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家的义利观

2020-01-02 06:42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义利士人商人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200240)

中西方文化和而不同,两种思想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建构不同的管理思维,而义利之辨是两者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关于商人与文化人两者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原因就在于“利”与“义”两者之间价值体系的重构。

1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士人与商人

商人群体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出现在历史的舞台,并同士人的身份密不可分。士与商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不同的占位,职能分工不同。士人是君主的臂膀,承载国家的建设重任,扮演文化的传承者、知识的传播者、社会风气的引导者角色;商人作为市场的观察者,快速供给并传递生活资料与信息,协助判断社会形势。孔子弟子子贡即为其中翘楚,秦国吕不韦“奇货可居”投资秦庄襄王,陶朱公在士人与商人的身份之间流畅转换,隐喻着商人与士人身份的和解。司马迁著《史记·货殖列传》肯定经济手段达成士人的政治使命与商人的经济职能而化成天下的商人。社会分工促进身份意识的形成与转变,管子言“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角色分工被解读为社会地位的价值排序,“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商人重利轻别离”的刻板印象,导致与“利”密切联系的商人在传统文化中始终处于士人之下,与儒家所强调的“德”“以公为心”观念不适配。

宋时“存天理灭人欲”的价值观,将“利”与“义”完全割裂对立。但“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直接揭示了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终极追求,本质上反映了文化人与商人之间的共同点——为了出售自己的货物以实现人生的终极价值。余英时对明清时期“弃儒就贾”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提出儒学内在动力和社会、政治变动交互影响下,士与商“为生民立命”的意识形态将商业作为实现自己社会价值与承担社会使命的道路[1]。王阳明否定士与商的等级之分,“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2]。

士人与商人的形象打破对立融为一体,诚信经营以人为本,“贸易之际,人以欺为计,予以不欺为计。故吾日益而彼日损”。“义”与“利”打破对峙的状态转为相合,中国的士人与商人两者的形象相互补充,商人群体在“义”与“利”之间找到平衡,呈现“自足”的精神境界,“德业”为商人群体的社会贡献价值,有原则的诚信的商人能够与作为士人公共秩序的直接负责人相媲美。“德业”也成为商人群体的价值追求与体现。“义利合”的观念也成为今天企业家精神的基础,完成商人到士人之间的合体。

2 西方企业家与企业家精神

西方对商人的认识经历了自然人、政治人、经济人的过程,商品社会到来,高度组织化的企业出现,商人进化为企业家。企业家作为企业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企业的生产,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将其看作劳动、资本、土地三项生产要素之外的第四生产要素,以经济为目的整合资源并推动生产力进步。科斯提出业家是代替价格机制、组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劳动者。企业家作为市场一般均衡的破坏者和经济增长的原动者,有效地组织企业内部资源的内在机能与生产活动适应外在市场环境,以新的组合与差异化产品,刺激市场活力;其核心就是预见未来并发现企业的生产机会;企业家的职能从整合发展为创新突破。

进入网络化社会,企业的管理与运营强调“文化人”理念,以人的需求为企业发展的中心,在管理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家”同时具备政治人与经济人的理性,时代要求其兼具“文化人”的期待。“企业家精神”被提出,成为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弗兰克·奈特最先提出企业家精神本指企业家的才华能力,强调企业家的个人魅力在提升企业吸引力[3];亚当·斯密关于“自由竞争”的思想和马克斯·韦伯以“敬业”为特征的所谓“资本主义精神”,是对资本主义经济伦理所作的最具代表性的总结归纳,也是从经济伦理角度诠释企业家精神的典型。之后发展为企业家所应该具备的内涵或品质,强调企业家的价值取向,从经济伦理的视角提出企业家应该具备更多的社会关怀。在日本,企业家的管理理念与儒家学说相结合,明确企业家是企业价值文化的设计者和代言人,是企业文化管理的核心,重视价值观和文化传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4]。企业家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微观主体,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根基所在。涉泽《论语与算盘》中提出“士魂商才”,主张儒家伦理与企业经营互相支援、相互配合,形成经济富裕且道德修养高的双赢社会。中国学者更认同这一观念,提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道德观念就是企业家精神,这种精神是市场经济在各个发展阶段中一直留下来的其特有的思想基础和心理基础”。企业家精神不仅仅是企业家的灵魂和文化品格,而且日益成为现代公共运行的价值指向,作为一种新世界观和价值理念深刻影响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创作导向。

