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场域中古城旅游社区的空间生产研究
——基于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视角

2019-12-18 07:32吴志才张凌媛郑钟强张补宏廖梓维
旅游学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潮州场域古城

吴志才,张凌媛,郑钟强,张补宏,廖梓维

(1.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广州510006;2.华南理工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006;3.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旅游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006)

引言

近年来,古城镇的旅游热度持续高涨,随之而来的消费文化不仅重构着古城的空间,亦在一定程度上吞噬着饱含古城韵味的牢固文化和社会形态。原住居民、传统礼俗、传统工艺手法、传统语言歌剧等古城文化表征符号随着空心化状态渐趋流逝,引发人们对古城旅游发展的持续高度关注。旅游业所面临和产生的权力关系创造了一个更复杂的景观,使得当地社区很难与之抗衡[1]。古城镇旅游开发往往将古城的“旧”“老”“残”“败”景观样貌定义为“原真性”,旅游开发决策者重视旅游者在“真实性”上的需求,从而忽视居民方的需求,造成古城原住民生活空间的压缩;加之对居民集体记忆的景观载体的忽视,导致文化表征领域的危机。长期以来,在旅游社区发展的研究中,社区居民所扮演的角色未得到充分的重视,总被视为“被管理”的对象[2]。古城旅游社区的定位和发展最终进入何种方向和层面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受到多元冲击的古城文化、人居环境改造和旅游空间建设如何发挥好“生活性”和“旅游性”双重功用,成为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如何避免走向“人居环境旅游化”,多主体、多目标背景下旅游发展与古城空间生产、表征、重构的关系问题面临着拷问。

关于古城镇空间生产的研究以社会文化学和旅游地理学偏多,其中,前者的研究偏向文化层面[3-4],后者则侧重空间的物质景观和利用权属[5],但往往二者对空间本身的定义都不够清晰。在旅游地理学的研究范式中,旅游开发确实容易促成古城镇旅游目的地的物质环境转变、社会关系变迁、文化传承,从而引发一系列空间实践和生产。中国古城镇的生产方式向旅游转变时,再生产出来的空间牺牲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且社会结构趋于非均衡方向发展[6]。在旅游语境下,空间话语主体由生产性走向他者化,往往作为权力管治的对象出场,这点在空间表征层面体现最为强烈。一如凤凰古城的政府、开发商、小成本经营者、旅游者等权力主体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对空间进行利用、争夺和重构,其中的博弈推动了空间的“权力化”[7]。另有一些案例地的旅游空间生产则引发了诸如价值取向、生产方式、权益分配、空间正义等社会性空间现象和深层问题[8],这又为中国古城镇复杂的社会-空间现象与问题补充了更多需要探讨的层面。需要进一步审视的是,大多数研究直接地将古城镇定位于城市(宏观尺度)或城镇(中观尺度),古城镇实则更应被定位于社区的微观尺度。正如丽江古城、黄姚古镇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均是由于旅游地空间商品化之后使得稳定的社区结构分化,从本地人的职住空间转变租赁商品,供外来者落脚和生存,导致对部分古城镇旅游地产生消极影响[9]。

大多数古城镇以其深远文化为留存根基,加上长此以往形成的共同价值观、生活习惯、风俗等,保留大量居民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维持社区生活。因此,在面对极有可能打破原有生活生产秩序的资本逻辑时,古城社区的成员间会形成共同的利益对外。此外,旅游社区的空间话语主体作为权力对象的主体和作为消费对象的主体同时进行生产,统一在日常生活的空间实践中。一旦旅游空间生产强势力量和弱势力量实现合理融合,将有助于增进旅游空间生产的社会凝聚能力和居民的社会治理参与机会[10]。在一些传统社区,旅游业被认为是改善当地经济能力的有效方法而被广泛认同[11]。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古城镇因其满足城市旅游者对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向往而成为旅游热门之地。近年来,中国古城镇的旅游开发因其对经济、环境和文化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一直被视为保护性开发原则的对立面而备受关注和讨论。旅游介入下的古城镇面临着物质空间形态发生转向,也夹杂着复杂的社会空间生产,这一新的空间生产过程也得到了一定的学术跟进。但其背后深刻的社会力量如何博弈涉及甚少,甚至在呈现空间生产理论原初的魅力及学术关照显得平平而不足[12]。厘清制度环境、资本结构和社会关系在空间中的综合呈现,也能更好地理解古城旅游社区的变迁问题,进而将社区营造、社区参与等治理问题逐渐回溯“社会-空间”逻辑的轨道上[13-15]。从具体的社区及其结构力量的角度关注古城旅游空间的问题,对于探讨古城镇的旅游研究是有必要的。

