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杰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即将全面完成,2020年以后我国贫困形势将发生重大转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充分表明我国的扶贫重心将从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相对贫困阶段,教育扶贫既可以防止新增贫困人口,又可以预防脱贫人口再返贫。教育是应对贫困、预防返贫的治本之策。面对新形势,厘清相对贫困及其特征,教育扶贫如何面对新形势的挑战,构建应对策略,充分发挥教育应对相对贫困的独特价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时代议题。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在现有官方贫困线或贫困标准下,我国已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但是不代表着贫困在我国的终结。随着我国科技与经济的迅猛向前,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现阶段取得了脱贫攻坚的胜利,势必需要新型减贫战略的谋划与转向,贫困的表现形式也将由绝对贫困转为相对贫困。相对贫困是指在当地特定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的约束下,个人或家庭获得的合法收入虽然可以维持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性需求,但是无法满足当地条件所认为的其他基本生活需求。也就是说,相对贫困在我国主要是指绝对贫困标准线以上但其收入水平处于较低位置,背后存在诸多需要讨论的主观认识。首先存在贫困的客观事实,在此基础上形成主观认知,存在一个参照标准;其次强调的是一种脆弱性、无发言权、社会排斥等社会层面的“相对剥夺感”[1],最后意味着我国未来的脱贫目标是向发展型转变,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我国全体国民的发展权和生存权,这两项权利的支出项目包含医疗、教育、住房、照护(赡养老人)方面的支出,这四项支出在解决支出贫困方面,是预防和应对相对贫困的重中之重[2]。
2020年后,相对贫困取代绝对贫困,绝对贫困的人数逐步缩减,相对贫困的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按照目前现有贫困标准,依然会有4千多万的贫困人口[3]。脱贫困难的一个方面是相对贫困群体的数量,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流动性贫困群体数量增加;另一个方面是相对贫困的复杂结构。首先,从空间结构来看,以散点化,高流动性为主[4]。随着扶贫力度的加强,老少边穷岛等地区的贫困现象依然相对集中,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相对贫困的群体将以散点零星分布为主。其次,从相对贫困群体的结构来看,以老少病残弱等特殊群体为主,虽有制度保障,但依旧属于低收入人群。最后,从家庭结构来看,主要是复合家庭与女性单亲家庭,他们的贫困发生率更高。相对贫困人口的基数大以及贫困结构多维是相对贫困阶段的特征之一
相对贫困强调的是一种社会排斥的“相对剥夺感”,是指因经济能力的限制,相对贫困群体的基本需求被处于抑制状态,强势群体会因自我需求而剥夺相对贫困群体的资源。随着马太效应的进一步加剧,常规生活将逐渐把相对贫困群体排斥在外,随即陷入被剥夺、被侵占的境地,形成恶性循环,这个概念解释了相对贫困致贫的主要原理和过程。但是对于相对贫困原因的解释,是众说纷纭。例如,有学者从经济专业的角度探讨致贫原因,从个体能力层面去关注,人力资本积累不足与个人技能水平低下都是致贫的原因。加之贫困群体的社会关系,所处的社会环境,都可能是造成贫困发生的原因。致使多种因素相互交织,贫困程度加深,致贫原因各异,不易辨别,扶贫政策难以精准实施并一以贯之,致使返贫率高。
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对贫困的问题更加复杂,涉及收入和福利的调解,而调解收入和分配福利涉及不同区域和不同群体,相对贫困比绝对贫困的工作更加复杂,很多情况下难以驾驭。一方面,相对贫困的相对性,无法消除,没有绝对的脱贫指标,只能逐渐缓解贫困的发生,相对于绝对贫困的不贫困;另一方面,绝对贫困更多强调的是收入低下,不能满足自身对衣食住行的需求。而相对贫困是在衣食住行满足的情况下,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多样化的消费需求,高端化的消费品质,对服务性的消费需求增大,消费性是相对贫困阶段的特征之一。加上信息交流便捷,人口流动性强,消费习惯和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消费的即时性和非理性、有效供给不足与供给方式落后、通过消费来获取自我价值的观念等,这些问题使得消费型贫困现象凸显。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进入以相对贫困为主的贫困阶段,扶贫工作从“绝对贫困”的攻坚战转为“相对贫困”的持久战。教育扶贫一直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最佳方法,对贫困者而言,教育是提高综合能力,改变贫穷现状,打破贫困恶性循环的一条根本途径。从教育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社会调节器,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向上流动且平等的机会。但我国将长期处于相对贫困中,相对贫困的人数众多,结构多维,致贫原因各异,还具有相对性与消费性等特征,将给我国教育扶贫工作带来诸多挑战。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相对贫困没有确定的标准,地域、城区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各有差异,如何确定相对贫困标准是一个难题。在以往的教育扶贫过程中,教育扶贫既是一种扶贫方式,也需要依靠教育来脱贫。在相对贫困地区扶教育之贫和借教育扶贫是有区别的,通过资源供给实现区域、城乡之间的教育公平是相对贫困地区的主要扶贫方式;教育扶贫不仅可以达到教育公平的目的,还可以实现依靠教育来脱贫。无论是扶教育之贫还是借教育扶贫,其本质是为了更好地兼顾教育扶贫的公平性与益贫性,以公平性为前提,实现益贫这一目标。相对贫困地区的教育相对贫困线如何划定?全国使用同一条教育相对贫困线还是单独划定城乡教育相对贫困线,或者各省使用自己的教育相对贫困线?这涉及教育扶贫政策的顶层设计与实施落地,是相对贫困阶段教育扶贫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
