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野性的书写及其反思——以莫言小说为例

2020-01-08 22:09:49杨超高
天中学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红高粱性爱莫言

杨超高

乡土野性的书写及其反思——以莫言小说为例

杨超高

(东华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野性是一种未经驯化、蓬勃野蛮的精神形态,也是一种乡土原色。在许多乡土小说中都可以发现程度不一的野性精神,而莫言笔下的乡土世界无疑是一个野性形态最为鲜明的文学空间,这主要表现在它所营造的荒原意象、所浇筑的雄强生命力上。莫言欲以野性精神来应对“种”的退化,实现生命强化,却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野性自身的限度,二是不可避免地引发伦理问题。

野性;乡土;莫言小说;原始生命力;伦理

一、野性:乡土原色

乡土,乃至乡土小说,是一个现代的概念,正因为城市文明的兴起,与之构成参照,才凸显了乡土(小说)的意义[1]。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化代表文明与进步,而乡村常常被看作落后与蒙昧。现代性的进程,意味着人类从蒙昧中脱离出来,走向以理性为中心的现代文明。如果说现代文明是一种焕然一新的、经过“修剪”后的姿态,那么,乡土就更倾向于一种原生的、土色的状貌。百余年来,乡土社会在历史进步中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物质层面上。虽然现代化势如洪流、不可逆转,但对于乡土社会而言,这仍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要“脱胎换骨”,要完全撇清旧有的精神、习性,也难以一蹴而就,甚至不可能实现。我们仍可在乡土社会中发现留存的野性——一种未经驯化、蓬勃野蛮的精神形态,这也是乡土原色。

称野性为乡土原色,主要是基于文明发展历程而言,也就是说,在还没有足够强大的文明驯化之前,野性是乡土社会最为典型的形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称野性为乡土原色。当然,这仍不是一个不辩自明的命题,甚至还可能会引起诸多争议,就如雷蒙·威廉斯所说,“对于乡村,人们形成了这样的观念,认为那是一种自然的生活方式:宁静、纯洁、纯真的美德”,可他又紧接着说道:“不过真实的历史历来都是多种多样的,多得令人惊异。”[2]诚然,我们习惯于称赞乡土为“净土”,乡村生活如同“田园诗”,但严苛地说,从来就没有什么真正的“净土”,乡土世界里吟唱的“田园诗”也只是一种主观上有选择地美化的结果。客观而论,宁静、纯洁、纯真,乃至于麻木、愚昧、顺受,都可以是乡土的颜色,但唯有野性才是乡土社会最原始的形态,也是任何时代都无法泯灭的精神形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野性从来不曾被规训。马费索利说:“野性是一种自然、原始和社会性的力量(puissance),而社会、经济和政治的能力(pouvior)试图将其消除。”[3]这是对人类文明进程的准确概括。但是,乡土之地深沉厚重,它有着天然又深厚的文化土壤,可以滋生出“野草”“野火”般肆意生长的野性精神。因此,不管世事怎样变迁,也不论如何涂饰装点,它其实难改野性的本色。首先,它是传统的、具有原始倾向的。正如同那里仍然深埋着先祖的尸骨、祭奠着祖宗的灵魂一样,乡民们天然地沿袭着先人的习俗与习性,表现出很强的原始性。先祖的遗产——无论是本能或是“原型”——如同生物基因遗传一样,留存在乡土后代的记忆中,成为他们共同的无意识。其次,它是非文明、非驯顺的。相对来说,它缺少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念,对于一切外来、强加的束缚有着本能的抵抗。实际上,现代文明的发展历程是一种野性剥落与矫正的过程,也是逐渐从野蛮蒙昧中脱离的过程。正因为较少受到现代文明的浸染,它才能够更多地保留着原始的状态。它的子民,也因为未经驯顺而显得异常剽悍又合乎“自然”:他们在与自然相守、搏斗的过程中,在艰苦、恶劣的生存条件中,锤炼了刚毅的性情,并获得惊人的生存力量;同时,他们可以在广阔无垠的大地上,在无拘无束的生命舞台上,尽情演绎生命壮美的一面。可以说,在乡土大地,他们自由自在,呈现出一种旺盛、雄强的生命力。

