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国
(萍乡学院,江西 萍乡 337055)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战部门重要职责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时代如何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这些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立意深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为各级统战部门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特别是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强调了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在时隔15 年后[1],再次提到“知识分子”,明确提出要“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各级统战部门既要高度重视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更要在建立完善协商参与制度和机制的基础上,始终加强对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的正面引导、研究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特别是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为党外知识分子拓展交流和活动平台,提高他们的政治参与力度,把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空前地调动起来[2],进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党外知识分子指的是中国共产党之外的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中的知识分子。目前,党外知识分子约有8900 万,大概占知识分子总数的75%,可见党外知识分子是一个很大的群体。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党外知识分子涵盖了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全部成员,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和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团结统一以及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第四条所列的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从理论上来讲,都是以党外知识分子为主。它同时涵盖了中国共产党统战方面主要工作的几乎全部领域。统战工作中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七大领域,都无一例外包括党外知识分子工作。[3]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群体构成的广泛性特征。
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群体复杂性主要表现在成员身份的交叉性以及工作的跨界性上。党外知识分子包括体制内(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体制外两大部分,其群体成员分类及其复杂,同时又大量存在具有多重政治身份的知识分子。如他们可能同时是民主党派成员、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或归国留学人员。同一个体兼有两种甚至多种政治身份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他们可能同时成为不同界别统战工作的对象。
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地域分布和行业分布都很广泛,其生活方式具有多样性和个性化的特征,导致其价值观念也呈现多样化特征。相比较而言,体制外党外知识分子由于自身就业创业方面的艰辛和发展方面的不尽人意,其思想政治观念容易表现出多变性和不稳定性。这同时也导致他们在职业发展、政治参与、自我实现、社会认可等方面利益诉求也更加多样化。[4]
党外知识分子大多承担多种社会角色,他们非常注重自己研究领域知识的学习,但经常忽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参政能力的提高。在现实生活中片面充当知识人的角色,经常将社会问题专业化、学术化、技术化,因此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存在知识筹备不足、角色紧张和失位现象。更有甚者,极少数的党外知识分子在社会生活中将自己标榜为“社会良心”,他们以“公共知识分子”自居,不负责任地散布极端言论,传播错误思潮,推动了“塔西佗陷阱”的形成。[5]这些人的思想严重脱离现实,导致出现角色错位现象。
生产力的发展、经济领域的制度创新、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变化,使劳动分工越来越精细,就业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越来越复杂。同时,由于网络的出现,使人们通过匿名的方式以多种身份参与各类政治活动成为可能。以上现象的出现,使党外知识分子的利益表达不确定性增强,不再像以前一样有相对固定的联系群众,从而引起人们对其代表性的质疑。党外知识分子“所联系群众”的不确定性,使其利益表达自然很难代表“所联系群众的利益诉求”,其结果是不同的党外知识分子提出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甚至截然相反。[6]
在参与程序方面,党外知识分子在参与民主协商的时间、方式、内容、步骤方面都缺乏具体规定和制度设计。其协商民主参与也多被视为一种过程性、咨询性参与,而不是程序性、法律性参与。协商程序、规则的不完善,无疑降低了党外知识分子参与协商民主的热情和实效。在基层民主协商方面,由于尚无国家层面的规范化参与程序,党外知识分子仅能依靠地方性的议事规则参与基层社会事务治理,其实质性效果也因地而异、大打折扣。
规制是方、引导是圆。要充分发挥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既要与时俱进地制定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协商民主制度,又要充分发挥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的主观能动性,对他们进行引导和疏导。
