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敏敏,王精忠
(1.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天津 300350;2.山东警察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结构化研讨是国家行政学院借鉴国外先进培训方法,结合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研究开发的一种干部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近几年来,我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广泛推广应用这一新的培训方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山东警察学院等警察院校也积极推广应用,取得了明显效果。山东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7年以来在三年实践基础上,构建了二维多元结构化研讨网格模式,其基本思想是把一个复杂的教学模式操作过程进行网格化划分,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目的是把每个阶段对应处理的问题都控制在人们易理解和可处理的范围之内。其核心在于引导学员遵循设计好的流程步步深入,同时融入自主思考和借鉴思考,逐步开启厘清问题解决思路,实现培训中学员主体地位。二维多元结构化研讨网格模式是培训方式创新的成果,该模式的应用,使培训效果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与后疫情时代的难题下,如何实现“线上+线下”的组织形式拓展是结构化研讨面临的新课题。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公安民警培训是国家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广大公安民警素质,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几年,公安民警教育培训紧跟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大潮,在培训理念、内容、方式方法各个方面不断创新,其中,积极采用各种研讨式、体验式等新的教学方法,取得很好培训效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学院适时采用推广了结构化研讨这一培训教学方法。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出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首次提出:“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对开展运用研讨式教学方法予以了规定。[1]中共中央于2018年11月印发《2018年—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出,推动培训方式方法创新,是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应“根据培训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改进方式方法,开展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方法运用的示范培训”。[2]
我院公安民警培训认真贯彻中央干部教育培训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要求,近几年来,根据不同班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广泛采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组织教学。特别是在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培训班、全省市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和全省公安派出所所长培训班等重要班次中积极推广适用结构化研讨教学方法,紧跟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创新时代步伐,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和水平。
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民警培训对象的知识构成、理论水平、能力素质都与以往有较大提升,传授知识在培训中虽然还占有一定比重,但已经不再是主要方面了,而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越来越重要。单一的讲授法、满堂灌的教学方法过去尚不能在培训中全部使用,现在就更不能一味依赖了,必须采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才能奏效。学习特别是通过研讨进行对话式学习,是补充知识、解决某些认知困局的有效路径。[3]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在《自由论》中提到:一个人能够对某个问题有所认知的唯一办法,是倾听不同的人对这个问题所提出的不同意见,了解具有不同思维特点的人是如何使用不同的方法来探究这个问题的。[4]研讨更符合成人学习习惯,在民警培训中引入结构化研讨有助于创新学员思维方式,有助于调动学员参与教学,有助于提高交流研讨效果,促进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切实提升培训教学质量。
