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秀,汪 辉,章登林,李月红
(1.合肥师范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合肥 230601;2.安徽省体育局 青少年体育处,合肥230001;3.巢湖学院 体育学院,安徽 巢湖 238024)
党的十九大明确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需求端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高端化的需求特征和供给侧质量不高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国家明确提出“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增强我国经济社会质量优势,从而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1]。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是国家“十三五”重点建设任务,更是社会发展的主要举措,广大青少年群体代表着中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公共体育服务的重点人群,不断完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满足青少年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九大后我国学者围绕“供给侧改革”开展了系列研究。“供给侧改革”又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供给侧改革具体政策措施有:减少政府公权力直接参与资源分配情形,推动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强化执法监管机制,消除行政垄断并把更多的行业向民营企业开放,增加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指导方针,强调“在争取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一系列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亟待增加供给”[4]。学者也对“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进行了界定,即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化主体,根据青少年的体育需求,为青少年所提供的多种内容与形式的公共体育服务,以及为实现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所形成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的总和,主要由硬件保障体系、竞赛活动体系、组织管理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体质监测评价体系等子系统构成。[5]本文以此定义为基础,界定研究对象和范围。
供给侧改革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以分析安徽省青少年学生体育场地设施保障体系、体育竞赛活动体系、组织管理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以及体质监测评价体系等现有特征为起点,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背景,以供给侧改革为理论基础,探索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具体策略。
以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现状为研究对象,以安徽省中小学生为问卷调查对象,以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部分地市教育体育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为访谈对象。
1.文献资料与访谈法
因研究需要,查阅了关于“新时代”“供给侧改革”“青少年体育”等相关文献资料;访谈内容涉及安徽省青少年学生体育场地设施保障体系、体育竞赛活动体系、组织管理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以及体质监测评价体系等。
2.问卷调查与数理统计法
课题组修改制定问卷,采用专家评定法对问卷进行效度检验、重测法对问卷进行信度检验,结果表明问卷信度和效度均较高。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向安徽省16个市中小学生发放调查问卷2 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963份,有效率为98.15%,问卷调查内容涉及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竞赛活动、组织管理、信息服务以及体质监测等方面工作开展及保障情况。采用SPSS 20.0软件统计频数。
体育场地设施是青少年学生从事体育锻炼的硬件基础,安徽省第六次全省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在全省体育场地中,教育系统管理体育场地32 580个,占61.25%;场地面积4 993.03万m2,占72.04%。随着安徽省经济发展和办学条件的不断提升,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件逐步好转,为学生在校期间的体育活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力度不够、青少年学生所在社区体育场地短缺,是制约青少年学生参与校外体育活动的主要客观因素。对安徽省学校体育场馆在双休日、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情况进行调查,52.4%的学生所在学校不开放,20%的学生所在学校偶尔开放,只有27.6%的学生所在学校经常开放;对青少年学生所在社区体育场地设施情况进行调查,33.7%的学生认为严重不足,20.6%的学生认为短缺,28.8%的学生认为一般,仅有16.9%的学生认为比较充足或非常充足。
从调查结果和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对比分析来看,安徽省青少年学生参加校外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供给不足和学校场地占比全省场地较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方面学生离开自己学校后没有场地锻炼,另一方面学校拥有超过60%的体育场地面积,这种反差恰恰说明了安徽省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力度不够,无法满足青少年学生校外体育锻炼需求。
学校和社区是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竞赛与活动的主阵地,然而调查结果却不容乐观。根据青少年学生所在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情况调查结果显示,18.1%的学生所在学校没有举办过运动会,56.9%的学生所在学校每年举办1次运动会,16.4%的学生所在学校每年举办2次运动会,8.7%的学生所在学校每年举办2次以上;对安徽省青少年学生参加学校组织体育比赛状况进行调查,有38.1%的学生从未参加过,有37.3%的学生偶尔参加,只有24.6%的学生经常参加;影响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中,选择缺乏场地设施的占38.5%,没有兴趣的占31%,学习压力大的占27.5%,家长反对的占3%。
经访谈和查阅有关官网得知,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每年都会联合下发安徽省青少年体育比赛计划,安徽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组织年度体育竞赛,但受人力、物力及财力等因素限制而导致各项比赛组织规范性程度不高。此外,县级青少年体育竞赛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也影响了安徽省各级青少年体育竞赛的参与度。总体上,凡是财政拨款组织的省级和地市级青少年体育竞赛与活动,基本都是由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主办,各级学校和地市体育管理部门承办;区县级的体育竞赛以学校和体育管理部门承办为主,以各种体育协会和体育竞赛组织公司承办为辅。但由于人事编制的限制,各级比赛特别是省级比赛的组织压力较大,影响了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亟待增加承办主体。
