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委党校 四川 绵阳 621000)
改革的顶层设计要与农民的需求相匹配,才可能顺利推进,否则可能就会发生山东“合村并居”这样“好事难办好”的情况。为了解农民的需求,笔者选择了一处乡镇的周边农户进行调研。该镇被划为某地级市的郊区,镇上有一些制衣企业,附近农民可以在里面工作,有技术的一个月可以赚3000元左右,没有技术做些手边活可以赚不超过50元/天。该镇的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均比较严重。
夫妻两人,年龄均在60岁多一点,有两个儿子,均在大学毕业后去了外省工作,属于工薪阶层,收入也不高,分散在不同的城市,现均已成家,在所工作城市购买住房并有长期居住的打算,老夫妻俩每个月各领有国家发的100元养老补助,两个儿子会适当给一些生活补贴。
夫妻俩到两个儿子家都住过一段时间,但待的均不习惯,主要原因:和子女住一起,婆媳关系难处;和子女住一起,抬高了子女生活成本,内心过意不去;和子女待在一起,没有事情干,也没有人聊天,精神空虚;在外省看病费用报销不了,在家看病新农合可以报销一部分;和城市老人近距离接触,他们有着高退休工资,心里不平衡。
夫妻俩目前在农村老家也不种地了,觉得上了年纪种地还是累,也赚不了钱,将绝大部分耕地以400元/亩的租金租给了熟人,有些年份土地没有人要也只有撂荒。
女人身体硬朗,于是选择到镇上的一家制衣企业干活。男人前几年生过病,动过手术,不能干体力活,于是选择休闲。他们农村的家到集镇上的企业步行大约30分钟,路程稍远,所以当女人在企业打工后,他们在集镇上以3000元/年的租金租了一套房子暂住,这套房子离企业步行有七八分钟。
他们比较担心老了以后的问题,现在还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但等到不能照顾自己了,还是希望到子女那里去。但他们也不愿意把户口随迁到子女那里,农村户口还有一些集体收益,比如村社集体的鱼塘承包费,担心户口迁走了,这些就没有了;另外如果过世了,村上还可以预留一块墓地,户口迁走了,这些也就没有了。
总结他们的情况,他们对农村改革的需求大抵如下。
(1)土地不愿意种了,子女也不可能回来种地,希望把土地稳定地租出去,每年收点租金补贴家用,现在土地有些年份能够租的出去,有些年份不能,即使能够租出去,有些年份种的人收成不好,熟人之间也不好讨要租金。
(2)如果将他们的房子搬迁到集镇是愿意的,但是不愿意“被上楼”,或者说不愿意“被上高楼”,目前他们租的房子是30平方米地基上修起来的3层楼房,每层一个房间,住在3层及以下他们是可以接受的,太高了他们担心爬起来吃力。如果太高了,没有电梯是不大愿意去的。
(3)希望老了有人照顾,从目前来看,老了去子女那里可能是个选择,但如果农村有人照顾他们,他们也未必会到子女那里去,现在与子女在一起生活都有诸多不便,何况是老了的时候。
夫妻两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上,有一儿一女,女儿外嫁,离家不远,按照当地农村的风俗,嫁出去的女儿是没有养老责任的,但女儿也会常回家看看。儿子和媳妇有一技之长,不到40岁,常年在沿海做裁缝,两个人的收入正常情况加一起一年在15万元到20万元之间。夫妻俩前些年和儿子媳妇一起去沿海做一些事情并帮忙带孩子,现在大孙子要小学毕业了,外地读书还是没有家里方便,更重要的是学费高,另儿媳又新添了小孙子,在外面不方便带并且生活成本高。于是儿子、媳妇去打工,他们留在家陪读带孙子。夫妻俩人每个月领有国家发的100元养老补助,儿子、媳妇会适当给一些生活补贴。
夫妻俩住在农村,前些年在宅基地政策还不紧的时候,他们在乡村公路旁新划了一块宅基地,用前些年攒下来的钱修了一座豪华气派的二层小楼,有点乡村别墅的味道。一家没有在城镇购买住房。
夫妻俩目前在农村老家会种一些菜自家吃,但也不种其他的,5亩左右的地也是400元/亩租给了熟人耕种。
他们不担心老了以后的问题,觉得儿子将来会回到农村照顾自己。他们搬迁到集镇的愿望非常低,觉得乡镇的房子贵,空间也小,住不下一大家人,环境也不好。
总结他们的情况,他们对农村改革的需求大抵如下。
(1)土地不愿意种了,儿媳将来会回来,但可能也不会种地谋生了,与A农户的情况相似,希望每年能稳定的收点租金补贴家用。
(2)不大愿意搬到集镇上去,更不愿意“被上楼”,觉得农村还是比较适合他们居住。
(3)希望农村的养老金能够提高,否则将来在经济上只能靠儿子救济。
夫妻两人,年龄均在50来岁,男同志在村里利用自己的田地办了个养猪场,养猪场就设在家旁边,年收入10多万元,女同志早年在沿海做过裁缝,现在就近在集镇上的一家制衣厂上班,有两个小孩,大的是女儿,小的是儿子,女儿大学毕业已工作还未成家,儿子还在读大学。男方父母健在,有兄弟3人,女方父母也健在,但不需承担养老义务。
男同志在农村老家要种一些地,除了自己的地外,还在熟人中租一些地来种,种的庄稼主要作为猪的饲料。
由于养猪场离家近,养猪也是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他们不大愿意搬到集镇上去居住,女同志到集镇打工,骑电瓶车通行。