这种野性的乡土形态与“民间”的概念相通。按照陈思和的说法,所谓民间,“是在国家权力控制相对薄弱的领域产生的,保存了相对自由活泼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社会生活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世界”[4]72。乡村因为具有处在主流之外、偏远之所的地域文化特征,一方面能够一定程度抵抗现代文明的同化,另一方面也较少受控于国家权力与意识形态,因而能保留它更多的原“形”与本“色”。作为“民间”形态的乡村,它有着独特的伦理道德规范与价值标准,以民间的观念来定义善与恶;同时,它也可以以民间的眼光去审视历史与现实。如贺仲明所言,由于乡民们长期处于社会的下层,始终处于历史旁观者的位置,所以他们的历史审视就具有独特的视角意义和批判意义[5]。总体而言,在少有外在约束的状态下,它更显出自由自在的姿态。“自由自在是它最基本的审美风格。民间的传统意味着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本身的过程,由此迸发出对生活的爱和憎,对人生欲望的追求,这是任何道德说教无法规范,任何政治条律都无法约束,甚至连文明、进步、美这样一些抽象概念也无法涵盖的自由自在。”[4]68–80这正是乡土的野性形态,也是乡土原色。

二、乡土小说的野性书写

正因为野性乃乡土原色,所以在诸多乡土小说中,我们都可以察觉到这种野性精神:鲁迅所塑造的阿Q形象就包含了野性的压抑与释放,蹇先艾的《水葬》与许杰的《惨雾》直面农村与农民的原始与野蛮,沈从文笔下的翠翠、萧萧、柏子、“小兵”无不带有合乎自然的野性,左翼乡土小说更是激发起革命时期农民潜在的暴力。新时期以来,一些重要的当代乡土作家作品,如阎连科的《日光流年》《受活》、贾平凹的《高老庄》《怀念狼》,以及以韩少功、王安忆、张承志为代表的寻根乡土小说《爸爸爸》《小鲍庒》《北方的河》,也都是直面乡土野性的比较典型的文本。更甚至,在那些看似脱离了野性、谱写了诗情画意的乡土图卷,如汪曾祺的《受戒》、张炜的《九月寓言》,以及载负着“耕读传家”文化传统的乡村世界,如《白鹿原》中的“仁义白鹿村”,我们也不难从中找见野性的痕迹。由此可见,中国的乡土作家们不仅没有回避乡土的野性,反而给予其很多关注。这种乡土书写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深刻的必然性。一方面,如前文所论,野性是乡土世界的一种最典型形态,是区别于其他文明的显著特征,任何有乡村生活经验的作家都可能察觉到乡土世界的野性精神。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写作策略,乡土小说创作中的野性书写也有重要的意义,既能深入人的本性,塑造出色彩鲜艳的人物形象,又能凭借野性的力量从整体上营造出一种别样的文学风格。

当然,将乡土野性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则是作家莫言。莫言笔下的乡土世界是一个野性形态非常鲜明的文学空间。诚如作者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6]3在这片土地上,美丑相映、善恶相向,充溢着桀骜不驯的灵魂,蕴含着令人敬畏的原始冲力,有着苍劲蓬勃的荒原景象,也有着富于野性生命力的动植物群。

(一)荒原意象

荒原,是一种近乎原野的形态,也是“一种生存情境,情感状态”[7],或蓬勃苍劲,或荒凉荒芜。莫言笔下多有荒原的意象和意境,如《大风》中的“荒草甸子”。《大风》并不是孤立地写一片荒原景象,在这篇小说中,莫言营造出一种天(大风)、地(荒草甸子)、人(“我”与爷爷)共“野”的生命形态。首先,作家描绘出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生机蓬勃,呈现出一片野蛮苍劲的景象。其次,在这片荒原中,“我”与爷爷“融入野地”,并获得惬意的情感体验与舒展的生命感受:“我”在草甸子里捉蚂蚱,在干草堆里打滚、睡觉;爷爷也在行走之中哼起古老苍劲的歌谣(“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曲调古老,节拍舒缓,歌声在旷野里飘荡。最后,小说还特别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我们钻进了风里。我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风托着我的肚子,像要把我扔出去。堤下的庄稼像接到命令的士兵,一齐倒伏下去。河里的水飞起来,红翅膀的鲤鱼像一道道闪电在空中飞。”[8]肆虐于荒原的大风,不仅带来了巨大声响与壮烈奇观,更显现出这片“荒草甸子”的蛮荒形态来。

