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立青
(高州市第七中学 广东 高州 525200)
《续书谱》是南宋最重要的书论,代表着当时书论的最高水平。它不但具有很强理论价值,而且包含了丰富的美学意义。本文欲通过解读其书法理论,探寻艺术理念,进而解读其艺术风格与人生追求。和《书谱》相比,无论是理论价值上,还是美学意义上,《续书谱》都略逊一筹。但《书谱》也有其缺点:理论为主,语焉不详,可操作性差。《续书谱》则很好地弥补了《书谱》的不足,它立足书法本体,从小处入手,以通俗的语言对书法艺术作出颇全面的、精练的分析。全篇共二十二条:总论、临摹、书丹各一条;论书体的有三:真书、行书、草书;论用笔、墨的:用笔、真书用笔、笔势、迟速、用墨等五条;论章法布局的:位置、疏密、方圆、向背各一条;还有风神、情性、血脉等论书法审美的。论者忠实于实践和亲身感受,论说简洁通达,宜于初学者学用。王镇远先生说:“《续书谱》意在发挥孙过庭《书谱》中语焉未详的内容,力求以平易通俗的语言出之,又颇多取自实际经验的甘苦之言,较孙氏之论更为凯切明白,故历来为学书者所重。”①
魏晋书法以俊逸名世,以风度为胜。李泽厚说过:“书法艺术以极为优美的的线条形式,表现出人的种种风神状貌,‘情弛神纵,超逸优游’‘力屈万夫,韵高千古’‘淋漓挥洒,百态横生’,从书法表现出来的仍然主要是那种飘俊飞扬,逸伦超群的魏晋风度。”②众所周知,姜夔是个艺术全才,他在诗、词、乐、书上都有很高的造诣。首先,祈好魏晋,强调风神萧散、高妙自然,追求潇洒飘逸,表现“神妙之美”是姜夔书学、诗学乃至词学的最突出的审美追求,也是他的审美理想的最高表现。
“神”是《书谱》中最重要的美学范畴。据统计,在《续书谱》中,“神”字共用了20次,主要有:风神、精神、神气、神奇等,其中以风神和精神为最多(各有6次)。在论草书时说:“若风神萧散,下笔便当过人。”关于“风神”姜夔总结了8点:“风神者,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三须笔纸佳,四须险劲,五须高明,六须润泽,七须向背得宜,八须时出新意。”他所谓的“风神”,是以书家的品格和修养为基础的,从其书法中呈现的神韵气格。所以“人品高”与“师法古”放在首要位置,又需纸笔精良,结体得当,富于变化和个性,故有“险劲”“高明”“润泽”等要求。其实“风神是包涵了书法创作中的主客观双方及技法等因素在内的一种综合的审美理想,它主要以疏散放逸、超尘绝俗为特征,故姜夔在论‘疏密’中说:‘书以疏欲风神’;论行书中说:‘所贵乎浓纤间出,血脉相连,筋骨老健,风神洒落’;论‘临摹’中说:‘字书全以风神超迈为主。’以疏朗、洒落、超迈等词来形容‘风神’,可见其意在标举自然洒脱的审美趣尚。”③可以说,高妙风神、自然飘逸是姜夔的审美追求的最高境界。
为此,姜夔认为一方面要达到“妙”境;《续书谱》中“妙”共用了8次:神妙、精妙、奇妙、要妙、妙处等。“妙”既是一种审美效果和原则,也是一种审美追求。在论诗中,他认为诗有四种“高妙”:一曰理;二曰意;三曰想;四曰自然。所谓“高妙”就是超凡绝俗、风神高雅,也就是反俗倡雅的体现。对于这四种“高妙”的意义,郭德强先生分析道:“此种四类高妙的逐步升级,对于启发艺术家从较自觉的艺术追求,到审美情感与艺术构思的自由升华,是很有意义的,它有益于艺术家从切近创作的实际的自觉追求逐步进入艺术的大悟境界。”④
另一方面,必须要避俗。《续书谱》中,“俗”字出现了8次,如:俗病、俗论、俗浊、尘俗、俗姿、近俗等。姜夔反对“俗”,与其为人品性及审美原则密切相关。关于神妙境界的标准,可参考其词论:“喜词锐,怒词戾。哀词伤,乐词荒,爱词结,恶词绝,俗词屑。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其唯关雎乎?”⑤神妙应该剔除:锐、戾、伤、荒、结、绝、屑等“俗”病。神妙之美,是绝俗的艺术创造和艺术家修养共同作用的结果。
“中和之美”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标准和原则。姜夔强调风神高妙、文雅自然文艺美学的同时,还重法度、构思与安排。这种中和理念,表现为追求高妙自然与法度经营统一的风格。
他既重变化,反对单一呆板,又重法度,要求不出离法度,于法度之中融入变化。《续书谱》主要从笔法、墨法、章法、构字等方面分析书法之法。文中“法”字用了13次,除3次是书法之名外,其余均指法度。如“转折者,方圆之法”“虽复变化多端,而未尝乱其法度”等。他认为学书要取法古人,并且取法不是固守成规,要会变化。在变化的基础上,追求晋人之飘逸,避免俗与滞,进而达到谐和统一的中和之美。
至于笔画,他主张笔锋要藏露兼用,变化多端,动静结合,变化飘逸又符合法度。其中包含着一系列对立统一的关系:藏与露、起与伏、动与静、发与变等。这正是他中正和谐的审美理想的表现。只有融合各端、不走极端、立足雅正,才能在对立统一之中追求自然、和谐、高妙的优美境界。
