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梧 挺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哈尔滨 150018)
儿童作为历史记载中被忽视的群体,其在历史上的地位与作用常被史学家所忽略。历史上某一时期对儿童及其行为的看法,既反映出这一时期儿童的社会地位,又能反映此一时期的家庭与社会生活情况。以往对中国历史上儿童的研究,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儿童教育、儿童游戏、儿童照护和儿童健康等问题上[1],而对于小儿啼哭这一十分常见的儿童行为及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历史意义则缺乏必要的深入研究。笔者拟以唐宋时期的情况为例,对历史上人们对小儿啼哭的认识与应对进行一番深入的探讨。
关于小儿啼哭行为的记载,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并不多见,且多属蛛丝马迹。根据典籍记载,唐宋时期对小儿啼哭的认识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古人对新生儿啼哭行为的关注早于唐宋时期,据《晋书》记载:“桓温……生未期而太原温峤见之,曰:‘此儿有奇骨,可试使啼。’及闻其声,曰:‘真英物也!’”[2]可见,早在晋代人们就已经关注出生不久的婴儿的啼哭,认为从哭声中能够判断孩子的禀赋。这种将哭声情况作为判断新生儿禀赋的方法,到了唐宋时期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点从唐宋医籍中体现得最明显,如《备急千金要方》记载:“相儿命短长法:儿初生叫声连延相属者,寿。声绝而复扬急者,不寿。啼声散,不成人。啼声深,不成人。”[3]90《小儿卫生总微论方》亦载:“儿生,声绝而复扬急者不寿。……儿初生,啼声散者不成人;……儿初生,啼声深者不成人;……儿初生,啼声相连延属者寿。”[4]卷一,10由这类记载可知,在唐宋医家的眼中,那些啼哭声“绝而复扬急”的婴儿被认为寿命短,而啼哭声“深”或“散”的婴儿则被视为有夭折的危险,只有啼哭声“连延相属”的婴儿才被视作长寿。据此可见,在唐宋时期,啼哭声已经成为当时医家判断新生儿寿命的重要指针。
也正因为如此,唐宋医家将新生儿的啼哭有无视为头等大事,如《备急千金要方》记载:“儿生落地不作声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须臾当啼。儿生不作声者,此由难产少气故也。可取儿脐带向身却捋之,令气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声自发。亦可以葱白徐徐鞭之,即啼。”[3]88《小儿卫生总微论方》亦载:“儿才生出母腹中,哭声迟者,急以葱白细鞭其背,呼父小名,即啼。又儿才生下,气欲绝,不能啼者,必是难产或冒寒所致,急以绵絮包裹其儿,顿放大人怀中温暖;若已包裹,须更添之,令极温暖。且未得断脐,将胞衣置炭火上烧之,仍捻大纸,却盛蘸油点着于脐带上,往来遍燎之,以脐带连脐,得火气由脐入腹故也。更以热醋汤捋洗脐带,须臾则气回啼哭,然后如常洗浴断脐。”[4]卷一,4由这些记载可见,对于初生婴儿“不作声”“不能啼”或“哭声迟”等情况,唐宋医家往往要采取一些紧急措施来使之啼哭,这也正是唐宋时期啼哭被当做新生儿重要生命指征的体现。
