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勇
(红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党的十九大提出:“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同时,也指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作为在乡村振兴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1]旨在以革除陈规陋习为目的的移风易俗是实现乡风文明的重要抓手,移风易俗有助于引导群众革除陋习,进而积极弘扬科学精神和时代新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对边疆民族地区各种风俗特点的深入研究,巩固移风易俗成果,防止陋习的反弹就显得尤为重要。
风俗作为特定人群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的总和。风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2]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风俗,具有稳定性、滞后性、差异性、反弹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在移风易俗工作的推进实施中,需要对其形成的历史特点、脉络、机理进行剖析,制定出相应的措施,摒弃不合实际的部分,进行创新发展,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风俗的稳定性是指当一种风俗形成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长期存在,不会在短期内消亡,并且持续地作用于社会生活,甚至出现愈演愈烈的现象。因为,一种风俗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背景,是居于风俗的实践者对其的共同认可、共同遵守、共同实践,是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以此维系着风俗的存在。当其形成之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存续,表现出稳定性的特点。所以,风俗一旦形成便很难在短期内消除。[3]
风俗代表着民众的一种生活文化,具有集体性、扩布性和传承性的特点和规律,这些特点和规律决定了风俗具有持久而顽强的生命力。[4]当一种风俗形成之后,随着认可人数的增加,从而出现相互模仿的效应,形成一种社会风气。也就是人们对一种习俗的实践和认可程度决定了这种风俗的生命周期的长度和影响范围的广度。当然,有的风俗的流行是具有合理性,这种风俗的存在能够满足人们的某些需要,人们对此是主动地接受;而有的风俗则是被动的接受,当一种风俗形成之后,在多数人的认可之下,导致少数人的被动接受,即使这种风俗存在着极大的弊端和危害性,但是居于心理压力及其他的原因,只能是被动地接受,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风俗的蔓延。
风俗具有时空性、内生性及滞后性的特点。
[5]这种风俗和时代社会之间的比较,表现出了滞后性,也就是风俗的内容与时代不符合,有的出现了变相发展,甚至制约、阻碍时代进步社会发展,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这就急需对其不合理的风俗进行干预、矫正,甚至摈弃,实行移风易俗。因为,已处在滞后性的风俗仍然起着作用,虽在特定的社会中形成,但风俗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不一致的现象。也就是一种风俗形成之后,既会反作用于其所形成的社会生活,又会反作用于当前的社会生活,而有时甚至是起到负面的影响。
居于风俗形成的不同基础和环境,决定了风俗具有差异性。风俗的差异性则是指一种风俗居于一定的地域和人群形成,在一定的地域或者群体中具有普遍性、认同性。有研究认为风俗的形成和发展变化,受自然、社会政治、物质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文化条件等制约。[6]差异性也就是风俗的个性,风俗的差异性决定了在移风易俗中,必须从具体的实际出发,对具体的风俗进行分析,针对特定的对象,制定出相应的有效措施,实现精准效应。
如果风俗在社会发展中呈现出弊端,不利于社会时代的发展,通过移风易俗进行干预、革除。但是如果外在干预的力量不够,持续作用的时间短,人们对此危害性的认识不够,措施不足或者对此风俗产生的原因没有透彻地剖析,抑或是没有从根本上破除这种风俗存在的“土壤”,则这种风俗又会死灰复燃,出现反弹的现象。对于习俗的反弹性,有学者通过对近代以来移风易俗历史的梳理回顾后提出,虽然不同时期推动移风易俗的目的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主要内容上几乎是一以贯之的,这说明移风易俗的长期性和复杂性。[4]风俗的这种反弹性特点,也恰恰体现出了移风易俗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移风易俗首要的任务是弄清楚哪些习俗是需要革除?哪些是需要矫正干预?哪些又可以保留?为什么要移风易俗?边疆民族地区移风易俗工作的推进,既需要对各种风俗产生的原因和特点进行深入透彻地分析,又需要对各种风俗进行甄别。
风俗不等于陋习、恶习、或者陈规陋习,至少风俗是一个大的范畴,而陋习、恶习、或者陈规陋习,只是某个风俗的特殊表现,或是某个风俗在某个时间段的特殊表现。许多社会风俗是世代相传而流传下来的,之所以能够世代延续发展,是因为是一种观念、情感、习惯的共同体现,是群众生活在共同文化上的集中反映,是维系群众精神生活的纽带。因而乡风具有凝聚、整合、同化、规范乡村社会群体行为的功能。[7]
那么,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哪些习俗需要革除?哪些需要矫正干预?哪些又可以保留?为什么要移风易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乡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乡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这些都可以称之为陋习,是移风易俗的对象。这些陋习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乡民的身心健康,给乡村的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社会风气、乡民身心健康等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如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严重影响财富积累,制约乡民脱贫致富。对红河州实地调研发现,在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乡村群众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故而出现婚丧喜庆讲排场、比阔气,人情消费持续攀升等现象,群众对此苦不堪言,已成为部分贫困户屡屡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传统存在着的封建迷信影响乡民的身心健康,如认为祖先有灵魂“死去的人决定现在及未来人的命运”的思想,从而演变出在老人去世后杀牛宰猪大搞祭奠,甚至出现“丧葬必杀牛同村必戴孝”的现象。所以,出现了“人情消费”愈演愈烈,各种宴请繁多。也就是人情已经发生了异化的人情泛滥现象。[8]
