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仕与不仕之间
——李渔弃举原因新探

2020-01-07 19:51魏琛琳袁楚林
关键词:李渔科举

魏琛琳,袁楚林

(1.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西安710048;2.香港树仁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香港北角宝马山)

读书—应试—中举—做官,是文人志士最理想的人生模式,李渔(1610—1680)也不例外,他幼年便接受传统教育,童年时已涉猎儒家六经,可作成篇的八股文。崇祯八年(1635),李渔参加金华府的童生考试,成绩优异;崇祯十年(1537),考取府学生员;崇祯十二年(1639),李渔乡试失利,铩羽而归;崇祯十五年(1642),再次参加考试,不料遇到警报中途折返。此后,李渔不再应举。

学界对于李渔弃举问题已有诸多讨论,代表性的有“战乱说”“强仕说”“天命说”和“性格说”,这些说法不仅深化了我们对李渔的了解,同时也丰富着我们对其所在时代的认知。但需要指出的是,以往研究大多只针对李渔入清(1644—1912)后放弃科考的“不仕之举”,却忽略了他早在入清前便已经产生的“不仕之心”。因此本文将李渔弃举这一问题放在一个更长的时段内,对李渔在“入清前”和“入清后”的心理状态分别加以讨论。

一、过往说法的误区

“战乱说”的代表为孙楷第先生,他认为李渔“在三十岁之前也应过几次乡试,但不幸落第,又值丧乱,遂不免败兴。”[1]10萧欣桥《李渔全集序》中也写道:“崇祯末年,浙东政局不稳,先是东阳兵变,随后清兵南下,明朝溃兵骚扰,到处一片兵荒马乱。从此李渔便绝意仕进,再没心思去应考了。”[2]

这一说法似有待商榷。首先,“战乱会打消李渔的应试之心”这一说法并无史料文献可证,更多的是基于后人的猜测和推理,结论难免有主观之嫌。其次,就持续时间而言,从1642年闻警折返到1644年战乱结束不过两年时间。即使算上后来的溃兵反攻,到1646年明主聿键(隆武帝,1620—1646,1645—1646在位)被执死,局势由混乱到彻底稳定、清廷正式恢复科举最多不过4年。在李渔长达70载的人生中,4年的战乱只占据很短的一段时间,即使当时受到战乱波及,但入清后天下已然太平,他也并没有再次应举。换言之,即使“战乱”真的会导致其一时“弃举”,也不可能使其一生“再不应举”。其次,若“战乱会泯灭文人对于科举的热情”这一说法成立,那么经历战争的人大概都不会参加科举了。可是,其他人如丁澎(1622—1686)同样经历了战乱,却在顺治十二年(1655)考中进士;尤侗(1618—1704)在顺治三年(1646)副榜贡生;蒲松龄(1640—1715)连续四次参加考试,72岁补为岁贡生。若实意应举,李渔完全可以作出和他们相似的选择。因此,外部战乱阻碍李渔科举说并不妥当,他放弃出仕应有其个人的特殊原因。此外,一直以来被持有这一主张的学者当作论据的《甲申避乱》《乙酉除夕》等诗也仅能说明战乱对人民生活造成巨大灾难,而无法证明战乱致使李渔改变出仕意图。

“强仕说”和“天命说”的代表是黄强先生。他在《李渔生平三考》中提出:一是其年龄已接近“强仕之年”①“ 可以肯定,决定李渔入清后不再应试的关键因素是他的年龄。”(《李渔生平三考》)黄果泉先生也提出:“科试失意,老大无成,对于像他这样以才士自命的文士,毋宁说是一种精神的折磨与屈辱。”(《雅俗之间——李渔的文化人格与文学思想研究》)[3]66[4]123,二是“功名富贵的天命观贯穿于李渔终生”[3]67这些原因导致李渔弃举。可需要注意的是,“强仕说”论据为李渔在《论左雄限年之法》中的表态:“如曰不惑之年,始可出而为仕,则何不更老其才,俟至知命、耳顺及从心所欲之时,然后举而用之,更为练达而无弊乎?”[5]382以李渔反对“不满四十不得察举”推论其不赞成太晚出仕。此说法不妥之处在于,早在崇祯十三年(1640)李渔就写下“封侯事,且休提起,共醉斜曛”②此诗中有“问年华几许,正满三旬”之句,说明此时李渔年仅三十岁。[6]477之句,当年的他年仅 30 岁,离不惑之年还有10年。以“四十岁为官太晚”作为“刚满三十就萌生退意”的理由,“强仕说”似论据不足。

