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恐怖活动新动向及应对策略

2020-01-17 12:29:37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恐怖组织恐怖袭击恐怖分子

李 壮 黄 迪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 廊坊 065000)

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诸如粮食危机、大规模失业、种族矛盾等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问题可能继而引发犯罪、动荡与冲突。2020年3月31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发布了题为《共担责任、全球声援:应对新冠疫情的社会经济影响》的报告,在报告中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是自联合国成立以来人类共同面对的最大考验[2]。包含西方国家在内的多国政府由于疲于应对疫情,对打击恐怖主义有所松懈。同时,在疫情期间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继续暴露其反人类的本质,对这场全人类的灾难添加恐慌,已经有部分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瞄准疫情时期,预谋或已经趁机实施恐怖袭击、大肆宣扬恐怖主义。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极有可能利用这场波及全球的卫生和健康灾难制造混乱,袭击遭受疫情重创的国家或地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角下,各国间的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恐怖主义借疫情肆虐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提出了安全挑战。通过研究近期恐怖主义活动情况结合已有经验进行分析,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恐怖主义活动的新动向提出防范对策,以期为我国以及国际社会打击防范恐怖主义提供借鉴。

一、新冠疫情期间恐怖主义活动的新动向

(一)生物恐怖袭击成为重要威胁

生物恐怖袭击是恐怖分子基于某种政治目的,以高致病性的病原体或其产生的毒素作为生物恐怖剂,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攻击,从而造成人群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或中毒,导致人的失能和死亡,以达到引起人心恐慌、社会动乱之目的。生物恐怖具有隐蔽性、突发性、袭击途径和防范对象不确定、后果严重、不易预防控制等特点[3]。在全球化背景下,疫情传播更快更广,新冠肺炎疫情本身已在世界范围内造成恐慌,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趁势利用新冠肺炎病毒进行恐怖袭击或进行威胁不仅成本更低,而且杀伤范围更大,造成恐慌效果更甚,防范及应对生物恐怖袭击将成为各国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议题。据美国联邦保护署情报显示,包括新纳粹分子在内的白人种族暴力极端分子正在试图将新型冠状病毒武器化,其目标将是执法部门、少数族裔社区以及公共场所[4]。伊拉克官方情报数据也显示,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IS)也试图将新型冠状病毒武器化。恐怖组织“伊斯兰国”通过其自身运营的对外媒体向外界传达,即使新型冠状病毒仍在不断蔓延,“伊斯兰国”的全球战争也不会停止。“伊斯兰国”近期在其运营的刊物《Al-Naba》上发表了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信息,其中言论对于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引发的全球恐慌表达出幸灾乐祸的意味,并认为人们对于疫情的恐惧远超过疫情本身[5]。交通、生物等技术的发展,使得恐怖分子利用新冠肺炎病毒进行生物恐怖袭击更为便捷,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不仅可能通过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病原体等多种途径发动袭击,也可能利用与新冠病毒扩散有关的公众恐惧煽动暴力、恐吓公众、宣扬意识形态,还可能使用其他病毒、细菌、毒素等生物武器进行袭击造成更多威胁,无论是否进行了实质性攻击,对新冠肺炎疫情这场全人类的灾难都无疑是雪上加霜。一旦恐怖分子付诸行动,将对抗疫工作增加巨额负担。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袭击对象选择上既可做到无差别也可以具有针对性,通过选择某一种族、民族、族裔聚居地作为病毒传播区域既可达到有针对性进行袭击的目的,另外随着定向突变、重组改构等技术的发展,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根据人类基因信息设计针对不同种族的其他生物武器也具备了可能性。综上,生物恐怖袭击将成为新冠疫情期间及未来全球各国的重要安全威胁。