空间生产的视角赋予社区权力研究以一个载体,能够清晰直观地窥视空间生产背后的政治和权力关系[9]。列斐伏尔以马克思的实践生产理论为基础,指出“(社会)空间是(社会)产物”,首先提出“空间的生产”理论[17]。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是当代社会批判思潮“空间转向”的标志性起点,在其著作《空间的生产》(The Production of Space)中提倡学界要从关心“空间中的生产”转为关心“空间本身的生产”,从辩证的角度系统地阐释“空间的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空间的实践”(spatial practice)、“表征的空间”(space of representations)三元一体社会理论框架[18]。肇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空间转向”(spatial tum)思潮,突破了以往人们把空间视为一种中立的、只是容纳社会行为的容器或哲学家和数学家关于空间抽象性的判断[19]。列斐伏尔指出,空间是一种社会关系,且整个空间作为一个整体成为了一种生产资料,生产方式也通过空间配置来体现[20]。从空间生产理论出发的研究重点在阐释社会空间再生产逻辑,在旅游语境下重新审视列斐伏尔的空间思想,但现有研究往往完成了“运用”,而未突破“批判与发展”。目前,鲜有研究从制度空间、物质环境、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等综合层面去解释古城旅游社区的空间生产,更甚不同权力主体在其中的行动方案和博弈机制。

基于此,本文尝试以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社会空间生产理论为分析框架,投向古城旅游社区,借用布尔迪厄的“场域”概念来分析旅游社区的空间属性及其对社区治理的重要意义,综合探讨旅游社区的空间产生过程中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多方面力量的博弈,以及古城旅游社区的社会-空间使用的相互关系。在布尔迪厄的理论体系中,场域是一个社会空间,各种力量展开竞争与角逐[21],其逻辑规律切合空间生产中的制度-资本-社会关系逻辑。空间生产理论以空间作为分析社会的视角,切合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时代主题,为研究城镇化空间实践提供了合理和强有力的工具[22]。本文把旅游场域的概念纳入空间生产的广泛背景中,尝试通过构筑“场域理论”中“权力-资本-惯习”逻辑与“空间生产理论”的桥梁,引申出三元空间中“制度空间-物质环境-生产方式-社会关系”分析逻辑,结合质性访谈资料的解读,试图阐释在潮州古城社区旅游场域形成后的空间生产过程,进一步梳理出古城旅游社区空间生产的核心机制,旨在充实多主体、多目标下古城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文化与空间的理论研究,并提出古城社区“生活场域与旅游场域”融合并存的研究可能。

图1 调研区域的区位与范围Fig.1 The scope map of research area

1 研究对象、方法与过程

1.1 研究对象

1.1.1 案例地概况

本文选择广东省潮州古城为案例地,地处韩江三角洲平原的北端,研究的地域范围涵盖潮州古城区12.45 km2的总面积,即4个街道(西湖街道、金山街道、太平街道、湘桥街道),截至2019年6月,潮州古城区常住人口5.6万人。潮州古城承载着以旅游活化古城的期许,目前,700 多条街巷仍保留着原貌,大批明清建筑保存完好。作为我国岭南地区潮汕文化的典型代表,潮州古城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效应和古城镇旅游热的推动下,近10年来其旅游发展大步提升。随着文化旅游规划的起步,在新一轮街道的风貌控制等规划方案下,潮州古城空间及整体结构的描述性意象迎来新的表达可能,旅游发展势头强劲。

潮州古城具有旅游社区的典型特征,选择潮州古城作为案例地的考虑如下:首先,位为旧城区的古城旅游目的地,潮州古城得以区别于当前处于开发成熟阶段的丽江古城、凤凰古城、平远古城等研究对象,具有自身的潮汕地区古城特性。其次,潮州古城在潮汕宗族文化的自然基础上建立了血缘共同体,且长期以来作为居民生活的地缘共同体。最后,随着旅游开发,潮州古城社区面临着共同的利益,并作为旅游的一部分参与旅游当中。

1.1.2 潮州古城旅游场域的形成

调研过程中发现,潮州古城社区的面貌于近10年内逐步转好,通过对韩江积水的整治、广济桥的修复和牌坊街道及两侧小街巷的风貌控制,如今潮州古城社区整洁便民。潮州市在2015—2017年3年期间全面提升旅游配套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厕所200座,整治提升1000座城乡挂牌。改革东风的助力下,潮州市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新兴业态广泛引入古城,以实现吸引青年及海归学子回流,扶持并鼓励创业发展,为古城区特色旅游注入激情活力。随着近两年潮州古城十大街巷修整工作的相继完成,潮州古城内的发展逐渐推进。目前“茶空间”、建造寻茶者、六弦音乐工厂等融合东方与西方文化、时尚与文化元素的店铺由年轻人开设,在潮州古城牌坊街南边一带遍布。古建筑文化、汉服文化、潮州音乐等古文化交流活动也逐渐开展,旅游推动着古城发展新动态。潮州古城社区内部依然存在着许多停滞的现象,深藏在街巷深处的房子破败,无人修补,游客的旅游涉足面仅限在目前规划控制良好的牌坊街和零散的景点,这亦是许多古城面临的问题,政府自上而下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居民和游客对于古城社区的需求。