唐宋时期成人对日常生活中小儿啼哭的认识,首先是将其与饥饿或食物相联系的,这在唐宋诗文中多有体现。比如唐王建在《原上新居十三首》的第五首中说:“春来梨枣尽,啼哭小儿饥。”[5]卷二九九,3388皮日休《吴中苦雨因书一百韵寄鲁望》一诗也说:“尽日欠束薪,经时无寸粟。……娇儿未十岁,枵然自啼哭。”[5]卷六〇九,7082又宋刘斧《青琐高议》记载:“大丞相吕夷简,一日,有儒者张球献诗曰:‘近日厨中乏短供,孩儿啼哭饭箩空。母因低语告儿道:爹有新诗上相公。’公见诗甚悦,因以俸钱百缗遗之。”[6]苏轼《冬至日赠安节》诗中也提到:“忆汝总角时,啼哭(笑)为梨栗。”[7]而王之道在其《追和东坡雨中睡至晩》一诗中也说:“东邻娇痴儿,索饭恣啼哭。”[8]这些诗文都把小儿啼哭与对食物的索求相联系,认为是由于饥饿或者对美味食物的需索才使小儿啼哭。又《能改斋漫录》亦载:“稚子夜啼,拊背以安之而不止,取果以与之而不止,许之以早市物而不止。”[9]可见,对于小儿的啼哭,唐宋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孩子可能是要东西吃,所以才会“取果以与之”。
在唐宋时期的成人眼中,小儿啼哭除了表明饥饿和索要食物以外,还有其他的含义。比如因寒冷而啼哭,《齐东野语》记载:“崔福,故群盗也,尝为官军所捕。会夜大雪,方与婴儿同榻,儿寒夜啼,不得睡觉。”[10]也有因为不见玩具而啼哭的,如白居易在《初除尚书郎脱刺史绯》一诗中说:“无奈娇痴三岁女,绕腰啼哭觅银鱼。”[11]1202据《唐六典》记载:“随身鱼符,所以明贵贱,应征召。……并以袋盛。其袋三品已上饰以金,五品已上饰以银。六品已下守五品已上者不佩鱼。”[12]卷八,253-254因此,随身鱼符只有五品已上的官员才有资格佩戴,而“银鱼”即指用银鱼袋盛装的鱼符。白居易此时刚从忠州刺史任上被召还,任司门员外郎(《旧唐书》卷一六六《白居易传》)[13]4352-4353[11]1203,其品秩也由“正四品下”变为“从六品上”[《新唐书》卷四十《地理志》载:“忠州南宾郡,下。”[14]因此,忠州刺史为下州刺史。而据《唐六典》载:“下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12]卷三十,746同书又载:“(司门)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12]卷六,195],所以本来佩戴的银鱼袋也由于官职的变更而上交官府。但是,白居易三岁的女儿长期把玩鱼符而视之为玩具,此时却因找不到父亲腰间的鱼符而啼哭。此外,还有因受惊吓而啼哭者,如《十国春秋》载:“董羽字仲翔……善绘龙水海鱼……宋太宗常令画端拱楼下龙水四壁,极其精思。一日,太宗与嫔御登楼,时皇子尚幼,见画壁,惊啼,亟令圬墁,羽卒不受赏云。”[15]宋太宗的幼子看见画师董羽所画的壁画,被其逼真的画面所惊吓,因而啼哭。
总之,除新生儿的啼哭之外,唐宋时期日常生活中的小儿啼哭,往往被认为是孩子衣食、游戏等基本欲求未得到满足,或受到惊吓时的反应。
小儿在受到病痛的困扰时也会啼哭,对这一点唐宋人已有认识,比如南宋的刘宰就在《赠芮医》一诗中叙述了一件小儿因病痛而啼哭的事:“乳母夜深纫故衣,针堕儿侧姥不知。儿肤受针口啼哭,展转无眠针入肉。明日啼声甚夜来,问儿疾苦谁能猜。拊摩忽到伤针处,儿啼欲绝姥方悟。”[16]此诗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一幅小儿因缝衣针入肉疼痛而啼哭的画面。
