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提升路径研究

2020-01-09 20:32李思学
探索 2020年1期
关键词:管党治党政党

李思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国家治理效能”,要求“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者和推动者,把握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局和方向。因此,党的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先决条件、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党的治理效能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效能。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在本质上属于政党治理的范畴,与政党治理理念具有高度的契合性,集中彰显了现代政党治理的中国智慧。

近年来,学术界基于治理视角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一是从国家治理出发研究全面从严治党[2]。二是从政党治理出发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学者从治理主体、治理环境、治理方式、治理目标等维度出发[3],有学者从主体互动、法治遵循、善治引领等方面出发[4],有学者从执政党治理现代化出发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发展路径[5]。通过梳理发现,虽有部分成果基于治理视角,然而通过建构系统的政党治理理论框架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的成果较为稀少。以此为主题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拓展全面从严治党的研究领域,也有助于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政党治理的内在规律,提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从而“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1 政党治理的理论框架及其基本特征

有学者认为,“政党治理分为党内治理、党际治理和党外治理这三种不同的类型”[6]。笔者所探讨的政党治理主要界定在“党内治理”。政党治理主要包括三大要素:政党治理主体、政党治理机制和政党治理价值,它们构成了“谁治理、如何治理和治理为了谁”等环环相扣、逻辑严密的理论框架。现代政党治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党管理,体现出“善治”的价值指向,要求实现治理主体现代化、治理机制科学化和治理价值人本化。

1.1 政党治理主体现代化

政党治理主体是治理的实施者,包括政党领袖、政党成员(或称党员)、党务人员以及政党的各级组织,回答了“谁治理”的问题,在政党治理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政党治理主体现代化强调主体的权威性、责任性和互动性。

政党的权威性。《现代汉语词典》认为,权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使人信服的力量和威望,二是在某种范围内最有威望、地位的人或事物。恩格斯曾强调权威的重要性,“能最清楚地说明需要权威,而且是需要专断的权威的,要算是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船了。那里,在危急关头,大家的生命能否得救,就要看所有的人能否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7]276,“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8]500。列宁高度重视领袖权威,他指出:“造就一批有经验、有极高威望的党的领袖是一件长期的艰难的事情。但是做不到这一点,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的‘意志统一’就只能是一句空话。”[9]344政党权威具有多种功能,有利于维护党内团结和统一、保证政党功能正确发挥作用等。因此,权威性是政党的属性之一,是对政党治理主体的基本要求。

政党的责任性。“责任是社会成员对社会所负担的与自己的社会角色相适应的应为的行为和社会成员对自己实际所为的行为承担一定后果的义务。”[10]由于各治理主体在党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它们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政党领袖是政党的主要领导人,构成了政党的核心主体,在政党治理中承担首要责任。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础,党员的党性越强,对政党的责任性也越强。莫里斯·迪韦尔热认为:“党要求党员的全面投入,党在党员中所发展的心心相连和忘我精神,党所要求的抛弃物欲和建立严肃艰苦生活”,“要求党员遵守的绝对纪律”以及“绝对服从精神”[11]69。这决定了党员应有“为政党而生”的情怀,承担重要的治理责任。党务人员是政党工作和活动的操作者和推进者,承担主要的治理责任。列宁曾强调党组织的重要性,“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12]526。政党组织在治理中承担主要责任。各个治理主体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才能不断提高政党治理的效能。

政党的互动性。现代政党治理区别于传统政党管理,它注重治理主体的互动性。有学者指出,政党治理的突出优势就在于更多地强调互动式参与,力求最大限度地调动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协商共治、民主治理,以协商的方式改善治理中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以民主的方式拓宽互动的渠道,从而增强政党治理的有效性[4]。结合这些论述,笔者认为,政党治理主体的互动是指各个主体之间以信息交流为基础,以实现政党治理为共同目标,通过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交流、对话与合作的过程。这种互动主要包含四个维度:互动的向度、互动的广度、互动的深度和互动的频度。政党治理主体应着眼于这四个维度不断提高互动的质量和水平,以便及时、有效地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党治理的效能。

1.2 政党治理机制科学化

政党治理机制是指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党在治理过程中协调各个部分或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以更好地发挥其整体功能的具体运行方式,主要回答了“如何治理”的问题,是影响政党治理效能的核心要素。政党治理机制科学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治理的制度化、决策的民主化和运行的法治化。