“天命说”的论据是“才亦犹人命不遭”[6]149“一命无荣子不才”[6]158“我不如人原有命”[6]187等说法,认为李渔信天命。因而,既然科举“非人力可以勉强,则应当适可而止,免得徒耗精力。这种富贵的天命观贯穿李渔终生。”[3]67但笔者认为,李渔未必真相信“富贵由天”,他很可能是以假信天命来搪塞自己科举失利之实。否则他何不将此看作上天是想在授予他功名前先苦其心志、多赋予他些磨难呢?更重要的是,李渔明确写过“予孔子之徒也,命之有无,不敢定论”[5]4并不坚信“命”的存在;又有“凡读书而及天地鬼神之事,皆当以梦境视之”[5]487的说法;还在《回煞辩》、《乌鸦辩吉凶》中直接对封建迷信提出质疑、表达反对。又如《归正楼》中劝告读者“不必问他(指仙佛)是真是假,果有果无”[7]。 因此,若说不信仙佛、抵制迷信、批判鬼神之说的李渔会信“天命”,这非常值得怀疑。更何况《意中缘》的收场诗中还有“李子年来穷不怕,惯操弱翰与天攻”[8]417之语。 因而,与其说他真的秉持富贵的天命观,倒不如说他只是为放弃科举找了一个并不高明的借口和托辞。孙楷第先生曾在评《拂云楼》时写道:“诚然迷信的事情甚多,文中记能红设策,以算命占梦诸说惑小姐及其父母,固于情理不悖。但其私心滔滔,为自己留地步,亦甚明显。”[9]笔者认为用这段话来解释李渔的言行亦很恰当。

“性格论”将原因归结于李渔的个性,认为其行为乃是“好为矫异”的性格使然[4]124。 “笠翁为什么不应举呢?大概他的脾气不耐心作举业,或者是因为浪迹江湖举业荒疏了罢。”[1]23还有学者亦提出“李渔为文好标新立异,多惊世骇俗之论”,而其“八股文也是如此家数,不合时文准绳,难以为人所赏”[3]67。认为李渔过分追求标新立异,因而很难创作出符合应试规范的八股文,即“李渔自身秉性、才情方面的因素”[10]2,因其“是个喜欢逆向思维,喜欢唱反调,喜欢标新立异的人”[10]2。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首先,李渔并非不会写八股,他早在1635年应童子试时就能“以五经见拔”,大获考官赏识,试卷被印成专帙供时人传阅。当年李渔25岁,性格已基本形成,25岁的他尚能够做出让考官赞不绝口的八股,29岁乡试落榜却是受“好为矫异”的性格影响?这显然说不过去。且据前人考证,“李渔于各种著述中每每以八股、举业设譬喻,有意炫耀于此道的见识、造诣”[4]120,他自己也说“吾于诗文非不究心”[11],可见他不仅不排斥八股,反而用心琢磨过八股的写法。其次,若“提倡标新立异便无法写出符合规范的八股文”这一逻辑成立,那么“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袁宏道如何成为进士?以“异端”自居的李贽又如何在乡试中中举?小学生尚且知道在命题作文中注意分寸,“聪明大于学问”的李渔不应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即使他以颠覆陈旧观念为乐、爱标新立异、甚至喜唱反调,也并不意味着他做每一件事,尤其是在写作八股时也一定要与常人不同。试问在把仕途视为康庄大道的封建社会,渴望中举的文人学士,有几位敢不循规蹈矩、按要求作文?因此,“性格论”亦欠缺说服力,以往的分析有待完善。

