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环境保护税具有改善环境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双重红利”效应。本文根据近年来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费的相关数据,以索洛新古典增长模型为理论框架,利用stata对环境保护税的“双重红利”效应进行线性回归和分位数回归的实证分析,分别证实了我国环境税第一重红利与第二重红利的存在性,并据此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环保税;双重红利;实证分析
一、引言
近年来,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在西方学术界已经得到充分的理论探讨和实证检验。所谓“双重红利”是指环境税可以实现保护自然环境和改善社会福利水平双重功效。一是环境目标,征收环境税可以有效治理环境污染,抑制资源过度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即“第一重红利”;二是非环境目标,开征环境税能降低现存税制对劳动和资本产生的扭曲作用,从而增加就业岗位、带动投资,有助于清洁能源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进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即“第二重红利”。
2018年起,我国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完成了“费改税”的转变。但是,环境税在我国是否能够收到与西方国家同样的“双重红利”效果,尚存在分歧,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由于遵循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平稳转移的原则,所以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之间征收对象、征收范围、计税方法、计税标准均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本文根据1998年至2017年间我国开征资源税的相关数据以及2009年至2017年我国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的相关数据,以索洛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为理论框架,利用stata对环境保护税的“双重红利”效应进行线性回归和分位数回归的实证分析,分别证实了第一重红利与第二重红利的存在性问题,并且给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关于环境税的相关研究最早来源于福利经济学家庇古。庇古在其 《福利经济学》中提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不存在其他扭曲性税收的条件下,采用税收手段可将环境污染带来的外部性问题转化为排污者排污的内部成本。此后,在庇古的基础上,学术界逐步形成环境税的 “双重红利”理论,认为征收环境税既可以带来环境改善,又可以实现长期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1)起源
Tullock 最早提出“额外收益”理论,该理论逐渐被发展为“双重红利”理论。概括而言,“双重红利”是指环境税在保护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的同时,也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后来真正对环境税“双重红利”深入论证的是 Sandmo 于 1975 年发表的一篇把最优税收分析与环境问题联系起来的开创性论文,随后关于所谓“双重红利”假说的文献逐渐增多。但是目前,学术界对于环境税双重红利的效果尚未形成统一定论。
(2)支持“双重红利”的理论
部分国内外学者完全肯定环境税的双重红利作用。国外学者Fraser(2013),Landa(2016)经过构建CGE,Three-ME等模型,发现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环境税均存在双重红利。国内学者杨志勇等(2011)指出环境税本身具有较强的功能调节特征,实现环境税的双重红利需要与宏观税负问题结合起来。王乔等(2013)指出在设计环境税税制过程中要坚持各种税负“有增有减”的原则,在减少开征环境税阻力的同时保持总体税负平衡以实现双重红利。刘建徽等(2015)在肯定西方国家环境税双重红利效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诸如做好环境税改革的顶层设计,建立覆盖范圍广的环境税税制体系等若干条有利于中国环境税改革的建议。范庆泉等(2016)研究发现环境税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降低环境污染水平,进而实现双重红利,并指出环境税有助于纠正能源的过度使用行为。俞杰(2017)认为环境改善与经济增长在短期内存在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政府在使用环境税的同时需要运用其他经济政策工具以保证第一重红利的实现,而第二重红利的获取需要搭配使用其他配套政策。此外,部分学者构建了不同的模型推演环境税或碳税在不同情形下的双重红利效果。胡宗义等(2011)研究发现将碳税收入用于补贴消费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实现减排的双重效果。李虹等(2017)利用CGE模型研究了环境税的政策效应,研究发现良好的环境税制能够优化要素投入结构,推动经济增长。
(3)部分肯定“双重红利”的理论
更多学者对于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效应持部分肯定的保留意见。国外学者Oueslati(2014)通过内生增长模型,研究发现环境税在短期内不存在双重红利。Magdalena 等(2017)的研究发现罗马尼亚及欧盟的环境税都不存在双重红利效应。在国内,学者们普遍认可环境税尤其是碳税的绿色红利效应,而认为蓝色红利方面的相关指标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或直接指出开征环境税将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刘洁(2011)认为碳税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且能有效调整要素间的收入分配,但短期内对社会总产出、经济增长产生消极影响。陆旸(2011)利用 VAR模型,研究发现绿色税收政策能够促进低碳产业的产出增长,但在短期内不能释放就业方面的蓝色红利。刘亦文(2015)基于动态 CGE 等模型发现,开征碳税能降低单位GDP 能耗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但对宏观经济和就业水平等方面带来较大负面冲击。
(4)本文目的
