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彬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19)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新时代,我国参政党建设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确保参政党展现新面貌,履职尽责有新作为。
政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分类为不同的类型,参政党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主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
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提出“参政党”的概念,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随着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的确立,关于“参政党”的表述不断充实、不断发展。2013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新春座谈会上作出了“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论断。《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不是西方国家政党间的竞争关系,“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1](P171)合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概念的确立,充实并丰富了参政党的内涵,赋予民主党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在政党关系上阐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与民主党派是和谐合作的生态模式,绝非执政与在野的零和关系”[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界定对参政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民主党派面临着“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的理论与实践命题。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有根有魂的政党制度。”[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立足本国国情和文化传统的伟大政治创造,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开创了新型的政党关系模式。在政治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在国家政权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在政党关系之间,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就要处理好四组关系。
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这种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不是“包办代替”。二者不是竞争、排斥或斗争关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关系,形成“众星拱月”[4](P309)之势,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各民主党派的历史选择、自觉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揭示了我国合作型政党制度与西方竞争型政党制度的根本区别”[5](P100)。这一新型政党制度,能够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同时,通过自身的开放性来消化多元的社会经济利益,把多元利益吸纳到这个政治过程之中。[6](P33-34)
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围绕“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基本职能,实现党际间良性互动。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需要民主党派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帮助其更好地执政,这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涵。民主党派通过协商式监督,推动构建和谐政党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加强自身建设,旨在保持自身的先进性,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各民主党派不断提升政治协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发挥好参政党的作用。特别是各民主党派要注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在党建方面的经验,借鉴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探索自身建设规律,体现自身特色,加强参政党建设。只有二者的建设都得到提升、强化,才能推动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新型政党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出制度效能,站得住脚、站得稳脚。
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开展的民主监督,不是互相拆台、相互倾轧的监督,也不是“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流于形式的监督,而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的政治监督、民主监督。要区别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和一般的民主监督,不能以笼统的民主监督模糊或淡化政党层面的民主监督。这种党际民主监督的侧重点在于监督权力运行。民主党派通过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帮助其提升执政能力和巩固执政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参政党面临新使命、新任务。在实践中,参政党建设面临诸多问题。
“搞好思想性建设是民主党派实现政治交接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也是巩固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基础和保证。”[7](P85)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和民主党派成员的不断增加,民主党派成员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这对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分化”“第三条道路”“颜色革命”等错误思潮对参政党的思想建设带来外部风险,错误思潮交织着信息化可能带来“放大效应”,进而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同时,参政党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的发展,自身理论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缺乏“元理论”[8]的指导,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足,思想建设的精准化程度低,呈现出“六多六少”的现象:口号喊得多,真抓实干少;形式主义多,实际成效少;普遍教育多,有的放矢少;形势教育多,日常工作少;单向灌输多,双向交流少;传统方式多,创新手段少。这给参政党思想建设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民主党派成员年龄老化的现象较为严重,不利于成员有序更替和政治交接。一些民主党派在发展新成员时存在一定难度,发展所联系界别的成员后劲不足,在基层表现更为突出。统计数据显示,民盟、民建、民进、致公党的成员发展仍能做到以本界别为主体,其发展对象占成员总数的比例基本上在70%以上,而有些民主党派在成员发展上,界别特色不够明显。从整体上来看,民主党派在发展新成员时虽然能做到以所联系界别为主体,但是,民主党派新发展的成员仍有相当大的比例是所联系界别以外的成员,这就使得民主党派在发展对象上存在相当大程度的界别交叉,造成同质化倾向。同时,民主党派在各地区、各个层级发展新成员方面呈现出不平衡性,坚持高标准发展新成员的工作难度加大,造成各民主党派旗帜性、代表性成员不足。此外,民主党派在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重组织发展、轻队伍建设”的现象,人才发现、选用、培养和管理机制不健全,发展渠道狭窄,流动性不畅,后备干部断档,“青黄不接”问题突出。这些因素造成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活力不足。如组织活动不确定性较大,形式内容单调,创新性开展活动难度大;成员布局分散,集中开展组织活动难度大;成员流动性大,教育管理难度大;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归属“错位”“空挂”,缺编现象严重,基层组织经费、场地缺乏保障,有效开展活动难度大。在现实中,“公众对民主党派的认知趋于碎片化”[9](P83),这严重影响了民主党派作用的发挥。
从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的纵向关系来看,基层组织各自为战,呈现出松散性态势,未形成合力。从民主党派的横向关系来看,未搭建横向沟通交流的平台,缺乏横向沟通交流的协作机制,民主党派之间的横向沟通交流较少,各党派在唱好“独角戏”的过程中未能奏响协同服务新时代统一战线的“交响乐”。从民主党派内部来看,由于民主党派在成员的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待遇保障、奖惩教育、考核考评等方面“话语权”和“决定权”不足,对成员的制度约束力不够,成员纪律性不够强。参政党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不足,整体质量不高,虽然有各自的章程,但是缺乏细化的配套措施,如会议制度、党务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学习教育制度等较为匮乏。同时,内部监督机制薄弱,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和监督渠道,专门监督机构的建设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
