任重大,品格德行直接影响一县民风与民生。故对知县及其县政的研究,一直为学界所关注。研究成果注重从国家制度和官员群体自身的角度探究知县与县政,如瞿同祖先生《清代地方政府》一书中,借助知县官员的箴书、日记、笔记为主体史料,从知县自身的角度探讨县官的施政及其与地方士绅的关系。徐炳宪的《清代知县职掌研究》中论述了清代知县具备的各项政治权利和在施政中发挥的作用。何朝晖《明代县政研究》一书以传统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模式全面考释了明代县政的特点和运行。诸如此类的论著还有许多。近年来,从地方社会史的视角来审视知县与基层社会的互动,成为知县与县政研究的新方向。王亚民《清代知县与乡村管理资料整理与研究》一书则是这方面的代表作。近读清康熙《蒙自县志》,其中有记载:蒙自城西南一里许有古迹曰望亲台,为前明嘉靖年间蒙自知县张泽所筑。并言:“至今已有百余岁,遗址尚存。异每过其地,犹仰其高风而徘徊焉”。[1]44知县张泽为何在蒙自修筑望亲台,韩三异又为何对张泽筑修的望亲台表达如何敬仰?厘清这些疑问,对于探究明代蒙自地方政治形态与社会治理显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就方志中这条史料出发,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地方社会的视角切入,探究明代蒙自知县张泽筑修望亲台背后的相关政治考量。
张泽,湖广黄冈人,本姓周,(张)璘曾孙。
[2]24张泽因何改姓,志书没有交代,方志记载张泽的曾祖父璘时已经由周改姓张。张璘是明代黄冈历史上的名宦,其为明永乐十年(1412年)进士,宣德间,以考最升应天府尹。张璘“聪敏、廉洁、干济,所至恤民,为京尹不谄事中官”,其为官清廉,体恤民情,深得皇帝信任,宦官“虽屡谗璘于上,不听”。[3]75张璘廉洁干济、施行仁德,可谓一代能臣干吏,其为官之道也影响到其后人。清乾隆《黄冈县志》记载,张璘的曾孙张济与张泽皆是举人出身,并出任过知县。其中,张济为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卯子科举人,亚魁,做过嵩县、清河的知县。[2]18
张泽为明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举人,[2]24其后不久来到云南任归化(按,今昆明市呈贡区)知县,有惠政,[4]45列地方名宦之列。张泽能因施行仁德,秉性至孝,政绩卓著,而为民间称颂,故深得当时的云南巡抚汪文盛器重。
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蒙自知县苏机任职两年未期满去职,至于其具体的去职原因,史志均未详载。由于事出突然,蒙自远处极边不可久无知县,经巡抚汪文盛上疏朝廷,张泽被委任到蒙自任知县。[4]
有明一代,蒙自县地处云南之极南,隶属临安府,地与交阯为界,境内彝多汉少,为遐荒小邑,明廷在立国之初任命禄(陆)氏家族子弟为土知县进行治理。弘治年间,禄(陆)氏兄弟因争袭父职而致土知县虚位多年,“文选司报蒙自县添设流官知县掌印”,之后又在明嘉靖二年(1523年)裁革土官公座。①流官知县的添设与土知县的裁革,是明代蒙自社会发展史的分水岭。然而,边邑蒙自的地方治理并没有因革去土知县而根本转变,土司残余势力仍根深蒂固,“环城皆土司,土司所治者十之七,流官所治者十之三”。[1]19诸彝部落甚众,其土舍、目把或窃据村落,恣意妄为,自相名号;或从事军旅获叙微勋,不听从征调,蒙自知县其实是一份苦差。仕官多视为畏途,遂托词奏请改任他处,或做几年明哲保身的“太平官”,政多苟且,任期一到,秩满当迁。自明弘治十六年(1503年)明廷在蒙自增设流官知县以来,蒙自先后有陈寿、陈澜、孙征、周鸾、萧元芳、汪大宜、王显、董茂及苏机等九任知县,其间只有第二任知县陈澜在任期筑城捍御,使民赖以为安,[1]6其余知县则多政绩平平,甚至任上获罪被发边卫充军(首任流知县陈寿因庇护安南长官司土舍那代叛乱)。世乱思清平,中央王朝权力需要通过增设的流官知县来重建和规范地方社会秩序,并协调社会各基层之间的关系。就是在这样的情势下,张泽被举荐为蒙自第十任流官知县。
