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阳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政治学院, 上海 200082)
意识形态的感性传播是指由理论性文字灌输转变为具象化情感认同,意即增强对社会生活实际和大众接受能力的反映程度和关照力度,在传播内容上回应普通民众的感性诉求,在传播手段上倚重象征形象的大众传播,从而使意识形态摆脱抽象、生硬、强制的说教方式,实现视觉形象转化并融入大众日常生活。儒家学说自春秋时期诞生,经历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西汉初年的“尊崇黄老”,到汉武帝时期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最终取得正统地位并被广泛接受。在此后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虽经魏晋玄学、隋唐佛学等竞争与冲击,但在历代统治者的推崇和儒家士人的损益之下,儒学积极适应时代变化和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和充实自身的理论内容而日臻完善,并逐步浸润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转化为人们的日常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成为整个封建王朝的正统思想和封建社会的精神主宰。
在理论层面,学者聂立清曾说:“儒学以仁、礼为核心,从现世的生活出发,以父子、夫妻关系为起点,推及社会生活、国家治理,建构了一整套社会道德规范体系和行为模式。”[1]95这样一整套理论体系使儒学在贴近人们的生活方面形成其他学说不可比拟的优势。
从仁出发,儒家学说倡导仁德、爱人之心并推及德政、仁政,主张社会民众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在民间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孔子继承了殷周的天命观念,将天比附为赏善罚恶的神,但更强调人的自主性和主体价值,倡导统治者“为政以德”[2]14。孟子将其德政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强调民是君王获取权力的依靠和处理政事的中心,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3]364。董仲舒将其天命观念发展为天人感应学说,强调“王者承天意以从事,固任德教而不任刑”[4]429。由此可见,儒家学说以天意论证统治阶级的权威合法性,将民众对自然的敬畏和对皇权的服从结合起来,而以民为本、重视民生的思想,又将皇权统治化为道德修为的实践和与民生息的治理,从而易于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认同。
从礼出发,儒家学说将礼视为治国安民的基本原则,主张无论是国家实行德政还是民众接受德教,都要通过礼乐教化的方式来实现。因此,上至君王,下至庶民都要以礼为行为规范,要遵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2]181的等级模式,从而把国、家、人有序联系起来,在忠君孝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一系列路径下,民众对君王的服从逐步内化为精神的信仰。由此可见,儒家学说一方面将政治伦理化,在人伦与天理的同构中实现政治治理与伦理修为的合一;另一方面将伦理政治化,使以血缘编织起来的人伦关系放大成为国家政治统治秩序,从而既得到历代帝王的一致推崇,又被社会民众广泛认同。
此外,儒家学说还从现实生活出发,提炼总结出一系列道德关系准则,诸如忠、义、智、孝、信、温、良、恭、俭、让等,几乎囊括上到帝王下到庶民为人处世的重要准则,有效满足社会各阶级、阶层民众的道德价值需求。同时又强调“为仁由己”[2]174,通过重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使其与每个个体的日常实践行为保持紧密联系,从而有效推动了儒家意识形态糅合在大众的生活世界当中,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儒家教义的实践品格及其对人生的全面覆盖使它很自然地形成中国大传统中的主流”[5]143。
