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金起
(浙江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310018)
在当今社会,很少有哪个概念像“创新”那样备受关注和推崇。从社会现实状况来看,创新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似乎无不以使用创新概念、运用创新成果为荣。具体来讲,创新已经成为人类当下生产、生活方式的正常状态或稳定状态。在社会问题丛生、矛盾冲突不断的现代社会里,创新被寄予厚望,人们渴望通过各种形式的创新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而一系列创新成果的出现和应用也确实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并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此,人们普遍认为创新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象征和符号。总体而言,在现代社会中,创新因其显著的作用而广受欢迎。问题在于,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创新是否始终受欢迎?笔者尝试从哲学视域对此进行解答,以就教于方家。
尽管从一定意义上来看,人类文明就是不断进行创新的文明,创新在整个人类历史中始终保有它的位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创新总是受欢迎的。正如法国学者本笃·戈丁(Benot Godin)等人的研究所表明的那样,在长达2 500多年的时间里,虽然创新现象经常闪现,但是作为概念的“创新”却始终被视为一个贬义词[1]。在19世纪之前,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开始,一直到宗教改革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创新基本上都是以负面形象出现的。尽管在中世纪,由于理解《圣经》的需要,“创新”一词被添加了“回归”和“恢复”的含义[2],但是,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宗教领域,创新都意味着对现有秩序的颠覆,意味着对社会结构的破坏,意味着对宗教权威的否定。因此,人们往往从负面意义上使用“创新”一词,意在强调它对现有社会秩序的偏离和破坏。在一段时间里,人们对“创新”的反对甚至上升到国家层面,有些国家还通过立法来阻止创新。“1548年英皇爱德华六世颁布《反创新者宣言》(A Proclamation Against Those that Doeth Innovate)反对创新,相当于从官方禁止了人为的创新。”[2]尽管爱德华六世的立法属于个案,但它反映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社会大众对“创新”敌视和反对的基本态度。
这种态度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自诩社会主流或标榜道德化身的人对创新避之唯恐不及,普通百姓也谈“创新”色变,唯恐被他人称之为“创新者”。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讨厌创新,反对创新。马克斯·韦伯在对资本主义精神这种新的精神气质的产生和出现进行论述时,认为社会大众对于创新者怀有天然的敌意,指出:“各种怀疑、憎恨,尤其是道德义愤,总是像滔滔洪水一样扑向最初的革新者。人们还会不约而同地捏造出一些关于他从前生活的隐私污点的传说。”[3]事实上,在19世纪以前,人们反对创新的重要目的和出发点就是保护现有社会秩序和社会结构的稳定,避免社会动荡给自己造成损害。
而这种情况在启蒙运动之后慢慢发生了改变,人们由畏惧创新逐渐转而担忧创新能否持久。“此前,害怕改变的心理几乎人皆有之,但如今却被害怕停滞的心理所取代;本来具有强烈贬义的‘创新’(innovation)一词亦摇身成为褒语。”[4]本笃·戈丁等人的研究也表明:19世纪以后,“创新”被逐渐赋予了积极含义。在本笃·戈丁看来,这一改变的具体时间是1789年[5]7。正是从这时起,“创新”逐渐转变为一个对社会进步、政治建构和经济发展都有积极意义的词汇。
至此,我们注意到,现代社会中大放异彩的“创新”概念在人类历史上相当长的时间里却是声名狼藉。这种状况直到19世纪之后才有了根本性改观。那么,19世纪之前,“创新”为什么是一个贬义词,创新行为为什么不受欢迎?
在古希腊神话故事中,由于普罗米修斯为人间盗取火种,奥林匹斯山诸神为了惩罚人类,创造了一个名为潘多拉的女人,将其送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同时赐予潘多拉一个盒子,并告诫她不可打开,否则会给人间带来灾难。然而,潘多拉经不住好奇心的诱惑,打开了盒子。从此,各种灾难降临人间。这则神话故事中的潘多拉盒子象征着灾难,它的打开意味着各种未知灾难的开始。之所以说是灾难,很大的原因在于其未知性。因为未知,所以才会引起人类的巨大恐慌。在一个创新备受压抑的时代,创新如同潘多拉的盒子,因为未知性而引起人们的惊恐,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创新背负骂名?
