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的精神与价值

2019-12-23 23:36郭明俊
人文天下 2019年22期
关键词:礼义礼记荀子

郭明俊

“礼”在传统社会中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它曾被列为“四维”之首,也是儒家“五常”之一。中国从古至今都被世人称颂为“礼仪之邦”,崇礼、尚礼、尊礼、行礼是中华民族的一贯美德。“礼”已经深入到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成为中华文化和传统道德的独特标志,对实现社会长期安定有序,维护民族和国家团结统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礼,敬也”——礼的精神实质

从词源上讲,“礼”字的繁体为“禮”,“从示,从豊”。“豊”是行礼的器皿,所以“礼”的本义是举行仪礼,祭神求福。“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说文解字》)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从历史上看,“礼”原本是夏、商、周时期人们对天、地、神、灵以及祖先的祭祀仪式,但自西周以后,礼的范围和作用从鬼神祭祀向人事生活扩展,逐渐发展成为一整套社会生活的习俗、规范、制度。从文献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礼的著作主要有《周礼》《仪礼》《礼记》(史称“三礼”)。一般认为,《周礼》《仪礼》是周公所作,后人做了增订。《周礼》被看作是西周的行政法典,《仪礼》则被视为西周的民法法典,两者论述的内容都极为广博精微。《礼记》有西汉戴德、戴圣叔侄二人传下来的两个版本,后世分别称之为《大戴礼记》和《小戴礼记》,这两本著作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们对古代礼制思想的总结和诠释,是儒家礼学思想最精辟的理论著述。周德丰和李承福两位学者在《仁义礼智——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一书中说,“‘三礼’从礼制条文到礼治精髓,都已经极为完善,实现了礼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现了道德理性对人的情欲的节制,表明了中国传统道德发展的文明历程。总而言之,在古代社会,“礼”从广义上讲包括一整套的典章、制度、规矩、仪节,涉及道德规范、国家制度和生活准则等诸多方面。

“礼”首先表现为以一种外在的、形式的、规范的东西来约束、调节人们的行为,但从内在精神实质来讲,礼体现了一种仁德理念、义德准则、人道精神。也就是说,外在的、形式的、规范的“礼”中含有内在的道德性。礼的实质性内容是“敬”。从“礼”字的本义可看出,礼始于人们向鬼神献祭求福活动,而祭神求福时必须要有虔诚、恭敬之心。由此看来,礼源自于人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谦和与敬畏,如果没有敬人之心,则礼节规矩也不可能实行。

孔子曾说:“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论语·八佾》)就是说,居于上位的君主,却不仁爱宽厚,行礼之时内心却不恭敬,遇到丧事毫无悲哀之情,该如何看待他呢?恐怕他不算是人吧!墨子也把“礼”的内在性界定为“敬”,指出:“礼,敬也。”(《墨子·经上》)孟子更是用“敬人”来解释礼:“恭敬之心,礼也。”(《孟子·告子上》)不仅如此,孟子还以“辞让之心”解释礼,这表明了“让”也是礼的实质性内容之一。荀子也主张“礼”的实质乃为“敬”,他说:“夫行也者,行礼之谓也。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大略》)可见,“礼”的精神实质是敬、让,没有敬人、让人之心,则礼节规矩就不可能实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进一步强调“仁”是“礼”的实质性内容,“礼”是“仁”的形式仪节。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又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如果一个人没有内在的仁德,那么,他要么违背礼乐制度、规范或习俗,要么只是拘守于外在的形式;如果一个人内心没有谦让与敬畏,礼乐仅剩虚伪浮夸,则会令人厌恶和鄙视。所以,礼乐之行不在于玉器、棉帛、钟鼓,唯有仁心才有意义。当然,人的内在精神也应当表露为形式,舒展在外表。没有礼乐的表达,仁心也难以顺畅表现,正如孔子所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可见,仁心不能没有礼的节制。总之,在孔子那里,仁和礼的关系是“仁里礼外”。礼以仁为根本,是仁的外在表现;仁以礼为形式,是礼的内在根据。二者相辅相成,即依仁成礼,依礼成仁。只有仁发于心,才能自觉遵守礼;同样,也只有依礼而行,才能最终成就仁。用《礼记》的话来说,礼的精神实质就是“礼乐所以饰仁”(《礼记·儒行》)。当代著名学者郭齐勇先生在其著作《中国儒学之精神》中说:礼的核心是“对尊贵的人要恭敬,对年老的人要孝顺,对年长的人要恭逊,对年幼的人要慈爱,对卑贱的人要施恩”,其实质是“恭敬、尊重别人,特别是尊重长者,爱护弱小。礼仪、规矩、制度的本质是礼让、礼敬、仁爱、仁慈”。此乃真知灼见,一语中的。