(二)恐怖袭击针对性与随机性并存

恐怖组织和个人在新冠疫情期间实施恐怖袭击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即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意图实施侵害的目标是有特定指向的。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为了达到扩大影响、博取同情、粉饰其反人类行径及宣扬特定意识形态等目的,会选择某一特定对象实施恐怖袭击,如军队、国家政府机构、执法机关、特定族裔、具有象征意义的地区的平民等对象都在其列。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至世界各地之后,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趁此时机发动恐怖袭击以及利用与新冠病毒扩散有关的公众恐惧煽动暴力、恐吓公众的作案浪潮已初现端倪。“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都宣称这种传染性极强、致命的新冠病毒是上帝对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惩罚,这种疾病本身就是“真主的战士”,病毒是“最小单位的士兵”[6]。基地组织与塔利班呼吁其追随者做好暴力袭击的准备。一些恐怖组织和个人如白人至上恐怖主义者、“博科圣地”等都已经对外宣称将发动针对特定目标的恐怖袭击。此类利用特定目标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恐慌煽动暴力、恐吓公众的行为造成的恐慌效果将更甚往日。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海外军力有所收缩,美军在全球范围内军事行动停摆60天,由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军队以及私营安保武装集团组成的,主要在伊拉克境内与“伊斯兰国”作战并负责为伊拉克政府军训练军队的联合特遣部队也在疫情发生后宣布停止训练,西方各国已部分撤出武装力量。恐怖组织瞄准当前多国反恐力量收缩的时机,发动了一系列恐怖袭击。2020年4月5日晚,在喀麦隆北部与尼日利亚接壤的昂西德地区,“博科圣地”组织的圣战分子制造两次自杀式爆炸袭击,造成除袭击者外的9人死亡;3月23日,恐怖分子占领了莫桑比克姆辛巴,造成众多伤亡,25日再次袭击莫桑比克北部德尔加多角省,恐怖组织“伊斯兰国”宣称对此次的恐怖袭击负责;3月25日,疑似“伊斯兰国”成员的恐怖分子对喀布尔一座锡克教寺庙发动袭击;3月6日,美国驻突尼斯大使馆受到自杀式恐怖袭击;3月25日,美国联邦调查局根据情报成功破获一起意图以大型医院为目标的恐怖袭击案件,案件嫌疑人决定在新冠肺炎流行之际,通过使用汽车炸弹来进行袭击,企图在医院区域内制造大规模伤亡,但因被捕未能实施。以上案例表明,疫情期间进行的恐怖袭击针对特定国家、地区、族裔、宗教等对象,具有针对性。

恐怖组织和个人在新冠疫情期间实施的恐怖袭击也具有一定随机性,与针对性并存。近年来在一些跨国联合打击恐怖组织的军事行动不断取得胜利的背景下,包含“伊斯兰国”在内的一些恐怖势力在现实空间不断受到重创,由于恐怖势力的溃败导致的这些组织内的恐怖分子不得不向外逃窜流散,恐怖分子开始向来源国“回流”。部分恐怖分子“回流”受阻之后的随机性流散成为某种新的动向。非热点和非焦点国家在反恐重视程度和反恐应急水平上相对有限,恐怖分子对这些国家或地区发动袭击往往能制造更大国际恐慌。2019年新西兰恐袭和斯里兰卡恐袭折射了这一趋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世界各国对人口流动的管理将更加严格,恐怖分子或将因前往袭击目标地点受阻而决定就地发动袭击。因此新冠疫情期间恐怖袭击的随机性或将成为一个重要趋势,与针对性并存,使得反恐工作面临更大挑战。

(三)网络恐怖主义威胁上升

网络恐怖主义就是非政府组织或个人,基于一定的政治动机,有预谋地利用网络,或以网络为攻击目标进行的恐怖活动,旨在破坏目标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制造舆论和社会恐慌,是恐怖主义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恐怖主义形式[7]。伴随着互联网及其终端设备的不断普及、发展,各类恐怖组织及恐怖分子日益重视通过网络进行恐怖主义传播,恐怖组织及个人瞄准互联网的远程性、隐蔽性和便捷性在互联网空间进行协调恐袭活动、渲染恐慌气氛、传播恐怖主义信息、蛊惑受众并对其进行招募、搭建通讯网络、培训恐怖活动技能、吸引经济支持。以“伊斯兰国”为代表的更多恐怖组织网络力量增长,利用网络科技的能力提升,愈加善于利用网络手段进行恐怖主义活动。

随着恐怖组织在现实空间正面战场的不断失利,恐怖组织及个人在网络空间的活动愈加频繁。此外,在疫情期间由于减少病毒传播的需要,世界各地纷纷采取限制出行、停工停课等措施,包括恐怖分子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互联网使用率大幅上升。这些因素综合起来,疫情期间正是恐怖分子进行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有利”时机。网络恐怖主义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互联网安全的威胁上升,令世界各国防范及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难度也随之上升。