参政议政能力是参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含金量”不足,这在民主党派省级以下组织中表现较为突出。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主动性、能动性不足,参政议政力量薄弱,提案中摆问题困难多,提建设性系统性对策少;表态发言性话语多,真知灼见少。“提案信息过于模板化、板块化、快餐化”[10],难以满足参政议政向高、精、深方向延伸的要求。由于各民主党派普遍缺乏一专多能、基层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难以满足参政议政向宏观性、课题化、专业化方向转变的需要。民主党派传统的智力优势也正受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的冲击,其参政功能和特色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参政党抓好思想建设,是巩固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思想基础,也是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先导。”[5](P91)思想建设是参政党建设的核心内容,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1、强化理论武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民主党派要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2、处理好共性教育与特色教育的关系。把握新时代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特点、规律,正确处理共性教育与特色教育的关系,注重统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理论及实践共性教育的同时,要突出民主党派的党史、理论、制度等特色教育。可探索将统战理论、政党协商理论等纳入主题教育、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公务员入职培训项目内容,实现共性教育与特色教育的有机融合。
3、处理好“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的关系。做好民主党派代表性人士的培育和引导,盯牢“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发挥“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以网站、刊物、公众号、客户端等媒介为阵地,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打通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做好民主党派成员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成员的思想脉搏,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对错误思想要敢于发声、勇于发声,对正确思想要善于发声、正确发声,唱响多党合作的主旋律,凝聚多党合作的正能量。
1、加强机关建设,增强内在凝聚力。对机关中层干部和年轻干部,要通过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途径,夯实基层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要畅通民主党派与政府部门、民主党派上下级机关间的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增强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的流动性。对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的任免、调配、晋升、奖惩,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在严格把握标准的同时,要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
2、做好成员发展工作,夯实组织基础。民主党派成员的结构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这就要求民主党派要认真做好成员发展工作。要严把“入口关”“质量关”,积极吸收政治素养高、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强、代表性突出、体现党派特色的成员。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学院的平台,发挥其政治共识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展民主党派成员教育培训。同时,要做好培训前的需求调研、培训过程中的量化管理和培训结束后的跟踪反馈,提升培训的效度。通过有效培训,切实加强民主党派干部队伍建设。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派活力。“基层组织是本党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本党参政的基础。”[11](P174)对于民主党派而言,要适应经济社会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和优化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布局。要探索搭建“民主党派之家”或“民主党派成员活动中心”等平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好组织活动,完善民主党派组织与成员之间的联系机制。要充分利用党派特色,开展支教助学、医疗扶贫、文化科技下乡、法律咨询、招商引资等社会服务活动,使得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从“一旁看”到“一起干”[12],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过程中使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更接地气,增强民主党派成员的组织认同感。
1、深刻认识制度建设在参政党建设中的重要性。制度建设是民主党派的根本性建设。要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机关工作机制、参政议政机制、民主监督机制、领导机制、内部监督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等,逐步建立彰显党派特色的制度体系,如民主监督机制建设中的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制度、特约监督员制度、民主监督成果转化制度等。
2、将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使制度真正成为民主党派运行的遵循。制定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把监督贯穿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建立民主党派上下级沟通联系机制,确保上级组织掌握基层社情民意和成员动态,整合党派内部合力,凝聚集体智慧,发挥整体合力。
1、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参政议政能力是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民主党派价值之所在。“参政议政不是可有可无,不是走形式,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民主党派的生命线和自身价值所在。”[11](P229)开展参政议政时,要选好题,要做好意见建议的征集和社情民意的收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要搭建参政议政的信息化平台,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提高参政议政的“含金量”,多出精品提案。要建立健全参政议政目标责任制和逐级考核制度,完善参政议政工作量化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参政议政能力建设。要规范民主党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规范运行。要拓宽知情明政渠道,健全通报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前的相关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进参政议政能力建设。
2、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民主党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是民主党派自身能力建设的永恒主题。”[13]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党派建设有了新要求新任务,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就是其中一个方面。“自身建设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需要,是适应新形势和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需要,是提高整体素质的需要。”[11](P157)民主党派自身的问题,还得依靠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以解决。民主党派要通过严格选拔,配强领导班子,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和述职述廉述责制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民主党派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要加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内部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明晰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主体、保障等内容,切实以内部监督促进民主党派自身建设。要探索制定民主党派纪律处分条例,明晰纪律的类型及具体内容、纪律处分的类型、纪律处分执行主体等内容,明确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纪律要求。可以探索建立体现参政党特色的巡视巡察制度,建立专门的巡视巡察机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巡察,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参政党建设的质量。
参政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思想建设为引领、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参政党与所联系群体之间的关系,把握参政党建设的规律,实现参政党建设的科学化、精准化,提高参政党建设的质量,充分发挥参政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彰显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