政党治理的制度化。林尚立认为,制度是党的组织的基础,而制度化是党产生组织力量的关键。政党和一般组织一样,有组织就一定有相应的制度框架,如规则与规章。制度化强调制度权力与权威在政党运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在现代民主政治下,提高政党自身的制度化水平,是聚合和积累其组织力量的重要途径[13]8-9。事实上,制度化是一个过程,在形式上表现为格式化,在程度上表现为成熟化,在实践上表现为持久化,在动态上表现为与时俱进。在政党治理过程中,充分运用制度规则,强化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注重治理主体间的协商合作与管理约束,以制度机制创新推动政党治理结构和运作体系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成为推动现代政党治理的价值选择。有学者指出,政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树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信仰和执行力[14]。鉴于此,笔者认为,治理的制度化是指政党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相关制度,综合运用制度对党的组织、干部以及普通党员进行管理和约束,使政党获得持续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稳定性的一种过程。治理制度化是政党治理的重要保障,是衡量政党成熟与否以及政党自身治理效能如何的标尺。

政党决策的民主化。从政党起源上看,民主思想的传播是政党产生的思想前提。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民主鼓励了人们反抗统治权威、参与政治的精神,其传播为政党的产生提供了思想前提和条件。从政党定义上看,民主是政党的本质要求。王韶兴指出:“政党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和中介,政党政治是民主政治的形态和机制;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国家民主和社会民主是政党政治的本质要求和价值指向。”[15]因此,民主是政党的灵魂,政党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民主。决策的民主化是政党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策民主应该贯穿政党决策的整个过程,从决策议题的提出到决策方案的设计与选择以及到决策的最终落实,都面临民主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决策的民主化离不开在各个环节上发扬民主,“只有通过发展政党民主,疏通政党民主的各种渠道,健全政党民主的各项制度,完善政党民主的良性运作,才能够使政党的各项决策和全部工作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意愿,集中全党的智慧和力量,保证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16]61。结合这些论述,笔者认为,政党决策的民主化是政党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机制,征求广大党员在决策制定和实施中的意见、建议和看法,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从而实现决策科学化和合理化的过程。决策的民主化能够保证政党政策提出的广泛性、科学性,保证决策参与的集体性,是提升政党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

政党治理运行的法治化。亚里士多德最早探讨了法治,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7]202。这里揭示了法治的两大要义:“良法”和“服从”。法治是衡量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不仅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现代政党治理的基本方式。对于政党来说,法治蕴含政党治理的科学原则、理念和方法,包含民主、权利、义务等丰富的制度意蕴,融汇法规至上、依规治党等诸多价值目标,贯穿于政党自身事务管理的全过程。当前,传统的政党管理思维和运行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有效应对挑战,政党治理需要法治化的运行方式。有学者指出,党的治理法治化,从实质上讲,意味着党要接受规则之治;从形式上讲,规则至上、权力约束、程序刚性、有责必究和权利保护应成为其主要逻辑[18]。借鉴此观点,笔者认为,政党运行的法治化是指政党治理主体秉承法治的基本理念和思维方式,综合运用政党纲领、章程、纪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来指导、规范和约束党内关系,推动政党治理不断走向规范化。它在理念上追求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在实施方式上要求依规治党。政党运行的法治化,有助于规范和约束治理主体的行为,推进管党治党的程序化、规范化,是提升政党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

1.3 政党治理价值人本化

政党治理不仅要有现代化的治理主体、科学化的治理机制,更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政党治理价值反映了政党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和价值追求,主要回答“治理为了谁”的问题,集中体现了政党治理的目的。人本化是政党治理的根本价值取向,它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治理为了民众的价值理念。政党治理价值是由政党性质决定的。西方国家政党的形成最初是统治阶级内部权力争夺和利益争夺的产物,主要代表部分人和利益集团的利益,其治理价值在于追求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的最大化。与此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19]413。由此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治理价值在于为民众谋利益,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治理价值在于追求人本化。政党治理价值直接关系到治理效能,当今中西方政党治理成效的鲜明对比为这一结论做了最好的注脚。

2 政党治理对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的意义

政党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管党治党的内在规律,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提供全新视角、理念指引和科学思维方法。

2.1 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提供全新视角

“从严管党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治理的基本规律。基于这一视角,党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党通过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取得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卓著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有学者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寻求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治理的特殊规律,也要探索世界范围内政党自身治理的一般规律”[4]。笔者比较认同这一观点。中国共产党作为现代性政党,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政党治理的基本规律为根本原则,同时也需要借鉴现代政党治理的经验,遵循现代政党发展的一般规律。政党治理反映了现代政党发展的总体趋势和一般规律,以治理为基本手段,通过推动治理主体现代化、治理机制科学化和治理价值人本化,不断提升政党治理的效能。因此,政党治理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提供全新视角。

