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银初
摘要:梦境世界与现实世界在某种意义上是两个具有相似性的世界,是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本文以梦境体验作为研究对象,将梦境体验引进我们的当下的审美领域世界,服务于当下人们的审美,探讨日常梦境对于文学审美的意义。
关键词:梦境;体验;审美
正常梦境是一种不将人引入到心理疾病的一种日常的梦,这种正常的梦境作为日常生活的补偿能对审美距离、审美的感性直观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双重自我的交流为梦境经验与生活经验的交流提供通道,梦境体验对于现实之我具有真实感,其与生活联系密切,有同有异,确保有交流的可能,梦境中的自由体验是对生活的丰富;同时,梦境体验为审美提供适当的心理距离。
一、双重自我的交流
梦境体验与现实的交流似乎应该需要一个通道。胡塞尔曾经提到“做梦之我”与“梦世界之我”两个概念,其“双重自我”的概念对于我们考察梦与现实具有启发意义。梦中之我的另一面即现实之我。梦中之我与现实之我都是同一个我的两个面或说是两个人格,他们似乎都在争夺“我”的格位。我们有时候在梦境中感觉不到这是在做梦,因为此时的梦境之我已经完全占有了“我”的位,我便已经完全投入到梦境之中,这个梦境对于梦境之我而言我正在真实地体验。现实之我有时会闯入梦境世界,我们便意识到我们在做梦,但此刻梦没醒,这时候梦中之我与现实之我处于抢夺“我”之位置的僵持阶段。最后梦醒了,现实之我战胜了梦中之我,于是我们长叹一口气:“那是梦啊!”。当然,在没有现实之我直接介入时,我们一定能在醒来后立刻感知到我们的梦之经验,可能醒来后的一段时间内才发现自己的梦。
梦中之我与现实之我是同一个我的两个方面,两者所管理的世界在某种意义上是平行的两个世界。在梦醒时分,我们才发现两者的区别。在梦没有醒来,或者从来没有做过梦的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感受到的只有一个单纯的“我”。现实之我为梦境提供梦的材料与来源,梦境中这些材料被无意识改造加工(无意识融合与梦中之我,梦中之我创造时即感知着创造),让梦中之我去体验,梦中之我体验之后将体验感分享给现实之我。原因是,由于两者都曾占有过“我”的位置,所以在一方退出“我”的位置时,留有体验的残余,因此我的位置也就成为两者互相分享经验的通道,助力梦境体验与现实体验可以交流,这也是梦境体验流向生活世界的可能性。但“现实之我”对梦中之我的分享具有质疑的成分,质疑梦中体验的真实。对于现实之我而言,梦中之我的体验具有体验的真实或者说真实感,却不是真实本身,梦中体验的真实对现实之我无利害。即具有真实性并不一定就是真实,真实性是真实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这在梦境体验与审美距离的关系上有较好地印证。总之,梦中之我与做梦之我也即现实之我是可以交流的,梦境体验可以转化为生活的一部分,服务于生活中的审美。
二、梦境体验与审美距离
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总是要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梦境中的体验是似真非真地留存于现实之我的心中,无法被现实之我完全接受以及肯定,两者实际上也是保持着某种距离。这与审美中的保持距离恰好呼应,如果完全是认为自己经历,则在观赏艺术之时难免引出实际功利目的的情感。梦境体验只是帮助欣赏者激发自己的美感经验,欣赏者可以以梦境体验为跳板,进入审美领域之后,则可将梦境体验暂时搁置,所有的注意力随着情绪的激动在艺术作品世界中游走。所以梦境体验也可以作为进入艺术作品世界前一个预备阶段。
如果我们对艺术毫无了解,我们将无法欣赏艺术。“了解是欣赏的必有的预备”(1)我们常常面对一件艺术品,却始终无法进入这个艺术品中的世界进行欣赏,因为我们与之有较大的距离,这种距离的产生是由于我们的不了解,我们在现实世界所积累的审美经验还无法到对艺术品的凝神观照。但是梦境世界所留存的经验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一点,具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性。比如,面对一幅以海为题材的绘画作品,现实中你可能从来没有去过海边,欣赏过海的风光,但你在梦境中体验过,这便已经帮助你对这幅画有一定的了解,虽然这种了解也可能模棱两可。可能性并不代表一定能解决,因为梦境的体验也是有限的,但至少还是可以作为对现实世界的一种补充,对其丰富化。因此,梦中之我在梦境中的体验可以分享给做梦之我,服务于现实中的我。梦境中的情感体验,可凝结为记忆,变为“自我”的一部分,以一种似真非真的形态留存,使我们在生活中更容易以保持适当的审美距离进入审美领域。
三、梦境体验的留存:记忆与沉淀
人所感受到的梦不是连续的一个整体,它具有片段化的特点,保存梦境体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记忆,浅层的;一种是沉淀,深层的。
记忆是保留梦境体验的一种方式,这与保留现实生活体验的方式是一致的。真正的梦醒者往往很难将梦境中所经历的一切完整地记录下来,但只要尽力去记录便已经是一种努力,对于梦的记录与回忆,对于大多數人来说并无意义。自然记忆也并不一定真实有效地留存梦境体验。因为记忆具有不可靠性。我们会遗忘,也会将记忆碎片重组成为新的记忆,我们将零碎的记忆重新组合再创造一个自我认同的记忆,所以梦的留存也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但仅仅是一种可能。
梦境体验的另一种方式是沉淀,其并不是浮于清晰的记忆,而是沉淀在人的意识深处且并不一定被意识所察觉。生活中的很多体验都是如此,虽然我们已经遗忘了其具体的形式,但是其对我们的影响已经沉淀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当我们需要使用的时候,其自然便会显现。梦境体验也是如此,大多时候我们可能在醒来之后便忘了梦的具体形式,但这种影响已经沉淀在“我”的位置上,当遇到恰当的审美需求时,其便会发挥自己的作用,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会涌现。
四、总结
梦中之我与现实之我的交流,为两个世界的体验交流提供了通道,梦中之我的体验便可以通过这条通道进入现实之我的世界,影响着现实之我。因此,梦境体验作为生活的一种丰富,其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对审美具有一种特殊的意义,对审美经验有着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审美距离、审美的感性直观方面。这种梦境体验在梦醒之后通过记忆、沉淀的方式留存在“我”的位置上,发挥着不同程度上的作用。从这方面来看,梦境体验在当下还是有存在的意义的,至少对于审美具有一定的意义。
注释:
朱光潜:《文艺心理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93页。
参考文献:
[1]叶秀山.美的哲学[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6.
[2]朱光潜.文艺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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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奥]弗洛伊德.梦的解析[M].高申春译.中华书局,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