在讨论字的结体中,姜夔道:“字之长短、大小、斜正、疏密,天然不齐,孰能一之?……魏晋书法之高,良由各尽字之真态,不以私意参之。”魏晋之书之高妙,是因为他们懂得变化之妙,顺乎汉字之“形态”。在论“疏密”的时候,认为不能够刻意、矫作,要顺乎自然,合乎天;在论草书时,他认为草书结体上要同中有异、异中含同,出乎意料,又合乎规律,于无法处见法;在用墨上,他认为墨色要根据书体的不同而不同,墨分五色,要合理运用,润燥、枯湿、清浓相结合。从这一系列的关于法度的探讨,可看出他既讲究艺术的人为因素,重视自然天放,又反对固守陈规、囹于法度,努力实现“心手谐和”“人书俱老”的天人合一的自由境界。
在诗法上,姜夔在继承江西诗派:“点石成金”“夺胎换骨”等诗法理念的基础上,突出活法,提出“圆活说”。郭德强先生分析道:“黄庭坚最早的活法是‘夺胎换骨’,吕本中的活法则是‘圆转’‘变化’,杨万里的活法带有更加自由的性质,是‘优游厌饫’,而姜氏的活法才可以说是‘轻松圆活’。”正如白石自己说道:“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自不俗。”诗之高,不仅仅在意、在情,更在于法。“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是奇;方以为奇,忽复是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而法度不可乱也。”⑥
其实,姜夔之所以不固守成曲,乐于自度词曲,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图新、图变。要想有所突破,要如柳、周一般,努力寻求自己的艺术词汇,言自己独特之情性。且“变法”有内容上的,也有形式上的。按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唐宋词鉴赏辞典》之附录三词牌介绍中所述:姜的主要自度曲有《扬州慢》《暗香》《疏影》《长亭怨慢》《淡黄柳》《八归》《角招》《凄凉犯》《翠楼吟》等9首。幸运的是姜夔的初衷得以实现,《扬州慢》《暗香》《疏影》等曲是他的代表作,无论形式还是内容都足以与李、苏、周并肩。
姜夔追求和谐优美的审美境界,追求艺术创作过程中法度的圆活与变化,力求摆脱类似唐人楷书那样的刻板、缺乏飘逸之气的囹圄,寄希望于在对立统一的矛盾审美活动之中以找到一种左右逢源的方法。在符合综合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或者激活审美艺术的自由程度,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对江西诗派的“过分理性自觉”思想的一种突破。
姜夔以词名闻名于世,但其诗名、书名、乐名亦应受到足够的重视。艺从心生,其词格即人格,其艺品亦即人品,白石以他杰出的艺术才华,以他深邃的艺术情怀,以他潇洒飘逸、襟怀洒落的品性,为我们呈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如闲云野鹤般的,“骚雅狷介”的专业平民艺术家形象。
每一位艺术家都是一名探索者,是艺术殿堂中的创造者。客观地说,姜夔对魏晋艺术之飘逸清雅、高妙自然、变化合宜的美学理想的认同和追求,是他长期的艺术经验的总结;也是一种自觉的有意识的选择;更是他的品性、人生哲学等主观因素与时代背景、思潮、现实社会等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续书谱》中,贯穿着一种探索精神,其中,有书法本体上的,也有关于书法主体的,还有关于艺术手法上的。正是这种对艺术创作的不断创新与不懈的探索,积淀了姜夔的书论的审美准则。因此,神妙之美与中和之美,既是白石先生书法艺术理论上的成果,也是其审美追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姜夔的努力在于总结前人的经验,寻一条自觉地达于和谐优美的途径,因此,他更多是从审美艺术的角度思考探讨问题的。⑦
从《续书谱》到《降贴平》;从《白石道人诗说》到《白石道人歌曲》;从《白石诗集》到《琴瑟考古图》,姜夔以他丰硕的艺术成果,向后人展示了他独特艺术魅力和哲学思想。从南宋书坛的衰微之中、南宋末期词坛的柔婉之中、南宋诗歌的纤巧之中,姜夔融合了各艺术门类的阴柔之气质,为实现风神高妙、和谐优美的艺术境界而不懈奋斗。而透过《续书谱》,白石先生向我们展示了其在书法和诗词艺术中的审美追求和美学理想。
【注释】
①③王镇远《中国书法理论史》,黄山书社,1996年,294-295页。
②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92页。
④⑦郭德强《宋元文化与宋元美学》,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144-147页。
⑤赵仁珪《论宋六家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233页。
⑥郭德强《宋元文化与宋元美学》,人民出版社,1994年,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