2.2 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提供理念指引

中国共产党作为现代性政党,作为世界第一大党和长期执政的党,如何取得管党治党的成效?传统政党管理的弊端决定了我们必须突破这种管理模式。同时,中西方政党具有本质区别,并且西方政党普遍处于衰落中,正如王绍光所说,“今天西方各国都面临着严重的政党危机,其表现形式是各国登记为政党党员的人数大幅下降,各党党员占选民比重大幅下降,使得几乎所有欧美政党都不得不放弃继续维持大众组织的假象……总体而言,西方的传统政党正处于衰落当中”[20]。对于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正面临着执政党治理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政党治理倡导责任、互动、合作、民主、制度、法治等治理理念,关注治理主体的现代化,要求增强政党治理主体的权威性、责任性和互动性;重视治理机制的科学化,要求治理的制度化、决策的民主化、运行的法治化;追求治理价值的人本化,要求治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因此,政党治理内含科学的治理理念,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提供理念指引。

2.3 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提供科学思维方法

政党治理蕴含了科学的思维方法。一是蕴含了整体性思维,以政党整体为认识对象,系统回答了“谁治理、如何治理和治理为了谁”等系列问题,形成了环环相扣、逻辑严密的整体性理论框架。二是蕴含了层次性思维,内含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价值三个层面,三个层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政党治理的合力。三是蕴含了开放性思维,不是局限于某一特定区域或特定政党,而是关于世界政党发展的经验总结。全面从严治党是由各个环节的交互作用形成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运行有一定的规律,离不开科学的思维方法。借鉴整体性、层次性、开放性等思维方法,将全面从严治党视为一个整体,从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价值等层面提出管党治党的举措,加强各项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同时以开放的眼光,借鉴古今中外政党治理的有益经验,并且随着管党治党的实践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治理,从而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

3 新时代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的路向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1]49。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政党治理的科学理念和内在规律,从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价值三大要素出发,探索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理效能的路向,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1 从治理主体上讲:动员全党主体力量,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首要前提

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有哪些?习近平明确指出:“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22]。郭广银认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包括“两队伍一组织”,即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23]。可见,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由三部分构成: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政党治理主体现代化集中体现在权威性、责任性和互动性,反映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就是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制和推动党内主体全方位互动。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政党治理主体权威性的必然要求。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增强政治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站稳政治立场;增强大局意识,强化整体思维和大局观念;增强核心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二是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防范和遏制“七个有之”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三是保持顽强的斗争精神,敢于和善于同各种违背原则、违反党纪党规、损害党中央权威的言行作坚决斗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锻造坚强的中央领导核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大的领导力,从而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

落实主体责任制,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政党治理主体责任性要求各个主体在管党治党中必须担负相应的责任。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敢抓敢管的责任担当。各级党委书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思想认识上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时刻把从严管党治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其次,加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建设。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提升学习能力,主动学习、深入学习,尤其要学习新时代党建理论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注重培养“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解决管党治党中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逐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再次,落实党员在从严治党中的民主监督责任。要增强党员的民主监督意识,从被动者、旁观者转为主动者、参与者、监督者,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自觉担起民主监督的责任,将落实主体责任制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

推动党内主体全方位互动,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活力。互动性是政党治理主体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从政党治理主体的视角看,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必须推动管党治党主体的全方位互动。首先,拓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的互动渠道。一方面,认真落实党的基层会议制度,利用好传统的互动渠道。要开好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另一方面,创建移动互联网平台,拓宽新型互动渠道。利用移动互联网容量大、传输快、时效强等技术优势,将党章党规、党内重要会议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单一的文字内容转化为集符号、图片、影像等一体化形式向党员实时推送;利用大数据优势进行党内舆情分析,精准把握党员思想动态,促进组织与党员之间的交流,进一步提升治理主体的互动质量。其次,拓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的互动领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围绕管党治党的各个领域,如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监督执纪等领域,促进从严治党主体间的互动交流。推动党内主体的全方位互动,有助于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活力,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

3.2 从治理机制上讲:完善管党治党机制,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

治理机制是政党治理的核心要素,政党治理机制科学化强调治理的制度化、决策的民主化和运行的法治化,是提升政党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新时代着眼于政党治理机制推进管党治党,就是要完善和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深化党内民主、坚持依规治党,从而激发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

一是完善和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韩强认为,“党内制度”和“党内法规”是有区别的:一是概念的外延不同;二是制定主体及权限不同,前者是党的各级组织,后者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等;三是党内制度体系包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的根本制度、党的组织体制和活动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党的各项具体制度,党内法规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和细则。“我们应该看到两个概念的区别,在不同情况下使用不同的概念,以使我们的表述更准确。”[24]笔者认同这一观点。制度化是现代政党治理的根本机制,是政党治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从政党治理制度化的视角看,必须完善和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里所讲的“制度”主要侧重于“党内制度”。