除了认识到像针刺这类外伤能引起啼哭之外,唐宋医籍还记载了一些与小儿啼哭直接相关的疾病。如《诸病源候论》就记载了三种病候,一为“惊啼”:“小儿惊啼者,是于眠睡里忽然而惊觉也。由风热邪气乘于心,则心脏生热,精神不定,故卧不安,则惊而啼也。”二为“夜啼”:“小儿夜啼者,脏冷故也。夜阴气盛,与冷相搏则冷动,冷动与脏气相并,或烦或痛,故令小儿夜啼也。然亦有犯触禁忌,亦令儿夜啼,则可法术断之。”三为“躽啼”:“小儿在胎时其母将养伤于风冷,邪气入胞,伤儿脏腑。故儿生之后,邪犹在儿腹内,邪动与正气相搏则腹痛,故儿躽张蹙气而啼。”[17]卷四七,1348-1349另《小儿卫生总微论方》也有对“躽啼”的论述:“儿自初生已来,身色青白,无血色,好啼哭,昼夜不止。身体仰而躽,夜则甚,腹满不乳,大便青白,昼夜躽啼,诸药不效者,此名躽啼。乃儿未生已前,在胎胞中时为风冷伤而所致。”[4]卷一,24从中可见,医家认为小儿从睡梦中惊醒而啼哭、在夜间啼哭以及腰曲背张的急促啼哭都是疾病的表现,并且具有不同的病因。其中,对于“夜啼”的病因,唐宋医家还有不同的看法,如《小儿卫生总微论方》认为:“小儿夜啼者,症候甚多,其所专者,不出三种。一者冷,谓脾藏寒则腹痛而啼,其候面青白,手冷腹肚冷,口中气亦冷,曲腰而啼,不肯吮乳……积冷而夜啼,夜则为阴。冷则作痛,故夜间痛甚,令儿啼哭也。二者热,谓心藏热则烦燥而啼,其候面赤,小便赤。口中气热,心腹亦暖,仰身而啼,不肯吮乳……亦曰惊啼。心主热,其候惊,故热则生惊。又心为火,热则火旺,故热邪燥甚,令儿啼哭也。三者邪祟,谓有鬼气所持,其候睡卧不稳,或作疼痛,且鬼祟者,阴物也,入夜则旺,小儿精神怯弱,血气嫩微,夜间被鬼所持,故令儿啼哭也。以外客忤虫动,重舌口疮等病,亦皆能为夜啼。”[4]卷十五,422-423可见,宋代医家对夜啼的认识已经有了深化,在《诸病源候论》提出“脏冷”和“犯触禁忌”二因说的基础上,将“惊啼”也归入“夜啼”的范畴内,提出“风热”说来作为夜啼的第三种病因。并且,此书还在三大主因之外提出,小儿罹患其他疾病也有可能有夜啼的表现,如客忤、虫动、重舌、口疮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唐宋医家受到当时思想与信仰的影响,把邪祟视为夜啼的重要原因之一,认为小儿“夜间被鬼所持”也能导致其啼哭。这一认识在唐宋时期的其他文献中也有所反映,如《太平广记》引《灵异记》载:“唐郎中白行简,太和初,因大醉,梦二人引出春明门,至一新冢间,天将晓而回。至城门店,有鬻饼馎饦者,行简馁甚,方告二使者次。忽见店妇抱婴儿,使者便持一小土块与行简,令击小儿。行简如其言掷之,小儿便惊啼闷绝,店妇曰:‘孩儿中恶!’”[18]在这则奇异的故事中,面食店老板娘怀抱的婴儿被鬼所击后“便惊啼闷绝”,而老板娘当时的反应是“孩儿中恶”。所谓“中恶”,即中邪,指人被鬼神邪祟所侵扰,出现类似于突然昏死的症状,这在中古时期的医籍中有专门论述[17]卷二三,669-681。可见,在唐宋时期的思想文化背景之下,人们认为鬼神邪祟能够侵扰人,从而致人“中恶”,而小儿夜啼也是这一情况的表现。不过,如果我们把《诸病源候论》和《小儿卫生总微论方》中的记载相比较,就能看出从隋唐至两宋时期医家对邪祟致夜啼这一病因认识上的发展变化。在《诸病源候论》中,医家只是笼统地提出“犯触禁忌”也能令小儿夜啼,并没有进行细致的分析;而《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在提到“邪祟”这一病因时,不仅提出了邪祟能够导致小儿夜啼的具体原因:“小儿精神怯弱,血气嫩微,夜间被鬼所持,故令儿啼哭也”,还进一步将邪祟纳入到传统医学的理论中来理解:“且鬼祟者,阴物也,入夜则旺”,用阴阳理论来统摄邪祟说,这表明宋代医家已将这一问题进一步医学化。
