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钦泉
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的“新”不仅在其表现形式和载体,还意味着以数字化为核心的新兴媒体环境。目前的新媒体从其涵盖范围来看,不仅包括智能手机、AR、VR等,还包括数字杂志和数字报刊等新兴的媒体表现形式,其中移动智能手机是新媒体网民的主要聚集地,深深地影响了人们日常的生活和工作。这些新媒体给网民带来了巨大便利,但部分网民借助新媒体宣泄个人情绪、谋取私利,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因而提高网民媒介素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就成为关键。
新媒体环境不同于传统媒体环境,网民个人的媒介素养问题对其他人的网络行为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并有可能造成大范围负面效应的发生。近几年国内网民的媒介素养能力正在逐渐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1.网络法律意识淡薄。移动智能媒体、数字化经济和共享经济的发展使网络成为中国经济的增长点,但一些人利用网络窃取他人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组织非法活动等,严重危害了网络环境。其原因在于大部分网民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对个人隐私和财产信息缺乏相应的保护意识,这都为网络诈骗的发生提供了潜在条件。法律意识淡薄还为网络谣言的滋生提供了土壤,近些年很多网络谣言事件的产生就是由于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匿名性心理的双重影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网络道德认知偏差。网民媒介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网络道德水平的高低。在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的开始参与到网络社会中,但网民的媒介素养没有同步提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网络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互联网网民数量已经超过8亿,其中青少年网民超过2亿,是网络用户的主要使用者。但青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形成,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如“媒介审判”现象在近几年尤为突出,很多网民在案件尚未得到法院审判之前,就在网络上对案件性质和案件结果发表观点,并大量传播,这对法院的审判工作造成了压力,容易影响案件审判的公正性,也体现出网民媒介素养的不足。
3.信息甄别能力较差。传统的媒介素养主要是指媒体工作者媒介使用能力和信息辨别能力,但新媒体环境下,普通网民的信息甄别能力、质疑能力以及信息的正确选择和传播能力也成为重要的媒介素养。新媒体的出现使信息呈现出爆炸式增长,在海量的信息面前,缺乏系统训练的绝大部分普通网民很容易迷失在信息的汪洋大海中。当前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很多网红利用“流量信息”对自己进行炒作,但很多网民缺乏信息甄别能力,盲目支持某一行为或言论,由此引发网络骂战,成为别人操纵的工具。这不仅造成了重大公共事件信息无法得到正常传播,还影响到社会的良性发展。
4.媒介使用能力有限。虽然新媒体的出现给网民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部分网民的新媒体使用能力有限,大多数网民将新媒体当作获取信息和娱乐的传播工具,日常网络行为主要是观看视频、刷微博、发表评论和发朋友圈等。这造成了网民对新兴媒体技术缺乏足够了解,如AR、VR等对绝大部分网民来说还较为陌生。主流媒体对新媒体技术缺乏推广,导致很多重大公共事件的信息大同小异,很难吸引公众注意力。
新媒体逐渐成为受众获取信息、表达意见与观点的传播平台,但新媒体的开放性也为部分网民传播负面信息、发表负面意见提供了便利。这主要是因为网民平均文化水平不高、对媒体接触不充分、网络空间立法不健全以及主流媒体缺乏引导与监督造成的。
1.网民整体文化水平不高。虽然近几年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有大部分新媒体使用者文化水平较低,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或系统的媒体使用技巧培训。这造成了很多网民法律意识淡薄,新媒体使用技巧缺乏,基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存在问题。虽然网络中也有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但这些信息大都是碎片化的,没有完整的价值体系,加上很多网民自主学习能力有限和学习技巧匮乏,这些有价值的信息对提高他们的媒介素养能力并没有实质性帮助。这也造成了网民很难辨别信息真伪以及道德绑架、群体谣言等的发生。
2.网民对新媒体的接触并不充分。虽然新媒体的表现形式多样,但对部分网民来说,接触最多的媒体还是移动智能手机,很多网民对电子杂志、AR、VR等新兴媒体了解较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仅是移动智能手机可以满足绝大部分网民日常的生活需求,还在于新媒体的制作成本较高,普通网民支付不起使用费用,加上目前绝大部分新媒体都被公共媒体和一些较大的新媒体公司所垄断,这也造成了很多网民对新媒体接触有限,很难利用新媒体提高个人媒介素养。
3.网络空间立法尚不完善。新媒体技术塑造的网络空间属于新兴事物,但法律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用户个人行为的法律规范制定还较为缓慢,很多网络行为无法可依,再加上违法成本较低,导致部分网民纵容个人极端行为。例如,虎牙主播莉哥篡改国歌事件,网红主播想要通过特殊的方式引起网民注意获取流量,枉顾民族情感和国家法律。还有部分网友利用网络空间的匿名性进行造谣,以此来博取眼球,引起了社会恐慌。但这些行为目前尚未得到相关部门实质性的惩罚,未对违法人员形成震慑力,也就导致部分网民跟风。
