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LAW

2020-01-11 01:21陈晨
时代金融 2020年36期
关键词:电子证据区块链仲裁

陈晨

摘要:区块链自诞生之际,便如一口不会枯竭的油田,供新时代的人们肆意开采。它集合数学、密码学、互联网和计算机编程等众多科学技术,形成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仲裁作为解决民商纠纷的一种方式,却总是被忽视,难以在司法领域发挥其作用。当今我国已有将区块链在仲裁中应用的先例,并得到了较好的反响。然而关于仲裁的深度问题仍然没有解决。AJLAW的项目开发者希望在两者结合的基础上,糅合英美的陪审团制度,将区块链技术最大化利用。

关键词:区块链  仲裁  电子证据  陪审团制度

一、区块链与仲裁的初步结合

自2008年中本村第一次提出“区块链”这个新兴概念起,区块链便作为互联网的代表技术不断和各类科技创新结合,基于其分布式账本、非对称加密、共识机制和智能合约的核心技术,区块链更是在各种领域大放光彩。区块链拥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优点,由此也奠定了较好的信用基础,使其具备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合作机制,并在各类领域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和发展。

我国自1959年实施《仲裁法》以来,我国在司法制度中已经跨出了一大步,但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时法律意识不足,以及对仲裁本质属性的认识缺陷,仲裁事业仍不尽完善,且随着我国的发展,其弊端更是日益显著。单就仲裁的灵活性这一点而论,仲裁的存在本身就是希望能用一种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除了传统的、程序复杂繁琐的诉讼程序以外的选择,同时保证了裁决结果的公正性,使纠纷的解决更为顺畅。然而实践中的仲裁会因为程序过于死板,或排除了非契约性纠纷,或纠结于完美的仲裁协议,也可能因为在证据出示时间和质证上规定单一等种种情况,使仲裁未能如当事人所愿展开和进行。

因此,当区块链方兴未艾,人们也开始尝试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仲裁程序中。现阶段,我国已有将区块链技术引入仲裁程序的实践案例。2018年2月,广州仲裁委推出了全国首个“仲裁链”裁决书,该裁决书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区块链+存款”,通过区块链技术参与在线交易,一旦发生争议即可进行网上仲裁。这就较好地利用了区块链技术,将仲裁从死板的程序桎梏中解脫出来,使纠纷自产生时便直接进入仲裁程序,保证了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意思自治。同样的,南京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平台于2018年9月上线试运行。该平台深度利用区块链技术,协同存证机构、金融机构、仲裁机构等对电子数据进行存管,实现证据实时保全、电子送达、在线审理与裁决。这样的初步结合,不仅简化了仲裁程序,让证据的交换更为便捷,也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降低了解决纠纷的成本,从而发挥出仲裁程序的最大价值。

二、仲裁的深度痛点

区块链与仲裁的初步结合,一定程度上补足了仲裁在程序方面的缺陷。但仲裁所遗留的问题远不止于此。首先是仲裁的私力救济性质因仲裁委员会的行政化受损。依据我国《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但商会在其中常常只起到辅助作用,仲裁委员会基本由政府对其控制和管理,如此便导致仲裁机构处于官办或半民办半官办的状态,严重阻碍了仲裁活动独立正常开展。其次是仲裁机构内部职权划分混乱。在理想的仲裁制度中,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属于两个性质不同的组织部门,应当对二者职权进行合理分配。此外,在司法上还存在一些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冲击着传统的价值观念。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固然符合法律规范但缺少与社会基础相结合的变通。

三、仲裁与区块链的进一步结合

了解了仲裁的深度痛点,是开发AJLAW(Always Just Law)项目的起点。一众开发者不仅希望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保证仲裁实质有效地进行,还借鉴了英美的陪审团制度以此来拉近法律和民意的距离。相比于发达国家,中国的仲裁法普及程度较低,了解且愿意参与中国仲裁法的群众少之又少,所以许多案件进行仲裁程序时,容易导致案件的角度过于单一,有失公平性、多维度评判,违背了仲裁法根本的初衷。其中包括线下成本之高,参与仲裁个体回报低,覆盖范围小,双方申述范围局限等各类问题,中国的仲裁法还需要漫长的改革路程。