事实上,在第一次科举失利后,李渔的心态便已经发生了变化。1640年,他就在《凤凰台上忆吹箫·元日》中写下:“昨夜今朝,只争时刻,便老幼中分。问年华几许,正满三旬。昨岁未离双十,便余九,还算青春。叹今日,虽难称老,少亦难云。闺人也添一岁,但神前祝我,早上青云。待花封心急,忘却生辰。听我持杯叹息,屈纤指,不觉眉颦。封侯事,且休提起,共醉斜曛。”[6]477当发现时光飞逝、科举不易,李渔对待科举的态度便含糊起来——“封侯事,且休提起,共醉斜曛”,明显萌生退意。分析李渔第二次应试途中闻警折返时所作的诗文,会发现这种“退意”表现得更为明显:若其内心真的渴望通过这次考试“一雪前耻”,那么被迫取消的乡试一定会让他感到格外懊恼、痛苦甚至绝望。但《应试中途闻警归》(1642)中呈现出的心理状态并非如此,反倒有一丝“恰如所愿”的喜悦:“正尔思家切,归期天作成。诗书逢丧乱,耕钓俟升平”——警报声可谓正中李渔下怀,他可以开心回家耕钓去了。在“思家切”和“天作成”的表述下,与其说是战乱中止了李渔对功名的追求,倒不如说它恰好成全了举业荒疏、对功名萌生倦意的李渔。既然他对科举的态度早在入清前就已发生变化,那我们理应把其弃举问题放在一个更长的历史阶段内进行考量。

以往的研究成果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前人所持由于社会动荡、崇祯十五年后明朝没再举行乡试,李渔才被迫放弃科举的观点,其实忽略了李渔本人在第一次科举失利后的心理变化:潜心备考却不得不面对榜上无名的打击,意欲再战却深明客观条件之有限,李渔早在明末便已经对求取功名萌生倦意了。其二,一时的“弃举”和之后坚持一世的“再不应举”是两回事。入清后的李渔并没有像很多文人一样“重温旧业”再次投身科考,而是始终坚持“不再应举”,这段时期(1645清廷恢复科举至1680李渔殁)他作此决定的原因与之前(1640—1644)其实是不一样的。可以说,入清前的李渔“弃举”是面对亡国巨变主动做出人生选择,而入清后“再不应举”则更多的是被动接受政权更迭对其人生道路产生的影响——这一点恰能够从其文学创作中得到证实。

二、李渔不仕原因再探索

(一)入清前:对求取功名萌生倦意

颇有进取心的李渔之所以萌生退意,需要从内外两方面分析原因。首先可能是其自身的问题,导致他对科举丧失信心。虽然根据许豸的褒奖(“于婺州得一五经童子”)、时人的评价(“髫岁即著神颖之称”),县志的记载(“少壮擅诗古文词,有才子称”),以及就李渔后来取得的成就而言,他是有才的,但“举业荒疏”这一点值得注意。写于第二次应试前的《夜梦先慈责予荒废举业醒书自惩》(1642)一诗中有“恍惚虽成梦,荒疏却是真”[6]92,做梦都会梦见母亲责备自己,可见李渔深感举业荒疏,心中有愧。这才是他第二次应考并不积极的内在原因——这一点一直为前人所忽视①接连几次科场失意也很可能是促使他放弃应举的重要内因,但李渔自己几乎从未提及科场失意对其信心的打击或对其实际行动的影响,而是不止一次地传达自己对晚明黑暗政治的绝望感。这一点其实不难理解,毕竟很少有人愿意公开反省自己本身的问题所在,而是希望从外部找寻理由,为自己的失利开脱。因科举失意对李渔的影响缺乏足够的证据,本文于此先按下不表,而是对李渔在著作中明确指出或间接提及的内外因加以分析。。