随着潮州古城的旅游规划和开发,空间中的各个行动者(政府、规划者、旅游研究机构、文化小组、社区、街道、居民等)被裹挟到旅游场域中,占据不同位置。场域理论的“行动者-制度-环境”系统框架,不仅划定了旅游场域的有效制度空间,也清晰界定了古城社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边界。古城作为社区性质的场域,本身存在惯习建构、资源争夺和利益驱逐的互动机制。在这一逻辑下,行动者的惯习改变建构着潮州古城空间的制度结构、生产方式、社区参与和社区关系。旅游场域所造成的流动空间反过来又改变了潮州古城行动者的社会惯习、生活方式和资源机会。随着空间生产所造成的新的生产方式出现,旅游场域又推动着潮州古城形成新的社会空间。

1.2 研究方法

从质性资料中可以分析出潮州古城旅游社区空间再生产的过程,本研究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等方法。后文分析主要基于古城社区居民的访谈资料与观察所得。考察覆盖整个潮州古城,能代表潮州古城旅游发展前后阶段、不同类型的人居环境和游憩场所如牌坊街、西湖公园、驸马府、湘子桥等。

1.2.1 文献研究法

通过对古城镇/古城旅游社区、空间生产理论等相关图书和期刊文献的搜寻、阅读,挖掘研究进路,以此建立与“发展中的知识”之间的连接。探索场域理论与空间生产理论的理论互动性,厘清二者在古城旅游社区的应用可能性和切入路径。

1.2.2 参与式观察法

结合参与式观察法,研究者通过考察潮州古城旅游社区的旅游规划过程、空间景观表征管控过程、旅游开发现状,与不同主体聊天等方式,按照日常生活逻辑,多次进入案例地参与居民日常社会生活并进行观察,对访谈者进行质性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以及相关信息。

1.2.3 深度访谈法

本研究通过深度访谈法来收集资料,灵活采用圈定式访谈、推荐式访谈、追溯式访谈等调查形式,围绕旅游开发、空间生产等情境,对22位旅游活动参与主体进行面对面交谈,以获得深度事实和复杂细节(表1)。

1.3 调研过程

本次调研以田野调查为主,集中在2016年11月—2017年2月期间,访谈提纲在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拟定,具体时间与工作进展分配如下:于2016年11月初,进行为期3天的预调研,收集潮州古城旅游社区发展和规划建设的现实背景;再于2016年11月—12月、2017年 1月—2月进行为期 20 天共两期的实地调查。研究数据主要源于规划、政策文件、政府报告和实地调查。

表1 潮州古城访谈对象基本概况Tab.1 Basic information of interviewees in the ancient city of Chaozhou

首先访问了潮州古城文化旅游局网站,然后收集与潮州古城相关新闻报道和学术文献;接着实地调查,走访潮州古城政府、社区街道办管理者、古城文化小组、新闻媒体、韩山师范学院,对潮州古城的布局、街区建设风貌、生活状况、旅游发展情况、居民与游客互动、空间分割与使用等进行观察和记录,深入了解潮州古城社区日常生活、社区旅游发展与参与现状;结合古城地图、旅游规划图与景点路线图等资料厘清社区布局;了解牌坊街、改造街巷、传统民居、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等空间要素的分布情况;同时通过观察、拍照、文字记录等方式,关注原住居民生活情景、环境氛围、空间活动等生存状况,以便进行旅游化开发经验和社区人居环境建设的反思。最后以研究者的身份进行访谈,引导受访者围绕话题进行回答和深度描述,以自然真实的状态呈现自身感受及观点。本文共访谈22 位受访对象样本,每人访谈时间20~40分钟,整个访谈过程均在被访谈者同意的前提下录音,访谈时间累计达11 小时24 分钟,人均访谈时间为32 分钟。因部分录音为潮州本地方言,由擅长潮州方言的人员协助将录音转化成文字稿的工作,总计18.1万字。