综上所述,我国研究由于缺乏相关数据,对双重红利的研究的实证分析还较为缺乏。因此,与以上学者不同,本文为证实中国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效应,根据近年来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费的相关数据,以索洛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为理论框架,利用stata对1998年至2017年间我国开征资源税的相关数据以及2009年至2017年我国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的相关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和分位数回归的实证分析,分别探讨第一重红利与第二重红利的存在性问题。
三、理论模型
索洛生产函数 ,其中Y为产量,K为资本,L为劳动力,A为知识或劳动的有效性,t表示时间。AL为有效劳动,此种形式的技术进步为“哈罗德中性”。由于环境税的征收会促使企业改进生产技术,以减少污染排放、提高生产效率,因此可以利用索洛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将环境保护税的作用归为技术进步,通过研究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率的贡献,探讨环境保护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根据考虑技术进步的索洛经济增长模型,我们可以做如下推导:
公式中,经济增长率可以分为资本贡献、劳动贡献与技术贡献。资本贡献表示为资本产出弹性与资本增长率的乘积,相似的,劳动与技术贡献分别表示为劳动、技术的产出弹性与对应增长率的乘积。
由于环境税的征收会促使企业改进生产技术,以减少污染排放、提高生产效率,因此可以将环境保护税的作用归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基于此,通过对各变量的原始值取对数,在同样可以表示变量变化百分比的基础上,减少变量的波动、平滑异方差,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上式中,lnY表示国民经济变化的对数值,lnC表示居民消费对数值,lnI表示固定资产投资的对数值,lnT表示资源税收的对数值。β0表示截距项,β1、β2、β3、β4代表各变量的产出弹性。
以此生产模型作为征收环境税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原因在于:如果β4是正数,表明提高资源税收与国民经济增长正相关,征收环境税能够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反之,就表明提高资源税收与国民经济增长负相关,征收环境税会抑制国民经济增长。
四、实证研究
(1)征收环境税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1.样本选取与数据处理
由以上推导,选用此模型进行OLS回归分析。基于数据的可得性与时效性,本文数据选取从1998年至2017年共2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居民消费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员总数和资源税数据,分别对这些数据取对数,进行回归验证。
本文所引用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数总额、资源税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数据库,居民消费支出是将来自国家统计局数据库的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指标与总人口指标相乘以后得到的居民总消费支出。其中,选用资源税代表环境税,因为资源税是对自然环境中资源的使用征税,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原油、煤炭、天然气和其他矿藏等,是我国目前环境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对资源征税的目的和效果在环境税中最具代表性,因此本文选取资源税代表环境税进行研究。
进一步处理数据,对各变量的原始值取对数,这样可以在同样可以表示变量变化百分比的基础上,减少变量的波动、平滑异方差。
2.实证研究
第一,相关性分析。
如(表1)所示,资源税的对数值lnt与国民经济lny的对数值的相关系数是0.9658正相关,lnt与居民消费lnc的对数值的相关系数是0.9586正相关,lnt与固定资本投资lni的对数值的相关系数是0.9623正相关,lnt与就业人数lnl的对数值的相关系数是0.9534正相关。
资源税与国民经济、居民消费、固定资本投资与就业人数四部门都为正相关关系,这说明我国环境税的征收有以下几点作用:
其一,通过环境税的征收,促进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结构、提高生产效率。一方面,面对课以重税的污染产品以及生产线,企业为了寻求利润空间,必须改善现有的产品和规模,提高资源使用率和生产效率,注重低能耗产品的生产;另一方面,企业在环境税的激励下,不断改造、创新能够提升产品生产效率的技术,引进节能减排设备,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控制污染和研发新能源,从而提升产出与利润。因此,环境税的征收有利于国民经济增长。
其二,征收环境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修正市场失灵,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从而能够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进而提升社会整体的居民消费。
其三,环境税的一些配套政策刺激新技术的研发和使用,不仅能拉动投资,而且可以增加就业岗位。
第二,OLS回归分析。
对计量模型回归的结果如下所示:
R2=0.9988,Adjusted R2=0.9985,模型对样本的拟合较好,模型整体的解释能力较强。
F=3191.29,F值很大,通过F检验,说明回归方程整体显著,也就是说,居民消费、固定资本投资、就业人数、资源税这几个变量联合起来,对国民经济的变化具有显著影响。
经过white检验,Prob>chi2 = 0.3505,P值大于0.05,故不存在异方差。
资源税变量lnt的t值为2.38,说明资源税对国民经济lnY的影响显著。上述回归结果表明,资源税收增加1%,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0.183141%。因此,我国环境税的征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国民收入,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
第三,结果解释。