其次,李渔早在明末就开始向往隐居闲适的生活。他的《山居杂咏(其一)》中有“田耕新买犊,檐盖旋诛茅”[6]89②单锦珩《李渔年谱》把这组诗系于顺治四年(1647)(参见单锦珩《李渔年谱》,李渔全集(第十九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版,第19页.)。今从郑雷《李渔年谱考叙·初编》,把这组诗的写作时间视为崇祯十七年(1644)(参见郑雷《李渔年谱考叙·初编》中国艺术研究院2010版第62页)。下文所引《伊山别业成,寄同社五首》、《伊园十二宜》的写作时间,均依郑雷《李渔年谱考叙·初编》。句,描写自己与山林为伴的美好生活。《伊山别业成,寄同社五首》(1644)其四“文成不必论工拙,遁世无人更索瘢”[6]166明确指出自己避世隐居;其三“栽遍竹梅风冷淡,浇肥蔬蕨饭家常。窗临水曲琴书润,人读花间字句香”[6]166等亦是对自己享受隐居闲适生活的描写。不仅如此,细考李渔诗词,会发现他对陶渊明这位隐逸诗人是十分认可的。《伊园十二宜·宜夏》(1644)“日长闲却羲皇枕,相对忘眠水上花”[6]313直接借用陶潜《与子俨等疏》中“自谓是羲皇上人”[12]529的典故;《甲申避乱》(1644)中有“桃花秦国远,流水武陵香。去去休留滞,回头是战场”[6]95句,借《桃花源记》中的典故描写自己避乱的景况①可 参见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如刘佳星《陶渊明意象在明末清初的建构——基于明末士人李渔为中心的考察》(《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4年12月)等,专门分析了陶渊明对李渔等明末士人的影响。。这些都可以看出李渔对于陶渊明的认同和接纳。

此外,李渔在战乱前已较多受到庄子思想影响。《避兵归值清明日》(1644)中有“图书何幸能无恐,一卷《南华》照旧摊”[6]160句。 《庄子》又名《南华经》,在战乱时回到家中看到“一卷《南华》照旧摊”,可见李渔在战乱前已重视此书。《山居杂咏(其四)》(1644)“恋树身同鹤,忘忧我即萱。卷眠花影上,梦压海棠魂”[6]90物我之间的相通,似采“庄周梦蝶”之意②另 有一首《旅宿不寐,夜半忽闻洞箫》更能看出李渔对庄子的接纳:“客思如云黯不开,酒醒复起弄残杯。诗温旧稿囊无剩,花烬寒檠烛有灰。何处梦招蝴蝶去,谁家箫引凤凰来。西风欲补侵帏过,但送秋声夜几回。”(《李渔全集》第二册,第151页)《李渔年谱》中并未考证出这首诗具体写于何时,但李渔编辑自己的作品集时大致按照时间排列。。《伊山别业成,寄同社五首(其一)》(1644)中有“闲云护榻成高卧,静鸟依人学坐忘”[6]165句,其中的“坐忘”出自《庄子·大宗师》:“堕枝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13]庄子的出世思想,对李渔当有影响。

李渔在入清前就对科举萌生退意的外因,主要是晚明的政治腐败带给他的绝望感。

首先,在《榜后柬同乡下第者》中,有“愤多姑缓读《离骚》”和“姓名千古刘蕡在,比拟登科似觉高”句。屈原因奸佞构陷而被流放,刘蕡亦因宦官专权而落第。李渔借此二人自比,不仅怀才不遇之情溢于言表,而且侧面质疑了科举的公正。在《怜香伴》(1651)中,李渔还专门塑造了有腐败行为的教谕、徇私舞弊的考官、不学无术的中举者等,其实都是对当时社会形势的反映;“刘蕡已落孙山外,此辈登科也汗颜。”[8]83更是个人情绪的表达。虽然《怜香伴》是在入清后创作的,但李渔并未参加清朝科举,是故他对科举和官场的认知应该还是基于明代的情况,创作素材和心态都先入为主地受到前朝时代影响,表达着自己对于明朝官场和政治的看法。