在实践领域,秦朝二世而亡的前车之鉴证明,以“焚书坑儒”的暴力手段强制进行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只会适得其反,因此,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只是坚持儒学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而非禁绝其他各家的思想和著述。同时,儒学意识形态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十分注重以文化人,采用教化和风化等手段进行传播渗透,尤其面对古代社会文化水平大多低下的基层民众,更是注重营造和培塑其感性认同与内在信仰。
从教化入手,历代帝王都尊称孔子为先师、先圣、玄圣、至圣等,通过赋予孔子以崇高地位来为民众树立一个信仰的对象,使孔子的思想学说成为共同的信仰体系和生活准则,进而使儒学得以不断宣传普及。同时,历代儒士有意将儒家学说的纲常伦理教条化、简约化,并逐级逐层在社会生活中加以实施,诸如“三纲五常”等道德教条,简单明了,易于宣传,很快为社会民众所接受并逐步成为共同的心理认同和处世规范,儒学意识形态从而便对社会民众形成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和强大的感召力。如前所述,在以宗法群体为本位的传统乡土社会中,儒家学说以宗法伦理为核心,“寻找到一种有效连接政治与社会的基本单位——家族”[6],从而把家庭伦理与国家政治紧密联系起来。传统血缘宗法社会结构下,每个社会个体一出生便进入到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教化系统,家族长辈以强化家庭伦理的方式来强化政治伦理,宗族士绅更是以训告、监督、表彰、惩罚等方式,使其反复地自我锤炼对宗法等级和君主专制统治的服从心理。如此一来,儒学的纲常名教便成为伦理道德领域不可动摇的金科玉律,儒学意识形态更是得以绵延不断地传播、渗透和发展。
从风化入手,历代王朝将儒学作为自己的官方思想和统治工具,贯穿于朝纲仪典、礼乐刑政、艺术创造之中,因此,古代社会中各种文艺形式都和政治内容紧密结合,而对于不合正统的异端文化,统治阶级往往采取严厉的取缔政策。先秦时期,统治阶级便注意到音乐的意识形态作用并将其纳入到宣传教育体系之中,传统雅乐的主旨便是歌颂帝王功德,并通过雅颂之声节制人的情感,使社会群体心气平和。荀子积极提倡音乐可施于政教以感化风俗,并区分了礼、乐的本质,认为音乐针对人的自然感性,发挥音乐对情感的感染作用,可以弥补礼教的理性约束和刻意性之偏,从而使民众自然而然地受到感化, 从而移风易俗。儒学在西汉建立起自己的官学地位,“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主张也逐渐升进为官方文艺政策,为此统治者专门设立乐府机构采集歌谣,定期派遣循行使者化民易俗,有效利用乐教来改变民风和导民向善。这些政策虽然在后期逐步失效,但深刻影响了历代王朝的乐教实践,乃至魏晋时期宣扬王朝权力正统性和歌颂统治者文德武功的十二曲乐曲仍广泛流传于勾栏瓦肆。音乐能和谐情感,礼仪则可区分等级。从殷商时代起,统治者便注重利用祭政合一的方式来使政权神圣化、伦理化,通过祭祀神灵、天地、山川等宣传君权神授,通过祭祀圣贤先辈、忠臣义士、烈女节妇等强化等级制度,并围绕祭祀设有各类祠堂和各种程序,借助仪式这一感性手段,体现了公权的庄严和神圣,有效凝聚了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
除音乐和仪式外,绘画和戏剧等艺术形式也是儒学意识形态感性传播的典型形式。绘画作品诸如《女史箴图卷》《烈女仁智图》《烈女古贤图》《诗经图》《步辇图》《历代帝王图》《中兴四将》等,意在宣扬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歌颂皇权帝王的封建统治。戏剧作品诸如忠君之戏(《金貂记》《劝善金科》《赵氏孤儿记》)、说孝之戏(《雌木兰》《琵琶记》《打金枝》)、讲节之戏(《蝴蝶梦》《绿珠坠楼》《三元登科记》)、重义之戏(《义烈记》《桃园结义》《千里走单骑》)等,意在美化封建帝王,宣扬忠孝节义,维护等级制度。虽然在封建王朝高度集中的专制统治下,这类艺术创作处于社会底层位置,但多样的艺术作品以其特有的表现形式和丰富细腻的感情,对广大社会民众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发挥着重要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以绘画为例,明代宋濂在《画原》中曾说:“古之善绘者……皆附经而行,犹未失其初也。下逮汉魏晋梁之间,讲学之有图,问礼之有图,列女仁智之有图,致使图史并传,助名教而翼群伦,亦有可观者焉。”[7]63由此可见,古代许多图画作品以儒家学说为意旨,服务于伦理纲常的劝勉训诫,成为维护皇权统治的重要工具。