4.主流媒体未进行正确引导。随着我国传媒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很多媒体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尤其是新媒体技术的出现使“流量为王”的时代到来。在巨大的生存压力面前,很多主流媒体没有坚守自身原则,一味追求流量,未对广大网民进行正确引导,也导致网民媒介素养难以跟上时代发展要求。例如,2018年发生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在事件结果未得到警方证实之前,部分媒体发表“女司机逆行导致公交车坠江”的文章,部分非理性网民对事故女司机及其家属进行了人身攻击,导致当事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教育的进步,新媒体使用范围与频率都将不断增大。网民媒介素养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网络空间的稳定发展,因而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能力成为相关政府机构、教育部门以及主流媒体需要思考的重点问题。
1.加强网络道德意识的宣传。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深刻的改变着网民参与社会舆论的方式,他们从传统媒体时代的“身体式在场”转向“虚拟式在场”,很多时候他们都无法得知正在与自己交流的对象是否真实存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网络道德滑坡。因此,要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能力首先由学校、政府部门主流媒体和社会教育的共同发力,强化网民网络道德意识培养。学校教育应紧跟时代步伐,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增设网络道德教育课程,为学生选取网络行为中典型的正反案例,让学生深刻理解到网络道德的重要性,可以通过定期考核的方式奖励网络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树立榜样。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应在官方网站上增设“遵守社会功德,提高网络道德素养”的专题,放在官网显著位置,方便广大网民了解并学习基本的网络道德常识。相关部门也需要在各大社区展开网络道德知识讲座,增强新媒体用户自律意识,并定期开展各类交流分享活动,在相互学习中共同进步。
2.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目前,我国还未形成科学完善的媒介素养教育体系,但新媒体的发展步伐逐渐加快,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迫在眉睫。媒介素养教育课程的开设首先应该以经济条件较好、媒介接触范围较广的经济发达地区为试点,经过一段实践过后,将成功经验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分享到全国各地。在经济落后地区,可先通过专家讲座、学术论坛和网络授课等方式为学生宣讲基本媒介素养知识,并尽可能为学生创造接近和使用新媒体的机会,培养基本的媒介素养意识。在学校教育形成初步规模以后,相关部门可将学生在校学校课程录制成网络视频,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定期播放,逐渐实现媒介素养教育从专业教育向基本素质教育的过渡,提升新媒体用户的信息辨别、信息的传播与转载以及信息的合理运用能力,使网民不仅能够正确选择网络信息,还能够识别网络诈骗和网络造谣等违法行为。
3.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法律是保证现实社会生活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一样,也应在法律的约束和管辖范围之内。但从目前我国网络法律的宣传情况来看,很多网民缺乏基本法律常识,这就需要各大高校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网络法律常识教育,让网络法律课程成为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同时,学校要积极组织各类网络法律宣讲活动和实践活动,让学生真正参与到网络法律的学习中来。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先通过网络法律学习规范自身行为,成为一个合格的网络用户,随后要将个人学习到的网络法律知识积极分享给自己的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帮助他们也树立网络法律意识,合法使用网络。主流媒体要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网民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创设各类网络法律知识小讲座,让网民随时随地感受到网络法律的存在,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网民的网络法律意识。
4.加强意见领袖培养。新媒体时代的意见领袖能够影响到网民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一个好的意见领袖可以帮助网民规范个人行为,提高网民媒介素养。为此,主流媒体要积极加强对具有正能量的意见领袖的培养,借助自身所拥有的媒体资源和大量受众打造网络平台的道德领袖、技术领袖和知识领袖。通过各类平台为公共事件发声,为广大网民传授新媒体使用技巧和各类网络法律知识等。在意见领袖的培养过程中,各类主流媒体还要积极关注普通网民,为其提供平台和资源,培养广泛分布于各个阶层的意见领袖,从而整体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
新媒体的发展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网络用户已经超过8亿,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人使用新媒体。中国网民不仅人数多,而且活跃度高,热点网络事件往往能引起整个社会反响,还会对全民价值观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为此,要通过加强网络道德意识宣传、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扩大网络法律宣传力度、加强意见领袖培养等手段,提高新媒体环境下网络用户的媒介素养能力,打造健康合理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