通过研讨教学,有助于学员对所学理念、知识等进行消化,加深理解,变成自己的东西;有助于学员交流各自工作的所做、所见、所思,从而达到开阔眼界,拓展思路,强化培训的效果;有助于学员进行个人反思和吸纳别人经验和做法,形成新的工作思路、对策、办法等。所以,结构化研讨等研讨式教学方法是公安民警培训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结构化研讨教学,能够突破传统培训模式中以培训者为主体的培训状态,打破了以往由培训者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培训思维,将培训所传达的先进的教育理念与科学的教学方法内化于教师自身,形成教师的专业知识和反思性的教育智慧,为教师提高专业技能提供了机会。[5]无论对于教师还是学员,不仅意味着一般认知中物理的“在场参与”,更指心智的“在场参与”,重在观念的变革。
激发学习动力和兴趣是提升成人培训效果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前提条件。结构化研讨更加强化问题导向,让学员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学习,更符合成人教育培训的特点。结构化研讨以学员为主体,将课堂归还学员,充分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参与度,主动自觉地融入课堂,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催化师是结构化研讨的灵魂。催化师不同于传统的培训师与咨询师。他不是指导者,也不是方案提供者;他是倾听者,是思考的引导者,是不良互动方式的干预者。[6]伊恩·麦吉尔和利兹·贝蒂在《行动学习法》中认为,催化师“主要目的是能够使每一个小组成员承担起责任,明确他们的问题并采取行动克服难题和抓住解决问题的机会。”[7]一次结构化研讨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催化师的水平。一个成功的催化师,不仅要熟练把握结构化研讨的各环节、程序和基本要求,还要有良好的情绪调节能力、出色的观察能力、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系统的思维能力,具备一定的心理学、公共管理学基础。因此,开展结构化研讨,首先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催化师队伍。
2017年,山东警察学院创新引入了结构化研讨的培训教学方法,专门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对我院教职工进行了催化师培训,经过考核和双向选择,形成了22人的催化师团队。团队成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 山东警察学院催化师信息表
学院结构化研讨团队中催化师人员构成从性别上看男女比例相对均衡;年龄覆盖老、中、青,职称都在中高级,教育工作年限均在12年以上,均呈现正态分布。好的催化师培养不易,合理的人员构成可以充分发挥年富力强的骨干作用和传帮带的榜样作用,合格的催化师必须通过学习和训练实现从传统教师向现代化培训师的转变。提高一线挂职经历的催化师比例有助于提升结构化研讨效果。
经过精心挑选、专业培训和多班次实际操作的锻炼和培养,我院公安民警培训结构化研讨催化师队伍呈现以下特色:第一,知识结构合理,具备胜任催化师的综合素质。我们在挑选催化师时,不仅注重公安专业课教师选拔,而且注意在政治理论、法律、心理学等课程教师中选拔。催化师队伍不仅年龄、职称、从事教学工作年限等构成要素合理,而且具备胜任催化师的综合素质。第二,90%有公安实践实战经历,把握研讨主题及控场能力较强。大多数教师都有到基层公安机关挂职、调研、送教、带学生实习等经历,熟悉公安工作,了解基层情况,理解学员需求,很快就能切入研讨,融入氛围,充分发挥作用。第三,催化师专业水平高,研讨效果好。由于进行了科学专业的培训,学院催化师队伍教师熟练掌握了结构化研讨的规则、流程,并能指导学员熟练运用各种学习工具进行研讨,特别是能激发学员对观点进行深入挖掘,对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对原因进行本质分析,对建议进行可操作性细化,大大提升了结构化研讨的实际效果。
教学整体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是结构化研讨成功的首要条件。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既有独立的内容又必须相互衔接,贯穿其中的有时间、有人、有目标、有工具、有规则相互对应。既有“点”的具体又有“线”的连贯,更有“面”的整体呈现。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设计和合理性规划,改变过去单一培训内容杂乱无章的堆积现象,从而使各个模块之间有必然和内在的联系,缺一不可,相得益彰。