以上我们讨论了唐宋时期对小儿啼哭行为的各种认识,从中可见,小儿啼哭之所以会引起成人的注意,一方面是因为啼哭被认为是新生儿生命力的表征之一;另一方面则由于啼哭意味着小儿感到难受或某种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正如卢梭所言:“当孩子啼哭的时候,他是感到很不舒服的,他有他自己不能满足的某种需要。”[19]54因而对于小儿的亲人来说,啼哭牵动着他们的内心;而对于其他成人而言,连续不断的大声啼哭则令人厌烦。因此,除了新生儿的第一声啼哭以外,唐宋时期的成人对于小儿的啼哭都要想方设法来阻止,从而也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止啼之术。
第一,最基本的止啼之术当然是设法满足小儿的要求。比如前引《齐东野语》记崔福躲避官府追捕事:“会夜大雪,方与婴儿同榻,儿寒夜啼,不得睡觉。捕者至,因以故衣拥儿口,儿得衣,身暖啼止,遂得逸去。”[10]崔福主观上想要通过堵婴儿嘴来止啼,客观上却因满足了小儿的需求从而止啼。又如前引《青琐高议》所引诗:“近日厨中乏短供,孩儿啼哭饭箩空。母因低语告儿道:爹有新诗上相公。”虽然诗中的母亲没有直接拿食物来满足饥饿的孩子,但是她是从孩子的需求出发在劝说孩子,以求其能止啼,这也是一种试图满足小儿要求的止啼术。
第二,对于那些无论怎样做都难以满足而啼哭不止的小儿,父母所能采取的手段就是恐吓。如前引《能改斋漫录》所记“稚子夜啼”事:“稚子夜啼,拊背以安之而不止,取果以与之而不止,许之以早市物而不止。于是其母灭烛,其父伏户下为鬼啸,出垣后为狐鸣,则其口如窒。”[9]面对夜哭的小儿,父母的各种招数都没奏效时,便只好采取恐吓手段,结果受到威吓的小儿果然止住了哭声。如前文所述,惊吓本来是导致小儿啼哭的原因之一,但啼哭的小儿在受到恐吓后却往往能够止啼,这一点不仅为生活经验所证实,也为近代以来中外研究儿童心理学者所注意。如卢梭就曾指出:“有时候,人们为了不许他(指儿童)吵闹,就吓他,就打他。”[19]25近代儿童心理学家陈鹤琴也指责中国母亲对儿童所采取的恐吓行为:“我们中国做母亲的人,常常恐吓小儿……小儿哭的时候,做母亲的吓他们说:‘狗来了!猫来了!老虎来了!熊来了!’”[20]22
值得注意的是,古人还有一种恐吓止啼的方法,就是以武将的威名来吓唬啼哭的小儿以达到止啼之效。这种止啼之术早在魏晋时期即已出现,如《太平御览》引《魏书》载:“孙权率十万众围合肥,(张)辽募其敢死者八百人,登锋陷阵,大破之……江东小儿啼,恐之曰:‘辽来,辽来!’无不止矣。”[21]张辽大败孙权于合肥,这对东吴的震慑极大,因此,吴国的父母就用“张辽来了”吓唬啼哭的小儿,竟然收到了止啼的效果。此后,从魏晋到唐宋时期,这类以武将威名恐吓小儿的止啼之术时常见于记载,其中又以“麻胡”最为多见,如《朝野佥载》载:“后赵石勒将麻秋者,太原胡人也,植性虓险鸩毒。有儿啼,母辄恐之‘麻胡来’,啼声绝。”[22]有趣的是,这个十六国时期就被父母们用来吓唬小孩的“麻胡”,一直到唐宋时期还被用来止啼,并且,关于它的来源还出现了许多不同的说法,如唐人李匡文的《资暇集》所说:“俗怖婴儿曰:‘麻胡来。’不知其源者,以为多髯之神而验刺者,非也。隋将军麻祜性酷虐,炀帝令开汴河,威棱既盛,至稚童望风而畏,互相恐吓曰:‘麻祜来。’稚童语不正,转‘祜’为‘胡’。”[23]据此,“麻胡”则源于隋将麻祜,而非麻秋。宋人王楙的《野客丛书》引《会稽录》又云:“会稽有鬼号‘麻胡’,好食小儿脑,遂以恐小儿。”[24]于是,“麻胡”又成了食人脑的恶鬼。可见关于“麻胡”的来历有多种说法,但不论“麻胡”究竟是武将还是恶鬼,其作为小儿畏惧之人物并具有止啼作用这一点却是相同的。