2 潮州古城旅游社区的空间生产过程

在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中,场域同时作为冲突和争夺的空间。这就意味着,各种隐而未发的力量及正在活动的力量在场域中相互竞争、互动与建构,维持或变更场域中的资本构成和权力组分[23]。从这个角度而言,正是随着潮州古城旅游开发而形成的旅游场域,权力、资本、惯习等变化使得原有的物质空间、文化空间、社会空间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变,制度空间、物质环境、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关系均产生变化。旅游者介入后的主客行为活动秩序进一步使得潮州古城内“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私人空间”边界更加明朗。不同主体在相对独立又充满竞争性的场域空间中的作用力更加明确。而旅游空间生产中的空间实践则反作用于古城生活场域的生产,各主体间博弈后形成的复杂社会关系也是在此场域中生产的。在列斐伏尔的空间思想中,特定的社会关系都能形成特定的空间,加上资本一起在空间意义上搭建出生产关系,这与场域的特征不谋而合。空间的生产表现为空间对相关行为强加上某种时空秩序,具有束缚主体自由的功能[24]。本文以列斐伏尔空间生产三元一体社会理论框架为依据,在“权力-资本-惯习”场域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引申出三元空间中“制度空间-物质环境-生产方式-社会关系”分析逻辑,从三元空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尝试厘清潮州古城旅游社区的空间生产过程及其中的作用机制(图2)。

图2 基于场域理论的空间生产“制度空间-物质环境-生产方式-社会关系”分析逻辑Fig.2 Analysis logic of space production“system spacematerial environment-mode of production-social relations”based on field theory

2.1 空间的表征:制度空间的再造

空间的表征属于构想(conceived)层面,一般被认为是属于科学家、规划师、科学家、都市计划师、技术官僚和社会工程师对知识、权力的分配空间,呈现支配性的社会秩序[25]。由于其生活社区和空间尺度的特性,潮州古城未开展大规模项目招商,目前仍未有规模化的开发商进驻,潮州古城社区空间主体主要为政府、规划专家及旅游研究机构、当地社区、旅游经营者。行动者们基于各自把持的立场与利益诉求,分配自身拥有的权力和资本来完成对空间的发现、利用、管理与规划,实现对古城旅游社区未来的构想及剩余价值回收的目的。

作为表征空间的主要权力话语者,当地政府的行动逻辑遵循长久以来在政府治理领域中自然习得的惯习,按照其所认同的意识形态和操作方式来实现其对古城旅游目的地的空间构想,通过空间规划、调整用地、执行景观风貌工程将空间商品化,打造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空间形态和“古香古色”符号化景观系统。由于潮州古城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政府在以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为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其文化旅游的定位。并联合规划师、旅游研究机构等主体围绕市级层面及古城本身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规划及意见条例,如《潮州古城文化旅游特色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5)》《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2014)》等。

规划者和旅游研究机构是构想的实现者,他们更具体地提出“世界潮文化旅游体验目的地”“省、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粤东中央文化休闲区”等旅游发展定位。当地城建部门则在“积极保护、修旧如旧”的修缮原则下根据《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指导潮州古城区景观物质环境的表达。无论是城乡规划部门还是文物保护部门都通过规划与政策严格把控着空间开发和建设过程。为了更好地协调空间建设中的利益矛盾问题,设立古城区管委会、古城文物管理所、文化小组等机构以此再造制度空间,行使空间权力。

(太平街)地方就很小了,必须(把一些摆出来的东西)压制进去。(两旁的商铺)门口就这么大的地方了,真的没有办法再去用了。门口的地方不让他用的话,他的生意(可能)做不成了。只要你那门口体现的东西有潮州特色的话,我也可以宽松一点。像那个骑楼的话,他在柱子外面做了一个灯箱,或者挂一些比较有特色的,这边我也允许,上面的领导也同意。(G-01)

政府力量那么强大,必须把汽车都禁了,摩托车也禁止从边上两条通道进来嘛,就是不让居民从防汛通道,或者从城西路这边进来,虽然对他们会造成不适应期,但是人们很多时候你只要禁止他,过一段时间人家就习惯了。(E-01)

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位于古城的中干线太平街的商铺,“配合基本的原则、底线、体现的东西有潮州特色的话”才准许在其门口摆放,且民居外墙掉落的电线亦“必须处理、藏进墙内”等。伴随控制景观而形成的制度空间,象征着政府等权力主体在潮州古城的空间表征上全然地实现了“绝对的话语权力”。

2.2 空间的实践

空间实践是人们创造空间的方式,属于感知(representational spaces)层面,涉及空间组织和使用方式[26]。社会成员对空间进行解读与行动,包括空间感知与行动两个方面——行动者通过(创造性或常规性地)使用、控制、改造等行动进行空间生产与再生产,形成生活惯例、行为共识与社会结构[27]。空间的实践是权力和资本施展智慧和生产策略的空间向度,是空间表征指向表征空间的承接。

