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圆欣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100093)
自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形成了以国家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主要结构,从全局发展的战略角度采取从严治党方针,更好的促进全面战略的有效实施以及部署。同时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治党措施的有效落实,并不断发扬管党治党的良好理论,并提出严格治党的有效措施,从而能够更好的保持每个党员的有效积极性,使各基层单位的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做好新世纪的央企监督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能够使央企进入良性发展的阶段。
纪检队伍的建设一直是央企纪检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核心部分,我们通过不断积累与探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有效规模。不过在具体实施应用的过程中,纪检委建设仍然表现出一定的不足,不能有效全面的适应当下治党规范要求标准,对于各种复杂繁重的纪检工作不能进行有效的梳理管理。所以,本文对当下的央企纪检队伍建设进行全面细致化的分析,从而得出当下的纪检委建设所面对的最主要的问题。
专职的纪检委工作往往表现出人数不足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发生将对各大央企企业产生严重的困扰,特别是相关的专职办案工作。由于人员数量得不到有效的满足,将严重的制约各项工作的发展进行。当下国家制定的标准为央企国企的相应纪检人员,数量不能少于总体工作人员总数的10%。但是在央企具体实际工作中,往往表现出实施规模较大、区域分布过于分散、层级管理人员居多等特性。按照国家的相应标准设立纪检委队伍的人数数量,已经不能有效的开展相关的纪检工作。特别是当更多案子需要处理的时候,人员调动受到一定的制约影响,将对整个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进展进度产生严重的影响。
当前大部分央企内部纪检队伍的人员结构形式相对比较单一,个人之间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应用经验相对比较接近,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差异性,甚至每个人员的出生背景和工作经历都是大致一样的。这种人员的架构可以保证队伍的基本工作能力。但是面对复杂多变的纪检工作时,这种人员之间的相同能力反而影响整个进度的实施与进行,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所有人员都从事相同的工作,对纪检工作中比较特殊的流程规范还不能有效的操作完成。比如,要应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法律或者对某项方案的审计审查时,由于需要专业性较高的人员才能完成,同时相关人员没有经历过此专业的培训以及教育,不能对此项工作进行顺利的展开。同时,专业人员的技术应用过于片面性,是对执纪手段的一种制约,从而有可能延误办案的事情。这种情况将对整个纪检工作的推进以及实施产生严重不利的影响。
要实现能够对专职纪检人员的数量进行有效的增加,在逐步增加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设定出以人为本的编制标准,否则通过其他方式招来一批新的纪检工作人员。如果这些人员的工作待遇以及今后的职业发展得不到有效的制度保障,那么很难保证他们能够在纪检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有效贡献。为此,我们应该逐级调整纪检人员的具体核定标准,以央企内部所有可能受到腐败风险侵蚀的人为目标,从而能够有效建立相应的基数比例。只有这样才能吸收到更多纪检人员参加到工作中,不断提高纪检队伍的建设能力,更好的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不足问题,同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标准进行充分的匹配。
央企集团的分公司要常上交提名权利到央企的总公司,直接取消分公司享有的直接提名权利义务,还要将提名建议的权利交给相应的集团纪委办公室。同时,集团纪委也要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收集一些相关可靠人员的信息,并提出相应的考察方式方法。在进行全方位考量的基础上进行人员的选拔以及提名,这样就会使集团纪委选择的主动权能够掌握在自身手中,从而能够针对自身队伍的建设选择出更正确的人员,不断扩大集团纪检队伍的建设,保证纪检工作能力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当前,大部分央企企业开始尝试把纪检干部有效推送到集团总干部培训管理工作中,将对纪检人员的选拔产生积极有效的作用以及影响。与此同时,各大央企还充分考虑建立相应的纪检干部人才数据库,由集团公司党内组织、纪检组织同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应的规定程序进行有效的人才选拔。此外,通过有效的数据库还可以实现全方位的动态更新,从而能够为纪检队伍的建设提供良性的发展基础。当然,如果集团公司人员的选定方法在逐步加强与完善,各级的分公司子公司也可以按照此方法进行相关的纪检队伍建设,从而能够实现纪检工作在整个集团内部全面的发展壮大。
从严治党下的纪检队伍建设不仅能够有效的提高整体人员素质的能力,同时对扩大化的人员数量能够做出重大的措施保障,以此能够使整体的纪检工作正常有序的发展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央企国企的工作保驾护航,使内部各项工作都能顺利的开展,并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让我们的国企和央企也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以此能够为我们的国家经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