他们现在还没有考虑老了以后的问题,估计还是等儿子成家立业以后再说。
总结他们的情况,他们对农村改革的需求大抵如下。
(1)暂时还需要种一些地,但是地最好在养猪场附近,并且集中连片,方便耕种、方便喂猪。
(2)暂时他们是不愿意搬迁到集镇上去的,更不愿意“被上楼”。
夫妻两人,年龄均在50岁多一点,有两个小孩,大的是女儿,小的是儿子,女儿已嫁人,儿子在外地当厨师,已定亲,在城市买了婚房。他们现在住的地方离集镇不远,步行也就10分钟。
夫妻俩目前在农村老家不种地了,几亩地大概以400元/亩租给了熟人。男同志在附近当木匠一年有10万元左右的收入,女同志没有什么技术,就近在集镇里打工。
他们比较担心老了以后的问题,女儿离自己比较远,并且女儿没有养老义务,儿子虽说以后会回来,但是住在城市的可能性大,自己如果住农村的话,和儿子将来虽不算远,但还是有点距离。
总结他们的情况,他们对农村改革的需求大抵如下。
(1)土地不愿意种了,子女也不可能回来种地,希望把土地稳定地租出去,每年收点租金补贴家用。
(2)如果将他们的房子搬迁到集镇是不太愿意的,更不愿意“被上楼”,他们离集镇不远,既享受农村的清新环境,到集镇也方便。
(3)老了以后,估计儿子会照顾自己,但还是有一点点担心,希望养老上有更多的保障。
农民的情况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以上四户农户在当地有一定的代表性,他们有共性的需求,也有差异化的需求。
建议一:在耕地流转迫切的地方加快制度供给
入户调查的四户农户除了一户农户需要扩大种植规模外,其他农户都有非常强烈的愿望把土地流转出去,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但是由于乡镇政府或村集体没有提供制度供给,他们只能以个人对个人的方式将土地流转出去,按正常情况,每户家庭每年的土地流转收入大概在2000元,但有时候当租入户种植庄稼收成不好或受灾而亏损时,他们也可能拿不到这笔钱,所以迫切需要一个制度供给,能够将农民的土地流转出去,并保障农民获得租金的权益。事实上,全国各地已有很多比较好的土地流转方式。
成都崇州市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作价折资、折股,成立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社,由选举出来的“理事会”代表社员决策种什么,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负责种地,由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同时推进农业服务社会化,构建了农业科技、品牌、电商、金融和专业相结合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眉山市彭山区在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创新建立“三级土地预推—平台公开交易—资质审查前置—出险应急处理”的土地流转“四部机制”,形成了“农民流转有收益、业主投资得效益、政府服务保障权益”三方收益新格局,具体做法是区财政出资5 000万元成立一家国有农业投资公司,由国有农业投资公司负责具体的操作事宜。
绵阳市三清观村设立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下设一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土地股份合作社负责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每亩500元的价格从农民手里把土地集中起来,然后通过申请土地整理资金将土地平整并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后,以每亩800元租给业主,业主只能发展稻虾养殖,本地业主具有优先承包权,50亩以上起包,可以几个人合伙承包某一块土地。
以上几种流转方式运转比较成功的关键在于提供了让农民和经营主体信得过的制度供给,并且制度可持续运转。成都崇州市是一种农民共担风险的方式,眉山市彭山区由国有农业投资公司承担风险,绵阳市三清观村由村社组织承担风险,既然是承担风险,就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李昌平称呼为“算平衡账”的能力,成都崇州市由农民自己“算平衡账”,为减小风险,当地与保险公司合作,还创设了多种农业保险品种,眉山市彭山区由国有农业投资公司“算平衡账”,绵阳市三清观村由村社组织“算平衡账”。对农民不愿种地,土地流转迫切的地区,需要学习借鉴他地经验,推出适合当地的土地流转制度供给。
建议二:为农民搬迁提供差异化渐进式的方案