如果说《大风》展示的是“天、地、人”野性力量的对抗,那么《天堂蒜薹之歌》中的荒原意象则呈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浑然一体。《天堂蒜薹之歌》也写到一片无穷无尽、密不透风,“少说也有五千亩”的黄麻,它们高大坚韧、十分精神。黄麻之上是古铜色太阳或满天繁星,其下是带有腥气、寓意生长与生命的泥土,其间伴有厚重的雾气、晶莹的露珠、鸣叫的秋虫:这都是自然的本色,也是典型的原始生命的景象。因为“犯事”而逃逸的高马、金菊就选择了这片黄麻地作为安身之处,他们“像鱼儿游进了大海”一样冲进了黄麻地,“无穷无尽的黄麻,像汹涌的浪潮一样涌上来,覆盖了他们”,他们也在荒原之中暂得安顿。

不止于此,莫言还将浑阔的意境与野性精神相融合,造就出一片生命的蛮荒境界来。在《白狗秋千架》中,“我”回到故乡就意味着从现代“文明”回归乡土野性之中。回乡的“土路两边是大片的穗子灰绿的高粱。飘着纯白云朵的小小蓝天,罩着板块相连的原野”。背着高粱叶子、汗湿衣服的暖,甚至让“我”看不出她是个女人(模糊了性别);她的哑巴丈夫,是一个“满腮黄胡子两只黄眼珠的剽悍男子”。最具野性意味的,莫过于小说最后,暖压倒一片高粱,坐在那儿对“我”说:“我正在期上……我要一个会说话的孩子……”

类似的书写是莫言最惯用的一种模式:他在表达人类最极致、最强烈的情感状态时,常常将叙事空间置于一片荒野之境,如高粱地、黄麻地、棉花垛,在人与自然、天地的相守相合中,表达出野性的壮美。这才是荒原的真正意义。莫言写荒原,其目的不在于造出一片纯粹的、类似于“野茫茫”的艺术之境,而是通过荒原来呈现人的野性精神。

(二)原始力

莫言乡土世界的“野性”不仅表现在荒原之境,它更体现在生命层面上。野性生命的最明显特征是原始力,具体地说,它包括狂野的暴力、旺盛的生育力与雄强的生命力三个方面。

暴力是野性生命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一种突然、急躁、狂暴的武力,源自人的原始本性与生命本能。在文明进化的历程中,人类逐渐强化对暴力的控制,而野性生命却有着“尚武”的精神。莫言笔下的乡土世界充满了各种暴力,如《生死疲劳》中的亲人相仇、《丰乳肥臀》中的阶级斗争、《红高粱家族》中的民族战争、《檀香刑》中的残酷刑罚。它所遵循的不过是“适者生存”或者“随性而为”的简单逻辑。为了强化暴力,莫言几乎将每一个人都看作潜在的施暴者:不止于土匪、刽子手,还包括乡村医生甚至平常百姓。因此,他笔下的乡土世界也近乎一个充满杀戮的血腥战场,更令人惊骇的是,其中的暴力完全是非理性的,杀戮的手段又是绝对的凶残。如《檀香刑》凌迟五百刀与“檀香刑”的刑罚,《红高粱家族》中活剥罗汉大爷人皮,这些暴力书写足以令人感受到高密东北乡的狂野与残暴。

如果说在狂野暴力之下命若草芥,那么只有不停生育才能繁育生命,维持乡土世界的平衡:生育意味着生命的绵延。在乡土世界中,生育显得迫切与重要。正像土地是孕育生命、生长万物之所一样,生育也成了乡民(尤其是女性)的头等大事。小说《蛙》就揭露出生育命题对乡村女性的强大吸引力:“女人归根结底是为了生孩子来的,女人的幸福和荣耀也都是生孩子生出来的。”[9]小说中的耿秀莲、王仁美与侏儒王胆都将生育当做女人的神圣使命,为了完成这种使命,她们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与之相同,《丰乳肥臀》也表达出一种“母凭子贵”的文化观念。在小说中,上官鲁氏是一位有着旺盛生育力的乡村女性,因为未生出儿子,她的地位尚且不如一头驴。为此,上官鲁氏先后与姑夫、江湖郎中、和尚、传教士等人发生关系,“借种”生子。终于,她一生生养了八女一子,虽然成为“大地原型”式的母亲,却也尝尽其中的辛酸。在传统意义上,婚姻、性、生育三者本为一体,“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他们所生的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10]。然而,在上官鲁氏身上,生育既脱离了婚姻的规约,又走向了性的“乱伦”。这种不计代价的行为,正表现出他们对于生育(生子)的渴求与皈依。