事实上,不仅在19世纪之前,即使在今天,创新也并非毫无阻碍地为人所接受。“一个新观念,纵使具备明显优势,但要想让普通大众认可它,也绝非易事。许多创新都是经过数年时间的沉淀,才被大众广泛接受的。”[6]3究其原因在于,创新就其表现形式而言正如熊彼特所说是“创造性破坏”。它在创造新事物的同时也在破坏旧事物或旧结构、旧秩序,而这恰恰与人类的生存状态和知识范式是相左的。从人类的生存状态来看,确定性(或者说秩序)是人自我确证并获得安全感的重要前提;与此相反,不确定性则意味着混乱和风险。“从最好的方面说,不确定性具有混乱的性质,给人以不舒服的感觉。而从最坏的方面说,它给人以危险感。”[7]人类在对自然的观察中发现并创造了社会秩序,并将其固定下来,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保障。秩序的特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约束性。“秩序是一种强迫性的重复。当一条规律被永久性地确定下来时,秩序就决定一件事应在何时、何地以及如何做,这样在相同的情况下,人们就不必犹豫不决了。”[8]显然,这种秩序同“创新”存在着激烈的冲突。在人类历史上,一些创新现象和成果是以遵循现有秩序为前提的,是一定范围内的创新。从创新的本质来看,这种处在一种稳定的秩序体系和知识范式下的创新只是对现有事物所做的改进。
人类社会的秩序是通过稳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等表现出来的。借用库恩的科学知识范式概念,我们可以说,以一套稳定的秩序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同样也是一种范式。对于身处该范式之下的人而言,这种范式在提供确定性和安全感的同时,也为人们设定了一定的界限,例如生活方式的界限、思维方式的界限等。一种范式一旦形成,它内部的各种要素就不可避免地对创新产生影响。美国学者E·M·罗杰斯在论述创新扩散的制约因素时指出:“影响创新推广成败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是该社会体系下个人的价值观、信仰、生活经验是否和创新兼容。”[6]6事实上,不仅创新的扩散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整个创新过程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它们的影响。因此,特定秩序的存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要素结构都会对创新产生制约作用,即使在今天亦是如此。
对于19世纪之前的人类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创新”不受待见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表面来看,创新对君权、神权以及人们长久以来固守的传统、习俗等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封建社会大多是通过“效忠—保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套等级森严的秩序体系。对于这套秩序,它意味着一种界限和范围。从社会角度来看,封建秩序要求对其范围之内的一切事物进行秩序化管理和同质化管理。显然,各种形式的创新属于“不可同化之物”,必然会受到讥讽和排斥、束缚和压制。
从神权角度来看,一套稳定的、不容置疑的人与自然的关系链条已经由上帝确立完成。对此,人们只能接受,不能改变它。人们对自然的认识是通过超自然的力量即上帝实现的。而这与创新不断打破界限、突破束缚的内在要求存在明显冲突,创新不允许任何固定前提的存在,思想必须处于自由状态。显然,在19世纪之前,人们思想观念的主流依旧是在既定的知识体系内寻求认知的可能性。“上帝、灵魂和世界是维系全部存在的三大支柱,知识体系就围绕它们旋转。这一体系并不排除对自然的认识,但这种认识从一开始就被限制在固定的圈子里,一走出这个圈子,它就要迷路,这就是说,会把那盏在它的被指定了的范围里照耀它的灯弄得暗淡无光。认识‘自然’就等于认识被创物。说它是认识,只不过是说它能认识有限的、被创的、依附的存在。”[9]36
此外,自人类文明早期延续下来的一些传统风俗、生活习俗等也同样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思维,并制约着创新。综上观之,创新在人类社会中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然而,无论是君权、神权还是人们固守的传统、习俗等并不是制约创新的根本性要素。从根本上来看,创新是否受欢迎,是否能成为人们的生存样态是由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
在19世纪之前,无论是封建生产方式,还是其他生产方式,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人从自然界直接获得物质保障。自然物的存在本身就是人类生产活动的界限。也就是说,对人类而言,自然界是既定的而非可创造的存在。即使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了表现为技术变革和观念变革等的各种创新形式,但是从物质生产方式的角度来看,人类绝对依赖自然界这一点没有变。这就决定了建立在此种生产方式之上的思想观念也必然是以自然规律和秩序为基础的。“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10]这种建立在特定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人的观念和认识恰恰反映在中世纪的君权观、神权观与自然观上。人们在此种生产方式之下不仅建立起自己的物质安全保障,同时也竖立了一套与之对应的思想观念,因此,人们对创新的敌对态度,从根本上看反映了他们对现有生产方式可能引起的变革的迷茫和恐惧。
“创新”之所以能在19世纪实现名声的反转,逐渐由一个人人敬而远之的贬义词变为一个时髦的褒义词,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理性内涵的重新阐释以及资本运动的兴起等起了主要作用,它们从不同维度改变了人们对创新的认知和看法。
