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种植成本及收益情况调查报告

2020-01-07 02:35龚骊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9年10期
关键词:种粮上海市收益

□龚骊

近年来,上海市粮食种植成本明显上升,特别是人工和土地费用大幅增加,农民种粮成本压力不断加大。各类财政补贴已成为农民种粮收益的重要保障。上海市从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优化水稻品种结构、加快品牌整合推广、探索产销对接新模式、推进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推广新型种养模式等方面不断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亟待解决。

近年来,上海市粮食种植成本明显上升,特别是人工和土地费用大幅增加,农民种粮成本压力不断加大。各类财政补贴已成为农民种粮收益的重要保障。上海市从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优化水稻品种结构、加快品牌整合推广、探索产销对接新模式、推进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推广新型种养模式等方面不断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亟待解决。

粮食种植成本明显上升

调查显示,2018 年调查户(点)水稻种植平均成本为1975.89 元/亩,比2014 年增长29%,年均增长6.6%。从构成看,物资费用355.82元/亩,占18.0%;服务费用294.36元/亩,占14.9%;人工成本567.28元/亩,占28.7%;土地成本(指农业生产经营者支付的流入耕地的租金,并按照水稻种植期对全年租金进行分摊后的金额)758.43 元/亩,占38.4%(见图1)。

图1 2018 年上海市水稻种植成本构成

(一)物资费用占总成本的比重有所下降

2018 年,水稻种植成本中,物资费用355.82 元/亩,比2014 年增长10.5%,年均增长2.5%,占总成本的比重为18%,比2014 年下降3 个百分点。其中,化肥费178.56 元/亩,占50.2%;农药费117.99 元/亩,占33.2%;种 子 费 40.45 元/亩,占11.4%;农家肥费(10.42 元/亩)、固定资产折旧(4.65 元/亩)和工具材料费(3.75 元/亩)分别占2.9%、1.3%和1%。

(二)服务费用以机械作业费为主

2018 年,水稻种植成本中,服务费用294.36 元/亩,比2014 年增长24.7%,年均增长5.7%,占总成本的比重为14.9%,比2014 年下降0.5 个百分点。水稻服务费用中,机械作业费占比最高。机械作业费为216.47 元/亩,占73.5%;排灌费46.5元/亩,占15.8%;销售费(16.97 元/亩)、烘干费(6.73 元/亩)、管理费(4.01 元/亩)、维护修理费(3.43 元/亩)和保险(0.25 元/亩)占比分别为5.8%、2.3%、1.3%、1.2%和0.1%。

(三)人工成本上涨幅度较大

2018 年,水稻种植人工成本达到567.28 元/亩,比2014 年 增 长62.5%,年均增长12.9%,占总成本的比重由2014 年的22.7% 上升到2018 年的28.7%。其中,家庭用工折价为248.3 元/亩,增长4%,占人工成本的比重为43.8%;雇工费用318.98 元,增长1.89 倍,占人工成本的比重为56.2%,比2014 年提高了24.6 个百分点。

(四)土地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最高

2018 年,水稻种植土地成本为758.43 元/亩,比2014 年增长21.4%,年均增长5%,占总成本的比重达38.4%,比2014 年 下 降2.4 个 百分点。

各类财政补贴是农民种粮收益的重要保障

(一)种植成本上升,生产利润呈现下滑趋势

调查显示,2018 年,调查户(点)水稻亩均产值1711.66 元/亩,扣除成本后的生产利润(此处生产利润指产值扣除种植成本,不包含各级财政补贴收入)为-264.23 元/亩,与2014 年的161.11 元/亩相比,目前水稻种植生产利润已由微利转为亏损。从调研情况看,各区农业经营主体的粮食生产利润有所差异,但基本在-300 元/亩—0 元/亩的区间范围内浮动,多数为亏损状态。

(二)各级财政加大补贴力度,保障农民水稻种植收益

调查显示,2018 年,调查户(点)水稻种植平均补贴收入为444元/亩。从各级财政的补贴情况看,目前市级财政对上海市范围内种植水稻的种植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水稻的实际种植面积给予综合补贴,每亩补贴260 元。各区、镇财政在水稻种植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化肥和农药补贴、农机综合补贴、绿肥深翻补贴、绿色认证补贴、农业保险补贴、规模化种植补贴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叠加补贴。特别是近年来上海市在规模化种植方面的补贴力度较大,如金山区对在本区种植水稻的拥有本区户籍的种植户和法人为本区户籍人员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水稻种植30 亩以上(含30亩)的,在各类补贴标准上另叠加补贴100 元/亩;宝山区对在本区经营合作社的有规模经营补贴,土地流转费补贴1100 元/亩及65 周岁以下本地农民工资补贴500 元/人/月;浦东新区对家庭农场种植水稻的区补贴资金为270 元/亩,各镇叠加补贴150—1000 元/亩(由于地域和财政收入的差异,标准由各镇制定)不等。目前,各级财政的补贴已成为农户水稻种植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市提高农民种粮收益的主要举措