其次,据《明清时代之社会经济巨变与新文化》一书的研究:天启和崇祯朝“官员替换之快简直令人眼花缭乱——各级京官和地方官平均任期仅2.41年,各省高官平均1.7年,京城官员平均才1年。 这种局势造成官僚机构极度混乱。”[14]216取得功名的不易以及入仕后的不稳定性很容易给人造成额外的心理压力,或多或少会为李渔做出不仕决定增添砝码。

除了《怜香伴》,李渔在其他作品中亦描绘了明朝行将就木时的特征,如统治者腐朽无能、太监贪婪篡权、各项制度瘫痪等。如《鹤归楼》中的皇帝在国家危急时仍不忘美色;《乞儿行好事,皇帝做媒人》中的皇帝随意封妓女为贵妃,行为荒唐;《风筝误》中驻地武官严重缺乏作战经验,只因“边地承平,武官好做,故此在兵部乞恩,补了这边缺。”[8]140军队的情况是“纪律不严,钱粮缺少,卯年支不着寅年的粮”[8]141。 武将买官、粮饷不足、战斗力低下的状况可见一斑。《凤求凰》和《玉搔头》等作品更是直接揭露了太监的阴谋篡权、只手遮天,明朝的政治腐败一览无余③虽然这些作品写于清代,但它们揭示了明末的情况,反映了李渔对明末社会的认识。。由此可见,一直以“人性善”“礼义廉耻”“尊卑有序”等为内核的儒家文化到这一时期已面临崩溃,国家陷入混乱。这直接导致李渔对于人性的理想主义以及儒家经世之道的信仰产生动摇,乃至逐渐幻灭。

再次,李渔在诗词中也不乏对明末黑暗政治和末世世风的哀叹和绝望。《甲申纪乱》(1644)中的“人生贵逢时,世瑞人即瑞”[6]9是对所处时代的抱怨和无奈;《避兵行》(1645)中的“伤哉民数厄阳九,天不自持地亦朽”[6]43叹明朝灭亡理所应当……虽有忠心,但已不再相信明朝大业的正义,这是他在明末萌生退意的另一原因。

综合以上,虽然李渔在早年有过积极用世之志,例如他二十岁时写作的《病疫》(1630)中有“生死虽难决,升沉可预知。修文如有待,舍我更谁思”[6]84之句,表达的是“舍我其谁”的志向,但种种内、外因的交叠,使他对求取功名萌生倦意。

(二)入清后:个人心态变化和实际生活走向

入清前李渔已无心仕途,清人以异族入主中原,使他的不仕之志更为坚定。

1.对文化毁灭者的痛恨与政府高压的恐慌

一些学者认为入清后李渔不再应举与其遗民身份和政治立场有关,如《李渔创作论稿》称其弃举是因为“民族情绪。这从他的诗作五律《丙戌除夜》、《丁亥守岁》、七绝《矱发二首》以及小说《乞儿行好事,皇帝做媒人》的入话,均可寻出些蛛丝马迹。”[10]2但事实上,遗民的政治身份对李渔弃举的影响可以说微乎其微。虽然他曾作诗悼念忠烈,如赞季海涛先生“师道真堪表,臣心不愧毡”[6]98。 还在《古今史略》中附上明末战争中的殉难名录,但他本人在做出弃举选择时,较少出于对遗民身份、贰臣与否的考量。这一点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证实:第一,入清后的李渔并没有像张岱等人般“悔罪”,反倒沉醉于创作“小道末技”;第二,他积极联络清朝权贵,去他们家中“打抽丰”,并无回避之意,甚至作《大宗伯龚芝麓先生挽歌》对大节有亏的龚芝麓大加称颂;第三,当时对遗民文人已有折中之法,只要在前朝‘未受国恩’,或父母之命难违,便不必一定为前朝守节①“士君子遘鼎革之际,出处大要斟酌。若于先朝未尝仕者,新朝自不妨出,不必过为孤矫,诚虑高节之不终,即终于不出,而逶迤奔鹜或更有甚焉者,岂不自相矛盾,而反贻其讥乎?然又当以亲断之:若向尝仕,而亲欲我之贰心者,从令即非人臣;向未尝仕,而亲期我之禄养者,违命即非人子。论定于已仕未仕,而又权衡君亲之间,士君子之出处可决矣。”[4]105,钱谦益便是一个例子。因此,遗民身份对李渔的作文、为人、处事等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更遑论与其不仕的关系了。那为何李渔在入清之后的多年中从未再去应举呢?

