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杰,李依,郝亚杰,何敬夷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北京 100012)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顶层设计和部署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生态扶贫,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
2020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现阶段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节点。探索生态环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路径新模式,是当前“三农”工作研究的热点与重点之一。厘清生态环保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关系,做好新时期战略任务的思路转变以及工作的平稳转型,对保护“绿水青山”,推动实现“金山银山”转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只是一个经济目标,更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发展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生态环境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发展全局,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破坏及其对人民健康的影响已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良好的生态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而且我国贫困地区与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在空间上有较高重合性,存在地形复杂、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结构单一、产业发展落后等现实问题[3],面临着保护生态环境、消除贫困和绿色发展的多重压力。保护生态环境要贯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加快补齐贫困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4]。
2020年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对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源、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扶贫脱贫首先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但是对贫困地区来说,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在脱贫攻坚进程中不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就好比借钱来做生意,钱赚来了,却欠下了很多环境的债,同时还要赔上高额的利息。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用于支持各地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贫困地区解决了一大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良好生态环境汇聚项目、资本、技术、人才等经济发展要素,推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同时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整体质量。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本底和基础,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振兴、生态宜居和建设美丽中国的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全面小康之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更加美丽的乡村。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生态环境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是生产、生活、文化等功能的基础。乡村振兴,生态振兴是基础,生态宜居是关键,乡村的水、气、土等生态环境要素不仅要合格达标,而且要持续改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贫困地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重点促进产业兴旺,以生态文化培育为载体助推乡风文明,以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推动治理有效,有利于加快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现乡村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共赢发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振兴从来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推进。坚持绿色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利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整体质量,避免农村走“先污染后治理”和“先破坏后修复” 的老路,既要“留得住青山绿水”,又要“记得住乡愁”,让经济欠发达乡村地区的“绿水青山”成为当地群众可用可享的“金山银山”[5],确保接续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一是乡村振兴的生态环境基础仍然薄弱。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包括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及末端处置、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畜禽养殖污染、化肥农药污染、秸秆焚烧、废弃农膜污染等。大多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缺乏经济效益,追求经济效益的社会资本缺乏进入动力,与工业企业相比,农村从财政渠道得到的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较为有限,农村污染治理仍然远远滞后于工业和城镇的环境保护[6]。
二是乡村振兴的生态产业发展和增收效果不明显。生态产业可以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业等生态经济优势,但短时间内难以见到成效。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双重压力下,一些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仍然存在环保让路的问题[6]。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尚未建立,绿色、有机等认证工作推广不够,休闲农业、乡村民宿也存在同质化现象,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有待提高。
三是乡村振兴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须提升。现阶段乡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队伍配备不足,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面能力仍然薄弱,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等宣传普及力度不够,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约束政策有待加强,全面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能力有待增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位一体、相互配合、综合治理的格局尚未建立。
四是乡村振兴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有些地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找不到好的抓手,没有意识到抓乡风文明、村民环境治理(垃圾分类、庭院整洁、厕所清洁等)就是最好的切入点[7]。部分村民仍然是生态环保意识不强,“等、靠、要、躺”思想问题较为严重,对改变现有人居环境和生活状况的积极性不高。构建适应新时期的乡规民约还不到位,宣传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等力度有待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保也要根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阶段目标任务的变化,理清总体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研究任务措施,做好接续转型。
一是角色定位的转变。生态环保在脱贫攻坚中的角色定位更多的是参与和配合,全力支持推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环保成为生态振兴和生态宜居的主战场主阵地,要守好乡村“绿水青山”,为乡村提供清洁的空气、优质的水源、干净的土壤,筑牢乡村振兴的生态本底和绿色根基,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推动乡村发展的强大基础和动力。生态环保从脱贫攻坚的“生力军”转变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二是工作目标的转变。生态环保在脱贫攻坚中更多的是支持帮助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以及推动农村环境干净整洁,但是在贫困村脱贫出列考核中没有具体量化的农村环境指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环保要聚焦生态振兴和生态宜居,在改善村容村貌、提升生态资源优势、保持区域生物多样性、构建乡村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充分融合产业、人才、文化、组织振兴等方面集中发力,努力打通多元化、特色化、多层次的“两山”转化路径,引导乡村地区实现绿色发展。
三是工作重心的转变。生态环保在脱贫攻坚中更多关注扶贫减贫,保护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致力于为贫困群众提供优美干净的人居环境。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环保要推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振兴促进产业振兴和文化振兴,提高乡村各类产业附加值和利润率的活力,提高生态文明意识,通过绿色发展推动农业升级、促进农村进步、实现农民富裕,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8]。
四是工作方法的转变。生态环保在脱贫攻坚中主要是以“输血”方式为主,更多的是在政策、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环保要实现脱贫攻坚“输血”向乡村振兴“造血”的转变,依托乡村地区独特的生态资源、农业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建设一批乡村生态产业发展和“两山”转化的示范样板,并及时总结技术、经验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五是政策制度的转变。生态环保在脱贫攻坚中的政策制度多具有临时性、超常规性和时期性,更多关注的是定点扶贫地区的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保行业扶贫格局尚未完全打开。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更多地从全国层面制定常规性、定向化、制度化的政策,注重提升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渐弱化贫困和边缘贫困之间的差异,努力化解政策的“悬崖效应”“边缘效应”,打好“政策补丁”。
一是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统筹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序转型,并逐步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接力棒”交接好,用乡村振兴的措施巩固脱贫成果。研究制定生态环保全面支撑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做好角色定位、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和政策制度的转变,谋划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制度衔接、工作衔接,建立健全稳定脱贫和助推乡村振兴长效机制,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
二是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强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禽粪污就地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为方向,提升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9-10]。
三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因地制宜探索“两山”有效转化路径和模式,深谋绿色布局,深化环境治理,深挖生态潜力,推动绿色发展。积极探索有机产品认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生态旅游、森林碳汇交易等农村绿色发展路径,将农村环境整治与特色产业开发相结合,拓展农村集体经济来源,推动实现乡村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转变、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推动“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变为“金山银山”,探索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四是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面实现乡村文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乡村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注重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的继承、创新,开设乡村振兴大课堂,打造乡村振兴教育基地。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等方式,营造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