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沈丹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之于旧唯物主义的哲学革命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旧唯物主义的哲学批判与理论创新这一重要背景下产生的。要把握什么是新唯物主义之“新”就必须要了解什么是旧唯物主义之“旧”,因为“新”是相对于“旧”而言的,“旧”是“新”合乎逻辑的参照系统。正确理解旧唯物主义之“旧”有助于我们从相反的视角清晰见证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之“新”。准确把握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之“新”有利于我们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及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的重大意义。那么,什么是旧唯物主义,什么是新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究竟“旧”在哪里?新唯物主义究竟“新”在何处?长期以来,学术界就此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见解与解读。主要表现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自然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直观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三种解读模式。本文试图围绕学术界对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这三种主要解读模式,以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主要分歧为理论线索,破解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新”“旧”之谜,并总结新唯物主义在哪些方面对旧唯物主义进行了重大超越。
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是一对相互区别又不可分离的哲学范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1](P506)。这是马克思首次提到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概念。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是“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1](P503),而新唯物主义是指马克思所创立的超越于旧唯物主义的新哲学。新唯物主义的诞生意义重大,其不仅标志着一种崭新的唯物主义哲学形态的产生,同时也表明了新唯物主义哲学是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重大革命。恩格斯曾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费尔巴哈论》)1888 年单行本序言中对《提纲》给予高度评价,称赞其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称赞新唯物主义为一种新的世界观。关于新世界观的论述,恩格斯也曾在《反杜林论》中将新世界观称之为“现代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表达的是同一语境,因而,“新唯物主义”也可称为“现代唯物主义”。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内涵与特征展开了广泛的争论,对于究竟什么是旧唯物主义,什么是新唯物主义,作出了复杂多样的解读。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解读模式:其一是将旧唯物主义解读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其二是将旧唯物主义解读为自然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其三是将旧唯物主义解读为直观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理解为实践唯物主义。
1.解读模式一:即认为旧唯物主义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一直是学术界最为突出、最具影响力的解读模式
前苏联曾出版一大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继承与沿用了普列汉诺夫、列宁、斯大林等人的观点。认为旧唯物主义和新唯物主义可以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进行解读,而我国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深受前苏联的影响,因此,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解读模式在我国一直占据主导与核心地位,国内一些著名学者都极力支持这一解读模式。这种解读模式的主要依据是恩格斯的相关论述。在《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认为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在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他指出,旧唯物主义“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这是同当时的自然科学状况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形而上学的即反辩证法的哲学思维方法相适应”[2](P282)。恩格斯在文中还认为,当我们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分析社会历史问题时又必然导致唯心史观的局限性。同样,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曾提到了旧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性。他把唯物主义分为三种基本形态: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指的就是其中的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形而上学性是旧唯物主义的思维特性。恩格斯认为,近代自然科学的进步促使人类在研究自然界时撇开自然界各个部分总的联系与总的过程而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与考察。当辩证法与唯物主义实现自觉的高度结合时,便形成了超越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不仅科学回答了世界是什么的问题,也回答了世界是怎么样的问题。同时,辩证的思维方式促使唯物主义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进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从而使“半截子的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因此,根据恩格斯的上述观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解读模式一直处于权威性地位并得到很多著名学者的认可。
