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安
邵阳学院政法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4
网络交易是通过网络渠道完成虚拟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利用第三方平台来实现,也是交易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保证。然而,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缺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方法保证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民商法作为交易活动的基本法,为网络交易安全提供相应的保障。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突破与普及,网上购物成为时代的潮流,为了提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政府需要针对现有网上交易存在的不足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与研究,并结合实际的需求制定科学性的措施,推动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网络交易离不开民商法,有关部门需要充分利用民商法,实现科学化的网络交易。然而,网络交易尽管属于虚拟交易行为,其交易的过程中涉及到产品的数量和金额。所以,民商法需要对网络交易进行规范化的规定,为网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
为了实现在线交易的可靠,网络交易需要对双方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规定以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民商法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作用,其利用相关的法律内容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科学化规范,有利于推动网上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当下,网络交易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风险系数,为了创造安全稳定的交易环境,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进行完善以及解决目前现状。网络交易安全性的缺陷如下:首先,网络交易过程中,商品的信息存在不对称现象,消费者无法实现对产品进行科学化的认识,这种现象明显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其次,网络交易过程中,个人信息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造成个人信息泄漏现象较为普遍。第三,目前网上交易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化和系统性的保障制度。一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利用法律手段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网上交易取证难度系数较大,导致不同种类网络交易隐患发生频率越来越高。
现实网络交易过程中对欺诈约束不足,导致网络活动的虚拟空间为犯罪分子进行网络诈骗罪创造条件。常见的网络诈骗包括使用短信诈骗、使用电子商务证书诈骗等。事实上,许多商家在网上发帖不符,商品信息的真实性也可能是一种欺诈行为。因此,立法部门需要在民法和商法中加强对网络诈骗的约束,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
完善民商法有利于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促进网络交易安全,为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因此,立法部门根据相关实际情况进行民事主体进行合理区分以及明确双方的责任,并建立双方的电子身份信息。通过先进的网络技术,确保网上交易平台可以监督电子身份信息,审查和确认,确认结果披露,实现在线交易的透明度和开放。
民商法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先行赔付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推动网络交易的稳定发展。基于目前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无法对产品质量方面进行把控以及无法真正了解到产品的相关信息。此外,越来越多的商家为了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美化产品,并夸大产品的功能与作用,也是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选择的主要因素。
网络商家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销量,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对产品图片进行修剪,消费者在进行购买相关产品过程中发现实际购买的产品与产品宣传严重不符,导致了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因此,立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对民商法进行相关的完善,制定先行赔付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消费者不可避免地会对某个商家的产品给予不好的评价,销售者为了维护自己店铺的声誉,通过一系列不合理或者不法的方式改变消费者真实的评价,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民商法进行完善的环节中,立法部门需要注重对消费者的信息安全进行规范化管理,不断运用法律手段完善相关的网络环境,减少个人信息泄漏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创造安全的网上交易环境。
综上所述,网络交易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系数,为了扭转这一局面需要利用民商法规范线上交易,保证线上交易的顺利进行。立法部门需要通过民商法进行明确双方的责任,不断落实先行赔付制度,提高民商法的作用,切实维护信息安全,推动网上交易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