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研究

2020-01-04 07:14毛鹏斌
中国市场 2020年32期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建筑企业

毛鹏斌

[摘 要]建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通常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纳税人以国际税收惯例,以及国家现行税法的规定,对企业多种经营方案及经营活动进行优化的一种财务管理行为,旨在有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税负最小化。文章就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展开论述,希望对建筑企业有帮助。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建筑企业;问题;策略

作为我国主体税种之一的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的纳税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意义。其特点是税源以及税负弹性都很大,因此相应的其税收的筹划空间也很大。所以说,所得税是建筑企业重点的税筹对象。

1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建筑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1.1 税收筹划风险意识不足

在建筑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问题,影响企业所得税税筹的因素有很多,同时面临的风险也有很多。究其根本,是由于建筑企业的生产活动与风险具有密切相连的关系,另外,还有一部分财务人员的思想观念没有与税筹政策的更新保持同频,因此使得其在具体工作中,对税筹的风险意识存在认知不足的现象,由于这种缺乏对税筹的防范意识,因此也就谈不上将税收政策结合到税筹管理中。

1.2 财务团队缺乏税筹意识

对于建筑企业的所得稅税筹工作来说,并不是某一个财务管理者单打独斗的过程,毕竟只有完美的团队,没有完美的个人,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是有限的,因此组建并完善一个专业化的税务筹划团队,对建筑企业的良性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1]。受传统财务管理体制影响,就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来看,很容易发现一个问题——有一部分财务工作人员对税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还认为具备财务的基本知识就完全可以进行税务筹划工作。

1.3 缺乏所得税的税筹意识

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所得税缴纳为我国税收收入提供了较强的现实性意义。但从目前的税收现状来看,税筹管理在建筑企业中还存在许多的差强人意。这是由于税筹管理在我国兴起的较晚,同时在所得税的税筹方面,其理论和概念还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还有个别纳税人对所得税税筹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缺乏对其进行深入了解。纳税人却没有将纳税意识进行系统性的构建,而且甚至还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误认为纳税筹划是在偷税漏输的这一错误认知。

1.4 运营过程中的税筹理念不足

建筑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企业所得税税筹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模式展开:其一是对成本费用的列支来进行所得税税筹;其二是利用折旧方式,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筹。但对于前者来说,在税筹的过程中,没有最大程度地增加预扣除项目,因而使所得税纳税额度增加。而对于后者来说,折旧的计提与成本的大小有直接关系,这也会对企业的利润水平产生影响,而最终也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但建筑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在上述两个方面的税筹理念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2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建筑企业中的策略

2.1 提高税筹人员风险意识

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管理工作来说,第一步就是应提高税筹人员的风险意识,这是因为再完美的政策也需要人来执行,所以说应定期安排财务人员进行统一性的专业针对建筑企业所得税税筹方面的培训,旨在有效强化税筹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认知,以及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化的税筹能力进行培养。同时,企业也应从源头上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把控,在招聘环节就应提高对财务人员的要求,具体说来招聘过程应严格对应聘者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实践技能等进行考核,当然最主要的是对企业所得税税筹的掌握程度,只有满足上述要求者才可以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包括对税筹工作进行筹划。

2.2 强化税筹团队管理意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业间竞争的不断增强,建筑行业的发展也步入快车道,而这个时候非团队的管理的模式,已经逐渐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2]。尤其对于建筑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筹工作来说,在税筹管理过程中,首先,应注重团队的合作意识,做到专门的项目有专门的责任人进行管理,比如在一个税务筹划团队中,应有专门负责与税务机构保持联系的税筹管理人员,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对随时更新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了解并掌握,以便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对原本的税筹管理模式进行适时调整。其次,企业税筹团队的人员应定期召开碰头会,对在税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商讨,以便将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

2.3 强化所得税税筹意识

对于建筑企业的所得税税筹管理工作来说,首先就应强化所得税的税筹意识,明确所得税的税筹包括,尤其包括所得税的上缴方式,财务人员应对其进行深度了解。具体说来,尤其要对建筑企业的所得税在上缴方式进行了解,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成本费用平摊、存货计价、不同上缴方式。而要想从根本上使税筹技术在可以合理的运用于建筑企业,首先就应从上缴方式模式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入手,尤其在建筑企业的建筑规模达到相应额度时。

2.4 运营过程中的所得税税筹

运营过程中的所得税税筹大体为以下模式:成本费用列支的所得税税筹。企业减轻税负的最根本手段就是对成本费用进行列支,由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税额是以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得来的,通常来讲,由于税率是一定的,因此应纳税所得税额的多与少就与企业所得税额有直接关系。因此,收入既定的情况下,应对准予扣除项目进行增加,也就是说将企业的准予扣除项目进行列支,这样会有效减轻企业税负。而对于折旧来说,折旧是成本的重要内容,不同的折旧法所计算出的折旧额存在一定差异,而将其分摊到成本中,也会产生差异,因此可以有效利用折旧方法的差异性进行税筹。

3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建筑企业中的具体应用实例

实例一:税务筹划之折旧年限税筹。比如某建筑企业的折旧年限的税筹工作,首要应对折旧年限进行有效缩短。这可以加速成本回收时间,前移后期成本,后移前期会计利润,可以在征收率稳定的基础上,将所得税缴纳时间进行递延。这是由于国家在对税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面,存在较强延展性,而同时,对净残值的估算也会对所得税的交付使用产生影响,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费之前,应对残值进行估算,并将其从固定资产的原值中减除;对于需要对残值比例进行调整的,应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备。比如建筑企业的大型生产设备,对其的折旧应尽量对残值进行低估,这样有助于企业提升折旧总额,因此增加各期的折旧额,进而使建筑企业在折旧期内减少所得税的交付额。

实例二:税务筹划指折旧方法税筹。对于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来说,其方法涵盖加速折旧法、综合法、直线法和产量法,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来说,在其方法的运用层面,企业具备部分选择权。对于折旧额的计算来说,由于折旧方法的不同,使折旧额的量在计算后其结果不一致,而在这一前提下,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分摊至每一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所以,对于公司当期的利润,应以平均年限法为主,而对于企业当前的可用资产,则可以利用加速折旧法。这样,在折旧总产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的空间也就是年度差别为税务筹划出示了可能性。简言之,比如建筑企业使用的某一大型生产设备,对其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也就是在开始的年代,采取少纳税的方法,将较多的税额在以后的每一年里进行分年度缴纳,这样也等于建筑企业在初始年份为自身争取了一部分资金。

4 结语

在全新历史时期,在建筑企业内部有效开展所得税税务筹划工作,可以有效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节税避税,从而为建筑企业的长效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依托,进而也可以使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

参考文献:

[1]吴霞.税收筹划技术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7):59-60.

[2]曾雪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分析[J].经贸实践,2015(13):96-97.

[3]张兴良.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研究[J].会计师,2011(4):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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