二、“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个人立身处世之本

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道德原则,也就成为衡量个人道德行为的标尺,是规范个人日常生活的行动指南。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这是要求人的视、听、言、动等一切行为都要合于礼。在这个意义上,礼成为对人外部行为的规范,故《礼记》曰:“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记·文王世子》)“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意思是说,君子广泛地学习文献,再用礼节来加以约束,就不至于离经叛道了,所以孔子特别强调每个人都要重视对礼的学习和掌握,指出“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礼”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的依凭,也是一个人成为一个“健全的人”的标志。倘若一个人不懂礼、不行礼,那他就不是一个健全的正常人,或就不称其为人,自然在社会上就难以立足了。所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礼乐不可斯须去身”(《礼记·乐记》),每时每刻都要守礼遵礼,以礼行事。

荀子更是重视“礼”对人之生存的意义。众所周知,在儒家内部有所谓孔子“贵仁”、孟子“尚义”、荀子“隆礼”之说。的确,“礼”是荀子道德体系和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他提出“礼者,所以正身也”(《荀子·修身》),甚至认为“礼”是人类道德的终极顶端,提出“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为什么荀子将“礼”抬高到如此地步?在荀子看来,“礼者,人之所履也。失所履,必颠蹶陷溺。所失微而其为乱大者,礼也”(《荀子·大略》)。礼是人们需要照着办的,失去了礼这个依据,人们一定会跌倒沉溺,陷入危难之中。对礼稍有偏差,就可能导致极大的祸乱。不仅如此,荀子还认为“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荀子·大略》)。也就是说,人若不理解礼仪就不能在社会上生存,办事情不懂得礼仪就不能办成,国家没有礼仪就不得安宁。正因为礼是个人立身处世之根本、治国安邦之根基,所以同孔子一样,荀子也非常重视对礼的学习,甚至提出“学至乎礼而止”的观点,他说:“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荀子·劝学》)总之,在儒家看来,“礼”是一个人站立(成长)起来,行走于社会的支柱,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是也!所以,学礼、懂礼、守礼是一个人一生必须完成的大事。

三、“礼之用,和为贵”——礼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

“礼”不仅能衡判每一个人的道德行为,范导个人的日常生活,而且能很好地安排人间秩序,融合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意思是说,“礼”是为了“和”,“和”最重要,先王之道以和谐为美,大小事情都要依照“和”的原则来办。但只有用“礼”的规矩确立各种节制和限定的规范,“和”才有了坚实的依据,这就说明“礼”蕴含了“和”的伦理价值和社会功能。“礼”之所以具有使社会和谐的功能,根本原因在于稳定和谐的人间秩序总是需要通过一定的礼仪规范来调节,这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事情。所以,当面对春秋时代礼崩乐坏,天下各级的名号、职分错位,僭越逆乱之事时有发生时,孔子提倡以礼治国,提出“正名”“克己复礼”的思想主张,希望通过“礼”的规范和调节作用,使各个阶层、各个等级的人各安其位,各得其宜,尊卑上下关系恰到好处,从而实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理想社会秩序,使社会既有等级秩序,又能达到和谐统一。