首先,这离不开李渔对文化毁灭者的痛恨情绪,他无法接受入侵者对文化的破坏与毁灭。此外,李渔在《吊书四首》(1644)中写下“心肝尽贮锦囊中,博得咸阳片刻红。终夜敲推成梦呓,半生吟弄付飘风。文多骂俗遭天谴,诗岂长城遇火攻”[6]162之句,表达对文化毁灭者的极度不满和愤怒。《乱后借书》(1644)“闻与秦皇别,收书复满楼”[6]289把战乱对书籍的破坏,比作秦始皇焚书的行为。满目焦土、遍地荒凉、文化毁灭……如此种种带来的绝望,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他不肯为破坏者效力的思想基础。

除了对文化毁灭者的痛恨,李渔入清后坚持“再不应举”与他对政治高压的恐慌有关。他曾多次撰文抒发“做官难”之意,《南柯子·做官难》中有“若鉴为天苦,推情莫做官,一家颂德九称冤”[6]432;《闲情偶寄·颐养部》(1671)中也感慨“悟居官守职之难,其不冠进贤而脱然于宦海浮沉之累者,幸也。”[15]可见“为官之难”。

具体来说,顺治二年清廷下剃发令,拒不服从的遗民遭到血腥镇压;顺治三年四月,明阁臣黄道周(1585—1646)被杀,九月聿键被执死。在这样可怖的政治环境下,李渔不愿参加当年恢复的科举便很容易理解了。不仅如此,李渔至死不再应举,也离不开对政治的主动回避。清朝年间政治案件频发,这导致其弃举行为是“持续”而非“暂时”:顺治五年(1648),毛重倬(1617—1685)因仿刻时未用顺治年号,便被治罪[16]20。 顺治九年(1652)科场狱起,考官胡统虞(1604—1652)降六级。顺治十四年(1657),李渔之友丁澎(1622—1686)因科场案被严查,后被流放。顺治十五年(1658)其友尤侗因《钧天乐》传奇被控“有刺科场语”走避京师,周亮工(1612—1672)被控贪赃,王仕云因袒护其被一同逮京。张缙彦(1599—1670)因帮助李渔刊刻《无声戏二集》被控“煽惑人心。”次年(1660)因一句“将明之才”获罪,后被流放宁古塔。顺治十八年(1661),庄廷鑨(?—1655)《明史稿》案发,因此案受牵连致死的人不计其数。康熙四年(1665)丁耀亢(1599—1669)以《续金瓶梅》被逮。后来就连李渔自己的《剃发二首》也因“甚为狂悖”[16]19被禁毁……政治高压和连年不断的文字狱不断消解着李渔的入仕之心。

是故,李渔在《鹤归楼》(1658)中描绘了皇帝的自私和暴虐,又塑造了谨慎防御、自我保护的主人公段玉初,作品中多次宣扬小心防范的人生哲学,可见李渔已对难以预料的政治灾难充满戒备。此外,他的其他作品也不止一次提及政治动荡、仕途不稳、为官之可怖。如《癸卯元日》(1663)中“误用何能保贱躯”[6]181。将未能为官视为能够让自己保全性命、平安度过劫难的好运气。虽然不排除其“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但在众多理由中特意强调无需为官的庆幸,亦可侧面反映他对时局的认知。