攻坚脱贫的战略中,解决绝对贫困一般依靠增加收入,相对贫困是收入已满足基本生活所需,如若发生重大支出事项,将重新回归绝对贫困之列。相对贫困群体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又因经济贫困无法进行相关教育支出,与优质教育资源渐行渐远。比如,学区房归属教育支出,因经济状况,和学区房无缘,与重点学校失之交臂,无法满足就近入学,致使教育资源与教育机会因经济贫困被相对剥夺;加之父辈的文化贫困导致缺乏获取与传递知识信息的机会与能力,强势群体以“保护自身权益”为借口,相对贫困群体的教育扶贫易被列为社会教育价值链的末端,很大几率成为了社会发展中首先牺牲的对象,最终逃脱不了因教育支出致贫的现实[5],导致依靠教育斩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途径越来越窄。
长期以来,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育政策体系与教育扶贫模式。扶贫工作的主体各异,国务院扶贫办主要负责农村贫困,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镇贫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是职权分开,各司其职,没有统一全国城乡、地域之间的教育扶贫数据标准。在衡量、统计、检测各地学情方面易出现偏差,相对贫困群体流动性更强,管理难度更大,各个学龄段的教学情况不能“一刀切”,每个省份的教育实力各异,每个学生都是独立发展的个体,全国没有权威的教育扶贫数据监测平台,易使教育决策出现“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现象。另外,2020年后,农村和城镇教育扶贫究竟是放在一起还是分开,是一个难题。分开与政府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背道而驰,但合并将面临城乡教育资源并轨与对接的数据监测问题。
基于消除绝对贫困的战略和手段,需要按照缓解相对贫困的现状调整。这意味着继续加强扶贫工作不放松,教育扶贫在相对贫困阶段面临的挑战需要逐一攻克。个体的自由需要通过平等、民主的社会制度来保障[5],建立完善的教育扶贫机制,平衡教育支出与收入。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解决相对贫困阶段的教育贫困,需要建立应对相对贫困的教育扶贫长效机制[6]。以政策导向为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为导向,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扶贫体制是“十四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之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制度优势;完备中国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制度供给[7]。首先,有效瞄准与精准识别在城乡之间流动相对贫困群体,包括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受教育群体,进一步统筹城乡的扶贫目标和教育治理机制,缓解城乡教育的相对贫困。其次,为缩小城乡教育水平的差距,保证城乡教育一体化的顺利实施,在相对贫困的教育扶贫中,把救助保障类扶贫措施划归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最后,教育发展类措施中的教育精准扶贫措施划归于教育部门,把相对贫困阶段的教育扶贫问题统筹安排,顺利纳入乡村教育振兴的战略框架[4],促进城乡教育的和谐发展。
教育水平是衡量全面小康社会质量的重要标志,建设教育强国是民生事业的重要内容,精神富裕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绝对贫困时期已从输血式扶贫逐步转变为造血式扶贫,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时期应从造血式扶贫转向活血式扶贫。不断完善教育扶贫措施,发挥相对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向精神富裕转变。在实际的扶贫过程中,构建依靠内生动力脱贫的机制,外部资源的投入固然重要,其内部群体的发展,全民文化修养的提高,只有接受教育才能实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也是实现该目标的必由之路。扶教育之贫与借教育扶贫,同步进行,构建内助外应的教育扶贫机制,并逐步完善。外部扶教育之贫,向相对贫困之地与受助群体输入各种资源;内部借教育之力发掘该地区的资源禀赋,脱离相对贫困之境。内助外应的教育扶贫机制不是简单的教育投入——教育脱贫——再教育投入的线性关系,而是利用教育发展导致相对贫困阶段的结构转换。
学者呼吁政府能够发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即通过教育支出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成为很多国家政府的普遍选择[8]。我国每一个家庭培养子女的期盼,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有着最悠久、最朴素历史传统。“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这是我国教育扶贫工作的落脚点,也是贫困家庭向上流动而对教育的无限渴求。一方面,教育支出贫困难以通过财政转移而减缓,需要强化贫困家庭和人口在教育培训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积累人力资本,使其获得摆脱贫困的知识与能力,可以长期有效地减少相对贫困;另一方面,着眼于公共教育资源分布在不同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问题,尤其是父辈教育收入少与子女辈教育支出多的差异,缓解教育相对贫困着眼于“防贫”战略,需要从体制的设置到公共财政的配置,来协调教育收入与教育支出。这既是缓解相对贫困的主要内容,也是缓解相对贫困的主要手段。
当下,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绝对贫困基本消除,相对贫困阶段正在到来,教育扶贫将面临如何划定教育相对贫困线,如何面对教育支出型贫困,如何统计监测教育扶贫数据等挑战。面对新的历史阶段,离不开社会制度优越性和经济建设发展为中心的方针指导,反映出我国的教育扶贫工作需要超越传统思维,打破禁锢,在城乡建设一体化的背景下,建立相对贫困阶段利用教育扶贫缓解贫困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