在传统社会里,知县作为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官秩虽只是七品,但其责任却很大,担负征税纳粮、听讼断案、劝民农桑、兴学科举及教化百姓的责任。可以说,知县的遴选,关乎一个地方政治的良窳和民心之向背。张泽受命来到蒙自,面对的是一个比归化县更为偏远的和颇难治理的县域。蒙自增设流官知县以来,朝廷远而土司近,邑令少威严,律令无力度;加上地境旷远,道路迢遥,明廷对地方仍难以有效治理。由于民梗难治,明嘉靖革除土知县反而使蒙自地方内部异化出一股颇为难治的社会力量,外化为强悍的民风,流官治理并不能达到令行禁止的施政效果。知县陈澜筑城捍御,在另一层面也证实当时蒙自地方社会治安混乱。
一县之治,治安为要。张泽之前在归化县任职,对地方上一切流弊是有洞悉的。蒙自虽然难治,但以张泽本人的治理才能和历练经验是能够应付的,这应该是巡抚汪文盛举荐他做蒙自知县的原因。张泽奉敕上任之初,对蒙自地方存在的土舍、目把以及贼寇等各种势力百倍留心,以久安长治为己任。而维持治安,显然不能只靠律令,文德治心、训民型俗方能收四方归附之效。
千古之治,全在教民,否则法之不行。为达到久安长治的目标,张泽巧妙地运用了教化手段,把儒家的孝亲观念与训民型俗附设在一起。张泽在县治西南一里许,仿唐朝狄仁杰“望云思亲”的故事筑修望亲台,每暇辄登其上,以瞻拜家乡双亲。
[1]33张泽如此做,当然有思念家中双亲原因,但其更深层次的目的是希望以此道推己及人,以身教的形式宣扬孝亲观念,使百姓感染儒家文化的熏陶;并藉助“望亲台”的直观接触,促成百姓见贤思齐,推动地方风俗和社会治安的改善。
在中国古代,孝亲行为与国家治理常被相提并论,整个社会的孝亲之风有很强的“渗透性”,被延伸或递进至政治伦理的范畴,表现为一种客观的秩序及法则,成为国家治理力量中持久的东西。有明一代,明太祖朱元璋“以孝治天下”[5]1326的祖训为后世统治者承袭,孝道孝行被视为治国理政之根本。明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将《孝顺事实》颁行天下,其言“事亲孝则忠可移于君,未有能事亲而不能事君者”[6]。明正德初年(1505年)内阁大学士王鏊在其编订的《文昌孝经注解启蒙必读》中说:“以己之孝,及人之孝;以人之孝,广己之孝;孝教一家,一家斯齐;孝教一国,一国斯治;孝教天下,天下斯平。”[7]移孝入忠,以己及人,明统治者俨然把孝道作为王权政治的意识形态,把孝亲文化与国家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用孝德孝行的无形力量构建社会的有序秩序。孝亲观念在当时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被在地方的推广,俨然成为统治阶级统治意图在民间的间接表达,无论高阳酒徒还是闺门弱女都深受影响。张泽筑修望亲台的这一行为,自然离不开明统治者极力推崇孝亲观念的大背景。