二、对中国的威胁

全球化进程加快,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同时面临的恐怖主义现实威胁和长期潜在威胁也不断增加。2019年11月,经济与和平研究所公布的《全球恐怖主义指数(2019)》(Global Terrorism Index,GTI,2019),对包括中国、美国等国在内的全球138个国家和地区未来面临的恐怖袭击风险进行了危险性评估。中国得分4.465,全球威胁评估排名第42位,相比2018年第36位排名降低,美国得分5.691,排名第22位[8]。这份报告表明中国未来面临的恐怖袭击风险相较上一年有所降低,且风险低于美国。对我国目前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的分析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从国内角度来看“东突”等恐怖主义势力与国际恐怖主义相勾结而形成犯罪网络,长期在我国境内外实施恐怖主义犯罪、从事恐怖主义分裂活动,犯有严重罪行,对我国国内安全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另一方面从国际视角来看,我国在国际上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与欧洲、非洲、中东、中亚、南亚的多国在政治、经济上的联系更为频繁紧密,而国际恐怖主义在这些地区也活动频繁。例如我国提出的贯穿亚欧非大陆、覆盖136个国家和地区的“一路一带”战略,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给“一带一路”建设带来了威胁。中国海外利益不仅面临新机遇,同时在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下也面临更多安全威胁。

(一)对我国国内安全、稳定的威胁

我国幅员辽阔,且毗邻西亚、南亚、中亚等民族宗教矛盾复杂、频繁发生恐怖活动的地区,国内及周边地区的恐怖活动威胁着国内的安全和稳定。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在中亚和我国边疆地区的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于一体的“东突厥斯坦”恐怖主义势力,该恐怖势力长期以来从事传播恐怖主义、策划实施暴恐活动、分裂国家等罪恶活动。境外恐怖势力“塔利班”、“伊斯兰国”、“基地”组织等恐怖势力与“东突”相勾结,不仅为“东突”在经费、弹药武器、技术、训练人手等方面提供支持,还妄图借民族宗教等问题损害我国声誉。“伊斯兰国”曾公布了一份所谓“疆域版图”,其中竟包括我国新疆,其领导人巴格达迪曾数次对我国内政妄加评论,并提出包括我国穆斯林在内的全世界穆斯林向其效忠的无理要求。“东突”与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相互勾结,除在我国境内进行恐怖主义犯罪之外,还以中亚、西亚、南亚等地区为基地、以中亚为跳板、以东南亚为主要偷逃通道形成跨境暴恐网络,打击难度大,并有向我国东部蔓延的倾向,给我国国内和周边安全稳定构成极大威胁[9]。境内外恐怖势力还常常通过多种途径传播暴恐音视频、散布极端主义言论,对我国人民渲染恐慌、毒害蛊惑。恐怖主义活动不仅对我国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暴力恐怖活动也起到了一定示范效应,致使国内少数对社会抱有不满与敌视心理的个人走向使用驾车冲撞、爆炸等恐怖手段实施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道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恐怖主义犯罪中的各种消极因素成为许多犯罪的重要诱因,恐怖主义的存在严重威胁我国的稳定发展。从上述诸多因素中可知,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都已经构成对我国国内的安全、稳定的现实和潜在威胁。

(二)对我国海外利益及国际抗疫援助工作的威胁

2019年1-11月,中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1044亿美元,纳入商务部统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超过410亿美元,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累计超过1000亿美元,中国在外各类劳务人员101.3万人,组织实施各类援外项目2600多个[10]。“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包含恐怖主义活动的热点地区。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及地区武装冲突使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与海外投资的进程面临迟滞的威胁。另外在抗击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国防疫工作有力有效,并积极开展对外援助,中国派出多支医疗卫生队伍驰援海外,并向疫情严重的国家及世卫组织、非盟等提供援助,其中即包括恐怖袭击的热点国家和地区。无论是我国国家战略的实施、对外抗疫援助及海外人员、资产的安全保障都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而恐怖主义对我国海外利益及对国际抗疫援助构成严重威胁。

三、我国应对策略

恐怖主义是我国不容忽视的现实威胁和潜在威胁。在2020年3月13日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国反恐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赵克志部长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反恐怖斗争态势良好,但仍应清醒认识当前我国反恐怖斗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11]。当前应紧盯反恐怖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和问题隐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化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最大限度铲除暴恐活动滋生的土壤。

恐怖主义对我国威胁主要存在于对我国国内安全、稳定的威胁以及对我国海外利益、国际抗疫援助工作的威胁两个方面。对我国国内安全、稳定的威胁主要来自于企图分裂我国的“东突”等恐怖势力,“东突”恐怖组织具有内生性,其实施暴恐活动的目标主要存在于中国境内,通过境内外的“东突”恐怖组织,国际恐怖主义也可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一定威胁。对于国际恐怖主义对我国海外利益、国际抗疫援助工作的威胁应做客观评估,国际恐怖主义是存在各异诉求的各类恐怖组织或团体,而非某一具体实体。虽然我国海外利益及国际活动受到国际恐怖主义威胁,但一般来说我国并非国际恐怖主义恐怖袭击的首要目标,中国机构和公民不是国际恐怖主义系统性攻击目标,多是无差别恐怖袭击的连带受害者。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恐怖活动的新动向,我国应迅速调整斗争策略,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当前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