通过历史回顾和考察,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社会的儒学意识形态更多借助感性传播得到基层民众的广泛认同,从而在思想调控和社会整合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封建社会的日益腐朽,儒学意识形态逐步走向了保守僵化,尤其是丧失批判功能和凝聚价值,最终被历史所抛弃,对此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并善于从中反思教训和汲取启示。
历史教训方面。一是不能单向盲目灌输,避免说教化、强制性。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者往往借助绝对的权力和地位,以训导和灌输的方式来使民众接受认同儒学意识形态,甚至通过“焚书坑儒”“文字狱”等做法实现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极端专制统治。二是不能急于求成,避免空泛化、排他性。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为了迅速统一思想和维护中央集权,采取“焚诗书”“坑术士”“挟书令”的做法,企图彻底清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最终失去民心二世即亡。相比之下,儒学意识形态传播的高明之处便在于,“罢黜百家”并非“禁绝百家”,而是对多元文化传播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甚至不断借鉴各家思想进行综合创新,通过用文化统治文化,用教化统一思想而延续了主导且主流的意识形态地位。三是不能脱离日常生活,避免形式化、片面性。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儒学意识形态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有意弱化先秦儒家的平等思想而不断强化君臣、父子、夫妇、尊卑的等级观念,发展到后期更是完全忽视个人的自由意志和尊严权利,泯灭民众的自然欲望和个性发展,最终成为统治阶级粉饰自我、愚弄百姓的工具,因而被民众抛弃便成为历史必然。
成功经验方面。一是抽象理论具体化。儒学意识形态注重社会现实生活,关注人生意义价值,形成阐发出诸多内涵丰富的具体范畴,诸如德、礼、仁、义、孝、悌、忠、恕等,既为维护封建等级统治秩序提供了理论依据,又将宏大的政治理想具体化为民众的日常行为规范,通过强调笃实躬行和经世致用,从而与社会生活实现高度贴合,进而被统治者和社会民众有效认同,成为整个封建宗法社会的思想根基。二是理论创新实效化。意识形态的感性传播既要反映时代需求,更要体察群众呼声。儒学意识形态以民本思想为核心,强调君为保民而设,因此既要“制民之产”,使人民的物质生活有所保障,又要“与民同乐”,使人民的精神需求得以满足。正是通过以“富民”和“乐民”为物质基础和精神前提,儒学意识形态得以与百姓实际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古代社会民众的精神支柱。三是话语表达生动化。作为抽象理论体系的意识形态,总是要借助特定的话语表达来展开自身,意识形态话语既是意识形态的外在表征和重要载体,更是意识形态与普通民众之间的“连接带”与“结合地”。由于古代基层民众大多难以接受良好教育,无法以理性的方式掌握其理论深义,因此,儒学意识形态建构出一整套符合小农生产方式和宗法社会结构的伦理道德原则,用“三纲五常”等简约化的道德教条对民众日常社会生活作出解释和规范,通过内化为百姓日常用而不自觉的伦理规范,成为封建社会人民大众精神上的依托和归宿。四是传播方式多样化。从形式和载体来说,意识形态既可以用生动的话语来阐释,也可以用多样的文化来传播。儒学意识形态注重道德教化和礼仪秩序,自汉代取得官学地位之后,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传播渗透,从画像、乐曲、戏剧、说书等通俗文艺,到祭祀天地祖先、实行婚丧嫁娶等礼仪活动以及先师庙、忠烈祠、孝女坊等建筑样式,这些丰富的传播方式使广大民众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化、得到熏陶。
总的来说,主流意识形态的感性传播必须坚持一元指导思想和多样思想文化之间的辩证统一,实现崇高共同理想和广泛现实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不断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有效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从而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