结构化研讨最主要特征就是“结构化”,主要表现在参与人员结构化、流程操作结构化和内容成果结构化。本模式以人员分工建立角色第一维度,以事态发展进度建立时间第二维度,将时间、角色、流程、成果四大关键因素形成结构化对应,最终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二维多元结构化研讨网格模式。该模式中流程进展可视化,角色分工可视化,成果考核可视化,元素对应可视化,点—线—面的网格结构最大程度保证了结构化研讨的可操作性、可控性以及问题可追溯性。
图1 二维多元结构化研讨网格模式
1.培训前阶段。这一阶段目标任务是确定研讨专题方向,学员提前准备材料。结构化研讨列举、推选的专题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结合度较高的难点、焦点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点、焦点问题,是目前形势下有可能改进改善的焦点、难点问题。学员研讨的主题,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提供“愿景主题”,主题选择权完全在学员,研讨前对主题不做任何设定,只宽泛规定对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重点、难点以及当下热点问题进行研讨;二是提供“成品主题”,在研讨前研讨主题已经有了具体而确定的安排,主题选择权完全在主办方/组织方;三是提供“半成品主题”,在研讨前提供一个大的主题方向,再在研讨过程中由学员通过头脑风暴法和团队列名法确定一个具体主题,后续研讨主题的确定由主办方/组织方和学员共同完成。以上三种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基本上可以适用于不同班次。学院结构化研讨采用的是第三种方式。
(1)组织中心:按照特定培训对象和培训任务组织调研,前期调研方式有两种:一是问卷调查,通过主办方将问卷发放至拟参加培训的学员并回收;二是直接对培训班主办方进行访谈听取主办方的意见。实践中两种形式有时择其一,有时两者并行。两者并行的好处显而易见可以同时兼顾组织要求和学员个人需求。催化师这一阶段参与调查问卷的设计收集整理工作和主办方访谈工作。有助于对结构化研讨主题信息的全面了解和把握。拟参加培训学员接受问卷调查并及时提交,有助于唤起学员问题意识,提前思考。
(2)组织中心组织催化师集中备课,需提供培训班基本信息和调研整理后的研讨主题信息;设计结构化研讨流程环节。结构化研讨是一个精心设计和控制的过程。每个细节要充分考虑到学员需求、学员感受、场地条件、进程控制、氛围营造、时间精力分配,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的处理。催化师参加集中备课,了解培训班基本信息,从研讨主题中综合考虑确定一个大的主题方向。组织中心通过主办方将最终确定的研讨主题方向通知拟参加培训学员,布置材料准备任务,同时发放《结构化研讨方案》。拟培训学员通过《结构化研讨方案》对研讨步骤环节和各种研讨主要工具提前了解、有助于培训时更好地把握结构化研讨这种新的学习方法;同时需携带备好的材料参训。
2.培训中的阶段。这一阶段是结构化研讨的主体阶段,目标任务是形成研讨主题的汇报材料。该阶段以学员为主体,催化师主导,组织中心人员统筹保障。分为整、分、合三个过程。首先开篇通过集中讲授的形式进行。讲授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结构化研讨是什么?特点是什么?它和大家所熟悉的一般的研讨方式有什么区别?第二部分:结构化研讨所用的研讨工具主要有哪些?怎么用?第三部分:结构化研讨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通过集中讲解,使全体学员对结构化研讨这个新的方式有一个综合的认识和把握。分组研讨和集中汇报阶段共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聚焦问题,确定研讨题目:研讨题目导入——介绍研讨规则——围绕主题思考发言——聚焦重点问题——推选研讨题目;二是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介绍研讨规则——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优化对策——形成小组发言稿;三是集体汇报,成果展示:介绍汇报规则——确定发言次序——大会交流——综合评判——形成书面报告。
3.培训后阶段。这个阶段是结构化研讨主体流程结束之后的阶段,也是成果沉淀和呈现阶段,目标任务是形成研讨汇编,进而促成后续延展应用。主要表现在议题完善、咨政建议、成果使用三个层级。(1)该阶段教师和各组学员应及时对每场结构化研讨成果的反馈进行总结、评价与整理,形成研讨成果汇总材料,让成果得以保留。(2)反馈给主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研讨成果的资政参考和实践指导作用。(3)保持追踪研究,要求学员带着任务学,并将研讨成果应用于实践,将结构化研讨向公安实战一线延伸应用。
2017年学院承担了5个班次派出所所长培训班结构化研讨任务,下面是第五期“当前基层派出所工作面临的压力和负担及解决思路与对策”专题结构化研讨中阶段实施及成果。