在生育力之外,同样让我们震颤的,是雄强的生命力。在莫言小说中,确实有一群“硬汉”形象,他们保有血性与顽强的生命意志,他们有着巨大的求生渴望与强烈的反抗意识。《丰乳肥臀》中的司马库既是混蛋又是条铁骨铮铮的好汉,《檀香刑》里的孙丙慷慨赴刑、视死如归,《天堂蒜薹之歌》中的“暴民”高马与《生死疲劳》中的“逆民”蓝脸在反抗政治中成就了他们别样的生命色彩。当然,最典型的还是《红高粱家族》中的人物:罗汉大爷被剥皮时仍怒骂不已;“我爷爷”余占鳌粗野狂暴、匪气十足,富有生命的激情;“我奶奶”戴凤莲敢爱敢恨,即便她最后凋谢之际,被子弹洞穿的乳房依然挺拔傲岸。他们个个都是英雄好汉,个个都谱写了生命的壮歌!正如莫言所说:“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6]4

(三)性爱意识

与生命力紧密相连的,是生命本身的欲望,这种欲望又具体表现为性爱意识与行为。

莫言乡土小说有比较明显的生殖崇拜,这也是莫言创作的一大主题。《红高粱家族》对割生殖器的反复书写,正印证了一种生殖崇拜的心理。“我爷爷”割下鬼子兵的生殖器,并塞到他们的嘴里,这人格侮辱中就蕴含着巨大的仇恨与彻底的毁灭,仇恨的释放与复仇的完成,都是在割生殖器的过程中实现的。然而,这恰恰是对生殖的敬畏与赞颂:要毁灭一个人,便要将他最伟大的东西毁灭。无独有偶,《四十一炮》也表达了同样的主题。《四十一炮》写到一个与四十一个女人交合的传奇人物,把人的自然本性、生命本欲上升到了“神性”的绝对高度——性能力超强的“五通神”正寓意着民间对生殖的崇拜。

莫言笔下的乡土世界,随处充溢着情如烈酒、爱如烈火的性爱意识和性爱行为。一些脏话、玩笑以及歌谣(如“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唱段),大抵上都透露出一种隐秘的性爱意识。而更明显的,如“我爷爷”和“我奶奶”在高粱地里野合:

奶奶神魂出舍,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川流不息。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裂。奶奶在蓑衣上扭动着。余占鳌一截截地矮,双膝啪哒落下,他跪在奶奶身边,奶奶浑身发抖,一团黄色的、浓香的火苗,在她面上哔哔剥剥地燃烧。余占鳌粗鲁粗鲁地撕开我奶奶的胸衣,让直泻下来的光束照耀着奶奶寒冷紧张、密密麻麻起了一层小白疙瘩的双乳。在他的刚劲动作下,尖刻锐利的痛楚和幸福磨砺着奶奶的神经,奶奶低沉喑哑地叫了一声:“天哪……”就晕了过去。[6]63

与之相映成趣,《天堂蒜薹之歌》将红高粱置换成黄麻,表达了高马与金菊相同的情欲:

他的手指在摸她的皮肤,她有些恐惧又有些好奇。她本能地抬臂去保护什么时,又好像在有意引导他。现在他的粗糙的手掌在抚摸她的乳房了,一阵寒热袭来,她周身的皮肤都紧张,电浪一波波在身上滚。

……

黄麻不安地摇晃着。起初是十几棵黄麻晃动,后来起了风,千万棵黄麻一起摇晃起来,所有的声音都被黄麻们的叶片和茎秆磨擦发出的巨大、但十分温柔的声音淹没了。[11]

性爱是人类最隐秘最晦涩也是最原始最自然最具有野性意味的行为。这两段性爱描写着实大胆露骨,但它所表达的不是病态、虚伪,而是健康的情欲、大胆张扬的性爱,在代表着自然和天地的高粱地、黄麻地里赤裸着身子耕云播雨,多少有点天人合一的意味。当然,最重要的,在这极具仪式感的性爱之中,荡漾的是如同红高粱、黄麻一般生机勃勃的野性生命。

