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肖明
(农工党宁波市委会,浙江 宁波 3150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我国八个民主党派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形势发展,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进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主党派发展的基本轨迹,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八个民主党派经过整顿,重新登记的成员为1万多人。为适应新形势,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会议,总结经验,修改章程。1951年,八个民主党派协商确定了发展成员的界别范围和重点,1953年,各民主党派成员发展到了6万多人。中国共产党关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定以后,各民主党派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改造中。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根据业已变化了的阶级状况,各民主党派及时修改自己的纲领,从而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1957年6月,民主党派成员发展到10万多人,成员数量大幅增加。
1957年下半年以后,民主党派发展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反右斗争严重扩大化,一大批民主党派成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中,民主党派再次受到冲击,民主党派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基本上停止活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任务的新时期。1979年,八个民主党派开始着手恢复、建立地方组织和恢复活动的工作。民主党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1979年6月,邓小平指出,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P186)。这一定位为民主党派工作指明了方向,极大地调动了民主党派为改革开放服务的积极性。1979年,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根据新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转变,重新确定了工作重点。之后,各民主党派积极整顿和发展,很快焕然一新。民主党派成员总数也由1979年的6.5万人发展到1982年的10万人。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新型合作关系的本质与特征,各民主党派发展迎来了政治春天。各民主党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辟新的工作领域,积极开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局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1989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第一次把民主党派定性为参政党。文件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文件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总原则,提出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作用的各项制度措施。文件颁布以后,各民主党派在更加坚定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基础上,明确了自己的参政党定位,强化参政党意识,按照参政党的要求开展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参政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参政履职工作。1992年,民主党派成员发展到36万人。
2002年,各民主党派开始了由新一代领导人主导的第一次换届,重点任务是巩固和发展政治交接成果。通过政治交接,传承民主党派优良传统,提高民主党派政治素质。
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为参政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各民主党派“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2007年,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修订新的章程。各民主党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2007年,民主党派成员已经超过72万人。2012年,民主党派成员超过80万人。
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明确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把协商民主正式写进党代会报告。
2013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并在讲话中首次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概念的提出,为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注入了新的内涵,也为参政党建设指明了方向。
2015年5月,《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出台,拓展了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这一系列要求,为新时代民主党派建设指明了方向。
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出台,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和多党合作历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对民主党派建设提出了系统、科学、详细的指导意见,是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工作,就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崭新时期。截至2019年,民主党派成员发展到117万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热情空前高涨,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优势更加明显,焕发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新中国70年我国民主党派发展的启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帮助,就没有各民主党派的今天,就没有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总格局中的政治地位。
2007年,各民主党派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旨在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2010年起,各民主党派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化和延伸,着力建立政治交接的长效机制。2013年下半年,各民主党派启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2016年底以来,各民主党派部署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2017年,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一致表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民主党派立党之本;要坚定合作初心、积极履职尽责,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征程。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各民主党派毫不动摇,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共识和光荣传统,也是新时代参政党必须坚守的基本政治原则。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保持头脑清醒,增强政治定力,在旗帜、道路、方向上始终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发挥独特优势,不断巩固和深化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坚持好、维护好、发展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
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由此确立,多党合作的实践由此开启。“文化大革命”不仅使中国各项事业陷入低谷,民主党派发展遭遇严重挫折,也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实践遭受了严重破坏。1982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多党合作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民主党派的发展也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198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开创了新时期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多党合作事业进入了一个相对成熟和规范的发展阶段。1993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把多党合作制度写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这一时期,参政党建设稳步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与参政党建设实现了良性发展。
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进入了一个健康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
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使包括民主党派工作在内的统一战线各项工作有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与此对应的是,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和支持下,呈现出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可以说,新中国70年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史,就是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历史。多党合作实践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各民主党派也稳步健康发展,多党合作实践与各民主党派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表明,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一道,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共同经受考验,共同向前发展,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已经展示出独特的优势和魅力。
198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第一次明确了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第一次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明确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2015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指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民主党派职能的拓展,也是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体现。2012-2017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参加各类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共114次,共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意见建议496件。
伴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推进和政党制度的逐步完善,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范围也在延伸、拓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新时代民主党派履职的基本要求。只有积极投身参政履职的大舞台、协商监督的大实践,才能彰显价值、展现担当。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推进、改革开放举措的落地落实、重大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开展前瞻性、系统性的研究,提出一批更有远见、更有深度、更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把开展视察调研、民主评议、政情交流、提案建议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善于追踪问效,勤于把脉号诊,更好发挥民主监督预警纠错、促进工作的作用,以实际行动添助力、聚合力、增推力。
198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此后,各民主党派把加强自身建设和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确定为各自党派的“双重任务”或“基本任务”[2]。1996年,各民主党派联合通过了《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1999年5月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2004年11月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这些文件对民主党派如何搞好自身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2002年,各民主党派进一步明确了参政党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并把它写进章程。各民主党派比较一致地认为,在参政党自身建设的系统工程中,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参政能力建设贯穿上述建设的全过程。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之后,各民主党派根据执政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提出要提高民主党派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3]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2019年,各民主党派中央联合通过的《关于新时代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及《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8-2027)》,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和措施。
新中国70年来,各民主党派始终紧跟中国共产党前进的步伐,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经验,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各民主党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4]只有这样,各民主党派才能真正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才能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下,始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多党合作呈现生机勃勃的局面。
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了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主张。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执政党的责任。2006年,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要把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作为构建和谐政党关系的重要内容。2007年颁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是团结合作与互相监督的关系。[5]和谐是这种关系的本质,党际和谐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新时代多党合作舞台极为广阔,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政治责任。中共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加强领导、有力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保障。”
新中国70年,从多党合作制度的八字方针发展到十六字方针,从1989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到200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再到2019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从政党制度白皮书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确保了我国政党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并不断深化。党际和谐是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关系的准确定位。执政党与参政党构建和谐的党际关系,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的实践有力地证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参政的各民主党派之间已经建立并将维护好这一团结和谐的党际互动模式。展现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