2.解读模式二:旧唯物主义是自然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
旧唯物主义之所以是自然唯物主义是因为其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自然界,而忽视了社会问题、历史问题和人的问题。旧唯物主义者以自然性思维方法理解人与社会,把人看成自然存在物,把社会当作自然界的延伸,只承认人的自然进化,却不承认人的活动在社会进化过程中的作用。因而,旧唯物主义实质上是一种自然唯物主义或者说是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而与自然唯物主义相对应的新唯物主义则是历史唯物主义。因为,首先,马克思从过去唯物主义者只关注自然界转移到关注人和社会历史,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为马克思哲学领域的重大发现,是马克思一生中两大发现之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始终将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为其理论著作与理论活动中的重点内容,并自觉将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为分析社会历史问题的基本指导思想。其次,将新唯物主义解释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之所以能代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以“历史”为解释原则变革唯物主义,进而实现了一场“世界观”的革命,而不是以“唯物主义”为解释原则变革历史问题去实现一场“历史观”的革命。因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并非仅仅是一种‘历史观’,而且是一种新的哲学世界观”,是“以历史的观念为基础的新哲学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3]
3.解读模式三:旧唯物主义是直观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
这一解读模式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与“真理标准大讨论”的背景下产生的,在基于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反思而掀起的一场“重读马克思”“走进马克思”“回到马克思”的浪潮中发展起来的。其主要以马克思本人对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论述为文本依据、以马克思在著作中对自身哲学的定位为理论根据、以马克思哲学所具有的革命性意义为判定标尺来加以证明。首先,在《提纲》中,马克思在多处表明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特征与新唯物主义的实践性特征,指出“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1](P506),因而,旧唯物主义即是直观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即是实践唯物主义。其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称他们自己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将他们自己的哲学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最后,实践唯物主义最能证明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意义与价值。因为,实践的思维方式使哲学思维方式得到根本性改变,其贯穿于人与世界关系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不同于以往哲学的全新世界观,这不仅体现出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根本性,而且表现了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全面性。因此,综上观之,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被解释为直观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最为恰当。
毫无疑问,以上对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三种解读模式都具有一定道理。但是对于什么是旧唯物主义,什么是新唯物主义,我们只能做“一元”解读,不能将以上三种解读模式全盘接受做“三元”解读。因为真理是“一元”的,而不是“三元”的。那么这个“一元”解读究竟是何种解读?或者说新唯物主义究竟“新”在哪里?旧唯物主义究竟“旧”在何处呢?本文认为,要使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得到最科学与最本真的解读,应该要以马克思自己对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相关阐述为依据,而不是以后来的某个思想家的认识为依据。因此,以马克思自己的著述为文本依据,以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之间的主要分歧为理论线索,本文认同第三种解读模式,即认同旧、新唯物主义就是直观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
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主要分歧是理解新唯物主义之“新”与旧唯物主义之“旧”的核心之处,也是破解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新”“旧”之谜的关键。毫无疑问,根据以上学术界对于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三种主要解读模式,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内在地存在着形而上学性思维方式与辩证性思维方式的分歧、自然性思维方式与历史性思维方式的分歧、直观性思维方式与实践性思维方式的分歧。而从马克思自己的著作文本出发,特别是从马克思的《提纲》第一条内容中关于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以及新唯物主义的主要优点来看,很显然,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主要分歧在于直观的思维方式与实践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区别。