在莫言的小说中,张扬性爱意识的描写着实太多,甚至足够壮烈,性爱必须要以打破伦理道德束缚为代价。《红高粱家族》中,余占鳌与二奶奶恋儿雨夜交媾,戴凤莲与铁板会头子姘居,都是随欲而为,丝毫不顾所谓伦理秩序。又如《丰乳肥臀》,上官鲁氏先后向他人“借种”;司马库娶上官招弟,又与上官来弟媾和;上官来弟先嫁沙月亮,再嫁孙不言,又爱上鸟儿韩,最后与司马库相好……暂且不论善恶,这种无拘无束、肆无忌惮的性爱,不也正体现出生命欲望的强盛吗?不也正昭示着文明规训的无力与他们强大的野性吗?

(四)物的象征

具有野性生命的,不仅是人,也包括一些动植物。莫言笔下有大量动物,如驴、牛、狗、猪、蝗虫、蛙等,它们与人一起,不仅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乡土世界,更为这乡土大地增添了许多人所不及的野性。具体地说,动物的野性通过两种方式得以表现:一是以数量之大来获得震撼,如《红高粱家族》中成群的疯狗、《红蝗》中成千上万的飞蝗以及《蛙》中叫声连成一片的蛙,因为极尽夸张而令人畏惧;二是力度之强使人震颤,它们充满力感,强悍凶狠。莫言通过对动物兽性、蛮力的展示,表达出一种狂野的生命力量。以《生死疲劳》中的“西门驴”为例,它闹厅堂、飞院墙、斗恶狼、咬猎户,一夜交合六次,虽然也曾痛失卵、折前蹄,最后被饥民残杀分食,但它的倔强、健硕、智勇,与人相比,又显得何其风光、何其悲壮!在对它的歌哭当中,莫言表达的是对野性精神的赞叹。与之相似,在小说《蛙》中,“蛙”这一意象,因其善于繁殖,也寓意一种强大的生命能力,“蝌蚪”与蛙的对比,也就可以表述为“文明/野性”的较量。因此,我们可以说,包括“西门驴”与“蛙”在内的那些桀骜不驯、喧嚣骚动的动物生命,正喻示着人类在文明进化的过程中遗失了一些优秀的素质!因此,它们也成为人类反观自身的一面镜子。

除动物凶猛之外,高密东北乡还有高大的黄麻、浓密挺直的红高粱以及大片的荒草,黄麻如海、高粱如血、蔓延的野草生命蓬勃,它们正是生命的强“种”。在《红高粱家族》中,那无边无际的红高粱在荒芜中肆意生长,长势凶猛。红高粱的精神特质在于它顽强倔强,在于它笔直蓬勃,在于它红如鲜血,因此它俨然成了文化意义上的生命与精神!如批评家雷达所说,一方面它是人与自然契合冥化的象征;另一方面,它也象征着伟大的民族血脉、灵魂和精神[12]。如果说,二奶奶坟头“秸矮、茎粗、叶子密集、通体沾满白色粉霜、穗子像狗尾巴一样长”的杂种高粱喻示着“种”的退化,那么,红高粱才真正象征着强盛的力与旺盛的“种”。因此,整个家族的亡灵,对“我”发出了寻找纯种红高粱与原始生命力的启示:

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努力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传统精神的象征![6]351

可以说,《红高粱家族》正是莫言的一次生命寻根之旅。

三、野性书写的理性反思

莫言之所以竭尽所能地书写野性精神,是因为他在现代文明进程与历史回望中,深切地感到“种”的退化,故此引入野性精神来完成生命的强化。野性精神无疑是有启示意义的,它提示我们,现代文明正在消解着人类自身的某些优秀素质!莫言所为,正是通过修补在文明进化中渐渐消弭的野性精神,唤醒生命的本欲与本能,救治生命力的疲软弱化,并以此来锻造他理想中的国民与人性。诚然,比较其他一些萎缩困顿、灰色暗淡的生命,他笔下的人物无疑更有活力与血色。与此同时,他的乡土小说也为当代文坛增添一抹新色,从而形成了他自己独特的审美风格与艺术特质。

