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飞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焦作 454000)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种类繁多、源远流长,56个民族音乐表现形式存在差异性,使我国民族声乐艺术色彩纷呈,为推动民族音乐文化发展奠定基础。然而,当前我国有关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分析研究成果较少,加之不同民族艺术眼界、地理环境、文化背景等存在区别,未能形成具备指向性的民族声乐艺术审美特征鉴赏体系,这也为本次研究创造条件。基于此,为指引人们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以民族声乐艺术为载体习承传统文化,推动民族音乐事业科学发展,探析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显得尤为重要。
当今社会各界较为关注传统文化的习承,主要源于传统文化是民族精神内核重要构成元素之一,体现民族特点及文化底蕴,是民族智慧的集中体现,放弃传统文化就等于丢掉民族智慧,忽视民族文化独特性就等于丧失民族精神,削弱民族魅力,降低民族在国际社会影响力。其中,民族声乐艺术作为我国传统文化重要载体之一需得到国民重视,引导人们树立传统文化习承意识,感受传统文化魅力,这就需要针对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特征进行探析,旨在推动我国传统文化事业稳健发展。
1.彰显传统文化。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作品多由传统文化为依托衍生而来,如鄂伦春族以游猎文化为依托创编《打猎歌》,藏族以藏传佛教文化为依托创编《年轻的姑娘要拜佛》,傣族以民间叙事长诗为依托创编《娥并与桑洛》,体现傣族爱情观念,同时有戏剧版本,在当地影响较为深远,浙江以采茶文化为依托创编《采茶舞曲》,体现我国传统茶文化艺术魅力,山东鼓子秧歌以当地生活环境、劳动场景、政策、民俗等为依托创编说唱性音乐,舞蹈场面大,说词诙谐幽默,动作粗狂有力,体现山东人风趣、好爽、耿直等性格特点,是当地传统文化的载体之一。
2.拓宽文化流传途径。当前文化流传主要以研究、资料累积、档案管理、教育教学等途径为主,为使文化种类更多,文化更加源远流长,丰富我国文化体系,需将民族声乐艺术视为文化分支之一,通过进行审美特征的分析,摒弃民族声乐艺术中的不足之处,探寻民族声乐艺术发展方向,挖掘民族声乐艺术内涵,使更多人得以接受民族声乐艺术,继而拓宽文化流传途径,同时累积文化传播经验,推动我国文化事业稳健发展。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表现形式较为丰富,如歌曲、舞蹈、戏剧、说唱、器乐等均是声乐艺术之美的体现,将千百年来的民族文化以声乐艺术形式体现出来,需人们紧抓民族声乐艺术审美特征要点,为建立艺术审美体系,提高艺术审美质量,提升人们的艺术审美能力奠定基础。
1.声线之美。声线之美通常情况下从音域、音量、音色等角度出发进行分析,甜脆、柔美、洪亮、高亢等均属于优美声线,只要声线可以给人们带来愉悦之感,能够充分体现音乐作品内蕴,就满足通常意义上的审美标准,如清而不扰、刚而不锐、壮而不猛等,确保声音圆润、清澈、气息均匀,真假声结合得当,共鸣浑厚,使音色富有穿透力、光泽感,音域相对较宽。例如,《在希望的田野上》(彭丽媛)声音嘹亮、轻松愉悦且表现力强,人们在聆听歌曲时仿若置身于这片希望的田野之上,感受炊烟袅袅、冬麦流淌、高粱十里、十里果香之美。再如,《咱当兵的人》(刘斌)声音高亢、豪迈,体现军人飒爽英姿及洒脱姿态,彰显民族声乐艺术声线之美;西藏新民歌《北斗星光辉照高原》、《家乡变换新颜》等声调活波、朴素,体现藏族同胞对生活巨大变化的感受,使民歌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声线更加多变,体现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之美。