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这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制度创新。首先,在继承中推进制度创新。我们绝不能为了标新立异因而否定党史上行之有效的制度,而是要对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予以重申,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形成刚性约束。同时,要对我国古代优秀的廉政思想和制度进行借鉴。其次,在实践中推进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做好管党治党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尤其要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1]。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在实践中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根据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丰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首先,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意识。领导干部是党内“关键少数”,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严格将制度落实到实践中,用制度管权管事、管己管人,以身教作执行制度的榜样。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经常性检查督办,发现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要把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党建述职、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25]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问责追责是推进制度落实的关键。要把执行管党治党制度情况作为评判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层层压实执行制度的主体责任。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进行问责,对不按制度办事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组织处理,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深化党内民主,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性。习近平指出:“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不是就不要民主集中制了、不要发扬党内民主了呢?绝对不是!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26]586民主决定党的活力与党内团结,是政党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政党治理的本质特征,直接影响政党治理的实效。从政党决策民主化的视角看,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构建党内民主文化,提高管党治党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增强从严治党的实效性。

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最有效的领导方式和组织制度,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中的运用。林尚立认为,“党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而是具有高度政治性和目的性的组织。这种组织性质决定了党内民主虽然决定党的活力,但是党内民主与党的活力之间不是简单的正比关系,也就是说,不是党内越民主,党的活力就越大”[27]72。因此,在发扬民主的同时,必须把握好原则,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严格遵守党章以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合理有序地参与民主讨论,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管党治党决策的科学性,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构建党内民主文化。民主也是一种文化,“民主不仅表现在规则、制度层面,也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层面,从这个意义上考察,可以把民主理解为一种文化”[28]。党内民主文化是党内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对党员行为将产生深刻影响。构建党内民主文化,一方面要加强民主文化教育。将此作为党员培训的基础内容,通过教育,使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通识”,不断加强对党内民主精神的认知和理解。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树立平等意识。列宁曾指出:“民主意味着平等……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29]201领导干部要树立平等意识,发扬民主作风,虚心接受党内监督,自觉营造党内民主的氛围。此外,培养党员的民主素养。广大党员要自觉和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提高运用民主的途径捍卫权利的能力。通过学民主文化、讲民主文化到践行民主文化,做到“知”与“行”的统一,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实效性。

三是坚持依规治党,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规范性。法治化是政党治理机制科学化的题中之义,是政党治理的重要要求。田芝健提出,“建设法治型马克思主义政党,推进党内治理法治化”[30]。从政党运行法治化的视角看,要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党内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规治党。这里的“依规”主要是依“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制度”也主要侧重于“党内法规”。

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是坚持依规治党的重要前提。目前已初步形成了“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然而,“四大板块中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不够齐全,存在不少法规制度空白;配套法规制度跟不上,无法形成上下紧密衔接的制度合力;一些法规制度冲突重复、叠床架屋,还有一些法规制度老化严重,明显滞后于实践”[31]。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一方面,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党的思想道德、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相关准则,为规范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提供基本准绳。从当前的条例来看,需要重点制定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的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条例、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的条例等党内法规。另一方面,充实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内容。党内一系列的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是对准则和条例的具体化,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制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法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组织处理办法等党内法规。这将成为今后党内法规建设的着力点。

健全党内法治保障体系。首先,推进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常态化。要将党内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必修课程;利用“三会一课”的制度和平台,集中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党内法规知识考试机制。其次,推动党内法规落严落实。在管党治党中,要坚持用党内法规管权管事管人,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再次,充实配强党内法规工作人才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实务操作、研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集中力量做好党内法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此外,可以考虑联合高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开展党内法规理论专项研究,建立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开展党内法规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3.3 从治理价值上讲: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治理效能的价值旨归

政党治理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治理效能要由人民来检验,人本化是政党治理的根本价值取向。从政党治理价值的视角看,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其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管党治党,必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首先,全面从严治党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解决部分基层领导班子软弱涣散的问题,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1]155。其次,推进基层“微腐败”治理。“微腐败”消减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降低了党的威信和治理的效能。深入推进基层“微腐败”治理,一是全面推进巡察工作。把问题导向作为巡察监督的生命线,把能否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成败的标准,聚焦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围绕“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工夫。二是严肃治理“懒政庸政怠政”。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对“混日子”“不作为”的党员干部严厉问责。三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夯实从严治党的群众基础。

其二,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初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承诺,是一个政党动员人民和凝聚力量的旗帜。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保持共产党人的初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集中体现。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党员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武器,尤其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其次,要传承红色基因。红色基因是共产党人的“生命密码”,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的真实写照。要不断加强革命传统学习教育,继承共产党人的红色基因,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再次,要勇于自我革命。坚持从人民立场出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只有坚守初心,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推进管党治党,才能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根基,激发管党治党的伟大力量,从而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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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关键词助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我所认为的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