2.经济条件的拮据和实际生活的走向

李渔的家庭庞大、经济条件拮据等是他入清后“一直”坚持不再应举的又一动因。

李渔曾提及“渔无半亩之田,而有数十口之家,砚田笔耒,只靠一人。”[5]204“仆无八口应有之田,而张口受餐者五倍其数。”[5]224在如此家庭背景下,李渔的经济情况一直不甚乐观,反映在诗文中:1645年《乱后无家入许司马幕》中有“时艰借箸无良策,署冷添人损俸钱”[6]162。 1648年《拟购伊山别业未遂》中有“糊口尚愁无宿粒”[6]148。 1650 年《卖山券》中有“兵燹之后,继以凶荒,八口啼饥”[5]129。 在 1651 年出版的《怜香伴》序言中有“笠翁携家避地,穷途欲哭”[8]3。1665年《广陵归日示诸儿女》中有“杖头唯有字,鹤背竟无钱”[6]141。同年冬《四字帖辞武林诸亲友之招》中有“旅橐萧然,不能日备肩舆之费”[5]189,甚至因无钱过年而不得不将衣囊典当殆尽。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家累》(1670)中有“砚田食力倍常民,何事终朝只患贫”[6]186。 《江行阻风四首》(1672)中有“只缘贫作祟,致与乐为仇”[6]123。贫困和拮据一直伴随着李渔。

将其家庭条件与清代文人的收入薪水结合在一起,便可以更好地理解李渔入清后一直坚持不再应举的做法了。据资料记载,清初文人不仅晋升困难,且俸禄微薄。清初文官俸禄沿用前朝低薪制,《大清会典》的“文官之俸”条有:“一品岁支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零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三十一两有奇。”知县“每月支俸三两零,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17]461若家境本不富裕,又仅做小吏,个人基本生活都很难得到保障。”[1]23因而于李渔而言,巨大的家庭开销很难靠官员的微薄俸禄来满足,且他的科举之路尚且十分艰难,当大官就更难了。是故其“再不应举”可以说是基于实际情况的选择。

若将文官俸禄与李渔打抽丰所得及清初版权费用对比,就更容易理解李渔放弃举业的原因了。

首先说“打抽丰”。据李渔描述,“渔终年托钵,所遇皆穷,惟西秦一游,差强人意,八闽次之;外此则皆往吸清风、归餐明月而已。”[5]163可见令李渔满意的打抽丰只有“西秦一游”。那么1673年的那次,想必是属于“吸清风、归餐明月”中的一次了,可就在这次打抽丰中,他一个朋友一次资助他的金额就有十二金:“渔抵都门数阅月,窃见缙绅先生之债而食者,十居八九。是地主之贫,犹甚于客。……昨有馈书仪十二金,渔往谢而值其不在,见有贽券一纸,伏于砚石之下。取而阅之,则所典之镪数,适与所馈相符,始知贫士之交,累人不浅。”[5]205这段话侧面说明了官员生活之困苦(“地主之贫,犹甚于客”),以及“打抽丰”行为可以获得的诸多报酬(“十二金”)——这大约相当于一个知县四个月的收入。①这里“十二金”指十二两银。《汉书·食货志》注:“白金,银也。”魏源《军储篇》:“近数百年间,钱粮改银以后,白金充布天下。”(参见《魏源集》中华书局1976版,第473页)银和钱在清代前期的官方兑换比例是1∶1000。不过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具体标准与此有差异。参见王欢《清前期的货币问题与政府应对》,载于《兰台世界》2012年第15期,第20页。但无论如何,窥一斑而见全豹,由此一人的资助金额已经可以想见李渔谒见得到的报酬之丰。这还仅仅是一次并不让李渔满意的谒见中一个打抽丰对象一次所给予的报酬②《清碑类钞》中记录达官贵人买鼻烟壶:“一器值数十金,贵人馈遗以为重礼。”可见“数十金”在当时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可见李渔打抽丰的收入远高于出仕为官所得。

