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管治疗联合不同时机牙周治疗对牙周源性牙周牙髓联合病变患牙疗效的影响

2020-01-16 01:50刘家武
现代口腔医学杂志 2020年1期
关键词:龈沟源性牙髓

颜 强 刘家武

牙周源性牙周牙髓联合病变即同一牙齿的牙髓、牙周组织均出现病变,具备牙髓炎、牙周炎双重症状[1]。根管治疗是改善这类患者病情的常用干预方式,它可将糊剂填充于根管,从而发挥抗炎作用,有利于牙周、根尖周组织再生,促进牙槽骨、牙骨质恢复[2]。有报道认为根管治疗后1 周采取牙周治疗可促进牙周牙髓病变恢复[3],而也有研究显示根管后牙周干预时机对对治疗疗效并无明显影响,结合既往文献报道,笔者选取常用根管治疗后牙周治疗时机进行比较[4],旨在分析根管治疗联合不同时期牙周治疗对牙周源性牙周牙髓联合病变患牙疗效的影响,便于明确根管治疗后牙周治疗的最佳时机,提高疗效,现报道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6 年7 月~2019 年1 月收治的牙周源性牙周牙髓联合病变患者80 例,均行根管治疗术,并于术后给予牙周治疗。根据患者的牙周治疗时机,将其分成早期组(n=42,患牙=42 颗)、延期组(n=38,患牙=38 颗)。早期组男23 例,女19 例,年龄30~63 岁,平均(43.51±9.31)岁;病程1~7年,平均(3.54±1.23)年;类型:磨牙20 例,双尖牙13 例,前牙9 例。延期组男22 例,女16 例,年龄30~65 岁,平均(44.12±9.19)岁;病程1~7 年,平均(3.48±1.37)年;类型:磨牙18 例,双尖牙12 例,前牙8 例。研究方案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两组基线资料比较无差异(P>0.05)。

2.纳入与排除标准

(1)纳入标准:①参考《牙周病诊疗指南》[5]中关于牙周源性牙周牙髓联合病变的诊断标准予以诊断,经临床症状、X 线等证实;②牙齿松动,牙周探诊深度<5mm;③硬骨板消失;④知情同意。

(2)排除标准:①妊娠、哺乳期妇女;②既往有口腔手术史;③心、肺、脑、肝、肾等脏器损害;④恶性肿瘤;⑤凝血功能异常;⑥过敏体质。

3.治疗方法

两组均行根管治疗术,由同一医师完成手术,术前进行常规的口腔卫生清洁处理。首先行根管治疗,取生理盐水、氧化氢液对牙周袋进行冲洗,利用根管测量仪明确根管长度,扩锉,达根管工作长度,针对患牙行根管预备,将干燥根管吸干后,利用AH-plus糊剂联合热牙胶对根管进行填充。早期组在根管治疗术后1 周行牙周治疗,延期组在根管治疗术后1个月行牙周治疗。操作如下:行全口龈下刮术、根面平整术,术前实施局部麻醉,主要器具为牙周探针、刮治器,在1d 内治疗完毕,分别于上午、下午刮治单侧、对侧2 象限,将牙石彻底清除,促使根面恢复光滑。术毕经过氧化氢液体(浓度为3%)对牙周袋进行冲洗,并取适量米诺环素软膏(Sunstar INC Japan,注册证号H20150106)置于牙周袋。

4.观察指标

(1)临床疗效:患者于术后1 个月复查,参考《牙周病诊疗指南》[5]评估疗效,将疗效分为治愈、有效、无效3 个标准。治愈:主观症状完全消失,牙龈颜色、咀嚼功能正常,未见探诊出血;有效:主观症状好转,牙龈颜色正常,咀嚼力有所改善,牙齿松动减轻;无效:治疗前后症状无明显变化,经X 线提示暗影扩大。总有效率=(治愈+有效)/总例数×100%。

(2)疗效指标:分别在术前、术后1 个月记录两组牙周探诊深度(PD)、附着丧失水平(AL)、牙龈退缩(RG)、菌斑指数(PLI)。

(3)炎症指标:分别在术前、术后1 个月采集血清、龈沟液检测白介素-8(IL-8)、白介素-1β(IL-1β)、白介素-6(IL-6)水平。采集3ml 空腹时静脉血,离心10min(3000r/min),分离血清,存放于-70℃低温冰箱内待测。经无菌滤纸条采集龈沟液,置于EP 管内,存放于-70℃低温冰箱内待测,检测前解冻,离心10min(10000r/min)。各因子均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测定,试剂盒由生工生物提供。

5.统计学方法

经SPSS20.0 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χ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计量资料用(±s)表示,采用t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1.两组临床疗效比较:早期组有39 例有效,占92.86%,延期组有34 例有效,占89.47%。早期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延期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2.两组术前、术后1 个月的疗效指标比较两组术前各指标比较无差异(P>0.05),两组术后各指标水平均低于术前,且早期组术后PD、AL、PLI 显著低于延期组(P<0.05),两组术后RG 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见表2。

3.两组术前龈沟液内IL-8、IL-1β、IL-6 水平比较无差异(P>0.05),两组术后各指标水平均低于术前,且早期组显著低于延期组(P<0.05),见表3。

表2 两组术前、术后1 个月的疗效指标比较(±s)

表2 两组术前、术后1 个月的疗效指标比较(±s)