3 文化企业中的义利合一

企业家精神虽然是经济学概念,但是真正企业家精神的诞生与发挥作用并不属于仅经济领域,而是跨越了教育、经济、文化、社会的综合性行为。东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商人或是企业家的身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共同之处在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强调,消费主义时代要求文化企业重新定义其企业家精神,将文化人的情怀与商人的经营活动结合。在“以利己动机而推动社会利益最大化”与“经世济民”的崇高理想中取得平衡,“见利思义”并“取之有义”,由此实现“义利合一”,呈现“自足”的精神境界。利能安身,义能安心,追求利益与商人的价值观并不相冲突,重在追逐利益的同时守住义的底线。道德是不分国界的共同的价值追求,义是道德判断而非企业的标准,市场发展必然需要“义”的积极作用,才能形成积极的价值体系,正如马克思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让文化伦理在经济过程中发挥作用。

义利之间并不矛盾,“利”只是实现“义”的手段。施耐德等人提出人总是在追求最大化,最大化并非仅限于对金钱或市场的追求,还包括爱与安全[5]。文化企业的企业家所要实现的就是爱与安全的最大化,实现的途径就在于以人为本的创新性发展。马斯洛说:“我们时代的根本疾患是价值的沦丧……这种危险的状态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严重[6]”。生产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解决社会问题、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要的文化产品,且引导客户的责任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并将其落实在文化产品创新设计、文化产品价值生产、文化产品的营销和销售、文化产品的诠释各个环节中。这就是菲利普·科特勒所提倡的“从消费者的营销”转向对“人”的营销;文化企业要实现的,就是从对消费者的创新,转移到对人的创新[5]。

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在这个特殊而又敏感的时期,人们在面对道义与功利、道德价值与物欲价值、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时,往往会出现价值选择多元化的现象。事实上,我国历史上发生的义利之辨也正好处于社会关系比较紧张的时期。这不是一种偶然,而是一种带有规律性的历史现象。经济的文化化和文化的经济化是现代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形势和管理活动中的知识、信息、科技、心理、情感、智慧、审美等文化要素具有主导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文化是人的本质,经济和文化的一体化激活了企业家“文化人”的本质特性,唤醒根植在商人这一群体中对“义”的追求。士与商两者的身份不可分割,互相影响,企业家精神是“义”与“利”的新的融合路径,成为商人不可或缺的品质。在文化产品的创作与文化服务的提供中,义利之辨是形成市场价值体系的不可或缺的抉择,但企业在面临这一抉择之后所带来的“利”与“义”的变动又创造出不同的市场趋势。在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企业家精神,作为一种新文明意识,一种新时代精神,在人类现代化过程中,通过培育和塑造企业家,对现代文明的发展起着直接的杠杆作用;以价值观念的传递成为亿万民众内在自觉的文化品质,对现代化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知识经济时代,人性的解放和全面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企业家也处于一个宽广的拓展空间,丰富的企业家精神作为灵魂和品格的现代企业家,已远远超越了“经济人”和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人”范畴,而被赋予深刻的“文化人”意义。“以义制利、见利思义”渗透于普通民众的心理情感、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之中,并流传至今,于当今社会而言,其利益主体比以往更多元化,人们奉行的义利选择模式也更加多元化。面对这种复杂的社会特点,我们应当在对传统义利思想批判性扬弃的基础上,结合当今的具体国情,从而树立符合现代特色的社会主义义利统一观,使其充分发挥对市场经济主体获取经济利益行为的规范作用,推动市场经济伦理建设。同时,还应该利用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来保证社会主义义利观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能让其成为一句空谈。在做好制度保障的基础上,让社会主义义利观来调解各种利益矛盾,克服复杂社会条件下的利益冲突。

猜你喜欢
义利士人商人
言而无信的商人
北京义利经典味道百年情
面包老炮儿
威尼斯商人
我所见识的印度商人
明朝的区域来源、政权性格与“江浙士人”
君子制义与两汉士人的政治际遇
义利“新生”?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应坚持义利并举
地域学研究的几个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