以爱面子出现的攀比、文化生活单调、经济条件改善等是陈规陋习泛滥的原因。[9]第一,攀比心理。这主要是因为有部分群众以为条件好了,存有攀比心理,互相讲排场、比阔气所造成的。第二,文化生活方式的单一。在一定程度上,乡村精神文化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相对滞后,形成了文化生活方式的单一。第三,被动接受,有的乡民已认识到陋习的危害,却又无力改变,只能跟从。因为乡风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已经嵌入到一个地方的社会文化、社会结构等中,个人作为社会结构中的一分子而只能接受。因此,乡风治理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10]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乡村社会关系功利化和情感关系市场化,加剧乡村风气的衰败和民俗文化的异化。[11]
在移风易俗推进以来,红河州通过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搭建群众展示自我的舞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打造抑恶扬善平台载体、建立移风易俗自治管理机制、夯实群众精神文明阵地、创建品牌等,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是,从风俗的稳定性、滞后性、差异性、反弹性等特点出发,在今后对移风易俗成绩的巩固,还需继续加强措施建设。
顾名思义,移风易俗就是通过改变、革除不符合实际的、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发展存在制约的习俗。移风易俗是针对已经形成的既定的风俗的一种态度,如何从根本上实现移风易俗,需要对风俗的形成、特点、作用等进行厘清。稳定性、滞后性、差异性、反弹性等特点,决定了在革除陋习的移风易俗中,必须坚持从整体性、深刻认识陋习的危害性、注重长远性和对变相的风俗进行干预矫正。
风俗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风俗的形成和发展变化,受到自然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物质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文化条件的制约。[5]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的存在,在移风易俗中,需要注重整体性。
从个人的角度,要树立起向上向善的勤俭节约意识、精神风貌和科学精神;从家庭的角度,要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家风好,民风、社会风气就好。要在移风易俗中注重家庭的教育功能、家风的育人功能和家训的启智功能,以家风带动和促进乡风的发展;从基层工作角度,把移风易俗与脱贫攻坚、基层党建、村民自治、乡村振兴战略等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从满足乡民文化需要的角度,建设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史馆、道德讲堂、文化广场等,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群众精神食粮的需要。
如果要对陈规陋习改变或者革除,既要通过外力的干涉,又要通过提高这种习俗的实践者对此习俗危害的认识。说到底,移风易俗的实践,需要依靠广大的乡民对陋习所带来的危害全面认识,从而自觉地摈弃。风俗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发展而形成,从人类历史上看,出现过无数的各种风俗,无数的风俗在历史上出现、消亡,当然也有的保留下来。一种风俗从形成到消亡的生命长度取决于人们对其的看法,如果认为其已不符合实际、制约了人的发展,则人们对其的态度则是摈弃。反之,则认可保留。当然,人们对风俗的认识、认可程度,既取决于风俗的合理性,又取决于是否认识到其不足或者危害。通过对反面案列的深入剖析,对正面典型的积极选树,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婚姻观、恋爱观,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炫富斗富、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的影响。积极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从而带动乡风民风的好转,提升乡民的精神面貌。
以移风易俗为核心的制度、措施的制定,需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所制定出的措施应该既要有针对当下,又要有面向未来,具有持续性和长远性。有研究提出移风易俗的方式既有文化宣教手段,同时又有规约治理手段。从治理论视角来看,移风易俗主要依赖基于“地方性知识”而形成的村规民约。所以,制定如村规民约等措施时,就必须立足于实际,针对风俗的稳定性、滞后性、差异性、反弹性等特点,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同时,各种陋习的存在和发展,究其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在乡村社会中为其出现、产生、发展创造和提供了条件,如何从根本上杜绝陋习的再次出现和反弹,需要从根本上破除各种陋习存在的“土壤”。
移风易俗不是改变或者革除所有的风俗。有的习俗不是革除,而是要创新其表现方式,进行规范。如各地群众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很多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民俗文化传统,在尊重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引导群众从健康、节俭、文明、生态的角度开展活动。对红白喜事等出现的变相发展进行矫正,让其不走偏、不变样,回归本然。积极倡导乡民在举办宴席时反对铺张浪费,摈弃攀比意识,树立起勤俭节约意识。
边疆民族地区移风易俗成果的有效巩固,需要结合风俗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和特点,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坚持经济和文化同步发展。要重点繁荣乡村文化和提升乡民文明素养,积极引入现代文明元素,来实现改造乡村的各种陈规陋习。[12]通过有力持续推进,在乡村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实现乡村文化的发展,为乡村塑好型、铸好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