2.内容之美。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内容与不同地区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历史背景、民俗风情等因素关系紧密,为此相关内容存在差异性,是民族声乐艺术之美的有力体现。例如,“道歌”作为创作于11世纪后期的西藏民族歌曲借鉴“鲁体”民歌形式,赋予歌曲内容诗句之美,使许多歌词得以流传至今,将文人诗作视为推动藏族民歌发展内在动力之一。在“鲁体”民歌之后产生“谐体”民歌,语言更加凝练,结构更加完整,歌曲内容易懂、易记、易唱,作为民歌一支,助力西藏民歌推广及演变。再如,于2008年被选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鄂伦春族民歌内容可分为风俗类、仪式类、采集类、狩猎类、感情类、颂赞等类型,如《多么欢乐》、《欢歌》、《山林晨景多美好》、《鱼儿嬉水》等均属于赞歌,内容多以描绘大自然为主,体现鄂伦春族对自然的崇敬之情,《恋歌》、《求婚》、《盘古河的姑娘》、《达茜订婚》等属于情歌,内容涉及婚恋,反应鄂伦春同胞笃定、忠贞的爱情观,《劝酒歌》、《祝酒歌》等属于仪式类民歌,内容涉及结婚、贺喜、定亲,《猎欢》、《打猎之歌》等内容涉及狩猎情境,反应猎人的生活。通过对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内容进行浅要分析可知,这些内容平实、朴素、自然且充满生活气息的声乐艺术,体现我国民族音乐文化来自生活、回归生活艺术特点。
3.表现之美。除声线、内容是表现民族声乐艺术之美的重要载体外,民族声乐艺术背景、配乐、舞蹈等均是其艺术之美的表现形式之一,体现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例如,《松花江上》歌曲旋律凄美,以“九一八”事变为背景创作得来,表现人民群众对故乡的思念,对侵略者的愤恨,加之配乐处理,使民族音乐艺术极具表现力;“盘歌”、“丧歌”、“劳动歌”、“谜语歌”、“情歌”等苗族民歌曲调各异,内容多为即兴创作所得,以“飞歌”为例,其可为合唱、对唱或独唱,可以体现演唱者思想感情,曲调豪放、余音绕梁,极具地方特色,加之简单的苗族舞蹈及乐器配合,充分表现民族声乐艺术之美。
4.雅俗之美。基于个人音乐修养、演唱能力、音乐文化体悟力等民族声乐艺术表现能力存在差异,为此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存在雅俗之美,不仅可以雅俗共赏,还能以声乐艺术为载体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为多渠道鉴赏民族声乐艺术奠定基础。例如,《桃花红、杏花白》共有4个版本,分别由张也、阎维文、戴玉强及殷秀梅、石占明演唱,其中张也声音明亮、干脆,声音较为清透,演唱情感较为平实,阎维文演唱略加强劲,并未在情感上进行升级,戴玉强、殷秀梅演唱风格有所转变,情感处理较为细致,歌声豪放、大气,身为农民的石占明来自山西,虽在演唱技术上不敌张也等人,但演唱情感较为饱满,使歌曲更加鲜活且富有感染力。再如,在小学阶段学生接触许多脍炙人口的民族声乐艺术作品,如《七子之歌》、《天路》、《道拉基》等,基于这些歌曲内容浅显易懂,可以被小学生所接受,为此可有效培养学生艺术修养,体现我国民族声乐艺术雅俗共赏之美,说明声乐艺术高于生活且不可脱离生活。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之所以流传至今,主要源于其承载着我国悠远的民族音乐文化,体现我国民族音乐特点,展现民族认同感,彰显本国民族文化特色,为此需透过我国民族音乐艺术表象,通过对其审美特征进行探析,揭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本质,确保更多人可接受、理解、习承民族声乐艺术。
1.彰显民族精神之美。民族声乐艺术是民族精神载体,例如傣族“桑烘”、“孟连调”等声乐艺术作品均可体现傣族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傣族还借鉴汉族戏曲艺术,运用徽调式、羽调式演唱傣剧,同时吸收傣族民歌唱腔特点,体现傣族同胞智慧,彰显傣族精神文化之美。再如,《苏武牧羊》作为从传统历史故事衍生得来的民族声乐作品,彰显知识分子爱国主义情怀,体现劳动人民的民族大义。《昭君出塞》将文化内涵、曲式结构融合在一起,在民族调式中借鉴西方演唱技法,使民族风格更突出,增强歌曲故事性,弘扬献身主义精神,体现人民群众期望过上安宁生活的精神状态,继而有力的展现了民族精神之美。