(一)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

上海市粮食作物主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粮食种植经营的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至2018 年末,全市实际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865家,其中种植业1996 家;家庭农场4434 家,其中种植水稻的4248 家,占95.8%。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59.88 万亩,占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的近6 成。规模化种植比重的大幅提高,有效助推零星分散的田间地块“化零为整”,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降低田间用工、脱壳烘干、仓储物流、产品销售等一系列成本,有利于提升生产水平、增强抗灾能力、增加经济效益。如参与浦东航头镇“金牌大米”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的家庭农场主每亩收益比散户增加500 余元;松江区松林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91 户家庭农场成立合作社,平均每亩稻谷收购价比散户提高300 余元。

(二)优化水稻品种结构

上海市根据生态特点与优势,积极选育推广优质丰产品种,不断优化水稻品种结构,助力水稻增产。育成“浦优22”“宝农219”“申优繁15”等一批粳稻系列新品种,具有易种植、抗性好、出米率高等优点,亩产量均达到800 公斤,大幅提高了收益。同时,适度扩大优质早中熟品种种植面积,逐步形成早中晚合理搭配的水稻品种结构。2018 年早熟品种水稻(国庆稻)种植面积达到2.5 万亩。国庆稻“早、香、软”的特点迎合了本地市民在国庆节、中秋节前后对新米“尝鲜”的需求,利用本地大米与市场上其他品种大米“错时上市”的契机,可获得较高的收益。如青浦区种植的“松早香1 号”“青角22”及“沪早香软1 号”等早熟优质品种,销售价格约在10-20 元/公斤,而青浦本地晚稻对外销售价一般在6-10 元/公斤。

(三)加快品牌整合推广

上海市积极组织稻米品牌评比推介、展示展销等活动,扩大地产大米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知名度,实施品牌战略,推进品牌整合,提升产品附加值。至2018 年末,全市166 个水稻大米产品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其中,通过认证的绿色产品154 个,有机产品12 个。如青浦区自在青西公司种植的“蛙稻米”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种植面积近万亩,实现每亩农民增收800元,农户年收入增长20%以上;浦东新区航头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依托地域公共品牌“金牌大米”,统一进行包装、展示、销售,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定价20 元/公斤的“金牌大米”市场反应较好,切实增加了农民收益。

(四)探索产销对接新模式

近年来,上海市积极探索适宜地产大米产销对接的市场营销新模式,促进水稻生产从“卖稻谷”向“卖大米”转变,切实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以国庆新大米市场销售为例,2018 年,上海市大米的销售方式采用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业态、新模式。精选了53 家包括绿地生鲜、城市超市等高端零售商及联华超市等传统零售商超进行统一销售,同时,引进了阿里巴巴旗下的盒马鲜生营销模式和本来生活网的电商模式,其销量达到149.32吨,销售均价和销售额分别达到24元/公斤和358.37 万元。尤其是盒马鲜生下单30 分钟到家的新零售模式深受国庆新大米生产主体及市民欢迎,其销量约占所有商超销量的7 成。

(五)推进水稻秸秆综合利用

上海市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秸秆在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和能源化等方面的综合利用,不断扩大综合利用的途径和规模,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增加水稻种植收益。2018 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如青浦现代农业园区对秸秆进行收集、存储和粉碎后进行干法厌氧发酵,将农业废弃物秸秆转化为沼渣和沼气,沼渣部分制成农用有机肥;沼气净化后满足沼气发电机用气标准。园区每天处理12 吨秸秆,可生产9 吨有机肥和2500 立方米沼气,70%的沼气用于发电上网,产生的电量不仅能满足整个厂区用电需求,多余电能上传国家电网以获取收益。秸秆综合利用所产生的年收益可达260 余万元(有机肥收入占49%,政府补贴占32%,发电收入占19%)。

(六)减少化肥农药用量

上海市积极倡导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和推广有机肥施用,在水稻生产上,通过使用配方肥、缓释肥、选用高效低毒环保药剂,田埂种植诱虫植物香根草等绿色防治措施来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实现绿色生产的同时促进水稻增收。2018 年,全市化肥施用量(折纯量)为8.37万吨,比上年下降15.3%;农药施用量3177 吨,下降13.3%,其中,用于谷物1510 吨,下降13.4%。如奉贤区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区及配方肥、缓释肥示范基地,开展水稻循环农业示范面积达到1342亩,通过各种手段大幅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2018 年,各示范点的化肥使用相比常规生产减少58%、农药减少92.6%,通过化肥农药减量后生产出的绿色大米价格达到每公斤12 元以上。