当前,安徽省省级青少年体育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体育局共同管理,安徽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管理,安徽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管理。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安徽省市县级体育管理部门多数已经和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合并办公,青少年体育与学校体育管理也不再细分。本文以调查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培训状况推断政府供给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作用大小。在1 963名中小学生中,有38.8%的中小学生正在接受体育培训,且以小学生为主,初中生比例则较小,高中生的比例则更小,这与应试教育的压力程度有关;正在接受体育培训的青少年学生中,付费培训的学生占总数的93.4%,反映出政府提供的免费体育培训的数量明显不足,向青少年提供体育培训的机构以商业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专业协会为主,可以看出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在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政府发挥的作用较小。
2018年7月,在安徽省体育局指导下,安徽省青少年体育联盟正式成立,负责安徽省青少年体育竞赛与活动开展等任务;2018年8月,安徽省教育厅指导成立了安徽省校园足球协会,负责省级校园足球比赛和夏令营等活动;2020年原安徽省学校体育卫生协会将进行改革,成立安徽省学校体育协会,成立后的协会将对全省学校体育竞赛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承办省级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活动。经访谈得知,与安徽省青少年体育联盟、安徽省学校体育协会和安徽省校园足球协会相对应的市县级社会组织还没有成立。此外,根据《安徽省体育统计年鉴(2016)》数据,截至2016年年底,安徽省共有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97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74个,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2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6个,省级传统项目学校204个、国家级传统项目学校15个,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49个,与发达省市相比,安徽省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力度严重不足。[6]
受传统管理思维的限制,目前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组织管理体系中,政府、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共同参与青少年体育管理,其中政府是管理体系的主要部门但供给不足,由于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在数量上的不足和运营上的不专业,致使安徽省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乏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017年8月,安徽省体育局建立“安徽省青少年体育信息网”,网站设置了通知公告、新闻动态、赛事信息、青少年体育组织(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专栏,并不断更新相关信息,为全省青少年及青少年体育工作者提供了重要信息;安徽省教育厅在安徽教育网的基础教育专栏发布全省中小学生体育活动信息,但数量非常有限。目前,安徽省地市级体育部门还没有建设专门的青少年体育信息网站,而是在市体育局(或教育体育局等)网站通过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专栏推出青少年体育相关信息。虽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报刊上偶尔也会刊登省内青少年重大赛事和活动的开幕式信息等,但总体规模较小。此外,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在组织本级别的比赛或活动时,通常临时建立QQ群、微信群等发布赛事信息,而且在比赛或活动结束后就会解散,这类信息只有教练员、领队等可以分享且不具有连续性,由于不对外开放,青少年学生几乎无法获得该类信息。安徽省青少年体育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为省级平台建设力度不够,缺乏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生的体育信息服务,市县级没有专门网站负责青少年体育信息服务;现有信息服务不够全面,体育竞赛信息较多,青少年体育活动、体质监测、体育场地设施共享等方面信息较少;全省青少年体育信息服务建设没有统一的政策文件,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不明,不能大量和规范地向全省青少年学生提供体育信息服务,无法满足新时代青少年体育信息需求。
教育系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安徽省各级各类学校现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组织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安徽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指导和监督该项工作。然而,对青少年学生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进行调查,有19.3%的学生没有参加过测试;对学校建立健康档案情况的认知情况进行调查,没有建立档案的学生占27.8%,不知道此事的学生占49.3%。可以看出安徽省青少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亟待加强。
体育系统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情况。2015年,由安徽省体育局牵头,联合省教育厅、省民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农委、省总工会、省统计局9个部门,在省内16个地市开展了安徽省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共抽测44 475人,其中60~69岁老年人3 683人、20~59岁成年人21 977人、7~19岁儿童青少年(学生)11 673人、3~6岁幼儿7 142人,安徽省体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对该数据进行分析后于2016年1月正式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教育系统学校的学生体质测试在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下,各级各类学校都会按期上传体质测试数据,但从问卷调查结果看,存在少部分学校数据造假的现象,影响了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评价体系的建立。安徽省教育厅应组织多方力量加强督查,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惩罚措施;安徽省体育局牵头组织的国民体质监测样本抽取科学、测试过程严谨、数据分析专业,并及时发布检测报告,可以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安徽省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但时间跨度较长、受益面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质监测评价的社会价值。