2.2.1 物质环境更加符号化

对于文化类旅游目的地的开发,往往更加直接地造成空间的商品化,原本的生活生产空间向具有旅游吸引力的消费空间转化,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空间所扮演的角色正从幕后走向前台,被认为是决定游客体验和满意度的主要原因[28]。因此,为了实现潮州古城旅游发展的目标,必须要事先完成空间向消费性功能的转换,这当中,政府(及规划者)和自发参与的居民,根据自身对旅游的构想,通过设计、改造等手段从不同尺度上推动着空间的产品化[29]。

……潮州古城没有得到太多重视,牌坊街是过去留下来的。发生了某件事……政府觉得牌坊很危险,就都拆掉了。现在就不停地改啊改,06年重修了,有一些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E-01)

在“修旧如旧”理念指导下,潮州古城将按照被认为是对古民居有重要影响的自然和文化景观特征加以修缮,这将有利于图标式物质环境的生产,并作为保护古城景观风貌物质性外观的一种方式而存在。根据保护条例,潮州古城区太平街道的23座牌坊、义安路必须建成民国骑楼风格的骑楼风貌区,不能用灰瓦斜屋顶等,经过专门设计的潮州古城景观,其道路形态、开阔空间、建筑和纪念场所毫无例外地将潮汕文化元素、集体记忆、宗族结构和历史知名人物铭刻在文化性的图像中。

牌坊街的修复是居民记忆一种符号化的物化载体,唤起了潮州古城居民的故时记忆,重新激发了居民的地方情感,“蕴含了潮州这些侨胞(我们潮州海外华侨是非常多的)对家乡的一种眷恋……带有过去的城市记忆其实可以唤起曾经的记忆……”(E-01)旅游发展所带来的家乡变化在强烈的潮汕宗族文化的作用下产生了情感链接,在此情况下,社区居民其实偏向于支持古城的物质空间改造。

现在政府的控制也是这样一个原则,就是修旧如旧。原来是一层的就不能超过一层,再加上一层就是不可以的。对外观的风格、装修的颜色都是有控制的。修这条牌坊街也是这样的。你如果门面要重新装修的话,装成一个欧式的、法式的,就不行。如果现在要装修,就是要看你的报建,看你的装修效果图。这个图不出来的话,就是不会给的。画出来的话就监督你按图施工。外面这个装饰是政府又花钱修饰的,这个门面要按照这样做,里面不管的。但这样做能保持整个古建筑本色,居民也是很支持的。(C-02)

2.2.2 生产方式更加多元化

政府的物质空间改造工程为古城旅游社区提供了商业化的环境,包括旅游发展的环境、更加统一且具有古韵的整体风貌以及引导性的生产生活秩序。这为一部分较早回流的居民提供了创业尝试的机会。“……从去年才开始(人们)陆陆续续地(开民宿)。其实,中间有5年的时间,就府城跟我(载阳)两家真正意义上的民居客栈。现在古城里面的那些民宿都是那种现代的建筑改建的。我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民居客栈,还是只有我们……”(T-01)他们改造属于自家的物业或租赁而来的古民居,面向游客消费需求对古民居的空间改造,转换成民宿、茶馆、文化工作室、特产售卖店等特色旅游设施,在旅游发展中获益的同时,也影响着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一方面,商业行为将他们从古城外的租客转化成为古城内的定点旅游经营户。与其他居民不同的是,他们进行着固定且小范围的生产生活活动,拥有较低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他们将过去纯粹的古城生活消费空间翻转成旅游生产空间,进一步打开了社区的封闭性,且在社区中发挥一定的旅游示范效用。一部分居民在这些引领者的身上察觉到更多商业机会和更优生活条件,旅游发展的感知和旅游参与意愿都更为强烈。

同时亦有早前迁出古城到城区生活的居民和年轻人回迁,这部分群体则更加清晰古城旅游的发展定位,希望借旅游发展的势头进一步完善古城的空间环境。“……其实这里改善后还好,但现在还不够完善,可以看出文化古城(破旧凌乱)一些东西……在这边(牌坊街)的基本上是年轻人的店铺。他们也希望(牌坊街)能够发展成步行街,更有商业价值嘛,因为这条路(牌坊街)是为游客开放的,不是说为了我们潮州人进出方便。居民顺不顺路倒不是关键,我觉得要能够实现潮州的价值更好,也能给游客带来方便……”(T-05)

行动者们为了实现旅游经营的预期目标,结合自身的主体立场和有限资源,重整空间资源(经营场所)与时间分配(营业时间),以服务于日后经营活动的开展。这样一来,古城旅游社区涌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生产方式。这也符合列斐伏尔所提出的“从一种生产方式转移到另一种生产方式时,必然伴随新空间的生产”的观点[30]。