第一阶段通过交流讨论,聚焦问题,确定本组选出的研讨题目。针对“当前基层派出所工作面临的压力和负担及解决思路与对策”专题方向,10组人员共提出312个问题,平均31.2个问题/组。问题如下:民警接处警压力大,出警焦虑,执法环境恶劣(33个);非警务活动太多(25个);派出所任务繁多,不堪重负(23个);基层民警待遇差(21个);考核太多(20个);维稳压力大(17个);警力不足(17个);民警积极性不高(15个);经费不足(14个);职责定位不清(13个);民警执法水平有待提高(11个);警用装备差(11个);辅警管理不规范(11个);队伍老化严重(9个);公共安全管理压力大(9个);领导担当不够(7个);实战培训少(7个);内部机制不畅(7个);会议太多(6个);重点人员管控难(6个);信息平台权限过于集中等(6个);满意度测评不合理(5个);执法受当地党委政府影响大(5个);上级要加大对派出所工作支持力度(4个);社区民警素质问题(4个);权责一致的问题(3个);创新的问题(3个)。经过各组团队列名,根据各组排名前三的问题确定各组研讨题目。呼声最高,问题最集中的三个题目分别是:警力不足;考核过多;人、财、物保障不完善。
第二阶段针对研讨题目,通过现象描述,分析原因,最终提出对策。
1.问题表现如下:(1)编制少;(2)警力配置不合理;(3)人员素质不高;(4)执法规范化要求太高;(5)基层的政治经济待遇低,没有吸引力;(6)非警务活动多,非必要警情多;(7)领导倾斜基层决心不足,措施不落实;(8)任务指标过高、过重;(9)基层治保组织瘫痪,公安机关单打独斗;(10)民警压力大,积极性差;(10)入警门槛高,民警待遇低;(11)社会矛盾多,工作任务重;(12)市、县局领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全面。
2.鱼骨图归类分析:第一,经费保障不足,未向基层倾斜;第二,非警务活动过多,非必要警情多;第三,上级政策执行不到位;第四,体制机制不完善;第五,社会矛盾激增,利益诉求群体增多;第六,基层民警素质有待提高。
3.对策建议:(1)领导机关提高政策执行力的对策。首先,建议省厅领导加大对市、县局领导执行警力下沉政策的督导力度及问责力度;其次,市、县局领导要多下基层调研,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倾听基层民警真实呼声;最后,建议各级公安机关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基层派出所所长、民警意见。(2)减少非警务活动的对策。首先,明确110接警范围,非警务警情及时引流至有关部门;其次,落实省厅新的考核机制,科学规范考核;最后,各级党委政府出台联动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3)完善体制机制的对策。首先,建议省厅向省政府争取增加公安编制;其次,建议省厅落实公安部关于基层派出所警力配备规定;最后,减少市、县两级对基层派出所的考核。(4)增加经费保障的对策。首先,干警的经费保障要拨付到位;其次,辅警的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第三,维稳经费保障到位;最后,加班费的保障问题。
1.问题表现如下:(1)基础考核太繁琐,考核项目过多、过乱;(2)上级单位转嫁工作量,给基层加压;(3)过度依赖考核指标作为奖惩标准;(4)领导决策能力有待提高;(5)领导面子工程,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只考虑显绩,不顾潜绩;(6)考核目的不明确,职责分工不明确,派出所定位不准杂活太多;(7)考核与实际工作脱节,为考核而工作,又空又虚;(8)考核与基层民警提拔奖励挂钩不到位;(9)偏离上级机关考核本意,压力传导,基层有阻力;(10)考核同排名挂钩,个别弄虚作假;(11)基层警力不足,被动应付多;(12)多头考核,业务部门考核派出所多,实际工作少。
2.鱼骨图归类分析:主要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体制机制的问题;第二,顶层设计不合理;第三,考核结果应用有待改进;第四,错误的政绩观。
3.对策建议:(1)上级机关深入基层调研,准确定位,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方案;(2)提升领导科学决策能力;(3)明确派出所定位,派出所应以基层基础工作为主,考核要有侧重点;(4)调研要深入一线,真正体验基层工作实际所难、所需、所求;(5)各警种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各项任务指标;(6)制定相对稳定的切实可行的规范化的操作流程;(7)尝试建立反考核机制,基层可以制约业务部门和考核下达单位;(8)考核单位要率先带头干,发挥表率带头作用;(9)考核指标制定后,应由专门部门考核,不应各业务单位各自考核;(10)坚决贯彻省厅给基层减压减负的要求,要建立贯彻监督机制;(11)强化考核结果合理运用;(12)考核应因地制宜,考虑到所与所的差别。
1.问题表现如下:(1)人员少,岗位配置不合理;(2)机关民警下基层落实不到位;(3)机关与基层民警岗位交流少;(4)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量大,机关民警不愿来;(5)缺乏激励机制和轮岗交流机制;(6)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派出所经费保障不到位;(7)职级调整和岗位调整,体现不出派出所的工作量;(8)经费没有列入预算;(9)顶层设计不完善,政策不落实;(10)领导慢作为,缺乏刚性机制;(11)吃杂粮导致财务保障不力;(12)没有把基层放到应有的重要位置上;(14)经费保障随意性大;(15)经费来源不明确;(16)经费保障受地方经济条件限制;(17)设施装备维护没有保障;(18)基层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与付出不成比例;(19)大锅饭式的管理体制,导致基层警力不足;(20)职责不清,考核过多,民警压力大,危险性大,导致民警不愿来;(21)基层对上级机关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缺乏监督;(22)上级安排任务,缺乏精细化指导;(23)组织部门对民警的招录和职级重视不够。
