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梅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7)
凡是区别于正字的异体字,都可以认为是俗字。俗字可以是简化字,也可以是繁化字;可以是后起字,也可以是古体字[1]。黄征认为俗字就是历代不规范异体字;敦煌俗字就是敦煌出土文献所见历代不规范异体字[2]。俗字可以分为俗写字、俗用字和俗造字三类,俗造字指与正体字构型属性不同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俗体字字形。《敦煌俗字典》中的俗造字,可分为增减构件、改换构件、重新创造三类。据邢蕴荠统计,《敦煌俗字典》中共有俗造字1075例,其中构件增加俗造字157例,构件减省俗造字115例,构件替换俗造字663例,重新创造俗造字140例[3]。
《敦煌俗字典》中的增加构件构成的俗造字如:
蓋,形声字。从艸,盍声。“盖”字从春秋文字开始一直到小篆形体上变化不大,但在汉代又产生一种俗体,是将上部所从之“艸”旁及中间所从之“去”旁省讹为“”形,这种俗体为今天简化字所本。《敦煌俗字典》中俗造字“”又在汉代这种俗体上增加了表义构件“巾”,表示其含有“包裹”义。其本义是指盖屋的茅苫。《说文》:“盖,苫也。”引申之亦可泛指用白茅等编织的覆盖物。《尔雅·释器》:“白盖谓之苫。”郭璞注:“白茅苫也,今江东呼为盖。”又可指搭盖。如:盖房。又可指器物上部有遮盖作用的东西。如锅盖、车盖。《礼记·少仪》:“器则执盖。”《淮南子·原道》:“故以天为盖,则无不覆也;以地为舆,则无不载也。”
《说文·力部》:“劫,人欲去,以力胁止曰劫。或曰以力止去曰劫。从力,去。本义为使用武力使财物离去,由此产生出威逼、抢劫、灾难等含义。如:《左传·庄公》:“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俗造字形中增加了表义构件“人”,体现了“劫”的本义与人有关。“劫”后世异体较多,或从刀作“刧”“刦”,或从刃作“刼”。其来源有两种可能:一是另加意符,因从“刀”从“刃”皆与劫持之义相关。二是因字形相近而误,先由“力”讹为“刀”,再由“刀”讹为“刃”。
构件减省类型的俗造字在原字的基础上减少了一个或多个部件,这类俗造字广泛流行于民间,民间由于不重视书写规范以及注重书写速度和经济型原则,因此产生了大量的简化俗造字。如:
遂,形声字,从辵,㒸声。《说文》:“遂,亡也。” 本义为逃亡。引申指往、行进。《易·大壮》:“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又引申有举荐、通达、表达、成就、完成、生长、养育、顺从、如意等意义。又作副词,相当于“于是”“就”“终于”。与“隊(墜)”可通用,义为坠落。又通“璲”“隧”等。俗造字形保留了表音构件“㒸”,“辵”被省去。
《说文·戈部》:“戮,杀也。从戈翏声。”戮是形声字,戈表义,戈是古代的一种长柄兵器,表示以戈杀人;翏表声,本作高飞解,含有奋力以赴的意思,致人以死当奋力以赴,本意是杀。郭店楚墓竹简《尊德义》:“杀戮,所以除害也。” 战国文字“戮”字或从歺,《说文》训歺为“列骨之残”)、翏声,或从死、翏声,并“戮”字异体。俗造字形中保留了俗写形式的表音构件“翏”,“戈”被省略。
改换构件构成的俗字是指在原字的基础上,将某个构件改换成另一个意义或读音相关的构件,改换构件可以分为改换表义构件和改换表音构件。
睫,形声字,本义是睫毛。《庄子·庚桑楚》:“向吾见若眉睫之间。”马王堆汉墓帛书《相马经》:“时见睫本者也”,“欲睫举坚久”“欲睫本之急”。引申指眨眼。《列子·仲尼》:“矢来注眸子而眶不睫。”战国古文字已经出现,但《说文》没有收录。从《说文》所收“萐、箑、寁、倢、捷”等字皆以疌为声来看,睫当从目走声。《广韵》:“疌,疾叶切,古洽切。”“疌”是从母叶部入声。“夹”为见母洽部入声。二者声调相同,二字的韵均属于咸摄,俗造字形中“䀹”是将“睫”的声旁由同韵的“夹”替代而成,属于近音替换示音构件俗造字。
重新创造就是完全抛开原字字形或构形模式而构造新的形体。最常见的重新创造是使用不同的构形模式重造新字,也有一些此类型的俗造字是使用同一种构形模式而构件完全不同。如:
形声字。从手,圭声。本义是区别,区分。《说文》:“挂,画也。”段玉裁注:“古本多作画者,此等皆有分别画出之意。”《淮南子·氾论》:“伯余之初作衣也,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俗造字形中将“挂”的表义构件“手”改换为“木”,以“卦”表声,属于重新创造形成的俗造字。
稭,形声字。《说文》:“稭,禾稾去其皮,祭天以为席。从禾,皆声。”段玉裁注:“禾茎既刈之,上去其穗,外去其皮,存其净茎,是曰稭。”《史记·封禅书》:“席用苴稭以为席。”此即俗所谓麦秸,今简化为“秸”。俗造字字形中将“稭”的形旁“禾”换为“艹”,将声符“皆”用“黠”代替。
在汉字隶变过程中,为了寻求汉字书写更加简易快捷,使用者经常将汉字中复杂的构件改换成简易笔画少的构件,如上述构件减省类型的俗造字,就是受语言使用的经济型原则影响而出现的俗造字。在由于古时信息沟通不及时,相对闭塞,地区与地区之间差异大,在对相同的概念进行造字时可能会出现形体差异的现象,所以会出现字形以及构件不同但属于同一个字的俗造字现象。在印刷术普及之前,古籍以及书面文献的传承主要依靠人力进行传抄勘刻,在传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错抄、漏抄以及多抄的情况,由此形成了许多俗造字。
俗造俗字属于民间相互交流中约定俗成的产物。汉字演变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阶段,在演变过程中,新出现及在原有文字基础上新造的文字都可以认为是旧文字的简俗字。[4]通过对《敦煌俗字典》中的俗造字分析可以看出:在增减构件构成的俗造字中增减形旁的频率要远超过增减声旁;而在改换构件形成的俗造字中,改换声旁的情况略多于改换形旁,这证明声旁比形旁更具主导性,声符的根本职能是记录语音,仅作为记录语音的物质符号而存在,其发展、变化都与语言发展变化关系密切[5]。也证明了书写者的主观认知及文字表达的经济性原则在造字过程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