根据入户调查反馈的情况来看,有的农户是比较愿意搬迁的,这类农户以A农户为代表,这类农户的特点是年纪相对较大,子女又不在身边,以后也不大可能回来,他们在农村不愿意种地,也有经济条件可以不种地,待在农村感觉很无聊,觉得整天无所事事,找不到存在感,待在农村生活也不是很便利,买东西上街下街对上了年纪的人也并不轻松,但经济条件也有限,并不支持他们在集镇买一套房子住,对此类农户我们可以设计一条路径通过让他们腾退出宅基地,让他们在城镇有一套住房,彻底搬迁到乡镇上去。农民的宅基地往往用地面积均在半亩以上,腾换到集镇上只占30平方米左右,此类农户要求并不高。
农户B、农户C、农户D均对搬迁到城镇意愿不是非常强烈,他们的情况又有所差别。
B农户家里人较多,三代人六口人,如果到集镇上,房子小了是不够住的,所以他们愿意留在农村,农村的房子很宽敞,但不排除如果集镇上的房子很宽敞,他们也愿意搬到集镇上去,但这依靠他们个人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他们搬迁到集镇上至少需要两套住房,子女现在也不愿意在集镇上买房,如果要买房也是到城里去买,他们不能自己种菜,什么都靠买,生活成本也提高了,这也是他们不愿意的原因之一。
农户C不愿意搬迁到集镇主要原因是他们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村,如果搬迁到集镇上去了,对平时的生产经营多有不便,夫妻年龄也不算老,子女已大,对搬迁到集镇暂无考虑,这类农户有可能向A农户转变,等到一定年龄过后,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子女也已确定不回来时,搬迁到城镇的愿望可能会变得非常强烈。
农户D不愿意搬迁到集镇主要原因是本身就在集镇的旁边,到集镇步行也就数分钟的路程,搬迁与否对享受集镇的基本公共服务影响不大,并且子女已大,也已到城市生活,他们更想搬迁到子女生活的城市,但是这靠他们自身的力量显然无法实现。
根据农户的情况,有的农户现在就愿意搬迁;有的农户现在不考虑搬迁,但是将来可能会搬迁;有的农户将来也不会搬迁。我们可以采取差异化渐进式的方案,对愿意搬迁要价也不高的农户,可以提供路径让他们搬迁到集镇上来;对将来可能会搬迁的,我们会稳定预期;对不愿意搬迁的,我们也可以让他们继续生活在农村。
建议三:为农村老人颐养天年提供周到的服务
农村的老龄化非常严重,将来子女未必在身边,谁照顾他们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和老一代不一样,老一代子女多,总有在家里种地的,外面的出钱,家里面的出力,就可以把家里老人照顾好了,成不了社会问题,而当下子女不多,并且都出去了,老人于是成了孤寡群体了,担心“不能动了之后”的问题成了农村老人的普遍焦虑。如果让农村老人也能够颐养天年,不外乎两个办法。
一个办法就是让老人到子女身边,并且最好能够有独立居住的条件,如果让老人生活在城市未必有这样的条件,但是我们可以创造条件让农村老人生活在子女所在城市的附近农村或集镇,农村的福利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人即使户口迁移走了,但是依然可以享受的,例如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免费安葬的墓地;另一部分就是需要全国全省统筹的,农民的医疗尤其是重点,农民不管在哪里看病,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应互联互通,不要让老人跑路,反复折腾,甚至为了报销还要回到原地看病。
另一办法就是在农村就地把老人照顾好。著名“三农”专家贺雪峰教授建议在农村年轻的老人可以照顾年纪大的老人,这也被政策所采纳,在农村提供互助式养老的制度设计,农村的老人一般是不大愿意进养老院的,这已被农村的福利院所证实:福利院一般对老人的照顾还不是非常周到,处于低水平服务阶段;另外,农村老人也不愿意成群的与其他老人生活在一起,常常见到其他老人过世对自身也是个巨大的心理压力,居家的互助式养老是被接受的,但这需要一定的财政支持,并要有考核,让年轻的老人能够在照顾年纪大的老人方面尽力尽责。
关于农村的养老可以两种办法齐头并进,对农村老人来讲,与子女生活在一起是最好的选择,能够经常看到子孙,听听子孙的声音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互助式养老只能满足行动上的不便,与和子女在一起生活式的养老还是有差距。
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在一些地方已非常严重,并形成趋势,农村的一些问题已不再局限于一家一户,有的已成为社会化问题,农村耕地的流转、部分老人愿意生活在集镇或到子女身边生活、农村老人的颐养天年等问题已经比较突出,这些问题都不是靠农村老人自身能够解决的,甚至即使子女孝顺如果经济条件不达标也是解决不了的,所以迫切需要我们政府提供制度设计,这些工作也是我们政府可以做的,期盼我们能够将全面深化改革在农村更好地落地,让生活在农村的农民群体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