一是要完善出台制度法规,推进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参与民主协商制度化。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必须要求对协商的主题、时间、内容、参与对象、程序设计等方面都做出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规定。2015 年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但在具体的贯彻落实中,需要考虑在《意见》的指导下制定出台一部专门的《协商民主法》,对民主协商的参与主体、性质、目的、形式、内容、效力和程序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专门的协商民主法规,使各主体协商参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基于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还需要考虑完善和增加他们参与民主协商的内容、渠道、方式和具体步骤,从而保证他们参与民主协商更具制度化和可操作性。同时,党和政府要通过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的程序和制度等做法,建立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加大执政和管理的透明度。努力构建主体平等、环节完整、程序合理的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党外知识分子参与民主协商有章可遵、有序可循。[7]
二是要创新完善协商形式,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参与民主协商可操作性程序的设计。在规制方面,除了制度层面的构建外,完善操作性强的合理程序设计同样非常重要。因此,要在创新协商形式、完善协商方法、规范协商程序、扩大协商参与、提高协商质量等方面多做探索,多下功夫。为进一步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参与民主协商的可操作性,应通过一定的制度将民主协商的程序过程确定下来,以保证协商不走过场。在协商民主方式方法的创新方面,既要充分利用“听证制度”“民主恳谈”“社会协商对话”等既有的协商方式,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通过网络、微博、微信、APP 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各党政机关与党外知识分子的交流互动。
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在民主协商参与方面存在现实性与理想性共存、稳定性与变动性交织、主动性与被动性同在等特点。面对这一情况,统战部门要在扎实推进落实各项协商民主规制的同时,注重优化协商生态、提升主体能力、培育典型示范、拓宽协商渠道,加强思想引领、榜样激励、舆论导向等功能,强化对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协商参与的引导与疏导。
一是优化协商生态、坚持文化引导。要推进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协商参与,必须建设适应协商民主发展的新型文化生态,包括公民文化、平等文化、参与文化、宽容文化等。要促进协商生态的优化,首先要培育“发展型”民主协商文化生态,拓展协商民主建设新平台、新领域,使协商民主朝主体多元、过程公开、形式多样、偏好包容、结果有效等方向发展。[8]其次要优化“参与型”民主协商文化生态。坚持参与就是进步、参与即是胜利,提升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对协商民主的认同度和参与度。[9]
二是提升主体能力、夯实思想引导。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是协商民主最重要的参与主体之一。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中,要特别注重提升党外知识分子的参政能力和政治素质。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主观上都有强烈的政治参与意愿,有一定的现代民主观念。如能加强对他们的思想引领、强化参政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参政水平,使他们进一步认清自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责任、权利及义务,才能有效地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参政积极性,更好地反映公众的利益诉求,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培育典型示范、推进朋辈引导。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中普遍存在朋辈群体现象,积极参与各种“边缘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如参与各种同乡、同姓氏、同经历、同爱好人员组织的各类活动。其内部成员之间交流比较频繁,影响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导”的作用,统战部门要深入挖掘和重点培养社会影响大、专业造诣深、群众威信高的榜样和先进典型。通过在朋辈中树立榜样、培育典型,使其他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使他们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0]
四是拓宽协商渠道、促进网络引导。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移动网络技术的应用普及,网络政治参与为协商民主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众多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甚至QQ 群或微信群都成了民间智慧的重要集散地,同时也是保障民众知情权、监督权、话语权的有利平台。由于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大多数是在体制外就业,相比较而言,他们都愿意积极参与网络社区的活动,如在各种微信群中积极参与募捐,参与宗亲群、同乡群、同兴趣群组织的各类活动,也经常通过网络参与政治活动。由于网络政治参与具有匿名性特征,如不能恰当引导和规范,容易导致参与者政治行为失范和非理性行为。因此,加强网络协商的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可通过逐步推行实名或半匿名的方式,促进他们理性发声。要通过主动设置议题,引导网络协商走向;通过大数据分析,了解网民重点关注的话题,把握舆论主动权;要建立“吸纳——反馈”机制,积极运用网络协商的成果,促进其产生实效,从而化解一些矛盾和冲突,实现良性互动。[11]
总之,通过加强协商民主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对他们的引导和疏导,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今后参与民主协商的渠道也会越来越多,参与协商的内容和形式也会更加丰富。在党的领导下,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