野性其实有善恶之分,它的精化与糟粕交织一起。在野性当中也包含着自私、贪婪、残暴的一面,“对生命力的不加分析和节制的全盘肯定和崇拜,本身就包含着一种残酷或暴虐的反生命反人道逻辑”[13]。相信莫言同样意识到了这一点,只是他仍然愿意铤而走险,甚至不惜走到一个更远更危险的地方去,这也体现了他的良苦用心。但我们不能回避其中的问题:问题之一是野性自身的限度,问题之二是野性所引发的伦理问题。

(一)野性自身的限度

莫言野性书写的核心在于对“原始生命力”的推崇。罗洛·梅曾给“原始生命力”下过一个定义并加以阐释:“原始生命力是能够使个人完全置于其力量控制之下的自然功能。性与爱、愤怒与激昂、对强力的渴望等便是主要的例证。原始生命力既可以是创造性的也可以是毁灭性的,而在正常状态下它是同时包括两方面的。”[14]其实,“原始生命力”也非常契合弗洛伊德“三种人格学说”中的“本我”心理结构,它是原始的、无意识的、非理性的,是人的本能欲望,受“唯乐原则”支配。因此,正如罗洛·梅指出“原始生命力”存在毁灭性的倾向,也正如“本我”必然要受到“自我”乃至“超我”的制约,原始生命力的局限就由此显现出来。以“性爱”为例,莫言不知疲倦地写生殖崇拜、性爱崇拜,似乎一部疯狂的性爱史是他笔下人物成为野性生命的必由之路。诸如余占鳌、高马、上官家族的女性、司马库、兰老大以及《生死疲劳》中的动物,蓬勃的性欲、壮烈的性爱不但成为他们生命中的重彩篇章,他们更在这一过程中确认了自身的意义。然而,我们应该有所怀疑,性欲乃生命的本能,但非生命的本体,性爱是生命(延续)的保障,却绝非生命的全部意义。客观地说,它可以激活生命、创造生命,也可以荒芜生命、毁灭生命。

野性或许体现在它的方向之“野”、力量之“蛮”,这种不受控制的强力较之于软弱、无力当然可贵,可是放纵感性的“野”与“蛮”也许并不能解决人类真正的困境。人类进化的历程启示我们,野性早已不合时宜,至少它需要加以理性控制。因为野性终究还只是一种粗暴而简单的力,它显得过于随意过于自由了。一方面,如果任由野性自由发展,必然会产生其他问题;另一方面,单凭这种野性之力还不足够,它只能成为匹夫之勇。一个历史教训就是草莽英雄多半落得悲剧的下场。

其实,莫言也深谙此理,他的乡土小说也直面了野性精神的限度。莫言对野性精神的挖掘,主要是在特定的空间(民间)与时间(历史)中获得,而不具有普遍性。他笔下的野性人物,是“历史”中的生命强“种”,是“我爷爷”,而非“我”;是与四十一个女人交合的“兰老大”,而不是“大和尚”;是上官鲁氏、司马库,而不是患有恋乳症的上官金童。这也在另一侧面透露出野性的本身局限:它只能存在于那一时空背景之下。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种”的退化,究竟是“种”自身的衰竭,还是这个时代已经不再需要那种强“种”而将它弱化?答案似乎更倾于后者。小说里的一些主要人物的命运应该能给我们一定的启示意义:余占鳌、司马库与孙丙都是铮铮铁骨的汉子,然而,司马库在革命中被枪毙,孙丙惨死于刑场,余占鳌尽管幸存,却也早已黯然失色,再无当年的野性;“暴民”高马打砸县政府办公室,却最终被捕入狱,又因越狱而被枪击,倒在雪地里,相反,逆来顺受、胆小怕事的高羊,却选择“慢慢熬”,在监狱中“苟且”并得以“偷生”;同理,在六道轮回中的驴、牛、猪、狗、猴,只有撇去自身的野性,渐渐回复人情人性,成为蓝千岁,才将获得更充分的合法性。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向,也是人类进化的必然代价。虽然野性是一种潜存于人的优秀素质,但它恐怕只能合理地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原始时代。这也就意味着,它必须被这个时代所同化、所规约。