2.3 表征的空间:社会关系的再生产

表征的空间属于生活经历(lived)层面,是被支配的日常生活空间,充满矛盾与抗争,是人们试图改变与占用的空间,表征空间是实践和认知互动的场所,是居住和使用的空间[26]。通过景观实现的表征空间不只是表达或象征了权力关系,也是文化权利的一种工具[31]。表征空间被认为是受空间的表征所支配的一个空间,二者的矛盾关系落实到社会空间上便是被商品化和官僚化所支配的空间和日常生活实际体验的空间的对立。空间体现在对作为社会关系的空间本身的再生产和改造。

在潮州古城旅游社区中,推动空间生产的行动者包括政府和规划者(主导作用)、游客(间接作用)、居民(承接作用)。当居民和游客同时在场时,他们同为空间的消费者,依靠各自拥有的资本对空间进行交换及竞争,按照惯习生产和挑选适用的时空资源,来保证同一时空下的行动秩序。或是由于当地城市的旅游吸引力不足,加上潮州古城充当了一定的“城市休憩区”的功能,古城内居民、市内居民加上游客同时在潮州古城活动,原有社区空间逐步分解出生活性功能、休闲性功能与旅游性功能。就生活空间容量而言,潮州古城旅游社区足以容纳居民的需求。“……一般我们(居民)就在古城里活动……游客一般对我们都不影响,牌坊街上如果人不是特别多,我们就到朋友的店门口喝茶聊天,平时活动就去西湖公园、滨江带啊……”(T-05)就旅游空间容量而言,旅游核心区的形成,实现了潜在的功能区划分,周末及节假日游客高度集中在广济门城楼、牌坊街、开元寺等。

同时,由于居民的就地居住,他们拥有更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去利用社区的空间资源,所以即便有居民提到“让出城市”的概念,却又进一步强调说“并非刻意而为之,而是本身的生活习惯所致”,正是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之中,生活活动和旅游活动在古城中独自形成了与其活动内容相适应的时空资源配置。

旅游发展之后,居民的态度普遍更好了一些。……老人们以前不太喜欢跟别人坐在一起吃饭,现在如果自己单独占了一张桌子,游客来了没地方坐,他们就会主动让出来……原本我们的生活习惯就是这样的,也不是说刻意去让游客什么。(T-02)

这次的整理比较干净。原本那些小巷子都是堆积满了东西,现在清掉了,就好看很多了。很多遮挡的东西都拆掉了。居民不满意当然是会有的,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匆匆赶路的行人感觉还是特别好。整条路就是从窄变宽了嘛,变明亮了。然后开车也比较方便,下雨天那些遮来遮去的东西也是滴水的。你就算是开过去,中间也是有雨滴的,弄掉了非常好。(T-06)

社会生活及其中的社会关系既是空间的生产者,又是空间的产物,充盈着政治与意识形态、矛盾与斗争[32]。空间思想大师福柯曾指出,社会普遍暗存着隐性的权力技术,“规训”是权力主体通过对空间的精妙设计和管治实践以达到治理目的的关键方式[33]。潮州古城社区的空间走向了一种隐蔽的微观权力生产,在开放程度不同的空间里,居民在空间的实践中作出了规训与顺应的行动策略调整。一方面,古城内的公共空间及半公共空间,如牌坊街(太平路)、义安路等区域,实现了生活功能向休憩功能和旅游功能的演替。上述的访谈资料表明,即使惯习受到影响,居民并未在此过程中感觉到生活空间被过多地压缩,反倒是重新企划个人的日常生活行动策略,其本质还是居民对当地政府的隐性空间管治作出了规训表现。随着古城的滨江游憩带的建成、西湖公园的免费开放,居民日常生活形成新的秩序,古城旅游社区的场所完成新的置换,商业规划的牌坊街(太平路)、义安路等空间最终形成潮州古城社区的“旅游核心区”。另一方面,即使目前潮州古城的旅游氛围并未进入完全的旅游参与阶段,但旅游空间生产重塑着居民与游客、原住民和新住民的社会关系。原住民和新住民同时作为主人,从观望者的角色逐渐调适成古城的邀请者、招待者,这又是居民在空间实践中表现出的顺应策略。而只有极少数位于“旅游核心区”的私人住宅空间在受到“游客打扰”时,大门紧闭,悬挂“私人住宅,非请勿进”的警告牌。由此看来,古城的旅游空间生产并未对社区关系造成冲突,实质是建构出主客之间新的和谐交往局势。

3 古城旅游社区空间生产的核心机制

潮州古城旅游社区的行动者之间并未产生武力状态的冲突,而是在日常生活层面交锋。在空间生产过程中,最终表征层面的“绝对话语力量”与实践层面的“规训与顺应”共同塑造出潮州古城旅游社区特有的空间秩序。权力话语主体与消费话语主体在古城旅游社区空间中同时进行生产,营造出新的日常生活实践。列斐伏尔也对空间生产中的日常生活实践做出过重点论述:资本主义生产不断通过商品化和官僚化的宰制手段将一切价值都转换为抽象的交换价值,生产出一种制度化、同质化的社会空间和空间秩序[32]。而发生于日常生活层面的“规训与顺应”又从微观政治逻辑上解释这种空间向度上的空间秩序演化和权力运作模式[33]。在空间生产过程中,居民的主体性没有从其空间关系中剥离,反而与场域相互建构,并通过空间生产,表现出规训和顺应等惯习。

