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呼兰地区土地开垦及其影响

2020-01-01 10:53王辛玉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0年18期
关键词:呼兰旗人清政府

王辛玉

(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四平 136000)

东北作为边疆地区、多民族聚居地,毗邻俄罗斯和朝鲜,处于重要的战略位置;东北又是满族发祥地,深受清政府重视,满族大举入关后,长期对其进行封禁,致使东北人烟稀少。

自清军入关,封禁政策便是清廷统治总体战略布局重要的一部分,时间长达两百年,主要针对汉人,禁止其在东北定居进行垦荒以及开采东北特产。顺治十年(1653)颁布《辽东招民授官条例》,在康熙六年(1667)被废,乾隆五年(1740年)再次封禁,因清政府试图留存满洲发源地不被外族人占有,保持“满洲之本习”及满族的特殊经济利益,以防参山、围场、旗地、官荒、牧场等地利益,因此严格执行条例,后又因清统治者日渐腐败,外部侵略,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呼兰地区逐步开禁,本文主要利用《呼兰府志》、《黑龙江外记》的基础上,对于呼兰地区的土地开发情况及其影响进行探究。

1 呼兰地区土地开发过程和规模的扩大

《黑龙江外纪》中说道:“呼兰以河得名,又号霍伦,在齐齐哈尔东南八百四十里,毗连吉林,万山雄峻,间亦产参,初拨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兵践更巡徼,其土沃屡丰,诸城不及。”[2]呼兰以呼兰河闻名,最开始的呼兰即是出自满语,意为“烟囱”,位于黑龙江地区。“呼兰辖境,四周一千五百余力里,距边较远,号位腹地,与吉林省属境仅隔松花一江,东面多山,余皆平原极望,土脉膏腴,长河支港,足资灌溉。”[1]呼兰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是一片地质优越,水流充足,山川茂密的地区,有着良好的地貌的土地。由于呼兰特产丰富,盛产人参,所以在清初的时候就被统治者设为禁区,不许民人随便踏入,遂即使拥有大面积肥沃的土地,却未真正开发,经济文化发展也略显萧条。

雍正九年,呼兰设卡8处,最初的时候从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三城拨派官兵驻守,以稽查偷盗之人。虽清政府对呼兰实行长期的禁封,但仍有大批受灾民人从海上或陆地进入辽东,偷盗参珠日益严重,为了维护清政府利益,遂在雍正十一年(1731年)依照御前侍卫叶珠的请求,在呼兰地区开始派驻官兵,开垦荒地,一是可以缓解东北边境的军垧问题,二可以更好的防止民人的随意偷盗参珠,对于呼兰来说,这片土地得到了首次的开垦。由于呼兰的地形十分优越,土地肥沃,在次年,也就是雍正十二年(1734年)黑龙江将军卓尔海上奏,建议呼兰地区开始增设官庄,囤积粮谷,至乾隆二年(1737年)呼兰增设官庄四十座,后在乾隆六年(1741年)、乾隆八年(1743)年、乾隆十一年(1746年)、道光十六年(1836年)共增设官庄三十座,呼兰的土地开发正式也因为官庄兴运起来。

随着官庄的兴起,呼兰大量肥沃的土地被开发,但是封禁政策仍然持续,但已经阻止不了民人纷纷涌入这片待开发的肥沃地区。“直隶、山东游民,多出关谋食,呼兰旗营官庄利其工勤值贱,收为贷佣,浸假私以地售之,岁课其租。该营官苦于伺察,略予规利,亦遂不加诘禁。”[3]大量闲散民人的涌入,尤其是山东、直隶,即使严加看管,但也无济于事,“咸丰、同治之间,民屯大起,直隶、山东游民流徒关外者,趋之如鹜。”[1]关于呼兰土地的封禁和驰禁,地方官员几次上奏表明招民开垦的种种好处,但是清统治者因恐珠、参、屯、防务有碍,依然采取禁封的态度,为此也一度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咸丰四年,将军奕格议办招垦,七年,御史吴炜有驰禁官荒之奏,邻省居民闻风趋至,旗丁遂将哨道内外并城之远近公中闲荒,争先圈占,收取私租。”[3]由于开垦消息的传播,大量民人开始对这片肥沃的土地产生向往,前往私垦。在咸丰九年(1859年)黑龙江将军特普钦查出官屯附近私垦地已经高达八千余垧。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咸丰十年(1860年)黑龙江将军特普钦提议招垦呼兰闲荒,杜绝流民私垦,亦可加强边防,随即清政府同意这一提议,开始了正式的官招民垦。据《呼兰府志》记载,咸丰十年(1860年)旗地垦地面积为4500垧,旗招民垦为23000垧,共计27500垧,这时旗人手里的土地明显少于民人所耕的土地,随即呼兰地区的土地开始了迅速发展的时期。直到同治七年(1869年)德英奏请将呼兰地区未经招放的各地暂行停放,在同治八年(1870年)呼兰地区重新封禁。