2.鱼骨图归类分析:主要分为四个方面:第一,顶层设计落实不到位;第二,上级机关不重视;第三,待遇与付出不成比例;第四,工作考核机制不科学。
3.对策建议:首先针对“顶层设计落实不到位”提出了8点建议:(1)按辖区人口万分之四的比例配置民警;(2)制定监督机制,落实40%的民警配置;(3)把基层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制定保障机制;(4)有别于其他公务员,完善人民警察管理体制;(5)袭警罪入刑,保障民警执法权益;(6)提升派出所的职级;(7)进一步完善基层民警和机关民警的交流机制;(8)领导机关建立专门的业务调研部门,及时完善顶层设计。针对“上级机关不够重视”提出了3点建议:(1)经费纳入政府预算;(2)按派出所民警人数拨付经费;(3)经费由县区级政府统筹拨付。针对“待遇与付出不成比例”提出了8点建议:(1)政策向基层倾斜,落实到位;(2)机关民警尽可能承担巡逻执勤等日常勤务,减轻基层负担;(3)取消普惠制的加班费发放;(4)严格落实减负规定,建立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5)派出所民警优先提拔、优先晋级;(6)建立派出所掌控的专项奖励机制;(7)提高民警经济待遇,高于机关;(8)未在派出所工作,不提拔。针对“工作考核机制不合理”提出了4点建议:(1)设计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2)取消派出所所有关于打击性的考核指标,回归主业;(3)取消各业务部门对派出所的业务考核排名;(4)统一对派出所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2017年以来,学院干训部已为6个重点班次1 087位学员开展了结构化研讨,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改善和提升,二维多元的结构化研讨网格模式成为学院不可替代的品牌教学模式,是学院在职民警培训方式创新的重要内容。笔者所在的干训部一直承担学院培训结构化研讨项目组织者的角色,三年来通过问卷调查、学员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对重点班次开展结构化研讨培训模式的实用性与整体有效性进行了调研。调查问卷共发放50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82份,部分主要调查数据如表2所示:
表2 “在职民警结构化研讨培训模式的有效性”问卷部分调查结果
表2的数据表明,参训学员对结构化研讨教学的整体满意度和从培训中取得收获的满意度高达90%;对开展结构化研讨的教学理念、形式、催化师队伍、管理团队的服务等方面也得到极高的认可度。但在“教学设备与工具”这一方面,有超过25%的培训学员表示有待于改进,笔者认为一方面是受培训场地实际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因为白纸手写的传统形式速度过慢而影响了效率。通过对问卷中开放题的分析以及对学员访谈发现培训学员的建议和意见主要集中在“分析工具的学习与使用”以及“催化师的作用发挥”与“培训后的支持服务”等方面。例如,部分培训学员提议提前就研讨中使用的“头脑风暴法”“鱼骨图法”“四副眼镜法”“SMART原则”等团队学习和团队决策方法进行专门学习,以便研讨中更好地掌握和使用;还有部分学员提出建立与各小组的成果汇报相关联的激励机制,以便有效实现培训迁移的激励;部分学员在催化师的引导作用上提出了更高的预期,期待在催化师帮助下尽快在研讨中实现沉浸式学习;希望建立指导平台,学员希望将结构化研讨的形式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得到及时和必要的指导。
“互联网+”时代驱动着教育领域发生重大变革,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打破了教育内容、方法、模式之间的藩篱,促成了三者之间的交互式发展。[8]结构化研讨操作过程中理论和实践天然结合,在发挥在职民警学习的主体性和主动性方面有着传统教学模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大力推广智慧训练,推动信息技术与训练工作的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手机APP、人工智能、移动警务终端、互联网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加强教育训练网络学院建设等,已成为时代对公安民警培训的普遍要求。因此,不仅白纸、白板、马克笔的传统线下模式需要进行线上工具的转变,而且结构化研讨前期调研、中期催化师主导作用以及后期成果呈现如何借助信息化手段,二维多元的结构化研讨网格模式如何在虚拟平台上实现组织形式和操作方法的拓展,是结构化研讨下一步特别是疫情期间干部培训面临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