其次,从版权费和图书价格的角度看,据《明代通俗小说的书价与读者群》研究:“从已知的二十余种明代钤有书价的图书看,大体每部要一二两银子,而其中的两部通俗小说《封神演义》(纹银贰两)、《春秋列国志传》(纹银壹两)所标价格既不是十分昂贵的,也不是异常低廉的,基本与当时的其他类图书价格大致相当……”[17]461基于明朝官员俸禄规定,比照当时书价,可见“对于买书来说,就是做官人家,也要量力而行。一位七品芝麻官的每月薪俸,仅能买几部平常之书而已。”[18]且据《乾嘉时代的旧书价格及其买卖》一文考证,“从明末毛氏汲古阁到黄氏的百馀年间,书价涨了数倍乃至数十倍……”[19]这意味着清代图书均价远多于贰两,从事图书出版行业的利润颇高。而且根据宋原放、李白坚《中国出版史》,明清时期“书坊出钱收买作者书稿,出版后,由书坊售卖,近似于现在的作者与出版社的关系”,也就是说作者是能够通过售卖书籍获利的;其中还引用明时金阊书林舒载阳刻《封神演义》识语“此集乃某先生考订批评秘册,余不惜重赀购求锓行”[20]可见售书报酬之丰。此外,李渔的家庭戏班在演出时亦能获得丰厚酬劳,“一场成功的巡回演出收入可达六位数”[14]125,“1667年陕西之行所得足以购置一座乡间别墅”[14]74……考虑到经济收益,作文、排戏、经商显然比做官、出仕更具诱惑力。是故,在移家杭州(1651)又欠有债务时,李渔选择了“卖赋以糊口”——1651年《怜香伴》传奇出,1652年《风筝误》问世,1653年《意中缘》问世,如此频繁的创作和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想必为其带来不少经济收益。又如1665年李渔在诗中称自己几乎无钱过年,这种状况下《玉搔头》传奇面世,1666年《无声戏》一集问世,1667年《奈何天》传奇出、《无声戏二集》问世……这些都侧面证明卖文为生的利润应该是更加直接、快速和巨大的。因此,李渔入清后坚持不应举不乏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考量。

结 论

过往学者讨论李渔弃举,多从某一角度切入而忽略其他,且惯于将讨论范围限定在入清后,这是最大的缺陷,也是笔者尝试指出的问题。本文分析时将李渔的弃举行为分为入清前和入清后两个阶段加以考察,得到了较为新颖的结论:

早在明末,李渔便已因为举业荒疏和政治腐败而萌发“不仕之心”,在这个基础上,才有了入清后的“不仕之举”。因而在探讨弃举原因时,我们需要对李渔萌生“不仕之心”的原因和坚持“不仕之举”的理由分别加以探讨。

遗民情结对李渔弃举影响不大。虽然他厌恶战乱、同情明代殉国者,但由于深晓明朝的政治腐败和行将就木,他在面对故国沦丧时相对冷静。他的弃举更多的是出于对传统文化立场的坚守——因深受儒家思想熏陶,对传统价值观充满尊重,因而无力面对混乱无比、尊卑颠倒、道德沦丧、仁义罔顾的明末社会,后又坚决不肯原谅战争发起者、文化毁灭者。此外,政治高压带来的恐慌,以及从商的丰厚报酬,为李渔弃举增添了砝码。

总而言之,作为受儒家思想熏陶的传统文人,李渔有过为官之志,但受限于明末特殊的时代环境,又囿于入清后的特殊环境和拮据经济条件,他不得不放弃举业走上亦文亦商的道路。他的弃举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其后世口碑褒贬不一的缘由。但也恰恰因此,他才不知不觉地站到名利场的风口浪尖,既为中国文学史增添了一个绕不过去的坐标,又为读者留下了一个说不尽的李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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