首先,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对“创新”身份的转变起了直接催化作用。从历史节点来看,1789年正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起始的年份。资产阶级有着不同于封建统治者的阶级利益。因此,给封建统治阶级不喜欢的“创新”一词赋予全新含义,从而为本阶级利益的合法化服务也就成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一项重要工作。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新兴资产阶级及其理论代言人竭力赋予创新以积极含义。为此,他们重新阐释了创新与革命的关系,将创新视为一种有益的改变,并重构了创新的内涵,即“改革是创新,革命是创新,各种有益的改变都是创新”[2]116。既然创新是有益的,那么,资产阶级革命作为一种创新,也就具有了合法性。不仅如此,资产阶级还对创新不吝赞美之词,用“快乐创新”“伟大的创新”等词汇替代“带有危险性的创新”的表述[5]18。在此基础上,创新的外延也得到了扩展,诸如“政治创新”“法律创新”“语言创新”“科技创新”“社会创新”等纷纷涌现。创新延伸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根源在于人们认识到了创新的积极作用。人们考量创新不再以是否有利于维系传统政治秩序的稳定为首要前提,而是转向其他方面。具体来讲,人们更注重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能否改善自己的生存处境。创新转向具体化、生活化的层面。它日益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或生活本身[5]23。这即是说,创新在社会生活中地位的改变,使人们对它的认知也发生了改变。
其次,理性内涵的重新阐释是创新获得合法性的理论前提和基础。对于什么是创新,学者们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11]。然而,从这些不同的见解中我们不难发现,创新与两方面的因素相关,即“新”的涌现和人的理性能力的应用,二者构成了创新的核心要素。这些“新”包括新技术、新观念、新方法、新制度等,它们的出现是对原有事物或原有结构的颠覆。易言之,“新”指代破旧立新。资产阶级革命后出现的这些新变化是建立在张扬人的理性能力及人们对理性内涵的重新阐释之上的。理性与人的关联甚密,它是人们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理性的内涵仅限于对已知世界的认识和把握。例如,在古希腊,柏拉图强调了理性认识的重要性,但他强调的重要性只限于把握变动不居的现象世界背后的理念世界。在中世纪也一样,由于宗教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统治地位,人类知识的终极提供者是上帝。因此,理性的作用只在于认识由上帝创造的世界。“天主是理智的创造者和统治者,天主不但赋予理智存在,并赐它能力以构成第一原理,而一切知识,无论理论或实践,皆端赖于此。”[12]
自笛卡尔以降,理性的内涵逐渐丰富起来,它不仅作为人的一种高级认识能力而存在,更重要的是,经过康德等人的努力,理性成为人类摆脱蒙昧和权威的保障。同时,人们还赋予了理性建构知识世界的功用。根据18世纪启蒙思想家对理性的理解,理性作为人类的一种特殊能力,它是“一种引导我们去发现真理、建立真理和确定真理的独创性的理智力量”[9]11。理性这种通过后天学习可以获得的能力验证了人在这个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人的能力的界限。创新作为人类对世界进行建构的一种显著形式,是借助人的理性能力来实现的。由此,创新与理性之间具有更为紧密的内在关联,且主要体现在理性的功用上。“理性最重要的功用,是它有结合和分解的能力”[9]11。透过理性能力的作用,“新”的出现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尤其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和知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更是强化了这一现实。如果说,包括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在内的思想解放运动改变了人们对自然的认知,或者说对理性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界定的话,“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它的基本倾向和原理,可以用下述公式来表示,即不应在被创物(naturanaturata)的王国,而应在创造过程(naturanaturans)的王国寻求自然的真正本质。自然不仅仅是被创物,它还分有原创的神的本质,因为神力充满了自然本身”[9]37,那么,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与进步无疑向世人显示了理性建构能力的正确性,尤其是理性能力的真正作用,从而也为其作为褒义词出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但是,理性内涵的重新阐释以及理性能力的应用并不能从根本上推动创新的常态化,或者使创新成为人类生存的状态和样式,它们至多在理论上表明创新流行的可能性。真正推动创新不断涌现,并最终改变人们对“创新”认知态度的是源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资本运动。
最后,资本运动,尤其是资本自我增殖的需求及其运动成为创新话语转变的根本推动因素。与以往的生产方式相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突出特点在于它具有持续的自我变革能力,“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13]。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特征的经典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资本主义不以追求固化的秩序为目的,相反,不断打破既有的生产关系,突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桎梏,不断进行自我革新成为其内在追求。这种内在追求具体表现为资本主义对创新的狂热与偏执。唯有创新,才能实现从生产工具到生产关系,乃至全部社会关系的不断革命和变革。“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创新具有了强制性,对企业而言,它成了生死攸关的大事”[14],“开动和保持资本主义发动机运动的根本推动力,来自资本主义企业创造的新消费品、新生产方法或运输方法、新市场、新产业组织的形式”[15]。资本家出于追求利润的需要,对创新的追求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因而创新成为了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创新的推动作用是通过资本的自我增殖来体现的。资本的自我增殖过程表现为资本的人格化,即资本家为了追逐利润,在竞争中赢得优势,会不断地尝试用各种创新手段和方法提升企业的利润,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那样:“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16]871资本的本性在于不断追逐一切可能的利润,而利润的获得又离不开各种形式的创新。唯有通过创新,资本家才能获得先发优势、攫取最大利润。而且,资本对利润的追逐更多的是在竞争中实现的。