马克思在《提纲》的第一条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P503)这是一段为人熟知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话语,在这段话中,马克思只强调了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却并未强调旧唯物主义的全部缺点。从其中所内含的意蕴可以窥见,虽然旧唯物主义存在形而上学性、自然性、直观性等许多缺点,但是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只有一个。而我们如果抓住了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也就能从根本上把握旧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也即懂得了旧唯物主义究竟“旧”在何处。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懂得从客体的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懂得从主体方面,从主体与客体的结合中,从实践方面进行理解。
而正是从旧唯物主义所存在的主要缺点处显现出了新唯物主义的主要优点。新唯物主义的主要优点就是对“对象、现实、感性”懂得从实践方面,从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内在统一中进行阐释。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与新唯物主义的主要优点正是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主要分歧点。由此可知,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主要分歧不在于研究对象有何不同,因为二者都是以“对象、现实、感性”为研究对象,也不在于哲学路线的不同,因为二者同属于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真正的主要分歧在于二者思维方式的不同,这种思维方式的不同不是所谓形而上学性思维方式与辩证性思维方式的区别,也不是自然性思维方式与历史性思维方式的差异,而是直观性思维方式与实践性思维方式之间的分歧,即旧唯物主义之“旧”旧在直观的思维方式,新唯物主义之“新”新在实践的思维方式。因此,旧唯物主义被解释为直观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被解释为实践唯物主义最为合理与贴切,这种解释最能展现出马克思在文中所论述的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与本真内涵。
根据以上的文本分析可知,直观的思维方式仅仅是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并非全部缺点。同样,实践的思维方式仅仅是新唯物主义的主要优点,并非全部优点。而马克思之所以在《提纲》中只强调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而不提及旧唯物主义的其他非主要缺点,其合理的解释应该是非主要缺点只是从主要缺点中派生出来的产物,这对于理解旧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并不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无关紧要,所以马克思在文中并未提及。但是,处于非主要地位的或无关紧要的非主要缺点并不是不存在的缺点,在某种程度上,这些非主要缺点在某个特定视角对于理解与把握旧唯物主义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与意义,其属于旧唯物主义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而,旧唯物主义其实也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自然唯物主义,但从根本上讲,二者是直观唯物主义所派生的产物。与之相对应,新唯物主义其实也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但从根本上讲,二者是由实践唯物主义派生而来的。
旧唯物主义是一种自然唯物主义,但自然唯物主义与直观唯物主义是分不开的,是由直观唯物主义派生而来的。旧唯物主义者仅从纯粹客体方面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因而在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们的视野里对象世界是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的自在客体或单纯自然界,对象世界的运动也只是一种纯粹物理学的、化学的或者动物式的运动。像拉美特利说,“人是一架机器”,富兰克林说,“人是能制造劳动工具的动物”,这种将人的存在设定为一种客观物体或自然存在的哲学命题,正是直观性思维方式支配下仅凭感觉认识对象世界而得出的自然性结果。因而,在直观性思维方式支配下的旧唯物主义必然是一种脱离人与社会的自然唯物主义,直观唯物主义必然派生出自然唯物主义。
旧唯物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逻辑性地包含在直观唯物主义之中。直观性思维方式仅仅从客体方面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而没有从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出发、从实践出发把握“对象、现实、感性”,这本是一种单一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而这样的思维方式自身已经包含着形而上学性、机械性等片面性特征。因而,以直观的、单一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观察对象世界的旧唯物主义必然也是一种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例如,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将社会环境与人形而上学地、机械地割裂为两部分,马克思就曾将这种错误性认识归结为直观性思维方式。马克思认为一方面环境改造人,另一方面人也改造环境,环境与人具有实践统一性,其实,“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