(二)野性书写所引发的伦理问题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对野性书写的放纵必将引发诸多的伦理问题,造成伦理失常与价值失范的局面。所谓伦理,是指一定社会的基本人际关系规范及其相对应的道德原则[15]。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身上所背负的,或者内嵌在心灵中的,一种导向“和”与“善”的力量。不论自律或他律,伦理意味着对自我行为的控制,也意味着维持一种有“秩序”的状态。然而,“野性”无疑在规范之外,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才是它的本色。这就造成了一种无法愈合的矛盾。事实上,野性本身存在着自身的深刻悖论。在自我与他人、个体与整体之间,野性难以共同实现。因为个体生命的扩张、个体自由的强调,无疑会以侵犯他人的利益、自由甚至生命为代价。例如,余占鳌强掳戴凤莲,是以血刃单扁郎父子为代价的,一段风光的“恋爱”与性爱底下,竟然铺垫着两具血淋淋的尸体。

类似的问题并不少见。莫言从来不愿老老实实地写平平淡淡的故事,相反,他乐于书写“常态”之外的“异态”“病态”乃至“变态”,乐于追求强烈而直观的感官刺激。为此,他甚至坠落到生命的最庸俗、最禁忌、最不可告人的话语禁区。每一个临近伦理极限的问题都应该是悲伤凝重的,然而莫言在叙述中却又显得那样漫不经心、随随便便,他直观地、缓慢地描写死亡的过程,更甚至要将这不忍直视的过程写出一点美学意义来。《红高粱家族》对绝对暴力的书写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红蝗》以丑为美,并且毫无节制,《檀香刑》对残酷刑罚的展示,简直令人恐惧,《丰乳肥臀》表现出意乱情迷的性爱乱伦,这都极力地挑战着传统的伦理观。在小说中遍布的黄尿、肠子、大便、生殖器、乳房等,表现出莫言一种返回“人体”的写作姿态,他用极致的语言、浓烈的情感去叙事,达到恣谑狂欢的状态,但这也与我们既有的审美习惯相去甚远。莫言以他叙述的极限,挑战着阅读的极限,也挑战着伦理的极限。

伦理并不意味着暴力、性爱、大便等物不可进入小说,事实上它们也有可能构成一种强烈的张力,从而深化人物与主题。只是,这仍需要有必要的节制,更重要的是,作者应该表达出一定的价值判断,否则将导致价值的失范,失去小说应有的意义。莫言乡土世界中有许多伦理失常的描写,却又缺少必要的价值判断,甚至他有意悬置了道德评价。一方面,在他的乡土世界里,鲜少有善恶标准,即便有一些既设的观念,其本身也是不合理的,如《丰乳肥臀》里“男尊女卑”“生子为贵”的观念。另一方面,莫言也借人物之口否定了所谓的道德,如在《红高粱家族》中,戴凤莲弥留之际反问“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即便她死后也依然“蔑视着人间的道德和堂皇的说教”。

诚然,莫言引入野性,激活了生命强力,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过多的丑与恶,缺乏美感也缺乏人文关怀。过度的暴力,杀戮与嗜血,即便成就了血淋淋的英雄好汉,却也有无数生命成了冤魂;欲望的追求,热烈而迷醉,虽然在毫无遮掩、毫无禁忌中释放灼热的生命激情,却同时也在原欲之火中焚毁了所有的文明[16]。

[1] 贺仲明,杨超高.乡土小说研究的前景与困惑:贺仲明教授访谈录[J].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20(1):13–19.

[2] 威廉斯.乡村与城市[M].韩子满,刘戈,徐珊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

[3] 马费索利.“生态哲学”:野性的力量[J].许轶冰,于贝尔,译.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25–28.

[4] 陈思和.民间的浮沉:对抗战到文革文学史的一个尝试性解释[J].上海文学,1994(4):68–80.

[5] 贺仲明.一种文学与一个阶层:中国新文学与农民关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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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mposing and Reflection of the Local Wilderness——Take MO Yan's Novels as an Example

YANG Chaogao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anchang 330013, China)

Wilderness is the original color of country. Its various forms can be found in the local novels especially in MO Yan's works which mainly manifests the wildest image and strongest vitality. MO Yan responded to the degeneration of “species” with the primitive vitality of wilderness. There are two problems: one is the limits of wilderness itself, another is an unavoidable cause of ethical problems.

wilderness; locality; MO Yan; primitive vitality; ethic

I207.42

A

1006–5261(2020)06–0118–08

2020-04-2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AZW015);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ZGW19202)

杨超高(1988―),男,江西抚州人,讲师,博士。

〔责任编辑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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