在竞争中,资本的各种载体不断突破原有的界限,以一种新的样态出现,而且资本载体的自我超越与自我否定是同时进行的。“资本不断地追求利润的过程推动着资本向外部扩展。在这种扩展中,资本并没有按照所谓的正确发展比例去发展,相反,资本的发展意味着对这种比例的不断超越,这种超越是在竞争中实现的。”[17]资本载体的自我超越与自我否定表现为各种创新形式。从技术创新到管理创新,从理论创新到制度创新,一切有利于取得竞争优势,有利于谋取最大利润的创新手段都纷纷涌现出来。因此,创新成为资本赢得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和中介。由于资本的这种内在需求,创新才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大行其道,并逐渐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常态。由于资本是跨越国界、地域,跨越文明、文化的,因此,开端于欧洲社会的资本运动必然会延伸到世界各地,并在按自己的意图塑造世界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复制和自我增殖。在此过程中,创新的精神和作用不断得到强化,并最终在世界范围内凸显了自己的地位和作用。
从创新的话语转换来看,人类并非天然不喜欢新事物,不喜欢创新,而是对创新带来的未知性有所恐惧。创新从本性上看是无法预测的。无论是对现有秩序和结构的破坏与颠覆,还是对其它生活样态的改变,创新都有不为人知和不受人掌控的一面,因而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人类社会从害怕、拒斥创新到赞扬、推崇创新态度的转变,从根本上反映了物质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及由此带来的思想观念的改变。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之后,人类社会便逐渐进入一个新的文明时期。马克思将这种文明形式称之为“现代社会”,“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16]198的诞生。
如前所述,创新就是破旧立新,就是不断破坏旧事物,创造新事物。在现代社会,正是由于资本不断否定自我的增殖运动,打消了人们对创新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动荡性的恐惧。而在资本增殖运动中,人的理性能力得到充分展现,这又证实和强化了启蒙思想家对理性内涵重新阐释的必要性。此外,资产阶级在取得统治地位之后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制度以保障创新所必需的社会条件。这三个因素在创新实现从贬义向褒义话语转变后依旧起着重要的作用。
尽管从历史进程和概念演变来看,“创新”的正名过程是从近代欧洲开始,并主要源于资本逻辑的推动,但是,这个过程却具有普遍的意义。从本质上看,创新的正名过程折射的是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是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在此过程中,资本这种“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使得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进程都打上了它的烙印。
对中国而言,近些年来,“创新”也成为社会大众频繁使用的热门词汇。这反映了中国启动现代化进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得益于各方面创新的认可。从理论创新到实践创新,从技术创新到体制机制创新,可以说,创新深刻地改变了当代中国的面貌,并将继续深刻地影响中国。从一定意义上讲,改革本身就是创新。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和判断,进入21世纪后,党和国家根据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实际状况,做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并着力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强调和突出创新的作用。
但是,在具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时,在鼓励各种形式的创新时,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创新与传统、创新与稳定的关系。一方面,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以及文化底蕴,在创新的过程中,要谨慎地处理好创新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创新是除旧布新,但并不意味着“旧”的、“传统”的就是不好的。同理,由于创新的未知性,创新所带来的“新”也并不意味着总是好的,二者之间并不具有等同关系。事实上,这一点在人类的技术创新史中已多次得到印证。因此,在推动创新的过程中,尤其是当创新遭遇“传统”时,不能对“传统”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加以否定。另一方面,在鼓励创新、推动创新时,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好创新同稳定的关系,坚持底线意识。从“创新”话语转变的历程来看,创新同稳定是一对矛盾体,二者之间是有冲突的,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创新必须以破坏稳定为前提。因为创新在解决当前中国社会所面临的问题时无论作用有多大,其最终的旨归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而这必须以稳定为前提的。因此,在以创新推进改革、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社会稳定为前提,循序渐进推动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