2.彰显民族传统文化之美。我国许多民族声乐艺术作品以传统文化为基础发展而来,例如《蒙古人》、《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等与蒙古族相关的歌曲均体现蒙古族豪放不羁、追求自由、崇敬自然等传统文化特点,彰显民族传统文化之美。再如,《金达莱》、《阿里郎》、《道拉基》等朝鲜族民歌,体现朝鲜族艺术文化传统,加之农乐舞、长鼓舞、伽倻琴弹唱等传统艺术类歌舞节目,反应朝鲜族含蓄深沉、细腻委婉文化之美。《无锡景》、《茉莉花》等江苏声乐艺术文化具有舒缓细腻、温柔如水等特点,通过欣赏民族声乐艺术仿若置身于江南水乡,体现当地传统文化特点。
3.彰显民族声乐艺术本身之美。我国民族众多,不同民族声乐艺术特点存在明显差异,如内蒙古民族声乐艺术豪放、洒脱,高音嘹亮、低音深沉;维吾尔族声乐艺术叙述性强、曲调悠长、规模较大、结构完整、通俗易懂,如《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弹起我的冬不拉》、《掀起你的盖头来》等歌曲传唱度极高,深受各族人民喜爱,彰显民族声乐艺术本身之美;陕北地区民族声乐艺术具有声音高亢平直、豪放率直、刚柔并济等特点,如《信天游》、《山丹丹花开红艳艳》等歌曲脍炙人口,体现劳动人民对待生活的态度。
为保障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得以稳健发展,提升国民艺术修养,将传统文化以民族声乐形式体现出来,以音乐为载体拉近国民与传统文化距离,丰富民族音乐文化传承路径,需在累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经验前提下秉持与时俱进思想,探寻民族声乐艺术审美特征的习承方略,为推动民族音乐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1.树立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意识。社会各个领域需承担民族声乐艺术宣扬责任,引导人们树立正确民族声乐艺术审美观,例如音乐教师应从小培养学生民族声乐艺术审美能力,将陕北民歌、江南小调、少数民族歌曲及舞蹈、乐器等均纳入音乐教学活动中,充实音乐文化教育内容,再如地区文化展览馆应做好公共教育工作,落实民族声乐艺术审美教育目标,使人们均可探寻民族声乐艺术审美特征,同时文化研究部门应将我国民族音乐文化视为研究分支之一,加大传统音乐文化研究力度,为推动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体系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2.创新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模式。创新是推动客观事物科学发展动力源泉,缺乏创新的审美将止步不前,为此我国需在累积民族声乐艺术审美经验前提下多渠道探寻其审美特征,例如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存储、整合、分析有关民族声乐艺术的资料,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逻辑处理,通过对比、分析、归纳、总结探寻审美特征,解析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旨在落实民族音乐文化习承目标。
3.组建专业民族声乐艺术审美团队。将专业院校师生、歌唱家、研究学者及职能部门领导纳入民族声乐艺术审美团队,提高民族声乐艺术研究质量,开发民族声乐艺术研究课题,如“民族声乐艺术审美体系的演变”、“民族声乐艺术审美特征的发展”等,加之相关研究制度予以加持,确保民族声乐艺术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提高相关审美特征研究质量。
综上所述,为推动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事业科学发展,需树立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意识,创新审美模式,解析民族声乐艺术内涵,组建专业民族声乐艺术审美团队,继而助力我国民族音乐文化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