张泽出身官宦之家,经过严格的官方教育,曾祖父又做过朝廷的官员,自然明白孝亲观念在社会生活各个层面举足轻重的地位。明成祖颁布《孝顺事实》②中所收录的狄仁杰“仁杰望云”的故事,自然为张泽所熟识与推崇,又契合他“孝”与“忠”完美结合的臣子形象,这也正是张译筑修望亲台的原因。望亲台筑修后,张泽率先垂范,躬身力行,遥思双亲,劝导邑人,浸润教化于无声,又借此表达张译将带领民众恢复蒙自地方秩序的决心。
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张泽做蒙自知县仅一年之久,“以尤(忧)去。”[4]在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影响下,王朝国家把“丁忧”定为社会规范。规定官员履职期间,如若父母过世,则无论身居任何官职,都须返乡“丁忧”,为亡亲守制以报养育之恩。“丁忧”期满之后,张泽没有回蒙自复职,川人龚胤和黔人徐第分别在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和二十年(1514年)继任蒙自知县。[1]20光绪《呈贡县志》也记载,张泽“自蒙归不复”,[4]至于张译此后的事迹,方志中再也没有记载。在蒙自为官一年期间,张泽竭行教化,规训邑民,请释善良,以安本业,望亲台无疑成为张译施政理念与寻求久安长治的文化载体。地方志记载,张泽除筑修望亲台一事外,张译还在蒙自县西北五十里鸡街山麓处巨石镌 “坚白”二字。[1]33据说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有妇从此经过,避雨石下,遭男子戏,撞死于石。张泽曾往验,即书于石,令刻以旌之:上款曰:皇明嘉靖戊戌,下款曰:楚黄张泽书。[8]34-35但无论其劝导邑人行孝道,还是旌表节妇,其主旨都与国家倡导的崇礼向善、淳化风俗的价值观念是一致的。张泽山麓处在巨石上题字,在理论上也是对其筑修“望亲台”施行教化邑民合乎逻辑的又一佐证。
明代蒙自县辖区范围宽广,是一个族群关系复杂的难治地区。明清史籍中,蒙自县地理范围远远大于今日疆域。《蒙自县志》记载明代蒙自疆域:东界包括今文山州,南至交阯界,西至建水州界八十里,北至阿迷州界八十里。[1]35这一带原本是各方势力角逐的地带,夷多汉少,盗寇出没,土司势力强大,当地民族之间言语不通、性情不一,稍有差错即酿激变,号称难治之地。土知县革除后,蒙自地方上仍然存在着土舍、目把、贼寇等各种势力,他们不受王朝教化,叛服无常,是地方社会秩序潜在破坏者和颠覆者。流官知县如何实现对边地蒙自的长久治理,显然不能一味依靠政府的武力。鉴于此,张泽依据明太祖制定的“武定祸乱,文致太平”遗训[5]56,将“礼”作为修人纪,崇风教的手段。其中,统治者所宣扬的“孝”最为张泽所推崇,但孝道文化通过何种方式传达、普及至遐荒不毛之境?
教化,国家之急务也;风俗,天下之大事也。
[9]入明以来,中央王朝加强了对蒙自地方的统治,修建了体现国家意志的县衙署、文庙等,它们的存在意味着国家的在场。而在增设流官之后,流官官员及其政府职能机构迅速进驻,蒙自的内地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明嘉靖元年(1522年),临安府推官江鱼重修文庙,新建棂星门;二十五年(1546年),云南都司石邦宪与蒙自知县龙恩改修约礼斋、博文斋、棂星门。[1]这些建筑的承建者,甚至是省、府级的地方官员,其目的都在于借此统一民众的思想,规范民众的行为。张泽筑修望亲台,躬自践行,垂范天下,也是统治阶级统治意图在民间的间接表达。张泽如此行为,秉承的是朱元璋“为治之要,教化为先”[10]72政治理念,就是要把儒家“孝悌之道”作为维系社会稳定、促进地方民风转变的道德力量。望亲台背后的政治考量,涉及的是王朝国家意识形态为民众所认同的问题。
