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红莉
(河南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8)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增值税的进项抵扣方式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筑施工必须详细解读营改增政策,明确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类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纳税筹划方式,使企业的税负压力不断较少[1]。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国家对投资规模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管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生存竞争压力不断加大。企业要想提升竞争力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而税务支出作为企业现金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1、避税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在采用避税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要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合理的手段规避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使企业的避税目标得以实现。避税筹划还要获得税务机关的许可,如果没有得到许可,可能被视为逃税行为,对企业的发展造成重大风险。
2、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主要是利用国家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综合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税收筹划,实现节税的目的[2]。节税筹划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主动适应国家政策,在政府的鼓励提倡下开展节税工作,同时,确保节税筹划与国家相关政策的意图一致。节税筹划没有逃税风险,但是,对企业运用国家政策的能力与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转嫁筹划
税负转嫁也是纳税筹划的一种重要类型,它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与途径,把需要缴纳的税款转嫁给其他纳税人的行为与过程。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综合利用各种方式与途径,把使税负合理转嫁给上下游单位,减少企业的税务压力。同时,企业还要避免来自其他业务单位的税负转嫁。
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需要雇佣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劳务支出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大,仅比建筑材料成本低。我国的建筑施工行业发展结构还不完善,劳务单位与劳务工人都不固定,因此,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票的难度较大,影响到进项税额的抵扣,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也会增加,企业整体的税收压力增加[3]。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企业租用大型机械设备会增加企业的租赁税收负担,机械设备的费用上升后,设备租赁企业会将风险向下游转移,建筑企业的税收压力就会上升。还有材料供应商等上游企业为了提升利润空间都会想方设法向下游转移税负风险,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压力就会加大,企业税负风险也会增加。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会支出较大的建设成本与材料成本,包括购买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企业选择不同的材料供应商或者不同的采购方式,所产生的采购成本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获得更多进项抵扣额,一般会选择资质比较优良、规模比较大的供应商。在这些企业中采购水泥、钢材等采购量比较大的建筑材料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票,企业的进项抵扣金额就会增加,税收压力就会相应减少。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需要采购的原材料种类繁杂多样,企业难以实现集中购买,因此,企业需要从多个不同供应商处购买材料,在采购的过程中企业不仅需要比较材料的价格,还要考虑供应商的身份。虽然目前国家允许部分小规模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仍有行业的限制,建筑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的身份会直接影响到增值税专票的获取,如果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获取增值税专票的难度就会增加,导致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减少,企业的税收压力加大,抵扣金额也会受到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业务时需要签订各种业务合同,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的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复杂性较高、项目参与方较多等特点,这些特点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当前,有很多企业的合同风险较大,存在合同不规范、合同纠纷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就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进而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工程中的风险因素来自各方面,在建筑施工的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的风险,这些主要风险因素都会存在合同中,因此,企业的税收筹划也要从具体的工作阶段入手。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新的方式计算应缴纳的税收金额,在具体计算中,在销项税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的进项税额就会越高,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金额也会增加,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就会减少。在建筑材料采购环节,如果建筑施工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原材料或者买进劳务,企业获取增值税专票的难度就会增加,企业的税收压力就会增加。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积极地开展纳税筹划工作,采用合理的节税技巧,尽可能使企业获取更多增值税专票。在采购价格差异不大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尽可能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原材料,这样可以获取更多增值税专票,扩大企业的进项抵扣空间,使企业抵扣更多进项税额,促使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压力减少。在具体采购时,建筑施工企业还需要采用合理的计算方式进行科学严谨的计算,分析计算结果,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如果一般纳税人的最低售价比小规模纳税人的最低售价高,分析计算结果,得知小规模纳税人的收益比一般纳税人高时,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选择在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开发环节的节税筹划需要从项目筹建方式的选择入手,甲供材料模式是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建筑施工企业最常用的项目筹建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建筑施工企业虚报建材价格的现象。但是,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甲供材料导致企业无法获得足额的进项税额抵扣专票,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选择包工包料对其更有利。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规避购买劳务、购买材料时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票的问题,对建筑施工企业缓解税收压力具有积极作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的业务出现很多混业经营项目,企业在申报税收时要选择不同的税率进行申报。税法中规定了混业经营项目应按照不同税率进行税收核算,如果不能独立核算需要按照适用范围内的最高税率缴纳税收。在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混业经营、业务拆分的科学筹划方式进行开发项目的节税筹划。这种方式可以按照进项税额最高税率抵扣,这样才能获取更多进项税额。建筑施工企业的开发项目周期一般都比较长,企业应该利用合理的方式将开发周期中的项目成本尽可能平分,这样也可以平均抵消各个不同周期的增值税,节税目标也就能实现,企业内部的资金压力也可以得到缓解,企业的资金平衡也可以得到保障。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通过均摊项目开发成本的方式进行分期付款,这样就可以分期获取增值税专票,尽可能避免材料足够而货款未结清的现象发生,对企业获取增值税专票非常不利。分摊方式还可以递延增值税税收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特殊费用的节税筹划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工作者积极地参与纳税筹划工作中,对进项抵扣成本的支出进行合理控制。比如,过路费只有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而财政票据则无法开展进项抵扣。另外,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定期贷款服务等具体内容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但是,商务型旅游可以纳入进项税额抵扣范畴。
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延迟纳税的形式、纳税期限等具体内容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以此实现递延纳税期限的目标。但是,在实际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企业无法通过递延纳税期限获得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所以,建筑施工企业要想从销售环节进行节税筹划,必须从纳税发生的时间出发,尽可能延缓纳税的时间,使企业的现金量得到增加,使企业得到更多货币时间价值。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节税筹划时要重点关注前期业务发生时所签订的合同,要从合同的签订入手进行节税筹划。在签订合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正确认识合同的通用与专用条款,全面防止发生发票不合规的现象,进而影响增值税的抵扣。在合同中企业要对合同双方的具体信息、发票的开具时间、发票类型、税率、合同总价等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规定。约定合同的总价要分总别注明所包括的税金和不含税价格,这样印花税可以按照不含税的合同价格来缴纳从而达到节税目的。在合同中还要对假发票、不合规发票等问题的法律与经济责任进行明确,使合同双方都明确自身的职责。另外,企业的采购人员也需要签订责任书,使采购人员了解到合法合规发票对企业节税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进行税务筹划可以采用避税、节税、税收转嫁等方式,节税的筹划方式在税收筹划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在节税筹划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企业需要采取合理的方式运用节税技巧,从材料采购、合同管理、项目开发与销售等具体环节入手,进行节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