除“麻胡”外,还有不少武将的名字也被用作止啼,比如南朝刘宋的刘胡:“(刘胡)讨伐诸蛮,往无不捷,蛮甚畏惮之。……蛮至今畏之,小儿啼,语之云‘刘胡来!’便止。”[25]还有北魏的杨大眼:“(杨大眼)自为将帅,恒身先兵士,冲突坚陈,出入不疑,当其锋者,莫不摧拉。……传言淮泗、荆沔之间有童儿啼者,恐之云‘杨大眼至’,无不即止。”[26]以及南齐的桓康:“(桓康)随世祖起义,摧坚陷阵,膂力绝人,所经村邑,恣行暴害。江南人畏之,以其名怖小儿,画其形以辟疟,无不立愈。”[27]到了唐宋时期,这种以武将威名止啼的方法进一步传入周边民族政权,比如吐蕃人以唐将郝玼名止啼:“玼出自行间,前无坚敌。在边三十年,每战得蕃俘,必刳剔而归其尸,蕃人畏之如神。……蕃中儿啼者,呼玼名以怖之。”(《旧唐书》卷一五二《郝玼传》)[13]4078又如西夏人以宋将王德用名号止啼:“王德用号‘黑王相’,年十九,从父讨西贼,威名大震。西人儿啼,即呼‘黑大王来’以惧之。”[28]还有辽人以北宋燕王赵元俨名号止啼:“燕王威望著于北敌……北敌疑此,益所畏惧。故燕、蓟小儿夜啼,辄曰‘八大王来也’,于是小儿辄止啼。”[29](由于赵元俨在宋太宗诸子之中排行第八,故被称为“八大王”)
武将威名之所以能够止啼,是因为某位武将在战场上以勇猛或凶残著称,而他的这种名声使人惧怕,这种名声连带惧怕一起,进而由成人之口传入儿童的世界,小儿对成人的传说耳濡目染,再加上自己的想象,于是渐渐就对某位武将的威名产生了惧怕之情,这也就是所谓的“由间接经验导致的恐惧”[20]21-22。而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说,“威名止啼”已经俨然成为魏晋以来史书中用来描述武将英武的标准叙事,无论这些描写是当时的真实情况还是夸大之词,它们都表明,从魏晋至唐宋时期,以武将威名恐吓小儿的做法在当时社会上是较为流行的。
第三,对于与疾病相关的小儿啼哭,唐宋时期所采取的办法主要是以治病为先,病愈后啼哭自然也就止住了。比如前引刘宰《赠芮医》诗后半段所记对啼哭病儿的医治过程:“医师睨视了无策,邻母惊嗟悉来睹。群儿窃听闻,肩竦毛发竖。芮生昂然来,自言医此屡。探怀出良药,布指揣针路。斯须颖脱出,肌理自如故。”[16]诗中的芮生将刺入小儿肉中的缝衣针取出,小儿自然也就止啼了。
除了诗文的描写以外,唐宋医籍所记载的治疗小儿夜啼、惊啼及躽啼等病候的方法属于医家的止啼之术。这些方法大致可分为三类:其一为药物治疗;其二为灸法;其三为咒禁之法。由于唐宋医籍中的这类记载很多,限于篇幅,在此仅举数例加以说明。如《备急千金要方》载:“治小儿夜啼,至明即安寐,芎散方:芎、白术、防已,各半两。上三味治下筛,以乳和与儿服之,量多少。又以儿母手掩脐中,亦以摩儿头及脊,验。二十日儿未能服散者,以乳汁和之,服如麻子一丸,儿大能服药者,以意斟酌之。”[3]100-101同书又载:“治少小夜啼,一物前胡丸方:前胡随多少捣末,以蜜和丸如大豆。服一丸,日三,稍加至五六丸,以瘥为度。”[3]101可见,医家医治小儿夜啼,既有复方也有单方。
此外,唐宋医家治疗夜啼还会根据病因辨证施治,比如《幼幼新书》引《慧眼观证》说:“大种夜啼,自有三说。一:心热者夜啼,只用朱砂膏及天竺黄散服之,兼以灯花涂乳上与吃。三、五岁者,宜以鲊汤圆疗之。二:脐下痛者夜啼,乃气血所滞,因而躁闷,以乌梅散及槐角圆服之。……三:无故而啼,夜中面目青色不识人,此邪气所畜,宜以符法及惊药相兼服食。有形证实者,以鲊汤圆通利。”[30]193可见唐宋医家会根据夜啼病因的不同而采用各异的药物与治疗方法。
药物疗法之外,还有采用灸法来治疗的,比如:“小儿夜啼,灸幼宫三壮,又灸中指甲后一分”;“灸小儿夜啼,上灯啼,鸡鸣止者。灸中指甲后一分,中冲穴一壮,炷如小麦大。”[30]199