蒙自原为边隅小邑,未闻有大家之诫,中阃之训,民少有忠孝之风。而在张泽之后,孝道孝行在地方上相沿成俗,形成风气。明朝中后期,蒙自地方以孝义名列方志者逐渐增多。据清嘉庆《临安府志》记载,明代有名姓的孝子有尹仕禄、王廷用、杜凤章、段富春、张桂、沈玉扉、杜起爵以及李氏(朝聘与联聘)兄弟等人。[11]百余年间,“望亲台”尚存,张泽旧事时常为邑中父老记起,并成为明代中后期蒙自风土民俗中的代表性景观。
明清易代,清朝创立,一切尽成前朝往事,蒙自在经历沙普之乱③和吴三桂之乱(1673—1681年)后也亟待需要安稳的社会秩序,儒家“孝悌之道”作为重构社会有序秩序的道德功能重新被统治者重视,前明张泽往事自然会被地方官员关注。清康熙四十六年(1709年),直隶高阳人韩三异至蒙自县任知县,其在任期内多次瞻拜张泽筑修的望亲台,“其每过其地,犹仰其高风而徘徊焉”。[1]44此时,张泽筑修望亲台一事已经过去了171年,在经风雨侵蚀和战争破坏后仍然能得以保留,想必是多次被修缮的缘故。
遗憾的是,随着历史的流逝,张泽所筑“望亲台”在韩三异之后逐渐“无景可观”,一代人之后更没有多少人知道了。最后,方志中只能留下一条相关记载,供后人凭吊古人追忆往事!然而,方志总归不是私人著作,它本身具备很强的教化功能,是一地“舆论导向”的集中反映,文牍自然不会湮没此事。清康熙、清乾隆及清宣统年间修撰的三部《蒙自县志》均记载了张泽“望亲台”故事,修撰者之目的就是为了让孝亲文化在“无景可观”之后仍“有迹可循”。
透物见人,透物见史,是研究历史的另一扇窗。张泽官斯土者,筑修望亲台,佐助国家“教民”“养民”,希望凭藉此把儒学伦理道德自觉贯彻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达到端正风俗、维系人心、教化百姓的目的。张泽在蒙自的宦迹及其“望亲台”,也就成为后人深入了解明代蒙自地方政治面貌,解读明代蒙自地方社会治理的重要历史遗存。
注释:
①据《土官底簿》《明武宗实录》记载:弘治年间,土知县禄(陆)锡去世后,两子禄(陆)仁与禄(陆)祥争袭土官公座,禄(陆)祥先是造谣仁非亲生,在没有得逞后又勾结安南长官司那代酖杀禄(陆)仁,拘禁禄(陆)仁的儿子卿,后又“杀卿以灭迹”。事情败露后,明廷派兵平息那代叛乱,禄(陆)祥与那氏也灭绝。该事件从明弘治末年一直延续至明正德八年(1513年),禄(陆)仁在没有勘明身份前,明廷添设流官知县掌印,规定土官知县专一管束夷民、巡捕盗贼。那代伏诛后,土官禄(陆)锡家族也在战乱中户绝,流官知县在此后10年间已经完全掌印治民。明嘉靖二年(1523年),明政府最终裁革土官公座,蒙自土官知县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②《孝顺事实》为明成祖朱棣所编,共十卷,收录孝行卓然可述者二百零七人。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朱棣将此书颁发给文武群臣、两京国子监和天下学校。《孝顺事实》第六卷收录了“仁杰望云”的故事:唐朝宰相狄仁杰奉诏出使边疆,某日出外巡视,登上太行山顶,只见白云孤飞,于是想起了留在河阳的自己的双亲,而怀情吟诗表达怀念亲人。
③沙普之乱,是指在明末清初爆发于滇南的一系列土司叛乱。明崇祯四年(1631年)阿迷州土司普名声发动叛乱,由此揭开序幕。普名声死后,其妻万氏仍领其众,并招安南土司沙定洲为婿,继续为乱滇南,曾一度入据省城。南明永历二年(即清顺治五年,1648年),沙普之乱基本为大西军平定,但沙普残余势力直至清康熙四年(1665年)才被吴三桂平定。沙普之乱持续35年之久,极大冲击了明王朝在当地的统治秩序。明清易代之后,清政府为重建地方社会秩序,实行了一系列稳定统治的方针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