针对该现象,AJLAW提出了区块链+仲裁法的新颖仲裁流程,通过区块链,数据筛选、因子分析等技术赋能仲裁法。AJLAW平台结合区块链、智能合约、基于因子逻辑随即选择、节点技术推出的群众仲裁结果参考服务,在双方(被告和原告)同意进行仲裁合约后进行的仲裁结果将作为法庭仲裁群众的附加参考内容。基本仲裁流程分为六个步骤:双方同意仲裁并签署AJLAW智能合约、设定IVP内容并缴纳保证金、群众智能随机筛选与确认、双方提供证据公示、仲裁群众投票并公示、法庭仲裁群众参考结果。(如图1)

AJLAW基于目前主流的智能合约类型编程语言进行深度的再次拓展,双方(原告和被告)进行智能合约签订,共同加入群众的部分属性,属性将作为未来随即选择的参考因子,随后双方需要设定相关IVP(Intelligence Verdict Plan)的内容,确定具体协议条约。

通过AJLAW提供的API, 合约双方在编写其智能合约时可以附加一份纠纷仲裁的IVC(Intelligence Verdict Case)协议内容,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意见后生效新的协议方案等内容。双方在IVC中需要交纳一定量的保证金,作为出现纠纷后的仲裁费用。

智能合约签署完成并且确定后,AJLAW会自动审核以及确认合约进行的情况。如果合约按照约定顺利完成,则IVC会自动结算,同时将之前双方上缴的保证金全部返还给签署合约的双方,并将IVC信息加密后存储到AJLAW的区块链中永久储存并无法篡改。如果出现签署的智能合约产生纠纷问题,合约其中一方指证后,AJLAW将把 IVC 其生成智能合约纠纷仲裁案,同时把之前双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IVC的额外仲裁费用,与合约内容一起存储在区块链的公链上。

AJLAW基于分类随机算法的技术,根据平台上对该案件感兴趣的群众进行智能筛选,筛选因子主要包含群众工作性质、社会关系属性、年龄、阶层、家庭状况以及案件相关程度等多维度衡量,权重比根据与案件相关性基于底层逻辑算法进行合理的分配。参与案件的双方(原告方和被告方可以提供参考类别)以及仲裁群众认定共三类类别参数,AJLAW根据该类别会自动设置随机数的参数因子比重。

根据随机选择出设定相当数量参与仲裁的群众,AJLAW会提前发送推送通知该类群众当选仲裁群众,AJLAW发送的通知中包含 IVP 的基础设定,比如所需群众参与仲裁的总人数,群众仲裁参考的投票百分比,仲裁提供的回报费用等。群众可以按照这些信息决定是否接受仲裁该案件,群众可在一段时间内选择退选(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选且随后未参与选择,AJLAW将禁止平台注册其身份并取消其选择权重,若退选超过1/3则重新替换对象)。

AJLAW采取的是根据内置算法随机抽取的方式,需要三类(合约双方和 OATHS 平台方)群众数量分别达到标准数量后。若没有足够的群众愿意接受案件,AJLAW允许进行仲裁合约的双方(被告和原告)修改原来的IVP设置或降低要求群众仲裁的数量等方式,从而吸引更多仲裁群众进入。

在智能合約以及底层算法+随即条件筛选后,将会进行AJLAW仲裁第三步:双方(原告和被告)都将有七天的时间上传各自拥有的相关案件的公允证据(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其中内容会在开庭进行公允审核,若提供虚假材料将会进行相关法律处理)如果一方需要更多时间可以单方面申请延长上传时间,申请延长时需要选择相应的时间,双方对此进行基本协商。

参与仲裁的群众可以在证据公示阶段提出相关的疑问,证据公示与实时提问阶段结束后将进入第四个环节,即为期5天的仲裁投票环节,参与仲裁的群众在投票后需附上投票的理由并进行系统检测与记录于区块链,同时内容将在法庭进行公示,此阶段区块链的运用优势已经凸显,群众只通过无法追踪的账号形式存在,同时系统将会剔除和封禁无显著性存在问题的投票内容,且所有投票内容仅作为仲裁群众参考。同时为确保其中案件仲裁的公平性,在投票最终结果呈现前,仲裁群众和合约的双方(被告和原告)都无法查看投票情况,但是结果出现之后,所有内容都将毫无保留和无法篡改的存在所记录区块链上但是无可追溯。