新唯物主义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但辩证唯物主义不是与实践唯物主义相互分离或对立的东西,而正是实践唯物主义本身所包含,是由实践唯物主义所派生的。因为,实践唯物主义是以物质实践活动作为基本原则,物质生产实践是直接现实的客观存在以及人类思维的客观性的唯一现实的基础,而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是一种人类对外部自然的否定性活动,作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否定性关系本身就是一种辩证运动与辩证关系。因此,以物质实践活动为基础与基本原则的新唯物主义就必然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另外,只有在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视域下的辩证唯物主义才是科学的、合理的辩证唯物主义。其实,早在费尔巴哈那里就已经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唯物主义改造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对此曾讲过,“费尔巴哈是唯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1](P199)但费尔巴哈受到直观性思维方式的限制并没有使辩证唯物主义成为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只有在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理解对象世界后,辩证唯物主义才能以“现实的个人”为现实主体,以实践活动为现实基础建立起科学的、合理的辩证唯物主义。
新唯物主义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本质上是实践唯物主义,是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基础的。实践与历史之间存在十分紧密的辩证性联系,历史是实践的,实践也是历史的。历史是制约着一定时代的实践活动的,但是,这些制约着实践的历史却是前人历史实践的结果,它们是通过前人实践活动的积累与沉淀而构成历史。在实践与历史的关系中,实践始终是历史生成与发展的最终根基与真实基础,历史归根到底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与发展起来的。即便我们要对对象世界作出历史性的解释原则,但最终还是要按照实践的思维方式将历史放在创造历史的实践中对对象世界进行合理解释。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从实践出发理解历史问题的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本性与精神实质是实践唯物主义,以历史为解释原则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质上是由以实践为解释原则的实践唯物主义派生而来。
综上观之,在马克思的文本依据下,我们可发现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主要分歧是直观性思维方式与实践性思维方式的不同,旧唯物主义之“旧”是直观的思维方式,新唯物主义之“新”是实践的思维方式。因而将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解释为直观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是最具说服力与最为合理的一种解读。而从直观性思维方式出发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就会发现对象世界、现实世界、感性世界具有形而上学性与自然性的显著特征,因而直观唯物主义必然派生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自然唯物主义。同样,从实践性思维方式出发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就会发现对象世界、现实世界、感性世界具有辩证性与历史性的显著特征,因而实践唯物主义必然派生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也是为什么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解读模式会形成“三元解读”与“三足鼎立”的发展态势。
新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一种崭新形态,其不仅宣示了与旧唯物主义的分野与区别,而且实现了对旧唯物主义的全局性超越与根本性变革。新唯物主义之“新”将全新的实践性思维方式贯穿于人与自然、人与历史、人与人之间的全部关系之中,形成了新唯物主义之“新”自然观、历史观、人学观,这是对在直观性思维方式支配下所形成的旧唯物主义之“旧”自然观、历史观、人学观的重大超越。与此同时,以实践性思维方式为解释原则的新唯物主义对哲学功能与使命的认识也发生革命性变革。新唯物主义哲学的功能与使命不仅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变世界,是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辩证统一。
自然是属于“对象、现实、感性”中的基础性内容,自然观是哲学世界观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由于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们以纯粹客体的直观的思维方式对待自然这一“对象、现实、感性”,因此在旧唯物主义者那里,自然界就是自我演化与自我延伸的天然自然界,是先于人而存在或游离于人的世界之外的自在自然界,是撇开历史条件与历史进程的纯粹自然界。这种天然自然观、自在自然观、纯粹自然观一旦进入社会历史领域就不得不碰到与它的意识、它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由此,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得不陷入一种矛盾对立的关系之中。
而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那种先于人存在或游离于人的世界之外的自然界对人而言确实保持着优先地位,因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但是,由于这些先于人存在的自然界对于人的现实生活并没有产生价值与意义,因而只能被视为是一种“无”。当新唯物主义者以实践性思维方式去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已经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之间架构起一座金色的桥梁,这座金色的桥梁正是“实践”。一方面,实践使自然向人生成。人在通过生产实践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中,自然转化为人的肉体的、价值的、审美的本质力量,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另一方面,实践使人向自然生成。人通过对象性活动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于自然界之中,使自然界人化,成为属人的自然界、人类学自然界、感性的自然界。可见,新唯物主义之“新”自然观是超越于旧唯物主义之“旧”自然观的具有实践性、社会性、历史性的感性自然观、人类学的自然观、人化自然观。在新唯物主义之“新”自然观下,人与自然之间通过“实践”这座金色桥梁建立起一种和谐、统一的互动关系。