(一)提高应对生物恐怖袭击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世界各地本就对疫情存在一定的恐慌情绪,若在此基础上再次爆发生物恐怖危机事件,其危害和恐慌效应难以想象。为避免在疫情期间出现生物恐怖袭击,应加强相关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对可能出现的生物恐怖袭击做出预警。加强情报采集研判并及时作出预警是降低生物恐怖袭击的突然性、意外性的重要措施,可以使处置主体在防范、处置生物恐怖袭击时主动地位,及早做出反应以减少生物恐怖的危害。应加强反生物恐怖医学防治技术研发的投入,搭建技术平台,建立科研基地,密切关注前沿的、有发展前景的新技术,反向疫苗学技术、转基因技术、纳米技术、反义核酸技术、技术、高通量药物筛选技术、微阵列技术、干扰技术等都是当前值得我们关注的在反生物恐怖领域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新技术[3]。在做好预警及发展生物恐怖医学防治技术的基础上,还应重视生物恐怖袭击应对处置演习,以完善应对生物恐怖袭击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密防范恐怖主义危害国内安全稳定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严防恐怖组织及个人通过互联网传播散布暴力恐怖信息、组织策划指挥恐怖袭击等恐怖活动。网络安全部门应灵活运用人力与智能系统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研判,对网络空间内涉及恐怖、暴力、极端主义、分裂等负面信息进行实时跟踪监视,不仅要过滤掉此类信息,还要深挖源头、及时切断境外极端思想向我国国内的传播渠道。为防止境内外恐怖势力相互勾连,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应采取适当的侦查措施,严厉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传播,使境内外恐怖势力首尾不能相顾。同时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目标、重大线索的情报信息搜集能力,增强对国内国际反恐怖斗争形势的预测能力。提升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在反恐怖工作中的应用效能,实现对涉恐人员的智能化筛查,并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在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经常活动或可能活动的重要场所开展阵地控制,并加大缉枪治爆、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控制和监管[12],多措并举严密防范恐怖主义危害国内安全稳定。

(三)加强国际反恐合作

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反恐怖主义形式,我们应清醒认识到在全球政治、经济日益紧密连结的大背景下,打击、防范复杂多样的恐怖主义犯罪不可只依靠单独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力量。中国要在提高自身反恐能力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国际反恐合作新途径,积极开展国际反恐怖主义合作。我国要加强国家间反恐合作,特别是周边国家、恐怖主义侵害热点国家,我们要通过建设国际恐怖主义扩散的评估、预防和预警机制等机制、建立情报交流长效机制、在保证各方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建立恐怖组织和个人的公用数据库、开展协调行动与联合反恐演习、完善引渡追逃及金融监控等合作机制、加强边境管控合作等各种方式,有效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以更好达到打击防范恐怖主义、切断恐怖资金渠道、阻断恐怖人员流动、进行反恐情报交流等目的。应充分利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反恐合作机制以及双边反恐磋商合作机制在地区反恐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构筑反恐怖安全屏障。

(四)提高自身海外人员、资产保护能力

我们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相关国家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恐政策、部署相应的反恐力量。保护我国海外利益,提升海外资产及人员的安全感,须加强海外安保力量,根据情报采集与研判定期向驻外企业和人员发布研判结果或预警,另外,还应通过定期举行反恐培训、演习,来加强海外企业和人员的应对恐怖袭击的能力。此外还可借鉴英美等国经验,组建准军事化安保公司。建立准军事化私营安保公司,保护驻外机构、企业和公民安全是国际通行做法[13],全面构建中国海外安保力量,可以保护高危地带使领馆安全,确保中国在境外企业、员工及项目的安全,为国际重要运输航线及我国能源基地安全提供保障,确保我国的海外利益有安全保障。海外军事基地的存在,也将成为我国海外利益、海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重要保障。如为在索马里、亚丁湾等海域更安全有效地执行护航、人道主义救援、维和等任务,我国于2017年在吉布提建立了保障基地,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国应推进海外军事基地建设,同时应与东道国政府和民间组织尽量保持良好关系,与其反恐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海外抗疫援助医疗队、海外滞留人员等人员及中资企业等资产免遭恐怖袭击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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