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家进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山东威海 264504)
结合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法律定义,该文认为高校突发事件指的是: 发生在高校内或以高校师生为主体的,对学校、师生可能造成或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安全事故、 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
国内部分高校危机意识淡薄, 思想上不重视该项工作, 不重视培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处置经验的专职人员,也缺乏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没有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或不配备专业人员, 出现突发事件一般由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思想政治辅导员代为行使突发事件管理职权。 极易导致应急事件处置权责不明、权力缺位、错位,严重影响高校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
应急管理信息由教师、学生及管理人员分散掌握,没有专门的信息机构和体系负责收集、管理这些信息,缺乏科学完备的信息搜集、监测、预报体系,致使各类信息处于混乱状态, 真假信息混杂。 由于信息严重滞后,也缺乏相关问题处置的经验和预警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常常只能被动应对,不能做到事前主动监控预防。
国家对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明显滞后,国家应完善立法,将该项工作引到法律的框架内,以此来规范该事务的管理和应对。否则将导致突发事件管理缺乏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不及时,管理人员思想松懈、无应对之法、沟通不畅。
目前,多数高校制定应急预案时,还存在注重突发事业发生后的组织指挥和尽快解决, 轻视事前的相关保障及过程监督问题,部分高校受办学经费影响,后勤保障经费不足,缺乏应急管理专项经费,从而导致后勤服务设施建设落后,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投身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热情不高,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要举措无法实施。长期以来,多数高校在应急事件管理过程中问题重重,缺乏专门应急管理人员及设备,专业技术培训不到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较差,应急管理组织架构不健全,没有成立专门应急警报工作力量,长期忽视应急报警系统建设,无法形成科学预警机制。
国外于20 世纪60年代已经开始了对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历经大半个世纪的发展,校园突发事件管理逐步体系化、系统化,其中美国、日本的研究成果较为成熟。 我国的相关研究则在“非典事件”后才被予以重视。该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总结研究域外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 以期对我国高校突发应急事件管理系统的建构提供借鉴。
美国校园一直存在多种毒瘤,如种族歧视、过度自由主义、滥用枪支、毒品问题等层出不穷,这些情况致使校园危机事件时有发生。 也增加了美国校园的危机产生概率。 美国将所有大学全部纳入公共危机管理重点监控区域, 各大学的危机管理纳入国家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特别是“9·11”事件之后,美国政府建立了一个十分成熟和完备的系统, 可以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预警; 也可以在事件发展后进行最有力的缓解和最有效地应对; 他们还对校园突发事件应对给出了详尽指导:体系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挽救生命高于一切。在突发事件出现时可能存在多种损害, 这时应不遗余力地开展对人的救援; 在体系制定过程中应突出预案的可操作性、客观实际性,紧密结合院校实际情况;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其详细了解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的具体细节, 并对熟悉全校的周围环境、所有建筑物、撤离路线等;要求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保持各部门的合作畅通,保持学校与家长、媒体、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日本具有极强的危机管理意识, 针对屡有发生的日本校园危机事件,日本政府制定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应对此类事件, 并尽最大努力杜绝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日本政府将校园突发事件中预警方案、应对策略、机构设置、善后措施、保障服务等主要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文部科学省”是日本高校的主管部门,他直接参与建立高校危机预警机制、 指导实施高校危机管理流程。
对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美国、日本两国的经验非常先进可以为我国高校提供一些可借鉴的经验。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尚待完善, 因而应该学习和借鉴他地成熟的经验和体系,但是也应该看到美日两国在该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并尽可能规避,这有利于我国高校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一项复杂工程, 需要从整体上谋篇构局,系统建构。在实践中,美、日两国都发展出涵盖预警、 处置及恢复机制在内完备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在整个应急管理系统发展过程中,美国依托高效的管理中枢指挥体系、 健全的预警和缓解机制、快速的反应机制、科学的应对技能培训体系、有效地沟通体系,实现科学预防、迅速应对和有效解除危机,并及时善后和恢复。日本为应对校园突发性危机事件,以立法方式,将危机领导组织体系、应对训练体系、预防教育体系、信息监视体系等关键要素制度化,构成综合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 在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应当建立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在政府和学校两个层面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 并明确机构功能及职责,作为统筹负责危机管理的核心组织。 健全高校校园危机事件管理法律法规系统, 为高校危机处理提供指引和保障。
美日两国在校园危机管理问题上,都把“积极缓解和预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他们格外重视突发事件预警缓解机制建设, 美国政府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包含危机预防、校园环境审查、学生心理干预、校园警察监控、社会民众危机教育等内容的校园预警系统;日本的预警系统也较为完善,该系统包含全民危机教育、紧急避险自救技能训练、危机信息监视、防灾体验及训练等子系统。通过广泛走访、密集检查、全面布控,彻底消除可能引发高校突发事件的隐患、风险,并提前逐个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办法和解决策略,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符合该校实际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式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
高校突发事件难预测,影响坏,因此各高校都应重视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采取积极手段予以应对。美国着力构建包括危机反应中心、紧急救援、理性处置、信息公布等体系在内的应急处置系统;日本在日常工作中加入了应对危机事件的培训。在校园内,各高校制定了相关制度,长期进行相关事务的应对训练,并要求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全部参与。 由于日本高等教育受教育人数比例高, 这一训练使日本全体国民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具有更强的能力。 这也为我国应对突发事件开拓了新的思路。 我国应急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综合治理联动系统。 建立政府、社会、学校、社区、家长、学生、媒体等联动机制,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系统, 由政府统一协调指导,发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防治校园危机,维护校园安全。
(2)建构校园突发事件应变处理能力培训系统。在美国,联邦政府专门建有紧急事件管理学院,各州政府或各类学校也建有类似的培训基地, 并设有专门的培训课程;日本由教育系统印发的危机应对手册,内容实用、针对性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及时恰当地进行教育。
(3)建立危机信息公开制度。美国高校严格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需要持续保持与媒体互通消息, 并作为工作人员对政府学校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全部参与, 以确保在新闻发言人处民众能够得到具有及时、可信、权威的消息。日本各学校也很重视信息公开。 还规定了需公开的信息、 学校在事件中的态度立场、要保护师生及当事人隐私权、答记者提问的具体要求等。
为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重塑学校形象,事件后的恢复也非常重要。 很多国家在此方面都有很好地先例。美国高校对此着力于两个方面,一是对危机事件的评价与估量,二是事件后续的恢复重建。并对于师生员工心理健康进行辅导和干预, 力求最大限度弥补心灵创伤,重新回归正常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生活。日本也建有类似的制度。
在我国,高校必须建立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要及时、准确的通报事件发展状况,充分利用报刊、官方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事件真相及事件发展状况,防止不法分子散布虚假言论混淆视听,造成二次伤害。也应尽量避免广大群众对于事件的不必要的恐慌。 学校方面也要在事后对事件影响与后果进行客观评估,发现自身问题,消减不良影响。在反思中理清事件产生原因。 对自身在事件应对和处置过程中的方法进行经验总结。 尤其应重视对事件受害者、亲历者的心理疏导,并采取积极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 最大限度弥补师生心理创伤,恢复正常校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