注:与术前比较,*P<0.05。

组别PD(mm)术前术后1 个月AL(mm)术前术后1 个月RG(mm)术前术后1 个月PLI(%)术前术后1 个月早期组(n=42)延期组(n=38)t P 4.11±0.74 4.09±0.68 0.125 0.901 2.69±0.41*2.94±0.39*2.787 0.007 9.23±1.26 9.20±1.21 0.108 0.914 5.56±1.04*6.13±1.02*2.470 0.016 1.94±1.23 1.96±1.26 0.072 0.943 3.02±1.01*2.94±1.05*0.347 0.729 64.57±2.62 64.46±2.51 0.191 0.849 24.18±2.14*25.43±2.36*2.485 0.015

表3 两组术前、术后1 个月的龈沟液内炎症因子水平比较(±s)

表3 两组术前、术后1 个月的龈沟液内炎症因子水平比较(±s)

注:与术前比较,*P<0.05。

组别IL-8(pg/ml)术前术后1 个月IL-1β(ng/ml)术前术后1 个月IL-6(ng/ml)术前术后1 个月早期组(n=42)延期组(n=38)t P 91.74±18.69 90.43±17.54 0.322 0.748 78.65±12.64*84.92±11.03*2.353 0.021 8.35±0.78 8.31±0.74 0.235 0.815 3.87±0.54*5.11±0.83*7.994 0.000 3.25±1.03 3.23±1.01 0.088 0.931 1.75±0.47*2.08±0.64*2.646 0.010

表4 两组术前、术后1 个月的血清内炎症因子水平比较(±s)

表4 两组术前、术后1 个月的血清内炎症因子水平比较(±s)

注:与术前比较,*P<0.05。

IL-8(pg/ml)术前术后1 个月差值IL-1β(ng/ml)术前术后1 个月差值IL-6(pg/ml)术前术后1 个月差值早期组(n=42)延期组(n=38)t P 7.01±2.14 6.98±2.09 0.063 0.950 4.42±1.47*5.36±1.29*3.026 0.003 2.59±0.53 1.62±0.44 8.853 0.000 7.73±2.15 7.46±2.12 0.565 0.574 4.52±0.83*5.12±0.67*3.534 0.001 3.21±0.64 2.25±0.42 7.842 0.000 19.69±3.15 19.64±3.08 0.072 0.943 13.23±2.46*16.37±2.14*6.062 0.000 6.51±1.57 3.33±1.64 8.857 0.000

4.两组术前血清IL-8、IL-1β、IL-6 水平比较无差异(P>0.05),两组术后各指标水平均低于术前,且早期组显著低于延期组(P<0.05),见表4。

三、讨论

牙周源性牙周牙髓联合病变是口腔科的常见疾病,根管治疗在该病干预中应用广泛。研究表明早期对患者进行根管治疗,能促使其牙周症状缓解,有利于提升牙槽骨高度[6]。目前,临床针对牙周源性牙周牙髓联合病变患者提倡采用综合治疗,即在根管治疗基础上进行口腔清洁、牙周治疗等处理[7]。从既往研究上看,部分学者主张于根管治疗后2 个月给予牙周治疗,认为这种方式能控制牙周感染率,促进局部愈合[8]。也有研究认为根管治疗后1 个月行牙周治疗,能取得肯定疗效,降低牙周探诊出血风险[9]。近年来,有学者提倡根管治疗后早起行牙周治疗,便于尽早改善患者的牙周、牙髓症状[10]。由此可见,医学研究中关于牙周治疗时机尚存在争议。

本研究结果显示,根管治疗后1 周、1 个月后行牙周治疗的总体疗效比较无明显差异,提示本研究选取的两个牙周治疗时机对总体疗效不存在太大影响。然而,通过分析两组疗效指标,发现与术后1 个月行牙周治疗相比,术后1 周行牙周治疗能进一步下调患者的PD、AL、PLI 水平。有研究指出牙髓、牙周治疗时间不宜间隔过长,否则容易导致牙周致病菌增殖,引起逆行感染[11]。另有研究认为根管治疗后不宜立刻行牙周治疗,这不利于重度骨内缺损修复,且可能影响结缔组织愈合与修复,导致新生牙骨质生成欠佳[12,13]。本研究基于上述因素,分别于根管治疗术后1 周、1 个月行牙周治疗,提示术后1 周行牙周治疗能进一步促进牙周、牙髓组织恢复。究其原因可能在于1 周后行牙周治疗,能及时将牙周病变清除,防止因牙周病变加重牙髓病变,而1 个月后行牙周治疗,导致牙周病变未能及时纠正,可能加重牙髓病变。因此,在根管治疗后1 周对患者给予牙周治疗,可进一步缓解局部症状,促进牙周、牙髓组织恢复。

研究表明与正常者相比,牙周牙髓联合病变患者的血清、龈沟液内IL-8、IL-1β、IL-6 均呈高,且其表达水平与炎症程度呈正相关[14]。因此,临床可将上述指标作为评估患者牙周炎症状态的标志物。本研究发现与根管治疗术后1 个月行牙周治疗相比,术后1 周给予牙周治疗,能进一步缓解炎症。在本研究中,患者于根管治疗后1 个月接受牙周治疗,能将残留微生物彻底清除,避免细菌经过根尖孔引起感染,对牙周、牙髓组织有保护作用,从而进一步缓解炎症。本研究提示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未见显著差异,提示早期行牙周治疗,不会增加并发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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