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芬
内容提要:基层武装部,作为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国防动员的组织基础,其作用发挥好坏直接影响国防动员主责主业成效。面对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基层武装部要确立新定位,明确新任务,树立新标准,不断推动基层国防动员工作创新发展。
新体制编制运行后,国防动员成为省军区系统的主责主业。基层武装部作为实施国防动员的组织基础,由于人少事多,往往只注重完成兵员征集、民兵整组等硬指标考核任务,而长期弱化或忽视了其他国防动员工作。面对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必须进一步明晰基层武装部在国防动员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任务要求与运行标准。
新体制下,基层武装部承担着国家在基层组织实施国防动员的具体事务,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
基层武装部是国防动员系统的终端末梢。新体制下,国防动员工作千头万绪、横跨军地、系统复杂,涵盖党、政、军、民各个方面。基层武装部作为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对上服从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贯彻落实国防动员建设的相关政策、指示和任务;对下组织和协调相关企业、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等开展相应的国防动员工作。所以,从纵向上看,基层武装部是国防动员系统的执行末端,处于基础地位。
基层武装部是协调军地资源的“中间人”。信息化战争时代,国防动员领域和内容不断拓展,几乎囊括军地双方所有资源潜力。而基层武装部是一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的特殊的行政和军事组织,兼具地方性与军事性,一头连着地方优质资源,一头连着国防动员需求。所以,从横向上看,基层武装部是军地双方的“中间人”,发挥着协调军地资源的作用。
基层武装部是“三个一线”建设的落脚点。“三个一线”建设[“三个一线”:军分区(警备区)党委机关为“一线指挥部”;人武部、干休所党委和省军区直属单位党委(支部)为“一线战斗堡垒”;人武部、干休所主官和直属单位干部骨干为“一线带兵人”]①费士廷、刘国顺:《国防动员系统探索新体制下“三个一线”抓建基层路子》,载《中国国防报》,2018-05-10(1)。,是省军区抓全面提升的基石,更是国防动员系统革命性重塑的关键。要有效履行职能使命,就必须把国防动员系统“三个一线”抓坚强、搞过硬。而基层武装部正是“三个一线”建设的重要延伸和落脚点,是“三个一线”建设的主体对象,是国防动员系统的“腿”和“尾巴”,许多国防动员工作需要依靠基层武装部去组织、协调、执行与落实。
国防与军队改革后,赋予国防动员建设新的内涵与外延。现有的法规政策对基层武装部承担兵员动员的任务规定比较明确,但对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动员任务规定过于笼统。结合相关规定与实际,基层武装部应承担以下相关工作。
加强动员教育。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扩大国防动员影响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国防动员建设的浓厚氛围。
落实法规制度。抓好国防动员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健全地方性配套法规政策,加强执法监督,落实党管武装系列制度等。
调查动员潜力。每年组织退役军人、现役部队预编人员、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潜力数据调查,做到要素填写齐全,数据翔实准确。
抓实兵员储备。抓好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严格征兵流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兵员征集任务。规范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各类专业保障队伍组建秩序。加强民兵队伍建设,科学编组,按纲施训。
抓好预征预储。依托社会资源做好预征预储,签订通用装备物资器材征用、租用协议。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储备转扩产军品所需的设备、材料、技术和人才等。
拟制动员方案。依据上级动员计划和分配的任务,结合辖区需求,拟制兵员收拢集结、重要目标警卫、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方案。
执行动员任务。加强实战化演练,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配合、保障部队重大演训任务。战时组织实施兵员动员,积极完成战斗任务;急时主动承担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任务;平时组织民兵广泛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实施复员活动。战后灾后,带领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生产生活恢复、基础设施抢修抢建、灾民安置救助、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等。
新体制下,基层武装部在国防动员建设中的地位更凸显、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外延更广,各地应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武装部国防动员工作实效。
抓人员配备,建强新时代专武干部队伍。专武干部是基层武装部国防动员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作用发挥好坏直接关系到工作实效。当前,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人员编配不足、兼职过多过杂、考核考评分家、升职渠道不畅等问题。专武干部为了干好政治上容易“加分”的兼职工作,往往“重地轻军”,用较少的精力完成征兵、民兵整组等硬指标考核任务外,长期冷落或忽视了其他国防动员工作。针对上述矛盾问题,一要编配足额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相关规定,并综合各乡镇(街道)人口、面积和武装工作任务等情况,足额编配专武干部。二要规范兼职数量。应明确规定专武干部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最多不超过3项。主要兼任人防、优抚、双拥等与国防动员紧密相关的工作。三要打通进出渠道。建立常态转岗交流和提升使用工作机制。及时安排超龄专武干部转岗;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把优秀武装部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专武干部优先从军转干部、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补充,从源头上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四要完善考评机制。考评专武干部的综合业绩,武装工作权重应不少于总分的60%,既看兼职工作成效,也看武装工作实绩;既要倾听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的评价,也要参考军事机关的意见,将专武干部武装工作业绩综合排名情况,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抓规范建设,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规范的体系,是确保各项事业科学有效运行的必然规律与有效遵循。当前的政策制度,对基层武装部国防动员工作的具体任务与职责要求不够明晰,考核标准不够细化,对工作开展缺乏规范指导与刚性约束力。另外,由于制度不健全,基层开展工作时往往依靠行政手段、领导意志和群众觉悟程度,遇事靠关系、凭感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鉴于此,应健全完善配套机制。一要建立业务培训机制。明确上级国动委、军事机关、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职责,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提高专武干部国防动员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二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等,明确基层武装部国防动员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突出硬指标占比,给基层武装部科学规范开展工作提供根本遵循。三要完善奖罚激励机制。健全各类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奖惩实施细则与办法。对依法履行国防动员义务、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政策优惠和奖励;对拒绝、逃避国防动员义务,干扰、破坏国防动员工作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处。
抓执行力度,强化制度落实与检查监督。制度是管理的法宝,执行是落实的关键。当前,基层武装部国防动员工作执行力弱化,有些工作只停留在台账资料上,疏于真抓实干。如,潜力调查,只限于各类表格数据的填报,信息不准确且少更新;装备预征,只限于形式上合同的签订,双方均很少真正履行合同的职责与义务;队伍建设,编不实拉不动、交叉编兵现象严重,点验拉动,冒名顶替事件时有发生。要改变现状,一要领导带头依法履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发挥示范作用,切实履行党管武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年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将国防动员工作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委议事日程;落实“双重领导、议军制度、过军事日、现场办公”等制度。二要落实经费装备保障。依照相关规定,将国防动员年度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落实民用资源征用经济补偿制度、民营企业编兵奖励措施,适时调整民兵的军训补助、伙食补贴和公杂费标准等;配套完善装备器材,满足民兵军事训练、任务执行等需求。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专职机关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做到赏罚分明,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