除上述两种方法外,时人也常常采用巫术疗法,这一点在前引《太平广记》白行简的故事中也有所体现:“小儿便惊啼闷绝,店妇曰:‘孩儿中恶!’令人召得一女巫至,焚香弹琵琶召请,曰:‘无他故,小魍魉为患耳,都三人,一是生魂,求酒食耳,不为祟,可速作馎饦。’取酒逡巡陈设,巫者拜谒,二人与行简就坐,食饱而起,小儿复如故。”[18]故事中的小儿被鬼所击“惊啼闷绝”后,母亲请来了女巫救治,所采取的治疗方法是“焚香弹琵琶召请”这种民间巫术仪式,最终“小儿复如故”。又《东轩笔录》亦载:“越州僧愿成客京师,能为符箓禁咒,时王雱幼子夜啼,用神咒而止。”[31]也是运用“神咒”这类巫术疗法来治疗小儿夜啼。以上材料反映出,在唐宋社会观念中,以巫术方式治疗小儿夜啼是十分有效的。
在唐宋时期的医籍中也可见到关于符咒禳谢等治疗方法的记载,比如在小儿身上写符字:“小儿夜啼方。以日未出时及日午时仰卧,著于脐上横文,屏气,以朱书作‘血’字。其夜即断声,效”[32];“右脐下书田字,差。”[30]198又如将某种具有禳谢作用的东西放置在特定的位置:“井口边草,主小儿夜啼,着母卧席下,勿令母知”[33];“甑带法,治鬼祟邪厉夜啼。右取甑带悬户上。”[4]卷十五,429-430再比如念诵咒语以起到禳谢的作用:“治小儿夜啼法。右令母脱去上衣,只着中衣,跪宅四角曰:西方白帝,东方青帝,南方赤帝,北方黑帝,中央黄帝。乞断某甲夜啼,荷恩之日,奉还酒哺,随意所用。还法安五畔,置中庭四角,故四角四畔,中央一畔,启颡瞻五帝说曰:今日奉还,随意所吮愿之。”[30]199
上述记载反映了唐宋医家对于夜啼等病候在治疗方法上的多样性,而从总体趋势来看,虽然上述三种治疗方法在唐宋医籍中都能见到,但与巫术禳谢有关的治疗方法却是越来越少,以药物治疗的方法日益成为主流。这表明,与唐宋医家对夜啼等病候病因认识的发展相适应,从唐到宋,医家对夜啼等病候所采用的治疗方法和手段日趋理性化。
通过上文的讨论,我们对唐宋时期对小儿啼哭的认识与止啼之术梳理出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脉络。可以说,唐宋时期的上述认识与做法,堪称整个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中儿童整体形象的一个缩影。儿童虽然在历史书写中是被忽视、边缘化的一群,但又是家庭与社会生活中不可忽视的群体。唐宋时期,成人书写的诗文典籍或多或少地提及儿童,医药书籍中也为儿童列出专章进行讨论,乃至医学分科中少小科的出现(据《唐六典》载:“医博士掌以医术教授诸生习《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12]卷十四,410可见唐代官方医学分科中已有“少小”一科)等等,都体现了唐宋社会对儿童群体的一种注目,也是古人“幼幼”“慈幼”观念的一种体现。儿童在生活中常常受到成人的忽略,而啼哭往往是他们最有力的武器,通过啼哭,儿童才能够表达自己的诉求,从而引起成人的注意。对于成人来说,小孩无休止的啼哭无疑是对日常生活秩序的一种干扰,它使得成人们不得不中断休息或手头的工作,而如果这种啼哭又被视作某种严重疾病的话,那它就不仅仅是一种干扰,更是牵动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大事。可见,在唐宋时期,啼哭成了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之间互动的一个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