至咸丰十年(1860年)前招垦大部分都在呼兰的巴彦、木兰以及绥化一带,且只有一些旗、屯、站地、旗户私自招民开垦等一些地方得到开发,通肯、克音地势偏远,始终都处于大量禁封的状态。在光绪6年(1880年)先后都有御史英俊和内阁学士尚贤提议开禁通肯,但都以有碍边围、害多弊重等理由反对。光绪十五年(1889年)时依克唐阿奏请“又谕、前据依克唐阿奏、遵筹通肯封荒开禁招恳。开禁招垦。有利无弊。”[4]光绪十五年(1889年)御使杨晨又提出“近年以来,叠据中外臣工,奏请招民认垦,均未允行,诚以该处荒地,一经开垦,势必将牧猎之场,渐行侵占,旗丁生计日蹙,流弊不可胜言。”[4]有恐旗务拒绝。光绪二十一年(1895)因甲午战争的失败,黑龙江将军增琪上奏:“黑龙江东南一带,膏腴千里实多宜稼之区,前将军恭镗,依克唐阿屡请开垦因恐炮旗子生计未经议准今该护将军复举通肯克音汤旺河,观音山四处,奏请钦派文职大员前往勘办开垦。”[4]甲午战争之后,为了缓解边疆危机,呼兰开垦一事随后允准,至此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通肯等地区才全部放垦完成。

在呼兰的土地开发期间,随着民人的流入和土地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中土地的开发模式也在不断的变化,从旗人角度来看分为旗丁屯垦、旗户代垦备移京旗地方以及京旗回屯,随着道光朝以后,京旗的生计处境越来越艰难,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清政府决定选择有力的旗户对于土地进行代垦。而京旗回屯也是清政府为旗人谋求利益的一种形式,“清代自乾隆朝起经嘉庆朝、道光朝直到光绪朝,八旗生计问题日益严重,清政府采取了京旗回屯政策,即将居住于京畿一带的闲散旗人移往今天黑龙江哈尔滨市的阿城区与呼兰区、双城区、五常市拉林镇从事农垦活动。”[5]随着太平军、鸦片战争等危机,清政府仍旧不愿意失去掌控旗人的权力,京旗回屯成为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但是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从民人角度上来看则是官荒招民垦种、以及旗户私招民垦等,直至呼兰境内的土地得到全面的开发。

2 土地开发引发的一系列影响与问题

对于呼兰土地的开而禁,禁而开,朝廷一直都保持着两种不同的立场。随着民人大量流入,恐参、珠、防有碍的目的已不单纯,土地开垦已是必然。呼兰地区土地大量开发,为当地也带来了不少的变化,其中:

2.1 土地由国有逐渐变为私有制

在清政府统治期间,黑龙江地区的土地一直都是国有土地的状态,呼兰地区最开始开发也是为了八旗兵丁的生计问题,在呼兰几次开、禁时期,出现了多种的开垦模式,官招民垦是呼兰土地开发的最主要的一种方式,虽然清政府严禁外来民户私垦,但是因旗户私招民垦若被查出,只是将私垦地亩归公升科了事,管理机制并不严格,所以不少的旗户选择收取私租或者进行不同形式的土地买卖。私招民垦也随之诞生。

咸丰十年(1860年)查报私垦地八千余垧,农民两千五百余名。同治元年(1862年)在大荒沟等处,续行先后查出统共私招民户四千一百余名,新陈私垦地一万五千余垧。[3]面对着大量土地被民人私垦,以及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兵丁困苦,缺乏兵饷、粮饷的情况下,满足旗人的利益的私心已不现实。大量的私垦土地被查出,代表着土地的流向慢慢指向了民人。即使京旗回屯也是草草了事,清代的京旗回屯虽然每次都计划的甚是周密,但在具体执行时却往往不能尽如人意。移驻的人数一次比一次少,这同清朝国家实力的盛衰一致。[6]佃户为旗户代垦仍没有阻止土地私有化的进程,《清实录光绪朝实录》有所记载:“克音、汤旺河、观音山三处,无论旗丁民户,均准一律备交荒价,领地纳租各节。”[4]旗人和民人的地位日趋相近,民人的合法地位也被承认。随着被查出的土地逐渐升科,旗人手里能支配的土地越来越少,旗人和民人、民人和民人、旗人和旗人之间的土地买卖也屡见不鲜,土地也渐渐流入民人手中,呼兰地区土地私有制的产生,也为了黑龙江其他地区有了效仿之由。