本文采用新古典增长理论模型,通过利用资源税、GDP、居民消费、固定资产投资和就业人数总额5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验证实施环境税对国民经济的有利影响。根据上述实证结果,我们可以得出:环境税的征收对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即存在“第二重红利”。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环境税的征收对国民经济有正向作用,影响显著。从相关性分析结果可以发现,环境税与居民消费、固定资本投资、就业人数都具有正相关性,因此环境税的征收可以通过居民消费、固定资本投资、就业人数这几个渠道,实现刺激消费、拉动投资、增加就业,间接影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2)征收环境税对我国空气污染物排放影响的实证研究
1.数据来源与处理
国家统计局将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分为二氧化硫排放、氮氧化物排放以及烟(粉)尘排放。由于国家统计局数据缺少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空气污染物统计数据,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至2017年的数据,将三种大气污染物进行加總,可以大致得到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对于废气污染物影响的环境税数据依然沿用上一节的做法,以资源税代替环境税。
对污染物(w)与资源税(t)取对数,减少变量的波动、平滑异方差。
2.实证研究
由于数据可得性,样本容量较小,相比普通最小二乘法回归,分位数能够更全面的描述资源税t对于空气污染物总排放量w的变化范围以及条件分布形状的影响。因此,这里选用分位数回归,以求得更为稳健的估计结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5分位数至95分位的回归结果显示环境税的回归系数均为负,而且回归系数的绝对值随着分位提高而逐步递减。自变量资源税t的p值在低分位段较小,随着分位提高而增大,进入高分位后又逐步变小,这体现出资源税t对于空气污染物总排放量w的影响随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而波动。
3.结果分析
从分位数回归的估计结果来看,从5分位数至95分位的回归结果显示环境税的回归系数均为负,这表明环境税的征收确实能够减少空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即存在环境税抑制污染的“第一重红利”。
进一步地,环境税的回归系数大小及显著性水平在不同分位上的回归结构是不同的。随着分位数的提高,资源税t的回归系数绝对值不断降低,并且从35分位到65分位,即中分位段的回归结果并不显著;而低分位段和高分位段则是显著的。这一分布特征表明,环境税对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应具有分位异质性。当大气污染问题十分轻微,资源税能够很好地抑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或者大气污染极其严重时,资源税也能有明显效果,征收环境税的“第一重红利”效应显著;但中分位段的环境税效果却不显著。
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1)结论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环境税存在“第一重红利”,即能够减少空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但是其有效性存在分位异质性。同时,环境税也存在“第二重红利”,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直接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通过居民消费、固定资本投资、就业人数这几个渠道,实现刺激消费、拉动投资、增加就业,间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因此,本文研究结果证实了我国存在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
(2)政策建议
通过实证研究,我国环境税存在“双重红利”效应,开征环境税不仅有利于节能减排、环境改善,还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环境税的开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环境税具体的征收过程与标准仍然需要慎重决策,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从对索洛新古典增长模型的回归分析中可以看出,环境税与消费、就业等方面都有很强的相关性,这也说明环境税的征收情况与社会福利水平密切联系。因为环境税属于间接税,其税负转嫁具有累退性的特征。我国环境税的课税对象大多涉及到能源和交通,这些行业的共性是供给弹性比较大、需求弹性比较小,所以税负更容易向前转嫁给消费者,而商品生产者和要素供给者承担的税负相对较少。因此,征税会对社会福利水平,特别是消费者福利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
基于此,一方面,环境税的实施应符合税收中性原则,统筹考虑税负转嫁、税收优惠以及环境税收入的使用,尽可能消除因征收环境税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力求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协调统一;另一方面,环境税制设计应避免将需求弹性小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以减轻低收入者负担。如果必须将部分能源与污染品纳入征税范围,则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偿。此外也可以在在其它税种之中进行相应规模的结构性减税,通过税负平移实现税收中性。总体原则是:环境税实施中的环境改善收益必须能充足到抵消改革中产生的效率损失。
从实证分析中不难看出,环境税对污染物的抑制效应具有分位异质性。因此,不能只依靠单一的环境政策。中国的环境税改革应当坚持污染管制和环境税相结合的双重环境政策,根据各地方不同的环境污染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行政手段与环境税收相结合,制定相应的环境政策。此外,科斯提出的产权界定也可以应用在环境政策中,通过界定分配污染物排放权,对环境污染加以控制。在环境税对空气污染物的抑制作用不够显著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辅之以污染管制政策、排放权界定等其他环境政策手段,环境税对于环境的保护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中国的环境税改革不能实行“一刀切”的税收政策,应当将税收政策与行政管制政策等结合起来,实行双重标准,这样才能有效发挥环境税的节能减排作用,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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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成烨(1998—),性别女,民族汉,籍贯南京,学历本科,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