(七)推广新型种养模式

上海市积极推广“虾稻共作”“蟹稻鱼共作”等稻田新型种养模式,采用“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的生态循环农业方式,改变传统的养殖模式,将植物栽培和动物饲养融合为一个生态系统,带来经济生态双效益。以宝山区罗泾镇民顺食用菌合作社“虾稻共作”种养为例,2018 年,每亩产出小龙虾100 公斤,全部用于垂钓,价格为60 元/公斤,实现亩产值6000 元;虾稻米种植品种为“嘉晚122”,单产450 公斤/亩,加工成大米约290 公斤/亩,每公斤售价20 元,实现亩产值5800 元。而传统生产模式,一季水稻亩产600 公斤,按收购价3 元/公斤计算,仅能实现亩产值1800 元。实施“稻虾共作”等新型种养,通过旅游+体验+农产品提质,实现了农业产业的“接二连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大幅提高。

农民种粮面临的问题

(一)雇工及土地费用大幅增加,农民种粮成本压力不断加大

2018 年,每亩水稻雇工费用318.98 元,比2014 年增长1.89 倍,雇工拉动人工成本明显上涨。目前虽然机械化普及程度较高,但还有一些田间管理需要手工完成,如拔草、补秧、打农药等。目前,在各行业用工成本都普遍上涨的背景下,由于农村务农人员老龄化严重,用工短缺加剧了农业用工的价格上升,特别是农忙时期雇工成本高、雇工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同时,土地流转成本也不断上升。2018 年,每亩土地成本为758.43 元,比2014年增长21.4%。农业用工及土地费用的大幅增加,使种粮农民面临的成本压力越来越大。

(二)粮食收购价不断下调,压缩农民种粮收益空间

农户销售大米的主要渠道是通过国有收购和市场化销售两种方式,目前大部分交售给国家粮库。近年来,由于国家粮食价格高于国际市场,收储压力大,粮食收购价不断下调,粳稻最低收购价从2014 年的3.1 元/公 斤 逐步下 调 到2018 年的2.6 元/公斤,上海的粮食收购价格略高于国定价格,但仍呈下降趋势。成本的持续上涨和收购价的不断下调压缩了水稻种植的获利空间。

(三)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影响农民种粮规模经营效益

经调研,目前许多水稻生产经营主体的仓库用房、粮食晒场、烘干设备等配套设施不够充足。如一些家庭农场共用一个库房,但由于距离相隔较远,田间道路修整不完善导致运输、贮藏收割下来的水稻时存在一定困难,影响大米的保存和销售。另外,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增加了水稻种植成本,如部分农田零散不连片、农田道路狭窄、田间落差大,导致农机下田作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营主体的规模生产,影响了水稻生产的效益。

(四)供给与需求衔接不充分,制约种粮农民在价值链延伸中的溢价收益

一方面,全市稻米集中度不高、品牌散乱等因素制约了标准化、品牌化的发展和附加值的提高。目前,上海市水稻种植品种约有85 种,品种多、散、杂,加工水平存在差异,生产标准、质量监管等有待提升,品牌整合和推广不够,有知名度的稻米品牌不多,市民对优质地产大米的知晓度不高,制约了价值链增值。另一方面,上海本地稻米产销分散的情况普遍存在。一些优质稻米的营销、宣传和推广力度不够,销售渠道狭窄,制约了产业链延伸,无法满足市民对本地优质新大米的需求,造成供给端与需求侧衔接不充分,亟需加快改革步伐。

提高农民种粮收益的建议

(一)推广粮食经营主体“抱团式”发展模式

在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的基础上,推广粮食经营主体“抱团式”发展模式,有效增加种粮收益。如浦东新区航头镇成立的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以地域品牌为载体,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户)+合作社”组织模式运作,让擅长种植的家庭农场来生产,让擅长经营的合作社来销售,发挥农联体中农业龙头企业领头羊作用,整合形成产业生产、产品展示、教育培训、学习交流、运营销售等功能一体的平台。在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品牌的基础上实施统一收购销售,既确保“卖得掉”,又确保“卖得好”,通过产品盈利分红收益,解决种粮农民的增收难题。

(二)探索实施水稻“价补分离”政策

为缓解稻米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的双重挤压,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需进一步探索实施粮食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实现“价补分离”,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同时又能完善农业保护政策。建议按照水稻优质化程度进行分类补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从而提升农户种植优质水稻的积极性,有利于培育更多的高质量地产农产品,切实增加种粮收益。

(三)完善土地流转和设施用地政策

在土地流转和设施用地方面,建议政府能控制土地流转的价格,切实减轻农民种粮成本压力;引导土地整村、整组集中连片流转到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使得田块整齐连片,便于管理和规模经营;尽快完善仓库、晒场等配套设施用地政策,明确申请设施用地的行政主体和简化审批程序,满足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对农用设施用地的合理需求。

(四)推进水稻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要以市场和市民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调整水稻种植结构,逐步淘汰不受市场欢迎的落后品种,培育更多的本地优质稻米新品种。坚持品质优先,实现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塑造一批农业企业品牌,以品牌战略满足市民对优质特色农产品的需求,从“卖稻谷”到“卖大米”向“卖品牌”转变。通过拓展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积极探索稻米全产业链延伸,实现本地稻米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双向对接,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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