2.2 接济各省粮饷,解决兵饷困难

关于早期呼兰曾有资料记载:“布特哈呼兰亦无城郭,不过廨舍一区,宛如山僻村落。”[2]虽然有着极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但是整体还未开发,呼兰地区整体依然处于原始村落状态。《呼兰府志》曾描述:“呼兰位于黑龙江省之东荒,厥土黑坟,有松花江呼兰河两巨川为之灌溉,天然农产蕃植之区也。然材木之茂,矿产之富,羽毛齿革之饶,咸不让于他行省。”[3]可见呼兰开采价值极高。随着官庄的设立呼兰开始不断地飞速发展,“呼兰仓储最裕,余城额尝不足,积欠动十万石,遇水旱依呼兰接济。”[2]“乾隆以后,由呼兰运粮一、二十万石或数万石,饷齐齐哈尔、黑龙江、墨尔根三城,岁以为常。”[3]由此看出,呼兰频繁接济其他省粮饷已不稀奇。

自咸丰、同治以来,黑龙江边境动荡不安,咸丰后征调次数就有二十起,征调兵丁人数近一千人[3],中俄矛盾激化,境内匪乱不断,造成了大量的调集兵丁,而呼兰拥有大量的屯粮,也缓解了兵饷的压力。“呼兰垦务大兴,岁有大小地租,呼兰城官兵俸饷,改由岁组拨指,每银一两着东钱二吊五百文,著为定制。”[3]“迨道咸以后,冠贼内讧,腹地各行省自顾不遑,边吏虽累疏请饷,而拨解难期,迫不得已,乃有呼兰开荒之请。”[3]由此可见,呼兰的大片土地开发和征租,无疑是缓解了兵饷的压力,人口的激烈增长,也为御俄提供了人力物力,极大的安定了边疆地区。

2.3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

在呼兰地区早期的时候,大量的丰富物产并没有被开发,而丰收所获也全凭上天,《呼兰府志》中曾提到:“案呼兰各属,以农产丰富号称于时,然人力未尽也。无沟洫,无堤防,无阡陌,有耕无耘,有苗不粪,水旱丰歉,一听诸天。”[3]随后大量土地的开发,带动着经济的蓬勃发展,人口的剧烈增长也为了各种农业手工业的兴起做了保障,加之呼兰与俄国临近,也促进了当地中俄贸易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各项税收自然也成为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农产品加工业的迅速发展,使得呼兰百业俱兴,大量的烧锅、油坊开始出现,不仅改变了当地的经济状况,甚至还远销外国。由于东北地区的冬季昼短夜长、气候也是十分的寒冷,所以早期烧锅的出现最初也起到了一些御寒作用,农村也随之出现了一些豆油、豆腐一类的传统手工业,为以后人们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也提供了一些基础。土地带来的丰富的农产品原料,以及人口的迁移,让人民的生活需求也开始逐步的提高,烧锅就随着这样的背景下蓬勃兴起。“制白酒场所,名曰烧锅,营其业者,谓之烧商,皆资本富厚。”[3]由此可见从事烧锅的商人都是富甲之人,“白酒,由高粱所制。黄酒,粟米所制。白酒输销邻省及俄境。”[3]传统制作白酒的酒坊则称为烧锅,不仅供给于邻省,更是远销外国,光绪二十年,有呼兰烧锅29家,岁纳银五千八百两,巴彦25家,岁纳课银五千两,宣统三年时,业烧锅者呼兰有12家,巴彦17家,兰西9家(三年止7家),木兰2家,共三十八家,岁纳课银七千六百两。[3]而巴彦苏苏、北团林子等地纷纷开始出现商铺,也成为了商品贸易聚集之地。

位居第二的行业就是油坊,“油类,有豆油、麻油、苏子油。豆油输销奉天之营口。豆油之滓为豆饼,输出亦钜。”[3]关于呼兰地区油坊的发展,其数量产业也很可观,1915年巴彦油厂64家,年用粮食2880万公斤,产豆油285万公斤,豆饼3947万公斤。同年呼兰油坊12家,年产豆油43万公斤。[7]而油坊的分布也在各个粮食主产区的中心城镇,土地开发带来的丰富粮产也为呼兰地区油坊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条件,使呼兰商铺林立,成为黑龙江地区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

3 总结

呼兰地区从最开始设卡八处以防偷参珠,再到后来维护八旗生计开垦大面积的土地,以充兵饷,随着清政府统治的日渐衰落,土地的性质也随之变化。由于呼兰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丰富的物产,使之成为黑龙江地区第一个开禁垦荒的地区,清后期黑龙江地区频繁战乱,中俄矛盾不断,全面开垦土地已成为定局,这已然是一种趋势所为。呼兰的土地开发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也为了其他行省全面开禁土地方面提供了更好的途径和范例,而全面开垦无疑是对于当地的发展带来了很多积极方面,人口的大量迁移,让这个满洲发源地融入进来更多的民族,促进了当地的民族融合和交流。全面开垦是清政府迫不得已做出的沉重选择,呼兰地区土地、经济的全面发展是与日益衰退的清政府是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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