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川
风未动,幡亦未动,是人的心在动,这颗“心”,便是家长普遍性、传染性的焦虑。这种焦虑甚至连“公民同招”、“摇号招生”等都无法消解
我的一个朋友,遇到一件趣事:某地教育局长闲聊时说起,他最近正按上级要求,严查教师有偿家教,没想到把自己置身于两难境地。
事情是这样的:局长的女儿念初中,有门功课成绩不如意,全家人都着急,一直想把她托到任课老师那里去补课,但身为局长,总不能“白天严查有偿家教,晚上为女请托补课”吧?实在开不了口。
怎么办?我朋友给他支了一招:“不付钱就不算有偿家教。别人问起,就说老师课后给你女儿答疑解惑,这是教师的职责,总不能认定违规吧?”这当然是句玩笑话。
思前顾后,任课老师是不能请了,似乎只能把孩子送去市场化校外辅导机构。局长却有疑虑:价格昂贵且不说,校外机构请的都是校外讲师,远不如校内老师了解学生,补习能有针对性吗?别人都说有效果,他将信将疑。
教育局长给孩子报班补习——这事颇具讽刺意味,却也可以理解,可怜天下父母心,推己及人,如果你我是局长,孩子学业表现欠佳,能无动于衷吗?体制内资源不能碰,就只能寻求体制外市场渠道,家长多花钱,K12辅导市场就多赚钱,你看那几家大机构,市值几十、几百亿,服务“四脚吞金兽”,财源自然滚滚来。
体制内教师有偿家教,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形式五花八门,包括:教师私开小灶,拖堂变相补课,节假校外补课,联手组团办班,借壳规避检查,对外介绍生源等等。
不少家长认同有偿家教,为其辩护: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付出额外劳动,收取报酬理所应当,双方你情我愿,主管部门不应过多干预。
这是对行业规范的误读。教师业余开滴滴、送外卖,或干别的事赚点外快,教育局按理不该管,非工作时间,跟本职工作也无关。但课外有偿家教是职务行为的延伸,本质是滥用职业便利,教育局自然能管,也该管。
某种程度上,有偿补课具有显著的共享经济特点,亦即: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比如:课后节假日,教室反正空着,在校补课无须另行租赁场地;教师反正闲着,可以创造额外价值。
所以我们看到,除少部分名师外,体制内教师有偿家教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化校外机构的价格,后者的场地、人员都需专门设定,成本更高。同一个老师,在体制内办有偿家教,赚了全是自己的;去校外机构講课,还得跟机构“分钱”,成本收益的账很不一样。
关于有偿家教的种种情况,教育主管部门不可能不清楚,长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不想管而已。家长有需求,教师有积极性,学生成绩优化,还有助于教育局政绩提升,相当于实现家长、教师、学生和教育局的“四赢”,何乐而不为?
但这种“四赢”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一些家长反映:在有偿家教风气的助长下,个别教师课内对学生区别对待,重视“客户”忽视“非客户”,对“非客户”敷衍了事,欠缺热情。教授知识点时,个别教师蓄意“埋伏笔”,以推动课外业务“拉新”。长此以往,还有何公平可言?并非所有参与有偿家教的教师都是如此,但无欲则刚,一旦有了利益,钱袋决定脑袋,很难假定教师课内能做到一碗水端平。
围绕有偿家教,利益博弈格局十分复杂,在这盘博弈的棋局中,部门有部门的利益,教师有教师的想法,个人有个人的打算,每一个参与者都想趋利避害,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家长层面的博弈:我家孩子报班,别家孩子没报班,相当于我家孩子“抢跑作弊”占便宜。我家孩子没报班,但别家孩子报了班,我家不想报也得报。同样是报班,若找任课老师,相互了解、价格实惠,还有助于增进感情;若找课外机构,价格昂贵不说,纯粹的生意,没有额外附加收获。有的家长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向上级举报,让所有孩子都补不成课,大家回归同一起跑线。
教师层面的博弈:我不办班,别的教师办,我少赚钱,带班成绩也大概率要落后,影响绩效考核。怎么办?要么跟进办班,要么把包袱甩给市场,引导家长给孩子校外报班,我在考核中坐收渔翁之利。
教育局、学校层面的博弈:对内,如果大家都办班,相当于实现了新的公平。如果有的办班“抢跑”,有的不办班,只要不办班的不投诉,就可以置之不管;只要有人投诉,就不得不管,要维护所谓的“公平”。对外,无论自家有多少教师如何组织有偿家教,结果导向,对全校、全辖区总成绩的提高都必然有益,成绩总不会越补越差吧?只要没人投诉,管他干嘛?
基于上述博弈格局,我们看到:没人投诉或上级不较真时,一派岁月静好,暗自打着“多赢”的算盘。一旦遭到投诉或专项检查,就只能暂时收起小算盘。但用不了多久,死灰就会复燃,“多赢”的算盘将再次打得响亮起来。
目前看来,严查有偿家教今后可能成为常态,但查处的主体是教育主管部门,它只有权管理校长、教师,至于家长带着孩子去找其他人怎么补习,完全管不着。
可以预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校内减负+校外加负”双轨并行的怪现状将大行其道,校外机构生意兴旺。风未动,幡亦未动,是人的心在动,这颗“心”,便是家长普遍性、传染性的焦虑。这种焦虑甚至连“公民同招”“摇号招生”等都无法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