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爱国
(河北省涞源县环境保护局,河北 涞源 074300)
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管理的耳目,是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技术支撑。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是通过管理手段,取得适合要求的质量监测成果,从而达到保证和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的目的活动。[1]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就是为科学地管理水环境监测的各个环节、提高监测分析质量、保证数据可靠而采取的措施。随着公众对环境意识的日益增强,如何通过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显得越来越重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
随着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的逐渐更新和完善,对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措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例如2017 年颁布实施的《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针对化学需氧量项目具体提出了每批样品应至少做两个空白试验,每批样品应做10%的平行样,平行样的相对偏差小于±10%等要求。但多数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方法标准,尤其是颁布时间较久的经典方法标准,未对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明确规定。一是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必须实施不明确,监测过程是否需要采用全程序空白样品、空白测试、平行样、加标回收等措施没有明确要求。二是质量控制样品比例不明确,对每批次样品中全程序空白样品比例、现场平行样品比例等没有明确规定。三是质量控制结果数据评判要求不明确,对全程序空白样品测定结果、现场平行样偏差、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等合格范围没有明确规定。
质量控制措施分为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质量控制。水环境监测内部质量控制,贯穿在水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包括仪器校准、试剂基准物质的选择、方法标准、监测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保存、实验分析、数据处理的全过程。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包括能力验证、比对、质控样考核等方式。实际水环境监测工作中,常常存在质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一是质量控制措施没有覆盖水环境监测的全过程。监测人员往往多偏重于实验分析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忽略了采样前、采样过程、以及数据分析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二是质量控制方法单一。质量控制方法包括空白试验、曲线校准、平行样分析、加标样分析、标准样品测定、密码样品分析、编制质量控制图等多种方式。实际工作中,空白试验、曲线校准、平行样分析等方法运用较多,而对于监测过程质量波动状况的控制,例如质控图,关注较少。
逐渐更新和完善水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进一步明确质量控制措施的要求,包括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控制样品比例,以及质量控制结果的合格判定标准。
质量控制措施覆盖水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加强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计划性,从监测任务的下达、监测方案的设计开始,将质量控制措施纳入计划,对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样品比例等进行明确;监测工作实施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跟踪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监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对质量控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例如相对偏差、加标回收率、密码样品分析结果是否在合格范围内,对不合格质控数据及时进行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不合格质控数据。
关注监测过程质量波动状况,对动态的测试进行质量控制。例如质控图,通过图表来显示监测随时间变化过程中质量波动的情况,分析和判断是随机误差还是系统误差造成的波动,从而提醒质量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及时作出正确的对策,消除系统误差的影响,保持测试处于正常状态,预防不合格数据的产生。
监测工作虽然在实验室内部采取了各种控制措施,但质量问题在监测过程中有时很难发现,通过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可以找出难以发现的质量问题。例如能力验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验室间对同一标准物质的分析和比对,既能检验和纠正各实验室间的系统误差,又可以对实验室能力进行评价,对分析人员的技术进行评定。
总之,随着水环境质量问题逐渐被人们重视,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成为了监测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现阶段,我国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措施还需切实落实到监测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加强水环境监测的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可以进一步保证水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