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价格争议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2019-12-22 16:20刘雪玲朱毅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司法所
人民调解 2019年4期
关键词:市镇联络员昆山市

刘雪玲 朱毅/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司法所

“太感谢你们了,我们终于拿到了血汗钱。”2018年4月的一天,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内,唐某等人手里拿着一叠钱激动地说。2018年3月,唐某等人所在的超市因经营不善倒闭,老板跑路,拖欠5 人工资约2.5 万元。在处理超市货品及固定资产时,超市员工与受让方因价格产生争议。因超市货物都有保质期,须尽快解决此事,周市镇价格争议调委会迅速与昆山市物价局联系展开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后,价格争议调委会又立即与周市镇安环所联动,及时协助处理了过期食品,防止其流入市场,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这是周市镇价格争议调委会成功调解的一起价格争议纠纷。

当前,因购物消费、提供服务等产生的价格纠纷时有发生,为及时化解价格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周市镇创新成立了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加强与市物价局的协调联动,及时化解涉及财物、财产价格,生产、经营服务收费以及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等争议的纠纷。

价格争议调委会成来以来,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保障机制,夯实“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基础

完善组织保障。近年来,周市镇价格争议调委会全面构建涵盖镇、村(社区)、村小组三级价格争议调解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调解网络架构。在镇一级建立“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18 个行政村(社区)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负责价格矛盾纠纷的初步受理与调解工作,在村小组设立“价格争议调解联络员”,由网格员兼任,充分发挥其人缘、地缘优势,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收集相关信息,将价格争议纠纷报送至村一级“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通过三级网络化管理的价格矛盾纠纷处理组织,努力将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强化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周市镇价格争议调委会严格落实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原则、条件、范围、程序等内容,实行工作流程、职责上墙公示制度;严格规范纠纷登记、立案受理、调解规则、文书格式、案卷归档等工作,建立重大价格争议分析讨论、纠纷回访、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推动全镇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建立联络员制度,在镇价格争议调委会确定一名人民调解员兼任价格信息联络员,负责联络与配合物价部门的现场勘察调解;各村(社区)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价格争议纠纷报送及部分调解工作的移送。

健全运行机制,推动“价格争议调解”有序运行

深化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协调对接机制。价格争议调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仅靠单一部门不能完全解决争议问题,必须与其他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和对接机制。一是加强与物价、法庭、信访、劳动所、派出所、交巡警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联动制度,实行“一案一策”“一事一策”,通过每月召开例会,共同分析研究调解工作中涉及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价格矛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建立微信快速对接平台,各部门对涉及的价格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在微信群里进行发布,对纠纷处理发表初步意见,沟通交流调解方案,物价部门对专业性价格问题可以及时予以解答。各联动部门分别推举1 人,作为本部门在微信群里的总负责人。同时,各部门委派一名联络员对微信平台进行日常查看、整理、及时汇报,使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更快速、便捷。

完善价格争议处理流程。结合《价格法》《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价格纠纷处理流程,主要包括四个步骤:遇到价格纠纷调解时,村(社区)、镇调委会联络员及时向镇司法所报告,由镇司法所书面向昆山市价格认证中心提出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派工作人员现场勘验,进行价格认定测算及市场调查后,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结案归档;调解不成功,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周市镇价格争议调委会不断加大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及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与《尚法昆山》栏目、昆山日报等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对价格纠纷调解的受理范围、调解程序、调解原则等进行广泛宣传;周市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价格争议”板块,内容涵盖价格鉴证援助、价格争议调解等满足群众需求的法律服务;价格争议调解走进村(社区),运用村(社区)显示屏进行宣传,提高价格争议调解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度,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完善队伍建设,落实“价格争议调解”人才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周市镇价格争议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5 名,加强与昆山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合作。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中,申请价格认证中心协助调查和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在调解涉及重大、复杂、疑难的价格争议纠纷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律师、相关机关工作人员,与价格认证中心建立联合调解小组,共同调解。同时,周市镇价格争议调委会还积极发动农村热心干部群众作为兼职价格争议调解员参与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调解村民在土地、房屋、宅基地、树木、农作物等方面因价格争议出现的矛盾纠纷。

强化队伍培训。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员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当的法律法规素养、价格政策水平及价格专业能力。为此,周市镇一是建立定期全员培训制度,邀请市物价局专家对专职、兼职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员分类定期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培训让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员掌握必要的价格争议调解方法和技巧;二是建立交流学习平台,通过建立价格争议调解典型案例、调解方法等交流平台,让大家互相学习借鉴,提高价格争议调解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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