随着旅游开发,潮州古城在交通管制、外立面风貌控制、街区风情风貌方面均进行管制。调研发现,潮州古城实施交通限制,早9点至晚9点禁止摩托车等机动车进入古城,在交通巷口设置立柱、链条等路障。社区居民大多是处于“顺应”状态,较难参与古城旅游发展的决策当中。他们并未把自己置于“主人翁”的角色中,对整个社区营造的关注远低于自身生活。同时,由于社区旅游参与的程度不同,古城内出现了核心群体和边缘群体,逐步造成居民的群体分异。核心群体处于古城社区的旅游核心区,能够更加直接地感受到旅游发展带来的变化,形成较为丰富的旅游认识,也促发了部分居民对古城未来发展的大胆设想,在总体层面,例如“潮州传统文化基地”“潮州古城世界文化遗产地”“商业步行街”等。在个人层面,例如对自己所经营的生意有所期盼,“把自家的古名居改造为民宿客栈、特色茶馆或是文艺商店”。(C-01)部分居民由于在资金、条件、人力和主观意愿上的资本资源缺位,持有“事不关己”态度的居民依旧占大多数。他们尚未建立起对旅游发展的主观意识,大多都是一味地跟着政府走、“配合政府”,只是将社区改造归为政府行为,并未有建设旅游社区的责任感。比如,“像喜心斋在门口就做了一些小景观,做一个可以供行人稍作休憩、喝茶的休闲小椅子,因为这些东西政府准许放。”(G-01)而那些还未参与旅游发展的边缘居民群体,居住在距离旅游核心地段比较远的区域,仅仅从生活便利性出发关注着社区未来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潮州古城社区目前仍有一些古民居建筑未收归国有,但在当下的社会阶层关系中,潮州古城的社区参与和“个体监督力量”强大,使得政府不再可能发生如18世纪英格兰那种在物质上剥削了当地社群而形成的视觉愉悦的景观公园的状况。本课题组对潮州古城的前期研究表明,在潮州古城旅游规划决策中,具备专业知识的专家团队对旅游发展的影响十分重大;社区街道办虽然不掌握旅游资源,却是古城居民、居委会与核心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中介”,对社区参与旅游有着重大影响;潮州古城最大规模的东道主,在旅游规划决策中却被边缘化[34]。因此难以排除这种“强政府”的绝对话语权现象已彻底得到解决。

Lukes 曾指出,与其简单地从政治舞台上的问题中寻求可见的冲突,更应该研究不同主体难以确定的、无法表达甚至无法识别的利益[35]。尤其在地方景观表征方面,一旦地方政府的表征并不一定与民众或商家表征的内容冲突,反之若是一致的,则所谓的“自上而下”的表征过程即等同于“自下而上”的过程[36]。在古城旅游社区的空间生产过程中,政府、规划专家、旅游研究机构等权力主体在空间的表征上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太平街道的商铺、居住场所等表征方式均需接受政府监管者的“准许”,实践着其构想中的空间表征。比如“在引导方面、规范方面去管理,做一些绿化等,只要(旅游经营户和居民)在这个方面配合基本的原则、底线就可以。”(G-01)而居民则在政府的“原则及底线”下,尽可能地调整自己的居住环境,实现“满意”的表征空间。但由于社区居民社会结构趋向老龄化,在资金、话语力量、自身精力等资源上过于匮乏,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资本运作和社会关系,社区居民表现出与政府“一致”“认同”等规训与顺应的行动策略。政治权力在空间中进行控制与管理,但被规训者并非消极地驯服在空间中——行动者的能动性(自下而上)与社会结构(自上而下)相互渗透,共同作用于日常生活实践,由此构成了空间生产的核心机制。

