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颖杰
在2016年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家庭教育,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起航的地方。[1]“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2]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长中具有奠基性、深刻性、持久性作用。古往今来,家庭教育都是一个永不褪色的话题,《曾国藩家书》《颜氏家训》《诫子书》等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经典著作对当今产生深远而持久的影响。两千多年前,老子也曾在其著作《道德经》中提出“无为自化”“不言之教”的教育主张,给当今家庭教育以启迪。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社会稳固、民族进步的重要基石,也是人们实现梦想的助力器。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做父母也是一种需要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大多数父母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孩子好,结果却常常大相径庭,这是因为父母没有意识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家庭教育的孩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遭到父母干涉,甚至有的父母包办孩子的一切,使自己的孩子成了“巨婴”。那些上了大学把衣服打包寄回家让家长洗、家长辞掉工作陪着孩子读大学的新闻屡见不鲜。家长的这种做法忽视了孩子的独立人格。在学习方面家长通常会给孩子制定较高的目标,总喜欢用“别人家的孩子”来衡量自己的孩子,这样会让孩子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父母对孩子期许过高,从一开始就规划好了他们的一生,没有把选择权交给孩子。
没有规则的爱是溺爱,很多父母以爱的名义,按照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去教育孩子,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满足自己的心愿,这不是爱孩子而是爱自己。家长过分干涉其实是替代孩子成长。心理学上有一种“超限效应”,是指刺激过多、过强或作用时间太久引起的不耐烦或逆反心理。在家庭教育中,家长总以为重要的话要多重复几遍,重要的事情要多强调几次,孩子就会按照要求去做。殊不知,在三番五次的重复过程中,孩子已经感到不耐烦甚至产生了逆反心理。只有父母懂得放手,孩子才能学会独立。
近年来,中国学者对父母教养方式进行大量研究,将父母教养方式分为民主型、专制型、放任型三种。当今家庭教育中专制型和放任型的教养方式较多,这两种爱而无原则的教养方式成为儿童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生活中经常会看到这样两类父母:一类父母对孩子非常疼爱,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另一类父母对孩子要求十分严厉,不许孩子做任何超出规定范围的事情。然而这两种父母的教育方式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在一般观念中,“无为”表现为“消极”,可是在家庭教育中,有时恰恰需要适当“消极”。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意指用无为的方法去处理事务,就没有做不好的事。老子敏锐地洞察到了有为教育的缺陷。“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家长越是认为自己实践“有为”,就越会压抑孩子的个性,同时也越会体现出对孩子独立地位的不尊重。社会的飞速发展要求我们扩大知识面、掌握更多的知识以顺应时代潮流,于是孩子就变成容纳知识的存储库。但是,教育绝不是往行李箱塞满物品的过程。教育的目的是使人具有活跃的智慧,智慧是掌握知识的方法,而让孩子获取大量的知识未必使他们习得智慧。如果对孩子进行过度的“有为”教育,会压抑他们的本性,使其丧失应有的快乐。激发生命体朝着适合自己的方向发展,最自然的方式就是快乐。[3]快乐是激发生命活力的一种最自然的方式,家长要顺应孩子的天性,使其在快乐中学习成长,在学习中享受快乐。
老子曰:“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徐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用脚尖站立是站不住的;大踏步往前走是走不长远的;自以为是的反而不能够自明;自己夸耀自己的人不仅会引起别人反感,而且不能够见到功劳,谦卑过度的人反而不得长久。真正得道的人都懂得无为,而不会四处宣扬、自我炫耀。家长应该做好本分工作,用自身的品德、行为去影响孩子。什么是最好的教育?《爱弥儿》中讲道:“最好的教育就是无所作为的教育:学生看不到教育的发生,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他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发挥潜能,这才是天底下最好的教育。”[4]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会成为孩子日后效仿的对象。最好的教育就是让孩子在生活中看到父母如何为人处世。家庭教育的“无为”,着重强调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传,通过以身教示范的方式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老子的“无为”与“有为”在道的范畴中是对立统一的。“无为”并不是一点行动都没有,在特定情况下,不行动也是一种“为”。因此“无为”用到教育上是一种潜移默化的“为”。
《道德经》指出:“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句话本是用来说明事物变化的自然规律,但是对于家庭教育也极富启发意义。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同阶段有不同特点,为此家长要分不同阶段实施“干涉”。我们都知道拔苗助长的故事,刻意而为反而害之。家长如果能摸透孩子的成长规律和个性特征,就能像“庖丁解牛”一样,做到“霍霍然游刃有余”。“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家庭教育中的“有为”,要善于把握时机,从细微处做起,由难到易化繁为简。
人既是教育的对象,也是教育的目的。教育过程中所有的活动都要回归人本身,让人始终处于教育的中心。教育不会改变人生而具有的本质,只能根据人的天分和潜能助力其发展。但是没有谁能认识到自己天分中沉睡的可能性,因此需要教育来唤醒人所未能意识到的一切。[5]所以,家长要进行“有为”教育,善于发现并激发孩子的潜能。
老子提倡的“无为”是要人们做到适度而为,也即“善为”,要善于顺应万物的自然本性与发展规律,不私为,不妄为。唯有如此,方能获得“无不为”的效果。
第一,不私为就是不为己为,即没有明显的为己动机,不肆意为之,摒弃一切私心、算计,顺自然而为。[6]福永光司认为:“老子的无为,乃是不恣意行事,不孜孜营私,以舍弃一己的一切心思计虑,一依天地自然的理法而行的意思。”有的家长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家长让孩子“为己为”,这正是家长“私为”的表现。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不是依附于家长而存在的。教育的目的是激发和引导他们自我发展,使他们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样的人,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要“善为”。
第二,不妄为就是依据事物的本性及发展趋势而为。《庄子·外篇》中说:“鱼处水而生,人处水而死。彼必相与异,其好恶故异也。故先圣不一其能,不同其事。名止于实,义设于适,是之谓条达而福持。”鱼在水中才能生存,而人生活在水中就会被水淹死。鱼和人各有各的特性,生存方式本来就不相同。所以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善于根据孩子不同的性格特点进行教育,要认清孩子的发展特点,不能让孩子按照父母设定的道路前行。
卢梭的《爱弥儿》也提道:“每一个年龄,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其自身的完美,都有他特有的成熟状态。”“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当作成人,把孩子当作孩子。”“如果我们打乱这个秩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他主张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教其能理解的内容,也就是所谓的按阶段实施家庭教育。
事实上,家长对孩子要求宽松并不意味着完全放任和放纵。放任下的所谓自然教育方式,如果没有引导,也许会产生更大的危害。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是遵循自然规律的,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有不同的特点,适宜的教育就是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教育,这就是“善为”。
《礼记》言:“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家庭教育在培养子女待人接物、塑造孩子品行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也对民族、国家的和谐稳定发展有重要影响。老子在《道德经》中以顺应自然为教育价值取向,以“无为”作为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为当代家庭教育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基础。家庭教育需要父母的智慧,没有人天生就会做父母,也没有不需要学习的父母。如果家长经常用“无为”来审视自己的教育行为,并认识到“无为”的重要性,也就意味着守住了教育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