历史观是哲学世界观中一个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历史这一“对象、现实、感性”的解读,旧唯物主义哲学家通常与唯心主义哲学家保持高度一致。费尔巴哈在自然领域内可以毫无保留地坚守唯物主义立场,但是一进入到社会历史领域却不可避免地重新掉入唯心主义的陷阱。这显然是旧唯物主义哲学家在直观性思维方式支配下所存在的一种难以遏制的理论困境与理论退却。当旧唯物主义者以直观性思维方式对待感性自然时尚且可以不谈人的世界,将人与自然隔离开来,以一种“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的眼睛”去观察与解读自然,坚持纯粹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但是,当他们面对以人的存在为基础与前提的社会与历史问题时,就不得不谈人的世界。因为,历史是一种有人生活于其中的存在、属人的存在、在人之后的存在,而有人存在的历史必然离不开人的思想、观念、意识。如此一来,不懂得实践性思维方式的旧唯物主义者也就不得不将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视为人与人的精神、人的观念之间的关系,把历史看成是人的精神的外化与对象化,进而放弃唯物主义立场,重新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沼之中。
而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历史就是旧的社会环境不断改变与新的社会环境不断生成的延展过程,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实践结果是构成社会历史的根本动力与最终基础。虽然人在创造历史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等精神因素的作用与影响,但是,思想、观念、意识最初是与人们的现实生活交织在一起的,其根本性来源应追溯到现实生活中的物质生产与物质交往中,“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2](P313)。正是新唯物主义者始终坚持以实践的思维路线探讨历史、理解历史,因而,新唯物主义之“新”历史观与旧唯物主义者所陷入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1](P544)。这种全新的历史观不仅避免了重新掉进唯心主义泥沼的危险,而且完成了对旧唯物主义之“旧”历史观的重大超越。
在全部哲学发展史上,人作为哲学世界观考察的重要客体,是全部“对象、现实、感性”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人学观始终是哲学世界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由于旧唯物主义哲学家对人自身这个“对象、现实、感性”只是诉诸于一种纯粹客体的直观性思维方式进行理解。因而,在自然领域内,旧唯物主义者仅仅将人理解为具有自然属性的人,而无法看到人的社会属性。只知道人的受动性却不能发现人的能动性。这样的人如同动物一般只能适应自然但不能改造自然。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旧唯物主义者只能撇开历史的进程,将人理解为一种抽象的恒定存在物,或者只能类似于费尔巴哈那样,“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1](P505)。
而新唯物主义哲学认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P519),人的生产、人的实践是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根本所在。因而,人不仅仅具有自然属性,更重要的是人通过实践活动摆脱动物式的自然属性从而具有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人的实践中是完整统一的。人的实践的类属性与人的自由自觉的类特性使人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定在与恒在,而且还是一种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变化与超越的存在。一方面,人保持着一般的、不变的自由自觉性。另一方面,人的实践在深度与广度上不断深化与拓展,从而使人的自由自觉性随之不断增强与提升。于是人在社会历史进程与社会关系中便产生了人的自由自觉程度的差异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具体区别。因此,当我们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人时,人的生命存在其实是一种变与不变、个别与一般、具体与抽象的辩证统一,这也就超越了旧唯物主义人学观将人仅仅看成是抽象的定在与恒在的片面性。
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诞生之前,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将哲学的功能与使命定格于“解释世界”,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也不例外。在旧唯物主义哲学家看来,哲学作为一种世界观的理论形式,其功能必定是认识世界与解释世界。但实际上,哲学的功能与使命不仅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在于改变世界,而旧唯物主义哲学却未能真正发挥和承担起改变世界的功能与使命,究其深刻原因就在于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直观性思维方式所致。当旧唯物主义哲学家对人与世界的关系只是作一种纯客体的直观的理解时,其必然无法看到人与世界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实践关系。而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一旦离开人的实践,其也就不可能越出认识世界与解释世界这一纯粹思想视域。因而,旧唯物主义哲学家只能醉心于在抽象的精神世界里“兜圈子”,而不会去关心人们的现实利益和政治利益。只承认理论活动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真正能够改变世界的物质生产实践却始终抱着一种鄙夷的态度。
与旧唯物主义不同,新唯物主义对人这个“对象、现实、感性”诉诸于实践的思维方式进行理解,将人与世界的关系看成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生成的历史性关系。实践活动是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对象世界进行改变与变革的活动,当人与世界的关系被理解为一种实践的关系时,也即意味着不仅要将人与世界的关系放在实践中进行合理的解释,而且还要对其进行不断的革命与变革,这本身蕴含着新唯物主义要发挥和承担起“改变世界”的功能与使命。因此,与旧唯物主义立足于市民社会,玩弄哲学词句,为统治阶级的个人私利编造思想理论的假象不同,新唯物主义立足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不仅为解放全人类创造可供指导的科学理论,而且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改变世界的现实行动。在新唯物主义者即实践唯物主义者看来,哲学的功能与使命不仅仅在于认识世界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变世界与变革世界。解释世界是改变世界的理论基础,改变世界是解释世界的最终目的,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是辩证统一的。由此,新唯物主义哲学实现了对旧唯物主义哲学功能与使命的重大超越与革命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