四、区块链应用仲裁的优点以及存在问题

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仲裁形成的AJLAW区块链+法律项目,仍是保留了我国初步实践的技术成果,解决线下仲裁的三大问题——大量的时间成本、高额的诉讼费用、诉讼结果执行周期长。在此基础上,AJLAW又希望利用智能合约,并借鉴英美陪审团制度,形成一个全新的仲裁体系。该仲裁体系将民众对案件的看法、裁决与现实的法律相结合,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目前中国法律体系对于处理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中的合约纠纷的缺失。同时,它间接的将中国本土的经济来往中的交往规范与规范的法律相结合,将法律进一步根植于社会生活中。在解决纠纷的同时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利用技术就难免存在风险。如此新颖的仲裁体系,是构建在区块链技术的地基之上的,因此仍要面对区块链技术本身存在的风险,如个人风险和平台风险。个人风险大多是因网络用户安全意识不强,对个人信息缺乏保护,导致隐私被侵犯,影响了平台的信息交流。平台也可能面临被黑客攻击的风险,不过此种情况仍属于小概率事件。

对于一个完整的仲裁体系来说,AJLAW缺乏仲裁后的救济途径。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能对第一次仲裁的结果并不信服。若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提起申诉,AJLAW将会对之前的仲裁结果与之前案件进行数据分析比对,若差异较小,AJLAW会自动维持原仲裁结果;若差异较大AJLAW将会向法官提供仲裁者的相关具体信息以及做出相关仲裁的理由。在此基础上避免了人为因素影响仲裁结果,同时也高效合理地解决了双方对结果的争议。不仅可以缩减人力、物力、财力,更可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权力、利益。

由于仲裁者享有裁决权利,部分仲裁因个人因素影响了仲裁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针对这种可能出现的现象,AJLAW会将仲裁者的工作性质、社会背景、阶层、年龄段进行分类区分。更高学历的仲裁者拥有更高的裁判权,并且,AJLAW要求仲裁者做出决定时需要写下做出决定的依据。在后台中,AJLAW会对每个仲裁者进行相关评估、等级认定。若是对纠纷进行随意仲裁,AJLAW会对其进行降级以及相关处罚。

五、AJLAW的价值和意义

法律的裁决遵循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期望在法律和事实之间找到公平正义的结果。从本质上说,事实和法律同样属于数据,而用来存储信息和数据的区块链,恰恰适用其中,并且,在区块链的共享数据库内,得益于它的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法律事实的严谨性也得以保留。AJLAW的项目开发者正是看到二者结合的可能性,希望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仲裁裁决,孕育相辅相成的果实。

在区块链、跨境电商、国际贸易欣欣向荣的今天,一个基于区块链可以有效担保和解决合约纠纷的平台,能够让区块链深入到用户的日常行为和生活中,让智能合约更安全可靠。AJLAW智能法庭建立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的构架上,立志于公平、公正、高效的为所有发生在区块链上和现实生活中的事情而服务,提供担保和纠纷仲裁。显然,这样的项目顺应时代潮流,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与市场价值,因此该项目本身具有经济价值。

另一方面,AJLAW通过公民参与的方式提高了中国社会生活中的民主性。同时将中国传统优良的社交规范与现代社会的法律观念相结合,使社会公民在法律的框架下,学习、继承中国优良的社会规范。通过借鉴英美陪审团体系的科学性,并与中国传统优良的社会道德相结合,灵活地将法律条框与道德礼仪相结合,使得纠纷得到人性化的解决。同时,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加强了纠纷双方与仲裁群众的法律观念与道德观念,潜移默化地使法治深入民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顾华宁.区块链推动仲裁革新[J].中国对外贸易.2019.4.

[3]厉兵.浅论我国仲裁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J].法学研究.2014.5.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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