荀子也希冀通过“礼”来达到社会和谐统一之目的。他提出了“义分则和”的主张,认为人与人之间只有进行适宜的名分划分,才能形成社会,并最终实现各等级之间的和谐。在荀子看来,“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荀子·王制》)。他还说:“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礼论》)可见,荀子认为“礼”并不是导源于人先天的善性,也不是来源于神秘的天道,而是由先王根据社会变化的客观需要制定的。先王制定礼义道德是为了划分名分和权责,制止因争斗而导致的混乱,从而使社会群居和谐有序。荀子又说:“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以义。故义以分则和。”(《荀子·王制》)这里的“义分”就是指礼义。人之所以能组成社会,能群居,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有等级,有秩序安排。而社会之所以能够划分等级秩序,在于有礼义约定等级名分和权责。所以,荀子一再强调“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荀子·富国》)。不仅如此,荀子还认为“礼”之所以能使社会和谐有序,在于“礼”能使“贵贱有等”:“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故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此先王之道也。故尚贤使能,则主尊下安;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亲疏有分,则施行而不悖;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荀子·君子》)。这里所说的“贵贱”仅仅是指社会职位分工之高低,并非道德价值之优劣。以荀子之见,礼能使高贵的和卑贱的、年长的和年幼的、贫穷的和富裕的、权势轻微的和权势重大的都有各自相宜的规定、相应的责任,从而使职责分明,政令畅行,社会秩序井然。

总之,礼德对社会生活的调整,旨在“致天下之和”(《礼记·祭义》),在千差万别的社会生活中实现和谐的人际关系。诚如《礼记》所载:“乐至则无怨,礼至则无争”,全社会只要依据礼来确定名分和权责,就能使“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并能“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礼记·乐记》)。可见,“礼”成为社会和谐有序的根本保证,守礼就能国泰民安。

四、“为政不以礼,政不成矣”——礼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

礼德既包含了道德伦理的精神层面,还包括了社会习俗和政治制度层面,因此,它不仅是个人行为的标尺、社会生活的仪轨,还能规整国家政治秩序。“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礼,国之干也。”(《左传·僖公十一年》)“礼,王之大经也。”(《左传·昭公十五年》)“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礼记·礼运》)凡此种种都表明了礼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源,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大法。孔子非常推崇礼治,认为“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论语·子路》),主张“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经解》)。在孔子看来,相比行政的、刑法的手段,道德的、礼治的方式才是治理国家的最好手段。“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法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倍,礼义积而民和亲。”(《大戴礼记·礼察》)“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礼记·仲尼燕居》)荀子继承了孔子的礼治思想,并使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把礼看作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制度,认为礼对国家的整饬,就像秤对于轻重、墨线对于曲直一样,是必不可少的。故而荀子提出“国家无礼不宁”(《荀子·大略》)、“国无礼则不正”(《荀子·王霸》)的论断。又曰:“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大略》)“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荀子·议兵》)意思是说,礼是政治的根本原则,不按礼行事,一切政策就无法实行;礼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天子诸侯遵行了礼,就能取得天下,否则会丢掉国家政权。有鉴于此,荀子又说:“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荀子·强国》)总之,在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管理方面,儒家始终把礼仪制度、道德教化放在首位,主张以礼乐治天下,行政和刑律只是推行礼乐的手段而已。

结语

毫无疑问,礼的具体规范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得过时,尤其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礼逐渐演变成形式躯壳,成为束缚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枷锁,严重妨碍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受到人们的批判和挑战。但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需要一定的礼仪、礼节和规范的调节和约束。换言之,对于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人来说,礼都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在于,我们要对礼因时变革,在继承中创新,剔除旧礼中过时的、僵化的、违反人道的东西,充分彰显礼的仁德精神、礼让精神。彬彬有礼、谦让互敬、礼貌礼敬,应该是文明社会和文明人有教养的标志,更是社会人的重要的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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