准确定位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属性是推动改革的前提。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可归类为准公共服务、地方性公共服务、社会性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主要有:政府及各级青少年体育管理机构(公共部门),以体育专项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主的体育社会组织(社会部门),以社会办班为主要形式的青少年体育培训企业(私人部门)以及青少年居住地所在社区(社区)。[6]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政策文件都非常关注青少年学生的校内外体育活动。《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保证课程时间,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锻炼指导,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提出: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从国家相关政策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等综合来看,青少年的体育需求明显增多且多样。当前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内容滞后、组织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全等供给问题无法满足青少年学生对体育及美好生活的需求。因此,紧跟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步伐,结合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定位,对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供给侧进行改革,提高供给效率和质量,才能保障安徽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发达国家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完善青少年体育的法律保障,才能对政府、社会、市场等主体提供公共服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安徽省人民政府先后颁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但文件的执行效果并不佳,缺乏监督和问责制度。由安徽省体育局牵头起草的《安徽省青少年体育工作条例(草案)》仍处在立法程序中。
在供给侧改革理论和实践的指导下,安徽省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应加快进程并努力提高其实际可操作性,充分降低政策法规的执行成本,提高青少年体育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果。
一直以来,参与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各级政府部门几乎提供了绝大多数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但受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导致供给规模不大、供给质量不高。根据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各级政府部门应逐步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的审批环节,激活社会和市场主体参与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增加供给服务的渠道和数量。如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体育局及市县体育管理部门每年承担大量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或赛事的组织,是公共服务的直接生产者,但由于财政经费过多地集中在政府手中,因此无法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和供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需求侧的需求。
在供给侧改革理论的指引下,政府应进一步减少公权力直接生产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与产品,通过指导成立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各类青少年体育培训企业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服务水平,从而让政府成为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规则制定者和监管者,不再是公共服务的绝对生产者。
社会组织是供给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重要主体,社会组织自身的公益性和专业性决定了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对象的广泛性和专业性,在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是政府供给的重要补充力量。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应积极简化社会组织成立的审批手续,鼓励社会人士和单位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相应的体育社会组织,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安徽省教育厅指导成立的安徽省校园足球协会和即将成立的安徽省学校体育协会、安徽省青少年体育联盟都是安徽省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体育局应积极争取财政政策,建立政府财政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财政政策,让协会成为安徽省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主要生产者,从而增加政府向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的规模。同时,鼓励省级社会组织积极指导市县级成立相应的组织,最终形成稳定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供给体系和运行机制。
社区是青少年居住、生活和文化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其接受体育培训、参加体育竞赛和活动的重要区域,是青少年接受体育信息服务的重要场所,是其社会交往、社会融入和健康成长的重要场域。[7]伴随着国家大力实施教育“减负”的改革举措,青少年的休闲时间和空间必将进一步拓展,为此,要抓好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推动社区体育场地建设和社区所辖学校的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保障青少年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安徽省各级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持续下拨经费,支持社区青少年体育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社区在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功能,形成以社区为阵地增加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青少年体育是全民健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新时代赋予了我国青少年体育更多的内涵特征和实践路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必须加强供给侧改革,以满足青少年学生对多层次多样化高端化的体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