4 结论与讨论

潮州古城旅游社区居民表现出“支持旅游发展”的乐观态度,但在谈及是否参与的问题时便普遍退让,指出“自己不会做什么”。前期研究亦表明,在旅游开发初期,潮州古城居民与游客的活动秩序表现出秩序化的特征,居民日常活动的开展具有更自由的时间安排和空间。可见,政府“自上而下”式引导的旅游空间产品化的建设与社区居民开展日常生活并不出现“两败俱伤”的结局,甚至居民在能动与被动中调整日常生活和自身活动计划[37]。潮州古城社区在旅游场域形成后,“绝对话语力量”与“规训与顺应的行动策略”的相互作用重塑着古城社区空间秩序和社会关系,这也正印证了“空间的政治性和工具性”。在表征的空间中,居民即使作为社区的生产主体,但依旧是权力的管治对象,与现有的大多数研究结论一致。制度规定的权力结构造成并非全是剥削现象,由于古城社区本身有其厚重的文化支撑,这点在潮汕地区的宗族文化体现得更为特殊,大部分的居民均是从生活习惯和共同利益出发,审视所谓的“权力管治”。在实际调研过程中,一部分需要利用半公共空间和公共空间进行旅游经营的社区居民并未感到剥削。

旅游社区的空间秩序不是旅游地与社区秩序的简单叠加,而是在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协商下重塑[2],其人居环境虽未完全被更替,未失去居民自主建造的特色,但随着旅游场域的壮大,其生活场域是否会随之变弱?单以潮州古城为例而言,正由于与政府等权力主体构想的空间表征密切相关,使得其中的社会关系和日常生活在一系列地方资源保障、经营规范以及风貌控制等条例及社区传统惯习、集体价值观等层层嵌套的秩序作用之下,形成地方秩序[24]。以往的研究关注的更多是社区居民面临旅游开发和外来群体双重“入侵”时冲突的热烈程度以及反抗的强烈程度,在回溯到旅游社区空间生产的学术关照下,在面对更多主体、更多目标的空间生产过程时,如何推动社区居民保持在表征空间、属于自己的居住和使用的空间上拥有绝对主导权和绝对的社会空间建构方式,或许值得更多的投入和研究。根据列斐伏尔的理论,表征的空间衬托、映照、抗衡着空间的表征,即使这些属于生活层面的空间对实践的影响并不低于空间的表征,但他们总是被压抑、被遗忘、被隐藏的,空间始终是权力的逞能场所[26]。随着社区居民年龄结构的改变,经过一个世代之后,同样是这些古城景观如若重新塞满了旅游移民,一如丽江和凤凰成功获得旅游红利的移民,生活方式型的古城旅游企业主移民以及浪漫的新古城主义者等,这些社群的到来为保持某种冗余的地理秩序的可见元素,必将带来新的资源、文化和美学压力。一旦冲突始终存在于被支配的空间与被取用的空间中,满载日常生活经验的社区居民居住场所在面临社会文化变迁和社区参与话语时,便极大可能面临边缘化。

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关注空间的经济学意义及其深层的资本生产。按照空间生产理论,旅游场域不过是被资本精心虚构和炮制的现象物,与现实逻辑无关,更多的是资本的狂欢与胜利[31]。而空间是规划的结果,是权力和资本精心设计和直接干预的结果。但场域基于不同社会关系网络而产生,资本赋予了某种支配生产或再生产的力量,支配着从中产生利润的权力。尤其在有文化性因素的场域中,日常生活的现实逻辑将惯习与资本同时纳入进来。在本研究的案例中,空间是规划的一定结果,权力生产、资本生产与社区日常生活的惯习行动策略在本质上是同时进行的,并由此形成新的空间秩序。结合旅游社区的社会关系、文化资本、日常惯习等语境,列斐伏尔空间思想的话语内涵并非单纯只是从消费性、生产性主体走向他者化主体,旅游社区参与的日常生活实践超出了原有意义上的旅游空间生产逻辑,一定意义上批判并延伸了列斐伏尔空间思想的话语内涵。

本文首先借用场域理论的“权力-资本-惯习”逻辑去呼应空间生产理论中的“制度环境-生产关系-社会关系”逻辑,以此研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古城的旅游社区空间,再进一步挖掘旅游场域形成后行动者之间的博弈,既是对中国古城镇空间生产研究的探索,也是从社区治理角度审视旧城区向旅游社区转型中的中国古城镇的变迁过程。本文认为,在古城社区“绝对话语力量”的空间生产背景下,居民在空间的实践和表征过程中所呈现的“一致”“认同”的规训与顺应状态是普遍的,但这并不足以检视整个中国环境下的古城镇空间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空间不正义、生产不合理的总体现状。未来的研究中如何从空间表征、日常生活实践等空间生产的角度挖掘出旅游场域和生活场域的融合机制,可能会有助于古城镇甚至是普遍意义上的旅游社区的开发。

猜你喜欢
潮州场域古城
基于“自主入园”的沉浸式场域教研
潮州乐调的音阶流变梳理与分析
民主论辩场域中的法律修辞应用与反思
潮州手拉壶“飞鸿”的象征意义
中国武术发展需要多维舆论场域
我有两个童年,一个古城一个江边
翘街古城
潮州优质杨梅高接换种技术
安居古城
组织场域研究脉络梳理与未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